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地区乡村旅游助力共同富裕
摘 要:乡村旅游能有效促进农村产业升级,有利于乡村生态环境保护、文化传承,推进共同富裕。民族地区具有发展乡村旅游的自然地理、生态和文化资源优势;其乡村旅游可分为景区带动型、康养度假型、节庆假日型及产业融合型,可在多个方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包括构建新型集体经济的“大合作社”,完善乡村道路交通、旅游服务基础设施,培养乡土旅游人才,以“亲贫”模式发展乡村旅游,以及培育发展特色“文化民宿”等。
关键词:民族地区;乡村旅游;共同富裕
作者:郭景福 闫晓莹 ,大连民族大学
新时代我国的主要矛盾是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而当今最大的不平衡是城乡发展不平衡,发展最不充分是农村发展不充分,特别是西部民族地区农牧区发展的不充分,是产生发展差距、贫富差距,制约协调发展、共享发展和共同富裕的主要障碍。
基尼系数是衡量居民收入差距的综合指标,一般认为,该系数在0.3-0.4区间比较合理[1]。我国居民基尼系数2018-2020年分别为0.468、0.465、0.468,均超出了合理界限,收入差距较大[2]。表1为近五年我国城乡之间及民族地区农牧民与全国平均收入水平的差距,说明我国区域社会公平有待进一步彰显。
作为人类美好愿景和区域公平的价值原则,共同富裕力图实现差异性地区的均衡发展、共享发展成果,与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本质上的一致性。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就把“共同富裕”作为重要目标,提出了“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然后带动其他人共同富裕”的渐进发展战略;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我国要走“共同富裕”道路;2015年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共享发展”理念;2017年党的十九大提出,“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的发展”;2020年底我国完成了脱贫攻坚伟大壮举,建成了全面小康社会,进一步提出“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第十次财经委员会会议上指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3]。
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途径是更平衡、更充分的高质量发展。民族地区具有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地缘特征,也曾是普遍贫困和深度贫困地区,是我国推进共同富裕的突出短板。同时,民族地区又是生态功能区、文化特色区,具有发展乡村旅游的自然生态和民族文化资源禀赋。本文探索民族地区通过发展乡村旅游这一富民产业,使群众嵌入和联接在乡村旅游产业链上,实现地区发展、群众“共同富裕”的途径和对策。
一、乡村旅游及其功能价值
1.乡村旅游的内涵与特质。
乡村旅游,顾名思义,其目的地在乡村,而非城镇,它与对应的“大旅游”(姑且称乡村旅游为“小旅游”)的显著区别在于,游客大部分来自目的地周边邻近乡镇(县内或县外毗邻区域),游览时间一般1天(超过3日就不属于),游览内容大多为“走马观花”式的赏景、“农家乐”,购买土特产品。
乡村旅游是基于乡村、农业的多层面游览活动,20世纪80年代兴起的“农家乐”标志着我国乡村旅游的发端。国内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乡村旅游的特性和途径对策等。有研究认为,乡村旅游是基于“乡土性”的自然生态及文化资源,促进农业功能拓展、乡村价值挖掘、业态类型创新的综合性产业[4],有广泛的参与性、体验性和乡土文化性等特点[5-6]。有学者提出,充分挖掘乡土文化的深层次内涵,保护、传承和发扬民风民俗等文化要素,开发乡村文化旅游新业态[7],并将生态环境保护、民族文化传承及乡村振兴结合起来[8]。国外乡村旅游活动和有关研究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世界旅游组织把乡村旅游定义为,旅游者在乡村开展的旅行、生活、学习等乡土性体验,“乡村性”是其关键特征。Bramwel和lane认为,乡村旅游是基于农村和农业的多样化休闲活动,包括生态康养、教育科普、运动探险、文化体验等[9]。乡村旅游的核心在于乡村的生活、生计、生态和差异化的文化体验[10] 。
