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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鲶鱼”不是一起简单的“腐败”案件,背后至少有三重考量

镇长本人 大树乡谈 2023-10-17

“北极鲶鱼”这件事大家仍然很关注,后台留言有的骂的很凶,说小镇洗白云云,但小镇为啥要洗白呢?上次也说考虑谈谈更深层次的事情,今天就再进一步。

“北极鲶鱼”舆论上认为是一起很简单的腐败案件,鲶鱼本人都已经在网络上喊得这么嚣张了,“家产9位数”“感觉贪了”、还有2003年注册金1200万美元的公司等等,感觉上罪证确凿,直接把鲶鱼本人、她的父母、爷爷抓了,直接盘问到底有没有这么多钱、这些钱哪里来的,不就完事了。

正因为觉得这么简单,所以5个月没有结论,还等来一个“不予公开”的回复,自然群情激愤。

但这就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起码有三重考量,或者说顾虑也行。

第一重考量:人治与法治。

疫情时候采取封闭措施,又或者996加班、拖欠薪资等等,老百姓拿出来维护自己权益的一定是法律,质问这么做法律依据是什么、是否合法,这是好事。

这些年国家一直讲依法治国,将法治引入各个领域,开始制定党内法规,比如重新修订并于2016年正式施行的《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就非常细,还有《党内监督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等等。党内法规对于纪委办案也进行了规范,如果只有线索而找不到突破口,很多案子很难查,毕竟纪检部门只有调查权没有侦查权,所以往往只能通过不断查阅资料、不断问话找到突破口。

跟公安规范办案是一样的,“无罪推定”是法治的基本原则,必须坚持程序正义,这不就是法律界一直呼吁的吗?

现在“北极鲶鱼”跳出来,在网络上大放厥词,搞得民怨纷腾,成了公共事件,那么该怎么办?

是为了尽快平息舆论,回应民众呼吁,青天大老爷出手,事急从权,打破程序和法律法规限制,直接动用非法治手段去查,甚至把人抓了,不断施压逼着招了?

还是说就算舆论沸腾,仍然要坚持法治,坚持法律原则、组织纪律和司法程序,在程序正义的前提下去调查清楚?

这是一个比“北极鲶鱼”个体事件更加关键的抉择,如果说这次因为舆论沸腾,就不管法治原则,动用特殊手段干脆利落的把案子办了,那以后是不是任何人在网络上说些不该说的话,都有可能“因言获罪”?

一旦有了先例,之后会不会跑偏?想想看是现实中掌握更多资源和权力的人更容易受罚,还是普通老百姓更容易吃亏?

从部门和个体角度,纪检工作人员比谁都希望尽快结案,但快就真的好吗?

更何况,真就敢说“北极鲶鱼”一家一定贪污腐败吗?万一查到最后没什么大问题呢?怎么办?这就有了第二个考量。

第二个考量:万一查到最后“北极鲶鱼”一家没有大问题,巨额财富仅仅是时代的“赠予”,怎么办?

一定要明白,古话叫“人走茶凉”,人在位子上和离开位子,待遇立刻不同,不管以前多么位高权重,搭建的关系网如何盘根错节,退了就是退了,新人上来一定要建立一套新的关系,否则还怎么办事?

别说“北极鲶鱼”号称厅级实际只是处级的爷爷,就算更高级别的退了也又如何?确实会有一些影响力、香火情,但是用一点少一点,所以但凡有可能尽量不用,而且这种香火情消散得很快,如果没有非职位的其他影响力,比如专业技术能力、良好的声望、退休后的社会职务等等,几年时间最多10年就没了,毕竟三四年就足够换一轮了,两轮过去新一代都不认识了。

一个已经退休十几年的处级,要说还能有什么神通广大的关系网,能够顶着汹涌的舆论硬保,这完全不符合逻辑。

除了第一点要考虑法治还是人治以外,真的需要想想万一没贪,大部分家产真的是合法合规来的,起码没有太大问题,那怎么办?

