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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录 | 2023湖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新闻通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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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省生态环境厅召开 2023湖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新闻通气会。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马超发布新闻,厅生态环境监测处处长金杰坤、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主任何海军出席并答记者问,厅宣传教育与对外合作处处长唐小伟主持。

以下是发布会实录。

主持人

各位媒体朋友,上午好!谢谢大家来到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参加此次新闻通气会。在此,衷心感谢各位长期以来对湖南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本次新闻通气会,我们邀请到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马超同志向大家介绍《2023年湖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的有关内容。陪同出席本次新闻通气会的还有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处金杰坤处长、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何海军主任,待会他们将回答记者朋友们的提问。

首先有请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马超同志介绍公报内容。

马超

按照国家关于每年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的有关法律规定,今天我们按惯例发布《2023湖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公报由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林业局、省统计局、省气象局等部门共同编制。下面,我为大家简要介绍《2023湖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的主要情况。

一、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状况

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具体来看:

一是空气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全省14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0.5%,相比2022年上升2.9个百分点;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和一氧化碳平均浓度分别为8微克/立方米、18微克/立方米、132微克/立方米、53微克/立方米、36微克/立方米和1.0毫克/立方米。全省90个县级城镇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5.1%,相比2022年上升1.6个百分点;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和一氧化碳平均浓度分别为8微克/立方米、12微克/立方米、119微克/立方米、46微克/立方米、30微克/立方米和1.0毫克/立方米。全省14个城市酸雨频率为25.4%,相比2022年下降5.8个百分点;全省14个城市降水pH年均值在4.81~6.79之间,全省pH平均值为5.36。

二是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全省147个国家地表水评价考核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98.6%;534个省级地表水评价考核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占比97.2%;长江干流湖南段和“湘资沅澧”四水干流评价考核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Ⅱ类,洞庭湖湖区总磷平均浓度下降为0.054毫克/升;张家界市和永州市2个城市的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进入国家前10位。全省14个城市的32个在用地级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

三是土壤环境安全可控。2023年,基础点土壤镉含量与“十三五”监测数据相比总体保持稳定;风险监控点土壤中的主要污染因子为镉、砷等,整体风险可控。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1%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有效管控。

四是自然生态得到有效保护。全省水土保持率提升至86.48%,相比2022年上升0.19个百分点。全省共设立自然保护区175处,批复面积150.56万公顷。全省有省级及以上森林公园122个,规划总面积49.19万公顷。全省有陆生脊椎动物33目143 科850种,有维管束植物238科1592属6877种,有大型真菌2门98科778种。全省生态环境状况持续保持良好。

五是城市声环境稳定可控。全省城市功能区环境噪声昼、夜间点次达标率分别为99.4%、91.9%,相比2022年分别上升1.5个百分点和2.4个百分点;全省城市昼、夜间等效声级平均值分别为53.4分贝、45.0分贝,昼、夜间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处于二级水平;全省昼间、夜间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平均等效声级分别为67.0分贝、59.9分贝,昼间、夜间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处于道路交通噪声强度一级水平。

二、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举措

2023年是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党中央、省委时隔五年再次召开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对推进美丽中国、美丽湖南建设作出全面部署。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锚定中央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提效达标、提档进位”总目标,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连续第七年发动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强化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全省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向美丽湖南建设目标迈出了坚实一步。

(一)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

一是推进蓝天保卫战。省政府出台《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守护蓝天”攻坚行动计划(2023—2025年)》,配套出台10个领域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推动全省结构、工程、管理3大减排同向发力。强化秸秆禁烧、柴油货车、烟花爆竹管控等面源污染治理,加强重污染天气防范与应对。组建大气工作专班,强化省直部门沟通协调、应急联动,加强重点工作帮扶。共排查VOCs企业9295家,发现问题7337个,整改率96.2%;完成超低排改造和深度治理项目362个,新增氮氧化物减排能力16821吨、挥发性有机物减排能力5763吨。

