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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人类学观:说文化

李亦园 楞个想 2022-09-24

李亦园(1931-2017),著名人类学家,台湾“中央研究院”院士,著有《人类的视野》、《文化的图像》、《文化与行为》等。



一、引言


我今天上午讲的都是我的人类学观。这样用词有点自大,好像我已经有了什么自己的观点了,其实并不是这个意思。这个名词源自费孝通先生的老朋友、老同学Edmend Leach,英国有名的人类学家Leach先生写了一本书叫My Kind of Anthropology,我的样子的人类学。这里所不同的是,我没有什么祥子,只是把我的经验提供给大家。我今天上午给大家谈文化,下午跟大家谈文化人类学的方法。这多少还是以我的经验、我的看法跟我在台湾所看到的种种东西综合在一起,说出来供大家参考。


二、文化的内涵


"文化"(Culture)这个词至少是部分人类学家最基础的、最根本的观念,是人类学家的Key Concept(关键概念)。但是,这样的说法并不是全世界人类学家都认同的。大致是美国人类学家、英国人类学家认为文化是最基础的观念,尤其是在美国,认为社会科学的三个核心科学心理学的Key Concept是personality,是人格;社会学的Key Concept是Society,就是社会;人类学的KeyConcept是Culture,是文化。这是美国式三个最基本的观念:Personality,Society,and Culture。所以人类学家的基本观念在美国式来说是文化。

但是这个最基本的观念在不同的环境之下就未必,也许在大陆,也许在前苏联,似乎"民族"这两个字更为重要。所以人类学家某一些以研究文化为目的,但是也许另外一些以研究民族为目的。这并没有对错的问题,只是着重点不一样的问题。不过我所学的、所代表的比较说是美国式的。所以我说的文化是人类学的基本观念,不一定都是对的,只是研究中的一部分观念而已,我只是提供这样一个观点让大家做比较。假如我所说的文化观念与民族观念做比较时,也许有很多地方重叠,很多地方是相同的话,你们可以比较一下研究民族的立场跟研究文化的立场,以发现两者差别有多大,中间能不能够重合在一起。我希望因为我的说明能够引起大家进一步的思考,这也就达到了我的目的。实际上我的主要目的就是提供这些。所谓交流的目的实际上就在这一点上。这也是我愿意来的目的之一。我也愿意通过跟大家讨论,接受不同的看法,让我再回到我所讲的这一套观念看看他的死角到底在哪里。

因此,我所说的文化观念只是部分人类学家认为如此,并不是普遍的真理。我期望结合我自己的经验,结合我自己的田野工作情形,跟我在台湾教书的经验,以及我在台湾同同行接触的情形做综合来做今天的第一次演讲。英国有名的哲学家罗素Bertrand A.W.Russell说过一句话,他说"人类自古以来,有三个敌人,自然,他人跟自我”。换句话说,人类从最早开始成人一直到现在,都必须要克服限制他行为的三个对象自然界、他人跟自我。我常常用罗素的这个名言来解释文化。从这里我们可以引伸到一个这样的意思,人类为要克服自然这个敌人,所以创造物质文化。这样的含义说明,所谓文化就是人类为要生存下去所创造发明的东西。第一种文化我们叫它物质文化,所有的工具、衣食住行之所需,以至科技的发明、电脑,所有这些都是要克服自然界给我们的限制,以便从自然界得到我们生活所需要的东西,我们称它为物质文化,这是文化的一部分。这一部分是我们作为生物体能够生存下去所必要的。

但是人类并不跟动物一样。人类是跟动物一样找食物生存,但是除了找食物之外他还必须要跟他人相处。为了跟他人相处成为团体就得克制自己,他人就成为罗素所说的第二个敌人。为了跟他人相处,人类就发明了另外一套文化,我们称它为社群文化,或者用我们中国人喜欢用的名词叫伦理文化。这样的名词我称它为Ethical Culture,这在教科书上是不能找到的,这是我的文化、我的名词。这是中国文化最重要的一部分。伦理文化用来作为道德规范,包括典章、法律、国际公法,用来形成家庭、宗族、氏族所有的制度与规范等这样的事情,这些都是为着要跟他人相处、为着要生存所创造的东西。

