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疆地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三维思考
摘 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宝贵精神财富,也是代表中国人的国家符号。边疆地区文化生态复杂、地缘环境特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是边疆地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文化交往交流交融、形成正确文化认同和文化自信的关键途径。在边疆地区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不仅需要注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素的进一步挖掘和拓展,也要注重教育的具体而有效策略,即格物尔后致知、交往交流交融、生活化故事化到自然化,这是中华优秀文化在边疆地区持续永久保持生命力的最佳路径。
关键词:边疆地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交往交流交融;生活化;故事化
作者:金海英 常 畅 延边大学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不是学界研究的新话题,其研究一直受着关于中华或中华民族这一概念的不断探索、深化和丰富过程的影响,因此每一个时代都有着不同视角、不同维度的研究,也积累了丰富的研究成果。纵观十八大以来的研究成果,研究的话题主要有四大类:一是绝大多数研究所关注的学校教育中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问题;二是针对青少年儿童群体的传统文化教育问题;三是探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本体的研究,这里包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内涵、内容、核心思想、认同等方面,也包括马克思主义视角下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或教育问题;四是以民族地区为对象的研究,而这一方面的研究相对寥寥无几。不难发现学界的关注大体有两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本体的探索和针对学校或青少年儿童即未成年人群体的教育问题,而这些研究基本上停留在普适性研究的层面。因此,本研究着力于探索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研究的盲区,以边疆地区和少数民族作为研究对象思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问题,同时突破学校教育或青少年儿童这一范畴而试图包含边疆地区和少数民族全员,力图在研究对象和研究内容上拓展和延伸。
一、边疆地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之需要
(一)边疆地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实践依据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培养中华民族精神的根与魂,长期以来始终被各类政策所高度关注。有学者曾统计进入21世纪的20年间,中共中央、国务院及各部、委、办共发布了43个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关的政策文件[1],足以说明党和国家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高度关注。尤其进入十八大以来,结束了长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概念零散、模糊不清的局面,逐步趋向表述稳定、边界确立到内涵深化、指向实践,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扎实推进及确保落实给予了政策依据。其中代表性的有,2014年教育部印发的《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2]、201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3]、2019年教育部印发的《加强和改进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工作方案》[4]、2021年教育部印发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中小学课程教材指南》[5]等,这些文件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及其教育的内涵、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实施策略等提出了详实的要求,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结合不同区域及不同对象的特殊性具体落实提供了实践依据。诚然,这些政策更多指向学校教育系统范围内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少有关注全社会范围或特殊区域的特殊情况。尽管针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以及相关民族工作有系列政策文件,但大多也对此问题一笔带过或更多指向对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和传承问题。因此,在已有的政策文件基础上探讨边疆地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是非常有必要的。
(二)边疆地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特殊功能
关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重要性,诸多学者都有提及。顾明远先生指出,中华优秀文化是中华民族安身立命之本,是中华民族培育民族精神的源泉,是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巨大动力[6]。也有学者从解决社会问题的角度提出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社会功能,认为是解决现代社会精神迷失、道德失范的一剂良药;是面对多元文化增强中华民族文化认同的必要举措;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民族复兴中国梦的动力源泉[7]。上述的《纲要》和《意见》也都相继提出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祖国边陲的边疆地区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除了上述一般功能外,还有如下特殊功能。