笔者认为,乡村旅游是以乡村田园环境为依托,发生在乡村的多样化旅游活动,其本质是“乡土性”。这种“乡土性”包括山川沟壑、森林湖泊等自然景观,田园风光、农事活动的经济形态,以及乡村生活、民风民俗及家庭礼仪等文化传统。因此,可以说乡村旅游是一种生态旅游、农业旅游、休闲旅游或文化旅游,是一种与休闲、康养消费具有一致性的、最具发展潜力的现代旅游新业态。
市场经济的有效性本质上是契合市场需求的交易过程。经济结构变迁的驱动力由市场需求拉动及资源供给推动共同作用形成,是“恩格尔定律”影响经济结构变迁[11]。各国经济发展趋势表明,第一产业劳动力份额、产值所占比重及消费支出所占比重均呈下降趋势,而第三产业持续上升,要素投入和消费支出将更多地转移至更高效率和效益的第三产业[12]。伴随经济社会发展和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消费结构不断升级,从“吃、穿、用”转向“闲、养、学”,进入“温饱后求环保”、“衣食无忧后求康养处优”的服务经济时代。供给侧的农业也正经历着由“温饱农业”到“生态农业”,再到“观光农业”“康养农业”的转型升级过程,从第一产业的规模化“水平增长”转型升级到高端化的“结构增长”。而具有较强关联性“乘数效应”的乡村旅游,正是满足消费者休闲、康养等精神高端需求,推动乡村产业“结构增长”的第三产业增长点。因此,乡村旅游的发展是乡村供给侧生态、休闲、康养等自然资源,及有情、有趣、有魂的传统乡村文化资源推动的结果,更是需求侧城镇居民对“三避三养”(避暑、避霾、避寒及养生、养心、养老)、田园景观,及“乡土性”农耕文化体验的需求拉动结果。近年来已表现出强劲的增长势头(见表2)。
2.乡村旅游的功能价值。
乡村旅游具有拓展农村新型消费空间,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助力农民创业就业的经济价值,也有推动乡村生态环境保护、文化传承及提升村民文化素质的文化价值。
第一,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助力乡村振兴。产业关联度是指某一产业通过供给与需求的相互关联而对其他产业的影响程度。具有较高关联度的产业易于聚集成稳定的产业链,形成产业集群和经济增长极,推动区域经济结构性增长。乡村旅游中游客的“流动性”具有速度快、辐射广的特点,其传统六大要素“食住行游购娱”裹挟着信息流、物流、资金流,推进第一产业“接二连三”“集链成群”,其新的六大要素“养闲商学情奇”又进一步将乡村一二三产业及多样消费功能有机整合,利用其外部溢出的经济效应延伸与再造了“三农”的产业链、价值链,构建起从简单生产到综合消费的乡村一二三产业“综合体”,推进乡村多业融合的转型升级,助力乡村振兴。
第二,推动农民创业就业、城乡融合及共同富裕。乡村旅游是城镇居民以乡村为主要阵地的“上山下乡”,城镇居民通过乡村体验,熟悉乡村风土人情、生态环境,以及资源禀赋和发展商机,进一步牵引人员交流、定居、投资、消费,推动要素“逆城镇化”流动,促进村民与市民交流、乡村与城镇融合、农业与服务业交融,通过多种“融合”、“关联”和“乘数”效应,拉动乡村一二三产业发展,并衍生出多种“新业态”,破解农村简单种植、养殖的“低端锁定”,推动农民非农“零距离就业、家门口创业”,促进农民从乡村产业结构优化、产业链聚集、增强和增值过程中获得收益,推动城乡由二元结构走向融合及共同富裕。例如,贵州桐梓县依托山清水秀、气候凉爽的优势,本着“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农民主体”的原则,突出“休闲避暑、生态康养”两大主题,大力发展乡村旅游。近年来,该县建成了环境优美、富有特色的乡村旅游景区,成为首批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世界旅游组织乡村旅游观测点,乡村旅游已经成为桐梓县的富民产业[13] 。2021年,桐梓县乡村旅游游客接待量达731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53亿元,好风景展现“好钱景”。