再进一步说,人类跟动物更不一祥的地方,是有自己的感情、自己的感觉,这些是需要安慰、平定和弥补的。为要弥补这些困境,即罗素所说的第三个敌人自我,人类又发明了另外一套东西,我们称它为精神文化,或者用西方的名词就是表达文化(Expressive Culture)。意思就是说,人类必须要创造一些东西,一方面表达自己的感情,一方面又因为这些表达的创造又倒过来安慰我们自己。这些表达如文学、音乐、艺术、思想等即是种种不同的精神文化,而且更重要的也包括宗教。宗教也是精神文化中的很重要的一部分。

我们可以把这一层次的文化表列如下:

从这样的一个立场来说,美国式的人类学家所说的文化,假如要把它剖开来的话,实际上包括这三种文化。从第一个层次来说,我们研究一个文化跟研究一个民族之间似乎没有太大的差异。一个民族学家进入一个民族,比如到瑶山,所要做的似乎一开始也是先从它的生产工具、编篮、陶器、房屋制造、金属器等衣食住行开始,然后进一步了解它的社会组织,如花篮瑶的社会组织,人跟人之间相处的关系,然后进一步研究它的口传文学,研究它的衣服花纹,研究它的雕刻,研究它的种种艺术表现。最后但很重要的,人类学家一定不会忘了研究它的宗教。这么说来,我所说的文化跟民族学家所说的民族差距实际上并不是很大。我们做研究的并不果把民族或者其它的Key Concept来代替文化,都没有问题,都可以。不同的学术传统并没有多少关系,实际上没有对错,但是我们的着重点到底在哪里,重叠有多少;没有重叠,差异的地方是多少。从我的立场来说,关键的是你所说的文化跟我所研究的民族、在研究的趋向Approach上、在研究的立场上面有什么差距。只有理解以后,我们才能够理清不同的观念到底有什么意义。这样我们的研究才会往前推进。这一点我想将是最重要的。

 

三、文化的文法


说到这里我又要进入另一层次的讨论。前画所说的这三种文化,对一些人类学家来说并不把这些当做真正的文化,某一些人类学家只是把这些当做文化的材料而已,仅仅是一些可观察的文化(observable culture)。确实,对若干人来说,这些根本不是文化,只是文化的素材而已。人类学家要追求的是另外一部分文化,是不可观察文化(inobservable culture),是文化的文法,是文化的逻辑。对他们来说,这一部分才是文化。如法国式的结构人类学家他们多半不把这些外在可观察的文化素材当做文化,他们大多追求的是文化的内在结构。所谓内在的结构,用我的话来说就是文化的文法,或者说文化的逻辑。他们说我们人类学家到田野调査,搜集这些材料,只是文化的素材而已。人类学家所追求的文化不是这个层次,人类学家所追求的是文化的更深层次。而记录这些的只是新闻记者,或者是旅游者,或者是探险者,他们记录的只是这些,到这里为止,不会往前走一步。新闻记者写的只是报道,如广西瑶山的种种情形,它不会往前走一步。但是人类学家不应该停留在这一步,应该把这些素材再整理、再往前发展使形成我所说的Culture Grammar,即文化的文法。

那么,什么是文化的文法?既然叫文法,当然是受到语言学家的影响。实际上法国式的结构人类学家多少是受到语言学家索绪尔F.Saussure的影响。他认为,语言有深的层次结构,文化跟语言一样有深层的结构。我们用一个比喻来说,语言大致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我们叫它Speech,一部分我们叫它Grammar。Speech我们叫它是说话,Grammar我们说它是文法。我现在在讲,是Speech,是说话,诸位都听得懂。虽然我这个南方人稍微有几个字音发不准,同时多少有一些台湾式的国语表达,但是不管我怎祥变,诸位还是听得懂,原因是我们都是中国人,不管那一种方言,基本的Grammar,基本的内在结构都完全相同。我们这个文法的内在结构是从婴儿开始、从家人、从母亲那里开始学习过来的,是一种下意识的存在。就像电脑的软件塞到硬件那里,永远存在,是一种内在的结构,深层次的,是Sub-consciouse结构。所以我们中国人一年级读书时不读中国文法,到现在你也不懂中国文法,我也不懂中国文法。中国文法只有像赵元任先生这样的语言学家写给外国人看的书才有。但是我们学英文的时候,一开始就必须学英文文法。这就是说从小一开始学习的语言是内在存在的,只有长大以后学的Grammar才必须重新学。我们因为不是从小学英文,从初中才开始读英文、读英文文法,所以英文文法是后天输入的,不成为我们头脑里的磁片,我们是学得的。所以我们每一次讲英文,都要想一想文法,分辨以下这位是男性或女性,是he或she,我们讲中文不需要分辨他或她,大家都听得懂。但是你说话时尚需想一想英文文法的话,你英文就不流利。这就是后期学得文法的缘故。语言就是由这两部分,Speech说话跟Grammar文法合而为一的。但是一个是表达出来的,一个是像电脑的磁片放在机器里边。

