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20世纪早期中国美育观念的发生与建构

摘  要:在20世纪初至30年代间的中国学术语境下,传统与现代的冲突与磨合为美育观念的言说提供了丰富的知识资源,同时先进知识分子渴望救亡图存的迫切愿景则为美育观念的发生与建构带来了现实的功能指向。从总体上看,这一时期的中国美育观念研究主要呈现出以情育为本质、以德育为目的、以艺术教育为手段的“三位一体”结构模式。“三位一体”结构模式的确立推动了美育观念研究的结构化和体系化,并以鲜明的实践品格对整个20世纪乃至当下的美育观念产生了深远影响。回顾20世纪早期中国美育观念的发生与建构,就是探寻这一时期中华传统美育观念的现代转化路径,从而在历史与当代的学理审视中为现实和未来的美育发展提供经验和启示。


关键词:美育观念;功能论;情育;德育;艺术教育


作者:尹一帆,浙江理工大学

 

早在1901年,蔡元培就在《普通学报》的第一、第二期上发表了《哲学总论》一文,他在文中指出“智育者教智力之应用,德育者教意志之应用,美育者教情感之应用”[1],蔡元培也因此成为现代中国最早对美育概念进行阐述的学者。1903年,王国维在《教育世界》56号上以文章《论教育之宗旨》对美育的作用和价值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分析,他认为在教育活动中美育应与智育、德育并举,不可偏废,故而“完全之人物不可不备真、善、美之三德”[2]10。至此,经由蔡元培、王国维两位学者对美育观念研究的前期探索,20世纪早期中国美育观念的发生逐渐拉开了帷幕。

一、20世纪早期中国美育观念的发生及其功能论倾向

从知识背景上来看,20世纪早期中国美育观念的发生主要有两个方面的理论助推力,其一是西方哲学、美学以及美育观念所带来的先进理论武器,其二则是中国传统哲学、审美文化以及美育思想的历史底蕴烘托。

首先,以康德和席勒的哲学、美育思想为代表的西方理论资源,为20世纪早期中国美育观念的发生提供了理论助推。一方面,康德的审美无利害说以及其所构建的“知情意”和“真美善”之对应逻辑关系,成为这一时期中国的美育观念言说的本体论依据。另一方面,席勒所赋予美育的独立性、自由性和现实性成为20世纪早期中国美育观念研究的功能论参照。其次,中华传统美育文化的熏陶滋养为这一时期的美育研究提供了观念上的自信。尽管在中国传统“礼教”“诗教”“乐教”的思想观念中,以礼乐教化实现“君子”人格的养成带有鲜明的伦理道德指向,但这一传统的儒家美育精神却与20世纪早期中国社会的时代需求存在着某种契合,故而成为这一时期美育观念研究的历史参照。诸如作为20世纪早期美育的积极倡导者,王国维在《孔子之美育主义》(1904年)一文中就利用大量的篇幅对希尔列尔(今译为席勒)和汗德(今译为康德)的审美、美育思想进行了介绍,并认为“观我孔子之学说,其审美学上之理论,虽不可得而知,然其教人也,则始于美育,终于美育”[2]16。可见,王国维这一时期的美育观念就是以席勒和康德的西方理论资源为明线,以孔孟儒家之美育精神为暗线而共同推进的。质言之,从知识背景上看,20世纪早期的美育观念研究是基于中、西方美育思想的激烈碰撞而积极生发而成的。

值得注意的是,在20世纪早期中国的学术语境下,西方美学、美育理论资源传入中国的路径主要有直接的西方-中国路径和间接的西方-日本-中国路径。其中,由于日本在哲学、美学领域对西方理论资源的现代性转换成果较为显著,且出于日本与中国一衣带水的地缘优势,使得日本间接路径成为20世纪早期中国美学以及美育研究的主要理论知识来源[3]。明治维新以来,打破旧弊、追求文明开化已成为日本近代学者的学术志向,而近代日本所接纳、吸收和转化的西学思想都必然与其政府所提倡的“实学”政策密不可分,这种以启蒙为目的的功利主义“实学”倾向在日本从兵学、医学和法律等学科领域逐渐扩展到哲学、美学领域[4]。故而,以日本为中介传播而来的西方、日本美学和美育思想也必然带有鲜明的“实学”色彩,这也使得日本间接路径所提供的理论成果更加迎合20世纪早期中国美育观念研究的现实需求,因此蔡元培、梁启超、王国维、吕瀓、李石岑、丰子恺等留学过或旅居过日本的学者们也必然成为这一间接路径的见证者和参与者。

