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排污单位 请及时提交2024年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频次和时间要求,向审批部门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如实报告污染物排放行为、排放浓度、排放量等。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发生停产的,排污单位应当在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中如实报告污染物排放变化情况并说明原因。
请及时做好2024年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填报和提交。相关事项提示如下:一、报送对象。2024年排污许可证持证时间超过3个月(即首次发证时间在2024年9月30日前)的排污单位。重新申请许可证的排污单位以首次申领时间为准。
二、报送时间。按照生态环境部2025年1月2日最新通知,火电行业于2025年1月底前完成2024年统一信息报表年报填报,其余行业于2025年2月底前完成2024年执行报告的报送。
三、报送方式。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permit.mee.gov.cn),登录进入企业端,点击“执行报告”,年份选择“2024”,完成2024年度执行报告模板填报和提交工作。
四、报送要求。执行报告填报要真实准确、完整规范。执行报告按照对应行业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填报。无对应行业技术规范的,按照《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总则(试行)》(HJ 944)填报。执行报告填报系统生成的所有表单都应填报,还应上传自行监测点位图、实际排放量计算过程、自行监测报告等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五、法律责任。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三十七条规定: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未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或者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记录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每次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重要通知《关于调整2024年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报送时间的公告》
编辑丨刘文馨 张 婷
校对丨周吉发
审核丨文 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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