1.统一的国家符号在场是边疆地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路径。边疆地区是祖国长治久安的桥头堡,在边疆地区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边疆地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在边疆地区由于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文化特殊性,文化的区域性和少数民族特点较为鲜明,相比之下这些文化中的统一的“国家符号”并不明显。虽然在长期的民族团结工作以及“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意识教育和各民族文化的交往交流交融过程中,逐步实现了“国家符号”的在场,但仍然因多元文化并存、境外不确定因素不时的干扰等因素而需要持续不断地加强共同体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新时代要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画好民族进步“同心圆”,共筑民族复兴“中国梦”,紧抱民族团结“石榴籽”,不断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8]。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就是增强民族团结、增强共同体理念的最有效途径。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上一个民族也不能少。
2.交往交流交融是中华各族文化求同存异的有效路径。边疆地区文化多元复杂,文化之间的非连续性现象比较普遍,甚至也有文化断裂和文化孤立、文化冲突的现象,因此必须通过各种渠道不断加强文化对话和文化交往交流。一方面要加强对文化的基本认识,如要加强对中华文化、中华传统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概念及其边界、内涵的清晰认识。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民族地区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能够促进中华各族文化不断交往交流交融,不断丰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3.构筑同心圆是中华各民族文化发展的正确方向。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正确把握中华文化和各民族文化的关系,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都是中华文化的组成部分,中华文化是主干,各民族文化是枝叶,根深干壮才能枝繁叶茂。”[8]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56个民族的共同记忆和文化基因,只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这一底座坚固,才能保障各民族文化的不断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边疆地区根深蒂固的关键保障。多元文化认同方向逐渐趋于一个方向及中华民族文化认同,可以促成从多元文化到文化一体的认识转变。
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边疆地区之意蕴
“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继承创新,让中华文化展现出永久魅力和时代风采。”[9]这是党的十九大的号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其内在的、稳定的价值意蕴,但随着时代的变迁、各民族文化的不断丰富,其内涵和意蕴也不断发生着与时俱进的深化。在共同的、普遍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意蕴基础上,边疆地区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着更深层次的意蕴。
(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普遍意蕴
《纲要》中明确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语言习惯、思想观念、情感认同的集中体现,凝聚着中华民族普遍认同和广泛接受的道德规范、思想品格和价值取向,具有丰富的思想内涵。”“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要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为核心,以家国情怀教育、社会关爱教育和人格修养教育为重点,着力完善青少年学生的道德品质,培育理想人格,提升政治素养。”[2]《意见》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容归纳为核心思想理念、中华传统美德、中华人文精神等三个方面[3]。顾明远先生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分为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但他认为以思想、意识、价值观、思维方式以及民族心理等要素构成的中华美德才是处于民族文化最深层、最积极的核心,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其发展的不竭动力之基本精神。因此,他认为中华优秀文化的基本精神文化贯穿和渗透到物质文化和制度文化中,才构成中华优秀文化之精髓。顾明远先生认为这种精髓实质上就是中华美德,并从八个方面总结了其内容,即“天人合一”“自强不息,刚健有为”“贵和尚中”“矢志爱国”“敬老爱幼”“诚信待人”“勤劳节俭”“慎独自爱”等[6]。有学者也指出了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的关系,强调精神文化是物质文化的核心,完善与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主要是指中华传统的思维方式、价值取向、伦理观念与理想人格等精神文化,并指出这些内容分为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修齐治平的家国情怀、崇德向善的道德追求和“内圣外王”的人格修养[7]。
无论是《纲要》,还是《意见》,或是更多学者的讨论,我们不难看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的内涵和博大精深。但是究其内容,大部分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和意蕴更多聚焦在基于传统文化具体内容而抽象归纳出来的精神或意识等潜隐层面,没有更多指出显性的文化本体。这为边疆地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因此需要积极探索在民族地区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显性文化应如何建构的问题。
(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边疆地区的深化
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这一概念中,“优秀”对应的无疑是“糟粕”,但关于“传统”有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是将“传统”的时间界限定为清末之前,认为所谓传统文化指的是清末之前形成的文化。另一种观点则是将中国共产党的革命文化以及社会主义建设中的文化、自然科学中的文化、55个少数民族的文化等都包含为传统文化。如果说前者更关注“古代”而属狭义的概念,后者则将“近现代”也纳入到“传统”的范畴,是广义之概念。然而《纲要》和《意见》中并没有明确指出这一范畴。那么,我们需要进一步明确在边疆地区,文化及各文化要素间的关系问题。如中华文化、中华传统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容要点,以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少数民族、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文化的内在联系等。