从具体呈现上看,20世纪早期中国的美育观念除了被赋予培养修养、陶养情操的本体意义以外,还包含了疗救动荡社会、治愈精神创伤等现实的功能指向。

以20世纪早期中国的社会背景来看,美育观念研究所呈现出的功能论倾向是历史的、必然的选择。伴随着西方船舰炮弹的强势入侵,处于封建愚昧状态的中国人这才渐渐感到惶惶不安,自此民族的劣根性和文化的落后性成为先进知识分子的困顿和屈辱。也正是在这样的现实境遇下,近代以来以救亡图存、改造旧弊为目标的西学东渐之风才得以在中国兴盛不已,这也为20世纪早期的美学、美育研究定下了功能论的基调。1913年,鲁迅在《儗播布美术意见书》中曾提到,“美术之目的,虽与道德不尽符,然其力足以渊邃人之性情,崇高人之好尚,亦可辅道德以为治。物质文明,日益曼衍,人情因亦日趣于肤浅。今以此优美而崇大之,则高洁之情独存,邪秽之念不作,不待惩劝,而国又安”[5],由此可见一斑。尽管从本体论上看,20世纪早期的美育观念最初是作为舶来品从西方引入中国的,然而从功能论层面来看,这一时期的美育观念则与中国传统儒家美育思想是休戚相关的。作为中国古代美育概念的最早提出者[6],汉末魏初的徐幹在《中论·艺纪》中提出了“美育群材,其犹人之于艺乎”[7]的思考,并将以礼乐教化实施之的美育看作是君子得以养成的重要途径。这种强调以“文质彬彬”的君子修养为旨归的美育观念,与20世纪早期中国学者主张的以美育实现情感陶冶、道德教育以及社会改造的功用说一样,都自觉将功能论视角纳入了其理论体系的构建之中。

在20世纪早期中国的学术语境下,美育观念研究的功能论倾向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鲜明。首先,得益于西方现代教育制度的推广和发展,20世纪早期中国美育观念的社会功用愈加凸显。1912年,蔡元培在《对于教育方针之意见》一文中提出应以军国主义、实利主义和德育主义三者的“政治之教育”和世界观、美育主义二者的“超轶政治之教育”共同推进教育的发展[8]42-48。同年9月,蔡元培又在其主持颁发的《教育宗旨令》中将美育作为国家教育政策最终确立下来,从而使得美育的社会功能得到了更大程度的彰显[9]1。其次,除却社会功能以外,这一时期的美育观念更加关注个体的完善性实现。不同于以礼乐教化、君子养成来实现政治稳定、社会和谐的中国传统美育观念,20世纪早期的学者们由于普遍受到西方现代人本主义文化的影响,其美育观念往往表现出对“人”之实现的关注。不管是王国维所追求的“完全之人物”,还是蔡元培推崇的“陶养”之说,亦或是吕瀓、丰子恺等人对艺术化人生的向往等等,他们所言之美育也必然包含着“立人”这一功能取向。质言之,20世纪早期的中国美育观念所体现的不是“一种指向本体构建的观念形态”,而是“一种致力于实现精神的现实目标、体现人的内在恢复性要求的功能存在形态”,故而这一时期关于美育探讨必然首先被“置于功能实现的可能性之中”[10]

二、20世纪早期中国美育观念的“三位一体”结构模式

正如前文所言,尽管20世纪早期中国美育观念的发生呈现出杂糅性和多义性的时代印记,但从整体上来看美育与情育、德育和艺术教育三者的关系研究共同构架出了这一时期中国美育观念的基本内核。具言之,这一时期的学者诸如王国维、蔡元培、梁启超、丰子恺等在探讨美育的概念和内涵之时,都不约而同地构建起了以情育为本质、德育为目的、艺术教育为手段的“三位一体”结构模式。“三位一体”的结构模式不仅赋予20世纪早期中国美育观念研究以更加形象化、具体化的言说方式,也正是通过这种逻辑对应关系的构筑,美育观念的内涵得到了进一步的确立和丰富。