千万别觉得不可能。

先不说“北极鲶鱼”号称9位数是否属实,就算真的有9位数,也不一定能被证明是腐败得来的。

很多人对腐败认知太简单,觉得腐败就是收受贿赂、贪墨公款,实际上这么干的反而很低级,而在几十年前,法制还不健全,整个社会有大量财富等待分配,加上经济增量巨大,有太多方式获得现在很难想象的财富。

尤其是深圳这类极短时间内快速发展的城市。

而且要注意“北极鲶鱼”的爷爷岗位特殊,虽然级别不高但是掌握的权力很直接,还获得了公派出国的机会,有一定的起步资金加上出国开拓了视野,根据自己掌握的信息,很容易判断深圳未来一定会有很大发展,大概的发展方向也很清楚,仅仅多买房、等拆迁就够了。

有人可能会说,虽然那时候房价便宜,但是收入也低,而且银行贷款动辄10%以上,买房一样难。

说得对,但有一些情况可能年龄较小的不知道,其实有些部门公职人员在2010年前后的收入,还不如2000年初,比如工商、比如交管,不多说,就以2010年的社会平均工资,跑到2000年买房,还觉得很难承受吗?

现在机制比较健全了,收支两条线,罚款必须到指定的银行或者专门的窗口缴纳,执法人员不能直接收现金,如果有人敢这么干很容易被曝光、举报,公职身份也没了。但是在20年前,一名货运执法人员,光靠罚过路货车,一个月收入几万都不稀奇,而且根本不会给罚单,就是要现金,也不会入公账全进了自己腰包。
至于银行贷款,就更不用担心了,那时候发展太快了,房子很容易就租出去,完全能够覆盖月供,而且在2008年以前很长一段时间,就算在一线城市买房都可以零首付。
至于买房、挪户口、等拆迁,这就更寻常了。不说“北极鱿鱼”长辈多少还是个官,就算普通老百姓靠拆迁暴富的还少吗?
广州猎德村不就是2007年借着珠江新城兴建的东风,短短三年一个很穷的村一跃成为广州第一村,几乎人人是千万富翁;还有深圳的大冲村,2011年整体改造,瞬间产生了10个亿万富翁,400多户家庭资产都过了千万。

就说北京,2016年小镇曾陪朋友看房,到了南四环一个小区,房东是很不起眼,穿着一套棉袄手对插在袖子里,非常不起眼,她问“满意不,不满意的话还可以看看别的,这一单元都是我家的”,整整一单元,20多套房,当时总价值就超过1亿,全是她的。

甚至当年还有个新闻,武汉一名环卫工拆迁分得17套房产,因为选择继续做环卫工,被报道“千万房姐甘做环卫工”,还因工作表现突出获得了武汉市市容环卫先进工作者称号,但因为名气太大,女儿竟然被绑架,索要500万赎金。
时代变化太快了,1990年以后出生的,走上社会已经2010年前后,对于2010年前的时代机遇很不了解,那时候真的是胆子大就能赚到想象不到的钱,甚至躺平都被钱砸在脑袋上,只要躺平的地方对。

现在都想打新、想抢原始股,但是当年股票刚诞生的时候,就连深发展上市时都没人愿意买,所以只能强压任务,要求公职人员以优惠价格购买原始股,后来这些股票最高涨了上千倍。

98年刚刚进行商品房改革时,观念根本转不过来,商品房很难卖,就连北京2008年以前房子也很便宜,这一点小镇记忆太深刻了。2007年夏天,有一次晚上9点多坐公交车经过上地,当时路边特别荒芜,就有一片小区连灯都没几个,当时有同学说就这房子还敢卖几千块,当时小镇回了一句“鬼才买这的房子”。

刚查了下,当年路过的地方,每平米10万以上。

这真的不奇怪,当年北京在校大学生就可以直接买房,还可以享受首付和贷款优惠,小镇老家不过是个小城,新开发的楼盘已经4000多一平了,而现在的“宇宙中心”上地房价当时也不过6000多一平,当年就有不少头脑灵活的在校生买房,大学毕业后光这套房子就赚了几百万,有的甚至倒腾到价值一两千万。

这还是2010年前后,想想看再往前呢?

不同层级的城市房价拉开距离,是最近十多年的事,以前北京北五环的房价跟四五线小城都拉不开距离。

在房地产还没有突飞猛进的年代,很多城市的公务员被要求支持城市开发,必须购买新开发的房产。比如武汉光谷,现在多有名,但2007、2008年那会,房价很便宜就是没人买,最后强制公职人员必须购买,还要求动员亲戚朋友也买,当时真的是怨声载道,才几年呢?