第三,有利于乡村生态环境保护。外部性导致市场失灵根源于资源产权界定不清[14]。乡村资源“三权分置”的产权设计具有激励相容性,可引导人们将乡村旅游的趋利性内化为保护乡村生态环境的主动性,克服由于自然环境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公共品属性可能导致的“公地悲剧”,维护乡村的绿水青山,有助于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实现了生态文明建设超越“发展至上”的历史性转变,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成为千年大计。作为“无烟产业”的乡村旅游,就是将乡村的“绿水青山”转化为村民的“金山银山”,实现乡村“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资源的价值转换。这种价值转换逻辑提升了广大农民呵护乡村生态环境的主体自觉性。因此,以生态为本的乡村旅游的发展有助于乡村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
第四,有利于乡村文化传承。“文化”是人类最初为生存而进行的生产活动,“乡土性”文化是人类文明的起源。中华五千年农耕文化探索总结出了一套兼具情感、知识、趣味的乡村文化系统和文化空间,“二十四节气”更是将中华农耕文明推向人类文化巅峰。民族文化的差异性导致了人类文化的多样性,是人类社会文明与繁荣的珍宝。乡村文化及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民族地区乡村旅游发展的源动力。乡村旅游可将乡村特色文化元素创造性地融入旅游产品开发设计之中,通过乡村文化展示、体验互动、民俗表演等形式,提升游客文化体验满意度,实现以文塑旅,以旅彰文。例如,近年来,广西南丹县充分发掘瑶族民俗文化旅游资源,先后建成独具瑶族特色的“五个作坊”——铜鼓坊、陀螺坊、织绣坊、染艺坊及手工艺品展示坊。染艺坊通过“非遗传承人+企业+合作社”运营模式发展订单制作,带动几十名搬迁群众就业,同时也培养了瑶族文化传承人,保护了瑶族文化遗产。
二、民族地区乡村旅游的类型
旅游业对资源依赖性强,文化是其灵魂,生态为其核心。我国民族地区是“水系源头区、生态功能区、文化特色区”,近年来,各地从本地实际出发,根据资源种类、活动内容、组织形式等,开展了多样化的乡村旅游活动,形成了各具特色、形式多样的乡村旅游类型。
1.自然生态型。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健康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人们追求健康和自然原生态的体验推动了乡村生态旅游的发展。如“名仕田园”自然景观,它位于广西边境大新县堪圩乡,是典型的喀斯特地貌,每一座山峰、每一座小桥、每一根凤尾竹、每一幅画面都是一幅原生态的自然景象,被誉为“中越边境山水画廊”。周边所有村民都吃上了旅游饭,过上了好日子。
2.康养度假型。随着我国老龄化时代的到来,需求侧“有钱、有闲”一族追求医疗保健、康复疗养、休闲与旅游度假的完美结合。供给端,民族地区良好的康养自然环境、多样化地理、地貌和气候特点为乡村康养度假游提供了有力支撑。如广西巴马被誉为“世界长寿之乡”,其高地磁、弱碱水,负氧离子、清新空气等环境吸引了大批康养旅居客,正努力打造世界康养旅游目的地;“避寒、避暑、避霾”成为乡村旅游驱动力,贵州六盘水素有“中国凉都”美誉,每年夏季很多游客到此休闲避暑,支撑起大量农庄、民宿,推动了当地乡村旅游和农民增收。
3.民族文化体验型。民族特色在文化,旅游灵魂在于文化体验。文化旅游追求精神上的满足和文化差异的体验与感知,并陶冶情操,获得“诗与远方”的精神享受。在漫长的历史变迁中,各民族积累和传承了多样化的民族文化,成为乡村旅游的重要资源。如“司莫拉”在佤语中为“幸福的地方”。位于云南腾冲市清水乡的司莫拉村,是一个有着五百多年历史的佤族村落,至今保留着传统的婚、丧、嫁、娶仪式和文化,少数群众仍会佤语。近年来,该村构建佤族特色文化村寨,培育乡村旅游,不断提升村民的“幸福感”。
4.特色产业融合型。休闲农业是以特色农业为核心开展的传统农业与健康美食体验活动,通过“农旅融合”实现了“旅游+特色产业”的共赢发展。如云南澜沧县景迈山古茶树景观有近两千年的万亩古茶园,呈现出“山生林、林共茶、茶绕村”,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存智慧,被国际茶叶委员会认定为“世界茶源”。近年来,伴随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及最佳旅游目的地的美誉,景迈山古茶树构筑了“古茶+文化+生态+旅游”相得益彰的综合体,塑造了“景迈山古茶”知名品牌。