1.以情育为本质。1901年,蔡元培就通过《哲学总论》一文将美育解读为“教情感之应用”,由此可知蔡元培的美育观念一开始就与情育保持着亲密的关系。1903年,王国维在《论教育之宗旨》一文中将“美育”专门用括号标注为“情育”,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对其内涵进行阐释,他认为“独美之为物,使人忘一己之利害而入于高尚纯洁之域,此最纯粹之快乐也”[2]11。也就是说,王国维在这里所倡导的美育观念实则是以不涉利害的审美情感教育为核心而展开的。1922年,梁启超通过《中国韵文里头所表现的情感》《美术与生活》《为学与做人》等文章反复阐发了自己的美育观。值得注意的是,他在这些文章中并未直接使用“美育”二字进行相关的表述,而是直取“情感教育”一词来阐述自己的观念,从中可以见出梁启超美育思想的情育本质。特别是在《中国韵文里头所表现的情感》一文中,梁启超曾言道,“天下最神圣的莫过于情感”,“古来大宗教家大教育家,都最注意情感的陶养。老实说,是把情感教育放在第一位”[11]206-207,梁启超还将艺术看作为情感教育之“最大的利器”,并认为音乐、美术和文学为其“三大法宝”。除此之外,丰子恺的美育思想也表现出以情育为本质的特征与倾向,诸如在《关于学校中的艺术科——读<教育艺术论>》(1930年)一文中,丰子恺就指出科学、道德和艺术的不同属性,分别以真、善、美和知、意、情对三者进行了解读,从而得出了艺术教育就是“美的教育,就是情的教育”[12]225这一结论。从总体上来看,20世纪早期的中国学者在探讨美育问题时都自觉将“知情意”“真美善”的逻辑统一纳入其美育思想之中,并在其美育观念的具体探讨中表现出与情育关系的亲密无间。

由于西方哲学特别是康德哲学和席勒美育思想在中国的传播与影响以及中国传统审美文化中素来对情感的注重,故而这一时期的学者们将情育作为美育观念的本质内涵进行探讨是必然的、合理的。具体而言,这一时期康德哲学特别是康德关于“知情意”与“真美善”的逻辑对应结构为中国学者自觉构建美育与情育之间亲密关系提供了知识性资源,而中国传统文化中重情、抒情、传情的审美导向也为这一时期倡导以情感教育为内核的美育观念提供了历史性参照。也就是说,将情育作为美育的本质内涵而展开的观念研究并非仅仅是20世纪早期中国学者生搬硬套而来的学术舶来品,也是中国传统审美文化在现代中国学术语境下的一种转换性尝试。

2.以德育为目的。1903年,王国维在文章《论教育之宗旨》中提到,“美育者,一面使人之情感发达,以达完美之域;一面又为德育与知育之手段”[2]11,从而将德育作为美育的目的而正式提了出来。1922年,梁启超在《中国韵文里头所表现的情感》一文中也谈到了美育与德育的关系,他指出:“情感教育的目的,不外将情感善的美的方面尽量发挥,把那恶的丑的方面渐渐压伏淘汰下去。”[11]2071927年,蔡元培在《创办国立艺术大学之提案(摘要)》中也发表了相关了论述,他指出“美育之目的,在陶冶活波敏锐之性灵,养成高尚纯洁之人格”[8]434。1930年蔡元培还在《教育大辞书》中对美育进行了专门性的解读,他认为“美育者,应用美学之理论于教育”,然而由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无外乎取决于人的行为,故而“教育之目的,在使人人有适当之行为,即以德育为中心是也”[13]208。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不同于蔡元培美育思想中对于“人人有适当行为”的道德伦理追求,梁启超的美育思想尽管也包含着“善”“美”“恶”“丑”的内在逻辑性,但出于西方哲学中审美无利害思想以及“天人合一”“物我同一”的中华传统美学精神的双重指引,梁启超并没有将美育的目的诉诸于社会道德水平的提升,而是将其寄托于探寻审美趣味以求人生价值的人之“美化”过程中。可见,梁启超在论及美育与德育的关系时,不仅是将美育作为实现德育的具体手段来看待的,他更多的是将二者置于一种互动生成的模式中进行探讨的,故而梁启超为这一时期美育与德育的关系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