受了这样的语言学家影响,认定文化跟语言一样,一部分是可以看得见的,是可观察的文化,可以听得见的,一部分是不能看得见的,是Grammar。每一个文化都有它内在看不见的部分。我们能够熟悉中国文化的种种行为,主要是因为我们是同一个文化的Grammar,这个文化的Grammar就像语言的Grammar,是Sub-consciouse下意识存在的,不是你真正知道的。这样的文化是内在的、深层次的。结构学派所追求的目的是这个内在的结构,像Levi-Strauss所追求的更是内在结构与头脑思考之间的关系,所以他会有两元对立观念的出现,多少也是从这里来的。在这里我们又可把文化表列如下:


因此,要了解一个民族或者了解一个文化,假如不能了解内在的结构,经常是不能真正抓到重点,更不能知道它所受到外来的影响所引起变迁的特征。这一部分我们称它为文法或逻辑。这一部分就像电脑磁片放在电脑里,它一定按照它的Program来做的,不容易变迁的。中国一百年来受到西方文化的影响、它的种种变迁,假如只是看外表的,耶变得比较大。但是假如了解它的文法,了解它的逻辑,就不一定有那么大。至少它的变迁是有一定的法则核心的。或者我们应该怎么变,用我们自己的东西应付西方的变迁。这也是很重要的,也是我后边特别要谈的东西。

说到这里,已经多少有一点哲学的味道。语言有Grammar,文化也有Grammar。那么,这样的语言等同于文化的比喻大家未必都能赞同,这只是一个学派的说法,未必一定都是对,或者未必中间能够有这样直接翻译的地方,或者未必中间有直接类推类比的地方。下面我用几个例子说明什么是Culture Grammar在了解了这个Culture Grammar之后,大家就知道有哪些东西是值得特别注意的地方,从而明确了解我们自己的文化有些什么可以遵循的地方。

在举例子之前让我再把这一部分再强调一下,以使得大家更清楚。要了解文化的文法,文化的Grammar,也不妨借助于文化的素材,一个一个先做检讨,然后再进一步理解,也许会更容易一点。我们经常说以美国文化为代表的西方文化可以说在这三个文化素材当中比较强调第一个,比较强调对抗自然。因此,为着要对抗自然,比较强调物质文化,比较强调科技文化,用来跟自然抗争,甚至控制自然的工具。因为强调第一类文化,所以第二类文化、第三类文化多少都配合第一类而存在。在西方,社群的文化是因为配合强调对抗自然而存在的。西方社群的关系以竞争为主调。西方人把自然跟人、自然跟社会分成两个完全不同的Category,自然跟人类社会是对抗的,甚至是完全对立的。人类的主要目的是以人类的力量来抗争自然、克服自然、控制自然,这样的对抗力量表达在社群文化中个人跟个人之间也是竞争、对抗的立场,这也许是我们所说的西方个人主义主要表现的地方。这样的文化是社会跟着物质走的一种现象。

西方的作为表达文化的宗教文化似乎也很合乎这样的一个立场,西方的文化主要来自犹太教。犹太教认为人跟神是完全不同的、截然分别的两个类别。人跟神是不能跨越的,这样的一个立场你会想到"圣经"所说的自从亚当夏娃开始,人是生来有罪的。所以西方人对于人的基本存在是一种原罪立场。我们不知道人为什么会有罪,但是根据神话的解释是因为亚当夏娃吃了苹果,所以他们有罪,所以它的子孙都有罪。当然神话不一定是真的,神话只是代表一种象征、一种用以表达的意义。西方人认定人的存在是有罪的,是Original Evil,惟一没有罪的是神,所以神是最完美的标准。人是不能完美的,人不能成为神。所以神只是一种最高的境界而已。天主教里画所有的圣人对宗教再有贡献都不能成为神,只能成为圣人,例如Saint Paul,Saint Patrick。因为神只有一个,是三位一体,完美的阶段是凡人不容易能够达到的。神的境界是理想的完美,而人是不能够完美,为什么不能够完美呢?只好用一个神话来解释,那就是人生来是有罪的。这多少引伸出来西方人的文化逻辑。从这个文化逻辑可以再延伸。因为人是原罪的,是Original Evil,所以一定要有教养、一定要有约束才能够做得好。所以人跟神之间用圣誓、十诫来约束,人才能勉强维持免于罪、免于Evil的阶段。人跟社会之间也一样,一定要用合同、契约、法律、国家公法来约束,以成为一个合理的社会,但是永远不能到完美。