5.户外运动型。户外运动是在户外自然场地举办的体育活动,由于具有亲近自然、增强体质、锻炼意志、培育团队精神等作用而倍受青年人喜爱,其形式包括野营、野炊、登山、攀岩、徒步、骑行、漂流、探险等。如云南迪庆州融雪山、峡谷、草原、森林、湖泊和藏民族风情于一体,近年来,登山、骑行、赛马、射弩、摄影、自驾等乡村旅游休闲、户外运动蓬勃发展。
自然生态型为景区带动发展,核心景区以其品牌效应、极化效应带动周边村屯作为自然观光、休闲食宿、文化体验的承接区,形成“景区+村屯”的协同发展模式。康养度假和户外运动型为资源开发型,依托其独特、高品质的自然资源、地理地貌、特色文化,通过完善基础设施,整合开发旅游产品和配套设施,形成乡村旅游品牌。特色产业融合型满足人们休闲康养的消费趋势,以绿色生态的健康产业园区为基地,推动园区变景区、民房变民宿、农产品变旅游商品的“旅游+特色产业”融合发展。
三、乡村旅游助推民族地区“共同富裕”的途径
经济高质量增长的首要标准是具有较高的经济效率,而影响效率的三个重要因素分别是产业规模、技术进步和人力资本。为更好地适应乡村旅游便利化、多样化、规模化和品质化的需求侧升级要求,以及“普惠性”的社会公平,民族地区应发挥资源和文化优势,在制度设计、发展模式、人才培养,以及“数字化”赋能等多个供给侧领域改革创新,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推动乡村旅游业的高质量发展和民族地区共同富裕。
1.以“新型集体经济”的制度创新推进乡村旅游规模化。
现代产业体系是创新驱动、结构优化、多业融合与集群式发展的网络体系。现代乡村产业发展及产业链整合远远超出了村庄、乡镇乃至县域范围,也需要突破一定地域限制的资源数量与类别约束。乡村集体资源的微观治理强调“分”,这是市场机制产权明确的内在要求,但资源“碎片化”家庭承包制和分散化小农经济阻碍了规模化现代产业的发展;宏观经营强调“统”,通过“转权”方式将分散的资源集中经营,这是产业规模化经营的效率要求。“十四五”规划提出,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因此,新时代农村发展需要进行“再组织化”,要构建包含全体村民,尤其是弱势村民在内的“新型集体经济”或“大合作社”。鼓励农户以“三权分置”后的资源承包权参与股份合作,使资源个体所有转为“大合作社”集体共有,经营权变股权,村民变股民,劳动联合转变为要素联合、资本联合,通过“大合作社”整合资源的加“杠杆”作用,实现“确权-让权-股权-权益”、“资源-资产-资本”的转化,推动乡村产业规模化、品牌化和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
发展是富裕和共同富裕的前提,而发展源于要素的流动与聚集。民族地区可发挥特有的政策优势,试点实行“大合作社”发展模式,整合“碎片化”的“山水林田湖草”及文化资源,以集体资源的“完整性”适应乡村产业发展和生产力的“整体性”,平衡乡村生产、生活和生态的系统和谐关系,有效发挥新型集体所有制的制度优势,推动乡村旅游规模化发展,把分散的小农户纳入现代产业与市场体系之中。近年来,内蒙古新巴尔虎右旗牧业生产采取“大合作社”的“芒来”模式,将牧民的“碎片草场”及牲畜按照草畜平衡标准折价入股到“大合作社”。2020年7月牧民获得股权证,“大合作社”统一经营牧场资源,尊重自然生态规律,拆除草场围栏,恢复“大草原”的原始游牧业态,以原生态“茫茫草原”发展“草原游牧”、“牧民体验”等草原旅游,带动牧民走向共享发展,共同富裕。
2.完善乡村道路交通、旅游服务基础设施。
人类经济社会活动普遍遵循“距离衰减”原理,即要素之间能否发生相互关联作用,与其空间距离成反比。因此,道路交通的“可达性”是要素流动和市场交易的先导和重要支撑,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推进器”,具有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和溢出效应。乡村旅游也是一种要素关联活动,随着旅游业呈现出“快旅慢游”的特征,旅途便利化、时间成本最小化成为游客出行的首选。景区景点良好的交通“可达性”是推进乡村振兴和发展乡村旅游的必要条件。