随着全球化的加深,文化的国界变得模糊,尤其边疆地区文化交往交流现象频繁,文化多元且复杂,以至于边疆地区的人们对文化边界意识模糊不清,不必要的文化纷争屡见不鲜。加入中华民族大家庭且成为大家庭一员时间比较短的跨境迁移的少数民族移民更是如此,如吉林省延边地区的朝鲜族。我国56个民族,每个民族都是实实在在的存在,都有自己的历史记忆与文化传统,这就决定了每个民族成员对自己文化都有一种情感,有自己的文化归属感。但朝鲜族又与朝鲜半岛的朝鲜民族有着特殊的血缘关系,对于作为中国人的朝鲜族的文化分辨能力时有模糊,导致作为中华成员的中国朝鲜族特有的文化边界不够清晰的问题时有发生。因此,我们要做两方面努力:一方面尽可能地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扎实落根于边疆地区;另一方面是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视角认清少数民族及民族地区的文化。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应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范畴进一步延伸和拓宽,不仅仅是清朝末期为止的中华文化的结晶,也应将中国共产党的革命传统、中国人民的开拓精神和改革开放的精神,还有滋生在中华大地的56个中华各民族的传统文化也包含进来。每一个民族的传统文化都具有三个显著特点,即自我认同性、传承性和对外适应性[8]。只有在56个民族的文化很好地融入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中,逐步形成同心圆时,便是中华优秀文化在中华各个角落真正落地之时。因此,我们需要积极探索边疆各民族地区承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诸要素,只有这样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教育才能在边疆地区有真正的落脚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成员才能更好地认识和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以地处吉林省东部边疆的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朝鲜族为例,该地区所呈现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要素有以下几方面:第一,以红色文化和革命传统为主的爱国与大一统的国家观和社会观。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保家卫国战争中的革命精神,将爱国主义和家国情怀展现得淋漓尽致。“山山金达莱,村村纪念碑”正是延边鲜明革命精神和家国情怀的真实写照。第二,以开拓精神与非遗文化的天人合一与和谐共处的自然观和人文观。朝鲜族勇于面对自然,他们有着坚韧不拔的开拓精神,“拦河筑坝、引水上山岗”是真实反映边疆民族适应自然和改造自然的真实写照,在这种艰苦奋斗中,开发了东北水田和水稻种植,开发了灌溉技术。这正是迎合了“天人合一,自强不息”的中华精神。第三,以礼仪文化与民俗活动为主的以人为本与人格修养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无论是“尊老爱幼”“尊师重教”的社会美德,还是从出生到周岁、婚嫁、寿礼、丧葬等人生礼仪都反映了朝鲜族人民对礼仪和民俗文化至高无上的追求。这也恰好契合了中华优秀传统美德的精髓。边疆地区和少数民族人民创造的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可或缺的枝叶。只有主干坚实才能枝叶繁茂,反之也只有枝叶茂盛茁实才能为主干输送源源不断的养分,这两者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缺一不可。对于边疆地区和少数民族来讲,没有这一枝叶的桥梁作用,人们很难真正领会主干的精髓和博大精深。
三、边疆地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之策略
与国民教育的深度融合,与家庭、学校、社会协同开展教育是较为普遍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路径。《纲要》提出了从小学到大学分学段有序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具体目标和内容,以及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统融入课程和教材体系的具体措施,包括强调网络教育、校园教育活动、现场教学、家庭教育等多元支撑的要求。《意见》也将教育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重要途径,提出了贯穿于国民教育始终的具体方略,即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方位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艺术体育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贯穿于启蒙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各领域。以往的研究和政策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教育问题上,都聚焦于学生的教育和学校教育体系,也更多关注如何“教”的问题,相对忽略了“学”的思考。当然,很多研究和文件都指出了在进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过程中,也一定要考虑学习者身心发展的阶段和规律,但这也仅仅局限在学校教育范围和学生范围。实际上,在边疆地区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我们首先要将教育的概念释放到广义的教育,即社会教育和成人教育也应纳入到其范畴中来,从全民教育、全社会教育的角度入手实施,同时更要考虑边疆地区学习者的特殊性。只有这样,学习者的立场和全民、全社会教育的有效性才能凸显。
(一)通过格物致知贯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知情意行
对于边疆地区的人来说,很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容不是自然习得的,也不是很容易能够理解的。因为他们所拥有的文化土壤,或因边疆、或因民族地区、或因少数民族身份难以直接对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之精神层面内容。因此,需要认知上的调整和适应。
1.运用格物尔后致知的中国古代认识方式,积累承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各类载体。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学习过程就是修身的过程,中国古代对修身有着明确的策略说明,提出了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为了使边疆地区人们与寻常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认知无缝对接,其首要就是通过格物而积累文化要素,通过边疆人民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事与物不断认识了解,如掌握历史人物、掌握古诗词等显性文化来进行格物。只有格物达到一定程度,方能理解其事与物背后的内在联系,即致知。