想想看这可是深圳,一名在交通部门担任一定领导职务,能够接触到很多城市规划信息,又因为从军身份认识全国各地很多战友,又出国见了世面,就像现在的中国人一看到现在的越南就像买房一样,房地产开发几乎是必然的趋势。

那么他利用当年的种种优惠,加上积攒的家底,不停地买房,更甚至提前布局等拆迁,十几年下来搞到10多套深圳房子真的很难吗?

这当然不是洗白,到底有没有贪污腐败、违法违规,需要等相关部门调查,在此仅仅讨论一种可能性。
的确,这种利用获知的信息提前买房等拆迁,也有问题,但怎么查?怎么抓?当年干这种事的太常见了,几乎可以说是一座城市的全民行为。

这就是难点,如果真的是贪污腐败、公权私用、收受贿赂那还好办了,如果一查就是提前预判、大量买房、等着房子升值获得第一桶金,然后不断滚雪球,这怎么处理?

处理还是不处理?

公布还是不公布?

老百姓怎么看?信还是不信?能不能接受?
这还是常规的,注意法治体系是慢慢健全的,当年很多制度都不健全,而且现在违法违规的事情,当年甚至是鼓励的。比如停薪留职、公职人员下海潮,仅1992年就有十几万公务员离开体制下海经商,无数民营企业如雨后春笋般诞生,看看创始人往往都有体制内身份,比如任正非就是先从部队转业、又辞职离开国企,选择创办华为。

又比如34岁就成为宜宾市常务副市长的樊建川,嫌当公务员赚得太少,辞职打工后来创办房地产公司,多次进入福布斯富豪榜,却又用赚来的钱去兴建最大的私人博物馆“建川博物馆聚落”,收藏了大量抗战文物。

小镇每次说公职人员辞职,总会有人留言质疑,说公务员工作这么好怎么会辞职呢?这真的是经历的少了,公务员被追捧,也就是土地财政兴起之后这十几年。

这是第二个需要考量的,而由此引出第三个,也是非常关键的一点。

第三点考量:如何平衡前浪和后浪之间的关系,法律和公平如何抉择?

中国过去40年尤其2010年前,发展太快了,很多人莫名其妙就拥有了想象不到的财富,还有的人与一辈子都赚不到的财富失之交臂。
小镇作为85后已经属于过渡期了,想得明白、抓住机会的还能赶上2015年前的尾巴,当时小镇刚回北京,同办公室年长几岁的同事就劝小镇别管啥房子赶紧买一套,但更多的包括司局级、部级们领导总是觉得北京房价太高还要降,看了十几年还是那一套,后来的差别就不多说了,反正提醒小镇的这位从东拼西凑的20万首付款开始,没几年就倒腾到了西城上千万的学区房。

小镇还至少有两次机会,一次在北京上大学、一次再回北京,但都没抓住,错过的财富可能一辈子都很难赚回来,有机会错过了只能怪自己没眼光,但更年轻的一代呢?根本就没有机会,一毕业就面对高昂的房价,让人一点购房的信心都没有,又哪敢轻易结婚养育下一代?

而年纪大一些的,也没做什么就获得了正常情况下一辈子都无法获得的财富,甚至还有福利房、集资房、团购房、房改房等等,房价的暴涨,让年长的前浪成了既得利益者,后浪们却只能望房兴叹又或者压上六个钱包和一生,如何甘心?

其实这件事大家都清楚,只不过已经有些默认了,再加上年长一代和年轻一代分不开,但“北极鲶鱼”把这张大家心知肚明的窗户纸戳破了

那么,在法律和公平之间,如何抉择?

从法律上讲,老一代赶上时代红利,无论拥有多少套住房、多少财富都是合法的,需要保护。

但从社会公平尤其代际公平上,能够接受吗?这已经不是房地产税就能解决的问题,毕竟获得的成本截然不同,同样收房地产税,前浪和后浪谁更吃亏?

还有很多没谈的,比如科级、处级这个中间层级的特殊性,又比如时代问题时过境迁后又该如何面对,等等。

“北极鲶鱼”真的是一条大鲶鱼,看起来不过是一个简单的腐败问题,但牵扯到的极为复杂,对于复杂的问题,最好的办法就是进行一场全社会的大讨论,把问题讨论清楚,从而成为未来处理这些问题的规矩和方向。

从这个角度讲,慢一点、稳一点,或许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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