道路交通链接人流、物流及城镇与乡村景点,是乡村旅游发展的基础。由于交通制约,民族地区一些山村与外界物流不畅,人难进出,一些原生态自然景观、特色文化等旅游资源“养在深山人未识”。推动民族地区,特别是边疆民族地区的乡村旅游,首先要畅通道路交通,积极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向村覆盖、往户延伸,补齐乡村道路短板,打通“村村通”的“最后一公里”,努力实现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的“村村通”;乡村景点的“重游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游客满意度的高低,而游客满意度则由其旅游过程中对自然、文化体验和旅游设施的感知所决定。因此,良好的乡村旅游设施,包括食、住、行、购等的高品质、便利化,是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应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完善乡村停车、路牌、路灯、公共卫生等乡村生活基础设施,缩小“硬差距”,提升游客满意度,这也有助于消除村民的“急难愁盼”,满足村民对美好生活的愿望,推进共同富裕。
3.培养乡土旅游人才,促进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需要高端的生产要素,尤其是高素质的人力资源与之匹配和支撑,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同样离不开懂技术、会管理的乡村人才。发展乡村旅游应从目标定位、项目设计与开发、数字化推广运营、客户关系管理等多个环节精准施策,每个环节都需要专业人才的精细论证、策划和执行。人才总量不足和专业人才匮乏,特别是村民素质能力欠缺是制约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瓶颈。2022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加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训计划”。民族地区在推进乡村旅游进程中,可采取多种人才应用模式,“不为所有,但为所用”,如开展组建“博士服务团”、 专家咨询指导组等活动;也可采取多项举措,如政府“搭台+补贴”、专家助力、单位有偿使用等,重点服务农村各类专业合作组织,以及通过产权转让、股份合作等,吸引各类经营管理和技术人才服务地方,促进乡村旅游发展。
教育培训能借助知识外溢的正“外部性”形成区域高质量人力资本,促进乡村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社会文明进步,提升低收入者基本素质、可行能力和致富技能,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乡村振兴主体是农民,特别是“乡土人才”,民族地区应积极依托大专院校、协作帮扶单位,针对乡村旅游产业链开展精准、定向岗位培训,培育有文化、会创意、懂市场的乡村旅游经营主体,包括旅游项目的“农创客”、“经营者”、民宿的“推广者”,以及适应乡村旅游各方面高素质的职业农民。
4.以“亲贫式”发展模式推进共同富裕。托马斯·皮凯蒂认为,资本收益率高于劳动收益率和经济增长率,自由市场机制不具有抑制贫富差距的功能[15]。推进全民共享发展的“共同富裕”既要通过市场“无形之手”的调节作用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做大“蛋糕”,也要发挥政府“有形之手”的作用,以制度设计实现公平正义,分好“蛋糕”。推进民族地区乡村旅游的“亲贫式”发展,即“包容性”发展,使弱势村民获得更多机会和收益。这种更有利于社会弱势群体的发展模式符合约翰·罗尔斯的正义原则[16],也是亚当·斯密所憧憬的让“社会发展成果分流到大众手中” [17]。
乡村旅游是基于乡村资源的游览活动,而乡村资源的使用者是当地村民,资源的共有性决定了收益的共享性。乡村旅游开展过程中,应充分保障村民的使用权、参与权和收益权,避免“利从村中来、村民却无利可得”的弱势排斥现象。可构建“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的利益捆绑组织架构(共同体),使乡村旅游具有恩泽村民的“可受益性”,助力“共同富裕”[18]。以“旅游企业+景点+村民+贫困户”模式开展乡村旅游,使贫困群众多元化的嵌入和联接在乡村旅游产业链上,持续获得资产和岗位收益,推进共同富裕。具体利益联结与分享模式,可有以下几种:一是随机市场交易模式,即在游客较集中的旅游场所,农户优先展示产品、销售自产农副产品。二是岗位就业参与模式,在乡村旅游产业链上,贫困户优先获得务工岗位。三是资源参股模式,在乡村生态资源 “三权分置”条件下,以自然生态资源、文化资源、自家民房等财产(资产)入股参与乡村旅游,获得资产收益。四是生态补偿模式,在与旅游企业合作开发乡村旅游的过程中,粮食种植减少,牲畜养殖减少,以保护生态环境,推进乡村旅游高品质、可持续发展;在此过程中,农牧业收益减少应获得旅游企业的生态补偿,增加村民旅游收入。如云南迪庆州虎跳峡景区附近的长胜村,有二百多户一千多人口,近年来随着旅游业的兴起和虎跳峡景区知名度的提升,村民家家吃上了旅游饭。作为资产收益,景区管理处每年反哺该村人均四百元,承担摊位费户均两千元,景区岗位设置也优先安排边缘贫困户、征地拆迁户和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在乡村旅游产业链上,长胜村正在实现“树形象、保民生、促发展”的乡村振兴目标。