这样我们又回到伦理文化的这个主题。我们研究这些目的不在此,我们借用这些素材,是要理解文化比较深层次的逻辑结构。西方的文化是罗素所说的抵抗自然、克服自然、控制自然,这样出发产生出自然或神跟人两个不同的类别。因为两个不同的类别,产生对人的种种不同的基本判断,所以影响到人与人之间的基本关系都是要用规定、契约、写下来的这一些才算数。费孝通先生前些日子在《读书》杂志写了一篇关于山西的理财文化文章说到,我们中国式的理财是不靠契约的,是靠一句话,"我借你十万块"就算数,但是西方人一定要写下来,反映了不同的对人判断的立场。

这些多少可以代表研究文化的素材,但是更重要的是理解这些素材背后之间的关系,或者更明确地说这三个层次的可观察文化之间怎么样更明确地勾联起来,我们把它分开了,但是它们之间不能说各走各的,它们之间一定要有一个Consistent Rule,这三个之间虽然是文化的三面,但是它们一定是互相配合、互相Consistent、和谐的,不然就冲突的。那么,这和谐的原则是什么呢?我刚刚举的例子就说明了相互和谐的一些基本逻辑。照这样我们可以推演,我们中国人是着重于人跟人之间的关系,人跟人之间的关系比人跟物之间的关系重要。人跟物之间的关系是附属于人跟人之间的关系的。你可以说印度社会是着重于宗教神圣观念的社会,着重于精神文化的关系,人跟人之间的关系是用神圣的立场来规定的。所以,印度的阶级都是宗教关系,是神圣的关系。我们中国人没有Personality这个观念。我们中国人一个人单独不存在,一定要两个人发生行为以后,才来判断人的意义,所谓仁的意思就在这里。我们没有人格的观念,个人要存在,要有意义,一定要跟他人发生关系。这与西方心理学的Personality实际上是完全不一祥的。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Grammar是有一定意义的。不然这三个不同文化的层面之间就不能均衡、不能和谐的。

但是怎么样去研究它却是很难的事情。赵元任先生能够写出中国汉语文化,但是很少有人能够写中国文化的文法,这实在不是那么容易。确实有很多人在写,但是只写到其中一部分,都不能完成中国文化的文法。这中间也有它的道理,我后面再说,下面我用一个比较浅显的例子加以说明。

 

四、穿衣的内在法则


我要举的第一个例子是穿衣服的例子。刚才王铭铭先生接我来上课的时候,我说第一次来应该把西装穿上。这不仅仅是装样子,而是对大家的一种礼貌,但是我来了以后又把它脱掉了,因为天气太热。穿衣服有·一定的规则,不是说随意的。我不知道结婚时现在大陆新娘穿什么衣服,大概也很混乱,有穿白纱的,但是我们中国式的新娘从前是决不穿白纱的,穿红的衣服。颜色一个是白,一个是红。中国在葬式上原来也不是穿黑色的。那么这样的颜色在衣服上的表现上是什么规则、用什么逻辑?我用Edmund Leach的故事作一说明,他说西方人穿衣服有一定的颜色逻辑。平时是可以穿五颜六色的衣服,但是在举行仪式时,就要穿无色的。无色又分成两种,一种是白色,一种是黑色。在西方人看来,黑色和白色都是无色。noncolored。但是白色跟黑色是各有一定的意义的,新娘在结婚仪式上是穿白纱,那么还有哪一些人穿白色衣服?神甫在做弥撒的时候是穿白衣服,是同一类的。Leach说这是ritual in,在仪式当中。那么,哪一些人穿黑色的衣服呢?寡妇穿黑衣服,寡妇因丈夫已死,故是在婚姻仪式之外了,而神甫在做弥撒时是穿白色的,但在外出时是穿黑色的,这是ritueil out,在仪式以外。所以白色表示仪式之中,黑色表示仪式之外,婚姻与做弥撤均同。这就是所谓衣服的逻辑(参看表1),通过这个例子,你已经大致可以慢慢地明白,找得出来我所说的Grammar是怎样一回事情。