这一时期的学者们往往将德育作为美育的终极目的而展开了积极的论述,而这不仅与中国社会之现实境遇所赋予美育的历史使命息息相关,也与中、西方传统美育思想的承续脱不开关系。在中、西方传统文化的演变历程中,美育长期以来都是被作为统治阶级治国安邦的重要工具而存在的,统治阶级或以宗教准则、或以诗教礼乐作为美育的载体,然其目的都指向了德育的养成。进入20世纪以来,特别是在新文化运动、五四运动的洗礼下,中国先进知识分子往往对传统文化表现出较为消极的态度,但中国传统士大夫“文以载道”的匹夫精神却在民族危难之时逆向而生,同时以席勒为代表人物的西方现代美育思想也让中国的先进知识分子开始重新认识到了美育的社会功能和政治功能,故而20世纪早期的中国美育研究者便在现代与传统的冲撞与夹缝中寻找到了新的出路。

3.以艺术教育为手段。在20世纪20年代,中国美育界就曾先后出现过两本关于美育的专门性刊物,它们所宣扬的美育主张主要体现于艺术教育的实践和普及工作中。其中,1920年由吴梦非、丰子恺创刊的《美育》杂志在其《本志宣言》中就曾发出以“‘艺术教育’来建设一个‘新人生观’”[14]的呼声。1928年,李金发及其夫人创刊的《美育》杂志则将西方艺术作品、艺术思潮的引介和推广工作作为刊物的主要宗旨。除此之外,梁启超在《美术与生活》(1922年)一文中也对提供美术教育的学校提出了两点具体的要求,他认为这类学校“一方面要多出些供给美术的美术家,一方面要普及养成享用美术的美术人”[15],进一步提倡以艺术教育带动美育事业的推广。1927年,蔡元培在《创立国立艺术大学之提案(摘要)》中也提出了关于艺术教育的具体观点,他认为美育的实施与开展应“直以艺术为教育,培养美的创造及鉴赏的知识,而普及于社会”[8]434。然而,不同于这一时期大多数学者将艺术教育等同于门类艺术教育的观念,丰子恺的艺术教育理念则具有更广泛的维度,他将艺术教育从传统的艺术学校的门类艺术教育中解放出来,并将艺术的功能实现置于人生艺术化的实践之中。诸如前文曾提到过的文章《关于学校中的艺术科——读<艺术教育论>》(1930年)实则是由丰子恺1928年发表的《废止艺术科——教育艺术论的序曲》一文改编而来的。在这篇文章中丰子恺对艺术教育与艺术科教育进行了根本性的区分,在丰子恺看来,以图画、音乐等展开的艺术科教育则只是“直接用艺术品来施行艺术教育的一种手段而已”,同时他还认为艺术教育的范围“是及入日常生活中的一茶一饭、一草一木、一举一动的”。总之,他将“凡属人生的事”都纳入了艺术教育的范围之内,并指出“美的教育、情的教育,应该与道德的教育一样,在各科中用各种手段时时处处施行之”[12]228-232