5.以“旅游+”构建乡村“田园综合体”。区域空间结构理论认为,培育或引入经济“增长极”有助于推动地区经济增长。新时代的“增长极”由单一生产要素(例如土地、矿山等)转向多要素组合,特别是高级要素(技术、生态、文创等)与传统要素“粘合”一起可形成创新增长极。乡村旅游促进多业融合,源于旅游活动能与其他产业间实现相互牵引、渗透。这种“粘合剂”牵引形成乡村“田园综合体”增长极,并因其扩散效应促进农业结构型增长和乡村结构型发展。
随着旅游业由“观光游”向“休闲游”转变,旅游者呈现出多元消费与体验倾向,带动了“旅游+农业”“旅游+教育”“旅游+文化”“旅游+民宿”“旅游+休闲”“旅游+康养”等多种新业态,推动乡村构建起一产强、二产优、三产活的多业态、互利共生的农业全产业链格局,形成农村与康养、农业与教育、农民与文化深度融合,满足游客多元化消费的立体复合型“田园综合体”,满足游客来得了、住得下、吃得香,以及回归自然、养身静心、购物、体验等多样化、无边界的生活消费需求,同步实现“以旅兴村、以旅富民”。例如,塔村位于新疆温宿县北部山区,有“南疆那拉提”“天然氧吧”之美誉。近年来,该村依托冰川雪山、漂浮白云、挺拔云杉、丹霞地貌等优美的自然生态开发了“乡村旅游+”“田园综合体”,迅速成为乡村旅游的网红打卡点,形成了集民俗体验、自然风光、避暑康养、游乐购物以及科普教育实践基地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归园田居·塔村”样板。每年旅游旺季,塔村几乎家家户户都会参与到旅游服务中,通过乡村旅游实现了创业就业、共同富裕。
6.发展特色“文化民宿”,促进共同富裕。
产业经济效益源于其对市场需求的满足,产业结构高级化源于其满足需求层次的高度。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及老龄化时代的到来,大量“有钱、有闲”阶层开始追求休闲康养、自然探秘、文化体验等高品质精神生活。民族地区可充分发挥特殊地理气候、生物多样性及差异文化的优势,发展特色“文化民宿”,推动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乡村民宿通常将民房、农家小院进行特色化修缮改造,打造成仿古民居、生态景观民居、民族文化民居、乡村别墅等,满足游客对人文安逸、生态清新、绿色美食、休闲康养,以及娱乐购物等多重消费需求。
文化是一类人群所共有的共识,蕴含着群体认同的价值观、道德准则和心中的“世界图景”。民族是文化的载体,民族文化的知识性、启发性、教育性是文化旅游发展的本源动力。民族地区培育具有区域特色、文化特征的乡村民宿品牌,把民宿构筑成既是修心养性的桃源净土,听鸟鸣赏浮云的栖心道场,又能唤起儿时的记忆和乡愁,感知差异化民族文化符号的深邃内涵;构筑成有生态、有文化、有灵魂的文化空间——“文化民宿”,成为村民家园与游客游园的同构联合体,成为推进乡村振兴的标志性产品,同步增加村民财产性收入,促进共同富裕。例如,甘孜州丹巴县的甲居藏寨,曾被评选为“中国最美六大乡村古镇”之一。此特色村落完美地保留了藏居传统建筑风格,一栋栋红、黄、青、白相间的碉楼带有精美的屋檐或房顶,恪守着“藏式风情”的原始和神秘。作为4A景区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几乎家家都开了民宿,内外墙面上有龙图腾、雕栏、唐卡装饰等藏文化符号。更重要的是,民宿主人对游客的热情接待,免费提供青稞拼盘、牦牛肉干、酥油茶等藏式小食品,使每位游客都可切身体验到浓浓的藏文化氛围,为其居住增添了文化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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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田孟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