二是推进碧水保卫战。制定《湖南省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实施方案》,统筹推进4大方面31项具体任务。积极配合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推动有关建议落实。持续推动洞庭湖总磷控制与削减重点攻坚行动,制定《“洞庭碧水”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重点攻坚工作方案》,实施了349个整治项目,洞庭湖总磷浓度0.054毫克/升,较2022年下降了10%。完成列入全省十大重点民生实事的1000个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整治任务。完成16条重点河湖干流排污口排查与溯源,确认排污口11553个,其中纳入“一口一策”整治清单排污口有3563个,截至2023年底已完成整治2218个。

三是推进净土保卫战。花垣县“锰三角”矿业污染综合整治取得积极进展和阶段性成效。2023年花垣县省控断面锰平均浓度0.035毫克/升,较2021年降低67.3%,整治成效得到了生态环境部、国家长江办等部门的肯定。完善土壤、地下水和农村面源监测网络,推进47个重点县市区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持续开展资江流域锑污染溯源排查、面源整治,组织对涉镉等重金属行业大气、废水排放企业开展全面排查,完成变更为“一住两公”的716块用地土壤调查评估,完成377块优先监管地块风险管控任务,完成1412个行政村生活污水和98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超过91%,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管控。

四是发动“夏季攻势”。连续第七年发起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聚焦重点问题,制定任务清单,完成10个方面3072项任务,7年累计完成项目13255项,持续巩固特色品牌。

(二)强化生态环境监督管理

强化生态环保“督政”,分两批对7个市、3个省属国企开展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共曝光14个典型案例,移交责任追究案件30个,交办群众信访件1938件。拍摄制作《2023年湖南省生态环境警示片》,向市州交办问题44个。3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5部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共交办我省255个问题,完成整改217个。强化生态环保“督企”,建立“四不两直”常态化执法监督机制,组织大气监督帮扶、涉VOCs专项执法,开展“两打”(打击涉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和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和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弄虚作假整治行动。全省共办理生态环境违法案件4929宗。强化生态保护监管,出台《湖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试行)》,深入开展“绿盾”行动,全省“绿盾”工作台账中涉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466个重点问题全部完成整改销号。

(三)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

开展全省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完成整改或管控到位风险隐患问题9265个。与江西省开展湘赣渌水-萍水流域跨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合演练,组织开展平安湖南-2023辐射事故综合应急演习,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完善环境应急体系,建成市级应急物资库18座,县级应急物资库76座,初步形成覆盖全省的环境应急物资储备、调用网络。针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重点环节和难点问题,组织各市州编制应急响应手册,实现全流程、模块化操作,提升应急响应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加强值班值守,落实“五个第一时间”,全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态环境事件。

(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出台《以高水平保护、高效益保障推动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开展“春风行动”,组织“大走访、大调研、办实事”“百名专家下基层”等活动,精准指导市县、园区、企业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围绕打好“发展六仗”任务,建立专人专班,定期调度全省十大基础项目、十大产业项目和324个省重点建设项目环评要素保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项目环评审批前置问题,持续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放权赋能、精准赋权。在全国率先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轻罚免罚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制定免罚事项清单,持续推行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全年办理不予处罚案件691宗。全面推广省市县三级统建系统办理项目环评审查,实现全省环评审批标准、流程统一。政务服务满意率达到100%。

(五)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出台《湖南省重污染天气防治若干规定》,是全国首部重污染天气防治省级地方性法规。在全国率先发布《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划定技术规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编制技术指南》,为科学指导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提供标准支撑。出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产业园区环保信用评价等24个制度性文件,着力推进依法行政。落实《湖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印发实施《湖南省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实施方案(2023-2025年)》,全省122个小行业共纳入国家统计调查企业2333家全部完成。核查8类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淘汰短链氯化石蜡的生产、加工使用和进出口。统筹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数量和质量居全国前列。提升监管能力,推进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网络建设,发挥污染源自动监控、电力监控等信息平台作用,对全省1803家重点排污单位开展实时监控,实现“数据有人看、异常有督办、违法有处罚”的自动监控数据闭环管理。

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三湘大地蓝天白云常见,绿水青山常伴。未来,全省上下将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继续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加快推进美丽湖南建设,力争全省生态环境保护迈上新台阶、取得新胜利!

