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经报名、资格初审、笔试、查分等程序,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公告》要求,现将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公布如下,请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相关要求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并保持通讯畅通。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招聘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招聘计划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详见附件)。
二、时间
2023年12月20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
三、地点
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
具体地点安排:
1.请报考湖南省洞庭湖生态环境监测中心(A1-A3)、长沙生态环境监测中心(B1-B5)、株洲生态环境监测中心(C1-C5)、湘潭生态环境监测中心(D1-D3)的考生前往418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
2.请报考湖南省衡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E1-E4)、岳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F1)、常德生态环境监测中心(G1、G2)、娄底生态环境监测中心(H1、H2)、郴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I1-I4)、怀化生态环境监测中心(J1、J2)、湘西生态环境监测中心(K1、K2)的考生前往515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
四、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时须提供:
①填写完整并本人手写签名的《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④岗位明确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工作经历相关证明原件;
⑤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⑥考生还需准备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各一份,以便招聘单位存档。
2.考生需本人参加资格复审。
3.考生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合,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和上传的附件相一致。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递补不再发公告,直接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电话通畅。
咨询电话: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人事部0731-82592228
监督电话: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纪委0731-82592116
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3年12月15日
来源丨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编辑丨曹志远
校对丨谭 倩
审核丨文 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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