2.要运用知情意行这一人类共通的认知心理和行为活动策略。知情意是三种不同的心理认知倾向,而行是对前三者的实践[9]。对于边疆地区的人来讲,“知”是文化习得的源头,行是学习结果的表达。没有以上的“格物”和“致知”的文化积累的过程,学习者很难真正形成文化基因而表现出文化赋予的诸行动。
3.应注意边疆地区人们的认知特殊性,需要考虑少数民族思维方式、行为特点和心理倾向等各方面身心发展的规律。文化比较和文化转换是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人们文化认知的特殊表现。同时,还要考虑少数民族语言环境的局限,应努力普及国家通用语,这是中华文化学习和普及的根本保障。
(二)在交往交流交融中探寻共同的记忆和文化基因
如果说显性文化积累是前提和基础的话,那么在认知过程中发生的文化比较、文化转换等心理机制则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习的核心隐性动力。中华各民族间文化交往交流交融在不断互动中逐渐完成,不断互动的实然则是要不断探索共性而走向更紧密的“我们”。在边疆地区进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要以不断互动、不断交往交流作为基本的机制,在互动中探索情感共鸣、追溯历史共同记忆、认识少数民族及民族地区文化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间的内在联系。
1.探寻共同的记忆是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桥梁和纽带。少数民族和边疆地区都有着加入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历史过程,尤其移居迁移而形成的少数民族更是有着较为清晰的加入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历史印记。这也是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各民族不断交往交流交融的结果,应不断探索和挖掘,如共同的革命历程、共同的开拓历程。
2.不断形成共同文化基因是理解和真正接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在动力。共情是共同文化基因产生的直接心路,因此,探寻边疆地区人们不断共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策略是关键。要思考民族地区文化特殊性,努力协调多元文化和双重文化。这一过程既有心理倾向所给予的动力来源,也有语言符号互动的痕迹,同时也要超越个体心理层面而趋向社会层面的不断趋同与巩固而成为所有成员均可以公开获取的符号体系[10]。
3.不断增进文化交往交流交融意识是探寻共同记忆和建构文化基因的底层逻辑。这一过程中我们要深入挖掘和开发民族记忆与文化符号中的智慧与积极因素[11]。如开展边疆地区人们和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涯口述资料整理,通过此方法不断挖掘少数民族群体记忆中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入心、入神的心路历程。文化交往交流中,扬弃消极腐朽文化,丰富和创新传统文化,正是优秀文化持久保持活力的内在机理。
(三)以生活化、故事化和自然化等鲜活形式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渗透到边疆地区人们的生活和日常中去,这是其教育和学习的终极目标。日常化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因其生活化特征,能够通过耳濡目染、习以为常的方式影响学习者。这是地方性知识与普遍性知识融合转向缄默的知识成为隐性表达的过程与途径。如果说这一过程我们能够在边疆地区很好地践行,那么边疆地区生长鲜活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可期的。众所周知,仅仅通过课本和学校课程来了解和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或进行中华传统文化教育是完全不够的,然而不可否认的事实是目前在民族地区仍有大部分的青少年甚至成人都仅用几年的读书储备来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应该是日常的、生活化的,应该是日常生活中积累下来的。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边疆地区融入日常生活,需要我们做生活化、故事化和自然化的努力。
1.生活化。真实的日常生活容易让人沉浸其中,人在真实的生活中感受生活所带给他的文化基因。人在生活中的真实感受是文化教育的重要前提。一个人的生活场域无非就是学校、社会、家庭,然而仅仅靠某一个场域的教育功能达到某种教育的目的是显然不够的,只有将一个人日常经历的三个场域结合进行教育或在这三个场域同时发生学习效应,才能更全方位地进行文化教育。就目前看来,边疆地区学校教育的文化教育功能较为凸显,而家庭和社会教育中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氛围尚显不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生活化的途径有很多,其中家长是最直接、最广大的群体,急需家长积极参与教育和家校协同教育。我们要注重文化的以人为本,活态传承;保护文化生态环境,让中华文化扎根边疆沃土;推进中华优秀文化植根于民众的生产和生活;充分发挥边疆地区各民族优势,加强各方交流[12]。
2.故事化。只有生活化,很难有意识地传承和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只有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与边疆地区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并转换成脍炙人口的故事,才能更好地为人接受。这种故事化可以是文字的、语言的,也可以是影视的、旅游景观的,甚至可以是新媒体的。图像社会的到来方便了人们分享故事,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指出讲好中国人的故事,故事能够将日常的生活、主题性的文化、高大上的文化、抽象概念化的文化很好地落实到有情、有人、有事的故事构建中去。
3.自然化。这是一种不为而至的状态,只要沉浸在这种生活化、故事化的文化环境中,成长中的人自然能习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如对于吉林省延边地区的人们来讲,很多儒家文化已然成为自然化传承的文化要素,在他们的节日、礼节中表达得淋漓尽致。这也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边疆地区落地的最理想化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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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程 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