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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案例曝光】(二) 衡阳县依托群众举报破获违法处置危险废物案

一举即查,重拳出击  

——衡阳县依托群众举报破获违法处置危险废物案


2020年5月初,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阳县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该县金溪镇柿竹村深山老林中有人焚烧废旧电容器,烟雾弥漫,给当地环境造成很大污染。而且旁边有近千亩竹林,随时有引发山林火灾的危险。


执法人员检查现场


案情重大!衡阳县分局立即行动,组织执法人员赴现场调查处理。

经查,群众举报属实,当地一无名加工作坊,未经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同意,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非法从湖北、广东、江苏等地收购570余吨废弃电路板,焚烧冶炼铝锭。产生的废气直接排放,废渣随意堆放,给当地环境造成极大的污染,已涉嫌污染环境罪,且情节特别严重。


现场残留大量废渣


掌握企业违法事实后,衡阳县立即启动生态环境、公安部门联动响应机制,成立专案组联合侦办。2020年6月30日,县公安局对该案10名当事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两名炼铝工人实施行政拘留。并联系有处理资质的环保公司,对存放现场的剩余危险废物进行妥善处置。

2020年10月20日,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诉讼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021年3月,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两名主犯有期徒刑3年,缓刑 3年,分别处罚金2万、1万元,并禁止在缓刑期内从事与排污或者处置危险废物有关的活动。同时,两被告共支付生态修复费用112万余元。

2021年4月,该区域完成生态修复工作,并经衡阳县人民政府验收通过。


启示: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阳县分局依托群众举报,重拳出击,迅速破获了一起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案件,起到了查处一起,震慑一批的效果。生态环境部门和公检法积极配合,共同发力,从重、从快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并要求污染企业承担生态修复费用,切实维护和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

来源:省生态环境厅环境监察局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

编辑:陈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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