在这一时期,不论是号召以美育为旗帜的报刊杂志,还是以推广美育为己任的学者们,都将美育的具体实践落脚到了艺术教育的实现上,具体看来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因素:其一,在美育与艺术教育的关系研究中,学者们往往忽略了美与艺术在概念和内涵上的区别,故而艺术教育就顺理成章地成为美育的方法论和实践论;另一方面,受西方、日本现代艺术教育制度、政策和相关活动的影响,这一时期的学者将艺术活动看作是人人都应该享有的权利,并认为唯有民众整体的艺术水平提升,才能唤醒社会的审美认知和情感认知,才能实现道德、宗教或科学主义层面的社会性完善。故而这一时期的学者们大多都不遗余力地投入到艺术教育的推广工作中,以期假借艺术教育之手实现美育的通达之路。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尽管前文对美育和情育、德育、艺术教育三者的关系进行了拆分式的详细解读,但必须明确的是,这一时期的美育观念研究更多的是将美育与三者的关系看作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以蔡元培为例,在《美育与人生》(1931年)一文中他就曾提到,人类之所以缺乏伟大的、高尚的行为关键在于人类“感情推动力的薄弱”,故而他提出了“陶养”——一种可以使人类感情“转弱而为强”、“转薄而为厚”的美育观念,他还指出“陶养的工具,为美的对象;陶养的作用,叫作美育”。而在如何运用“陶养的工具”这一问题上,蔡元培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诸如文学、音乐、美术的鉴赏活动都可以“谋知识与情感的调和”[13]266-267,是以“陶养”实现人生价值的具体手段。这篇做于1931年前后的文章可以看作是蔡元培在20世纪早期美育观念研究的一次总结,从文章中可知这一时期蔡元培所主张的美育观念是基于对情育、德育和艺术教育三者的整体性和系统性追求上。总之,“三位一体”结构模式的确立,是20世纪早期中国学者对于美育观念研究的一种建构性成果。

三、20世纪早期中国美育观念研究的问题与思考

“三位一体”结构模式的形成与确立,是20世纪早期中国美育观念建构的自觉探索。这种以情育为本质、德育为目的、艺术教育为手段的结构模式,为这一时期的美育观念研究带来了完善的系统性和丰富的言说性,也为整个20世纪的中国美育观念研究提供了基础和方向。然而,伴随着20世纪早期中国美育观念的发生与建构,特别是在“三位一体”结构模式的确立过程中,美育观念的内部研究也必然遭遇到了情育、德育和艺术教育三者的“外部绑架”,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美育观念的独立性和独特性。基于此,一些美育观念研究者也在历史的境遇中做出了更为多样的判断和抉择,从而为这一时期美育观念研究的学术史梳理提供了更为辩证和全面的参照。

一方面,在20世纪早期的美育观念发生与建构中,情育往往被学者们解读为美育的本质属性,然而美育与情育是否能够在观念上完全等同或替换使用则是值得思考的。尽管将美育看作是以情育为本质的美育观念不失其合理性,然而这一时期的研究成果往往无法从概念上对情育和美育进行相应的界定和区分,并在二者的概念使用上存在着模棱两可的混用,从而导致这一时期的学者们在谈论美育之时,普遍地将美育与情育进行了对等性的解读。1924年,李石岑在《美育论》一文中就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他指出“美育之解释不一,然不离乎审美心之养成”,美育的陶冶作用应统摄于“知的情操”、“意的情操”、“美的情操”三者之中,故而“经一度之美的刺激,则精神生活扩张一次,即人类本然性多得一次发展之机会”,同时他还认为“美育实为德智体三育之先导”[16]。具体而言,在李石岑的美育观念中,美育从本质内涵上来看并不是完全等同于情育的,他将美育的目的统摄于知、情、意三个方面的整体实现中,并将美育进一步阐释为“审美心之养成”,摆脱了将美育与情感教育完全对等的窠臼,进一步扩大了美育观念的内涵和意蕴。尽管李石岑的美育观念不免有过分抬高美育之嫌,但其研究成果在20世纪早期中国的学术语境中却显得尤为独特。

另一方面,在20世纪早期中国美育观念的建构中,以德育为目的、以艺术教育为手段所构建的互动关系也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美育研究的学术价值和社会意义。从内在逻辑上看,“三位一体”结构模式一方面明确地将美育的目的指向了德育,另一方面又暗含了德育是可以直接通过艺术教育得以实现的可能,故而美育何以存在的必要性就被消减了。面对“外部绑架”的尴尬境遇,吕瀓的文章《艺术和美育》(1922年)为这一时期的美育观念研究提供了一种新的参考。吕瀓认为美育的范围是“很广泛地遍及全人间,又很长久地关涉全人生”,故而他在文中对当时盛行的美育代替(德育、智育)论和美的享乐养成(陶冶、改善人生)论进行了批判,他指出美育替代论过于激进却无法自圆其说,而美的享乐养成论则过于温和没有触及人生的“转移”,故而他呼吁当时的美育家在进行研究之前应先搞清美育与艺术的关系。同时,吕瀓也在文中提出自己的美育观,他认为美育实则是连接艺术与现实生活的桥梁,因此唯有“普遍地实现了艺术的人生”,才是“美育唯一的目的”[17]。由此可见,吕瀓的美育观念没有试图扩大美育的现实功能,也没有将美育沦为艺术教育的代名词,而是尽力还美育以真实性和独立性,从这点来说是难能可贵的。然而,吕瀓的美育观念始终与20世纪早期现代中国的现实语境保持着一定的距离,这也使得他的美育思想在很大程度上沦为一种仅仅具有象征意义的口号,在现实社会之困境中不免显得有些无力。

