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戌变法|康有为“上清帝书”
120年前的1898年6月11日,光绪帝颁布“明定国是”诏书,晚清的中国开始了近代史上一次重大的政治变革,它是在列强瓜分中国、民族危机空前严峻的形势下发动的一次以救国图强为号召的变法维新运动,史称“戊戌变法”。推动这场运动的是以康有为、梁启超为代表的维新派,而吹响救亡革新号角的是以参与“公车上书”为代表的一批先进的中国士人,在亡国灭种的危急形势下,被迫开启了近代民族复兴的探索。这其中,尤以康有为及他的“上清帝书”影响最大。
▼ 光绪帝颁布的“明定国是”上谕
“上书”是古代士人阶层向帝王奏谏陈词的一种议政形式,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所谓“言事于王,皆称上书”,其内容往往紧扣当时的时政问题,言治道得失,进规谏劝诫,言合上意者,可以拜官封爵。“上书拜官”在汉代甚至成为了一种重要的选官形式,士人借此表达自己参与政治的愿望,进言献策,对国家治理起到集思广益、拾遗补阙的作用。及至清代,中下级官吏和布衣平民则需要通过呈请的方式,由具有上奏权的机构或官员为其代奏,才能使自己的主张上达天听。
▼ 康有为像
康有为(1858年-1927年),广东南海人,是晚清时期重要的政治家、思想家,也是“戊戌变法”时期维新派的重要人物。光绪十四年至二十四年间(1888年-1898年),康有为曾先后7次上书光绪帝,提出变法请求,陈述变法举措,希望倚重君权,实行自上而下的政治变革,摆脱国家与民族的困境。其前两次上书均未能送达御前,在上海刊行了《公车上书记》,传闻一时。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五月初六日,已被授为工部主事的康有为向都察院呈递了主张战后改革的上书即“上清帝第三书”,经过堂官们“公同阅看”并联名签署,确认没有避讳字样及“违碍之处”,且“取具同乡京官印结”,由同乡京官出面确认身份并担保后,在五月十一日终于呈送御前。按照惯例,代奏的条陈要按照规定的格式抄录一遍才能进呈给皇帝,但时值《马关条约》签订后不久,惨败、割地和赔款激起了朝野上下强烈的反响,官员举人们的上书条陈较多,且康有为的上书篇幅又长,都察院恐“照例抄录”“耽延时日”,遂将其所进的原呈直接代奏,呈送给光绪帝,后又呈送给慈禧太后。康有为的“上清帝第三书”得到了光绪帝的重视,发下谕旨,将其与胡燏棻等人的折片共计9件,抄录下发各省将军督抚阅看。“上书”的原件连同代奏的折件在发下后,便被军机处封存于宫中,保藏至今,现珍藏于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成为目前康有为唯一存世的“上书”原折。
▼ 光绪帝痛心签定中日《马关条约》的上谕
康有为的这篇“上清帝第三书”洋洋洒洒13000余字,将他第二次“上书”(即“公车上书”)中关于“变法自强”的部分进行了全面阐说,是《马关条约》签署后,康有为面对列强瓜分中国的狂潮和空前严重的民族危机,激发出改革维新热情的体现,较有代表性地抒发了由甲午战败引发的对中国贫弱根源的反思,表达了“今国势贫弱,至于危迫者,盖法弊致然”的观点,提出了“及时变法,富国,养民,教士,治兵,求人材而慎左右,通下情而图自强”的变法主张,详述了其改革的措施与建议,这些都为之后开始的“戊戌变法”描绘了蓝图。
▼ 康有为上清帝第三书
康有为通过“上书”的方式,将维新派的政治主张和要求上达光绪帝,折射出那个时代知识分子为救亡图存探索国家自强之策的爱国热忱。这些“上书”在当时便陆续刊印发行,使维新变革的思想言论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的共鸣与影响,也使得维新派逐渐登上政治的舞台。
戊戌变法开始后,光绪帝发布上百道变法诏令,除旧布新。主要包括:改革政府机构,裁撤冗官,任用维新人士;鼓励私人兴办工矿企业;开办新式学堂吸引人才,翻译西方书籍,传播新思想;创办报刊,开放言论;训练新式陆军海军;同时规定,科举考试废除八股文,取消多余的衙门和无用的官职等等。但因变法损害到了以慈禧太后为首的守旧派的利益而遭到强烈抵制与反对,历时103天的变法维新而遭失败,故又称“百日维新”。
▼ 清廷严密查拿康有为事奏折
康有为的激昂“上书”和轰轰烈烈的“戊戌变法”都没能挽救国势的衰落,但就像洋务运动开启了中国近代化的进程一样,“上书”和“变法”推动了近代中国的思想启蒙和解放,激发了寻求救国真理的热潮,对社会进步和思想发展都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这场运动前后也因而成为了近代中国由弱变强的关键时刻。而作为“戊戌变法”唯一保留的成果,京师大学堂(即北京大学)的建立和发展,更成为了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前奏。自此以后,更多的中华儿女选择把民族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以百折不挠的精神,开启了气壮山河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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