主持人:感谢马厅长的介绍,下面请记者朋友们提问。

湖南经视记者

环境监测是《湖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的重要支撑,请问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及监测能力建设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

金杰坤

近年来,我省持续加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及监测能力建设,在环境监测网络建设、自动监测能力提升方面都取得了一些新进展。一方面,环境监测网络进一步拓展。截至2023年底,全省共设国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79个、省控城镇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111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147个、省控地表水评价考核断面534个、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断面32个、省控城市降水监测点位43个,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点位157个、城市区域声环境监测点位1631个、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点位865个,环境电离辐射监测点位59个、环境电磁辐射监测点位1个。此外,我省郴州市、张家界市已成功申报第一批国家级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另一方面,自动监测能力进一步提升。全省建有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79个、城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111个、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308个、颗粒物组分站15个、挥发性有机物组分站9个、非甲烷总烃站16个。此外,2023年新建功能区声环境自动监测站点20个,铊、锑、高氯酸盐自动监测能力也得到进一步提升。

随着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拓展优化、监测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监测数据能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全省环境质量状况,并进一步在污染溯源分析、环境质量预测预报、环境应急管理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引领。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三湘大地蓝天白云常见,绿水青山常伴。

下一步,全省上下将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以及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加快推进美丽湖南建设,力争全省生态环境保护迈上新台阶、取得新胜利!

华声在线记者

我们关注到,全省近年来持续推动洞庭湖总磷控制与削减,请问未来对于洞庭湖生态环境是否有新的监测手段与技术支撑?

何海军

感谢您的提问。2023年7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指出要“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明确了做好新时期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总纲领、总方针、总遵循。2023年12月27日,党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将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要求健全天空地海一体化监测网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好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2024年3月4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的实施意见》,构建了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框架,明确了现代化监测体系建设的基本思路、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为今后一段时期生态环境监测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当前,我省正在全力推进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在洞庭湖生态环境监测方面,根据洞庭湖生态环境管理需求,我省正在筹划实施“洞庭湖总磷污染测管一体能力建设项目”,具体内容可以概况为“测查预溯管评”六个部分。其中,“测”指的是形成“天空地湖”立体监测,实现流域生态环境要素的全面感知和动态监控;“查”指的是通过对污染源全面摸排,找到制约环境质量改善的关键问题,摸清污染排放特性,锁定需重点关注的污染源类型;“预”和“溯”分别指的是预测预警和分析溯源,通过对未来可能出现的环境不利影响进行研判分析和提前应对,将污染防治的重心由治向防转移,化被动为主动;“管”指的是对污染排放进行科学治理和管控,并对污染治理主体是否有效落实职责进行严格监管;“评”指的是对治理措施手段的效果进行评估,为后续科学防治提供保障。

“洞庭湖总磷污染测管一体能力建设项目”完成后,我省将建成科学、精准、智慧、高效的洞庭湖总磷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监管能力,实现洞庭湖三市一区总磷污染高值区等突出问题精准识别、潜在风险有效预警、污染态势高效感知、污染负荷深入分析、治理成效综合评估等功能,为洞庭湖总磷污染的精细化管控提供业务支点、服务支持、决策支撑,为指挥调度、会商研判、日常管控等环境管理工作提供强有力支撑,进一步压紧压实洞庭湖总磷污染防治责任,精准发力,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洞庭湖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切实守护好八百里“洞庭清波”。

主持人:初伏至,盛夏来,让我们接续努力,开启新征程,再次感谢各位朋友对湖南生态环境工作的全方位的关心和不遗余力的支持,今天的新闻通气会到此结束。愿所有的美好都如“七”而至,环绕在大家周围!谢谢,再见!

摄影丨刘文馨

视频丨唐   军 谭   倩

编辑丨刘文馨 谭   倩

校对丨曹志远

审核丨文   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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