从20世纪早期中国美育观念发生与建构的历史语境来看,以蔡元培、王国维、梁启超、鲁迅、丰子恺等为代表的学者们大多持有汲取西方先进文化之养分以求改变落后中国的现实愿景,因而他们对于美育观念的积极探究并非仅仅得益于其对科学主义精神的神圣追求,更多的是源于他们所承担的改造社会之历史使命和责任,故而美育与情育、德育和艺术教育三者关系的自觉建构更多的是基于美育研究的功能论视角而展开的。从20世纪初现代中国美育的发生,至今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在民族危难时期美育曾被赋予救亡图存的改造功用,而在和平发展年代美育也曾被看作是审美素养和艺术修养的普及手段,可见美育观念的功能指向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不断被给予新的内涵。然而,无论美育观念在20世纪的学术史进程中发生了何种具体的转变,以功能论为视角的探讨在整个20世纪乃至当下的美育研究中从未离场,而美育观念的“三位一体”结构模式也依然在当代葆有鲜明的实践品格。

值得注意的是,在20世纪早期的中国美育观念研究中,也曾暴露出美育与艺术教育的混用以及美育观念的绝对功能化等问题,然而遗憾的是,这些问题尚未在学术史的发展进程中得到合理的解决。即使在当代,如何界定美育与艺术教育的关系,如何正视美育观念的功能论立场,以及如何防范美育功能的绝对泛化等,依然是美育研究中备受争议的重要命题。除此之外,关于中华传统美育精神的传承与转换、美育功能的时代变迁以及艺术教育的实践方法等问题的探讨,也是百余年间一代又一代中国学者的共用话题。故而,回望20世纪早期中国美育观念的学术史,就是试图以其发生和建构的动态发展历程建立起历史与当代的学理渊源,并以期从中探寻出解决当代美育问题的线索和思路。


参考文献:

[1]  蔡元培.蔡元培全集:第1卷[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357.

[2]  王国维.王国维全集:第14卷[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10.

[3]  彭修银.中国现代文艺学、美学形成过程中的“日本因素”[J].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2).

[4]  神林恒道.日本の芸術論:伝統と近代[M].京都:ミネルヴァ書房,2000:197-198.

[5]  鲁迅.鲁迅全集·编年版:第1卷(1898-1919)[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4:253-254.

[6]  祁海文.徐幹:“美育概念”的最早提出者[J].长白学刊,2002(6).

[7]  徐幹.中论[M].上海:泰东图书局,1929:28.

[8]  蔡元培.蔡元培教育论集[M].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87.

[9]  蔡元培.蔡元培教育论著选[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1:1.

[10]  王德胜.“以文化人”:现代美育的精神涵养功能——一种基于功能论立场的思考[J].美育学刊,2017(3).

[11]  梁启超.饮冰室诗话[M].长春:时代文艺出版社,1998.

[12]  丰子恺.丰子恺文集:艺术卷2[M].杭州:浙江文艺出版社,浙江教育出版社,1990.

[13]  蔡元培.蔡元培美育论集[M].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87.

[14]  陈独秀.本志宣言[J].新青年,1919,7(第一号).

[15]  梁启超.中国现代美学名家文丛·梁启超卷[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9:12.

[16]  李石岑.李石岑论文集 李石岑讲演集[M].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91:162-164.

[17]  李石岑,吕瀓.美育之原理[M].上海:商务印书馆,1925:30-33.


(责任编辑  何海涛)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20世纪早期中国美育观念的发生与建构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