 

第一个层次是物质文化、它经常有一些逻辑,但是不同的逻辑结合在一起又变成更高一层的逻辑原则,最后很多不同的逻辑原则勾联成一个最高层次的Culture Grammar。譬如我们中国人穿衣服究竟有没有Grammar?最容易去看的是丧事。在台湾做丧事的时候,衣服是五颜六色的,很有趣。穿无色的麻布大半是孝男孝媳,穿白色的像面粉袋的布大半是孝孙,是第二等,远房的亲戚要挂蓝条子、红条子,挂了一大堆。在一行列的丧葬队伍里面,人类学家一下子就可以看得出来五服的亲戚,很有趣。其中用着色与布料来表达其与死者的亲疏关系是有一定的法则作为标准的。

 

五、祭品的内在法则


上面所说仅是衣服逻辑的例子。假如我们把穿衣服、吃饭、行车的法则并在一起,就会形成一个更高的逻辑法则。但是实际一上真正完成这样工作的研究并不多。我下面要举的第二个例子是在南方中国(北方中国不容易看得到),尤其是现在的台湾在祭神的时候祭品、冥纸的一套法则。

 在台湾,对超自然的存在分类大致可以分成天、神明、祖先和小鬼等4个categories,我的家乡福建大致也一样。北方怎么样我没有做过实地调査研究。这四大类不是当地人自己划分的。台湾乡下人不认识字,没有这样分,而是我替他们分的。他们的subconscious并不知道这样的category。这样的category是研究者的grammar、研究者的分类。四大类的超自然可以有很多的种类来分辨它,但是最重要的一个分辨的办法是祭品。台湾人在祭天的时候,一定杀一头大的猪。杀猪的时候,全村落、几个或十几个村落在一起比赛。前几天我去过台北一个叫三峡的近郊,和大陆的三峡同名,但是它只是一个很小的区域,并没有什么峡谷。那儿有十几个村落,这十几个村落在每年正月初六大家一起拜神、拜天公。拜天公时,大家像比赛一样看谁养的猪大,最大的猪养到一千四百多斤。拜天公的猪一定是一整只的、完整的,只是把肚皮剥开来,把内脏拿掉,趴在那里。在台湾有时做宗教仪式时,非常的戏剧化。当然整只的一定是生的、不煮的。但是要拜天公以下的神,如台湾人喜欢拜的妈祖,用的猪肉是一大块,不是一整只了。就是在开水里面煮过一下,捞一下,就像我们平常煮回锅肉的肉,半生的。而在拜祖宗时则是把祭肉切成一小块,并且要煮熟,而且调味。至于拜小鬼时随便的熟食煮熟了摆在那里就行了。

再说献给神灵的冥纸,冥纸可分金纸、银纸两大类。这是对超自然存在非常重要的类别。分类是非常重要的文化观念。一个民族的native category是代表它对宇宙存在认知的肯定。我们人类对于世界的认识实际上是从分类开始的。我们现在的computer也是用加减或者1和0来分类的。这是人类认知的一个很重要的过程。天和神明这两类一定要用金纸,祖先和小鬼这两类则要用银纸,这是非常重要的观念。天和神明类是对社会有贡献的、是比较神圣的类别,是属于神灵。祖先和小鬼类是鬼,因为我们自己家的祖宗等于别人家的鬼,别人家的祖宗对于我们而言也是鬼,对社会没有贡献。神跟鬼是两大类,神对杜会有贡献、是神圣的、是可以保佑人的。鬼只是牵涉个人自己的单位。所以一种是用金纸另一种利用银纸,这是很重要的类别。

不过很重要的是我要说明祭品的意义。假如你这样地综合、类推,你可以发现有两个逻辑的原则在那里起作用。老实讲,这些祭品没有什么实际用处,祭品只是用来作为象征的东西,用来比喻我们中国人对超自然高低的感情而已。一个是用完整和部分来比喻高低。完整的是高的,大一点的也是高的,小块、小部分是低的。生与熟来比喻生疏、稔熟。天是很远的,天高皇帝远神灵一天到晚保佑我们,比较近一点,所以半生半熟。但是自己人一定要用熟的。这是中国人或者至少是华南中国人的祭品逻辑,这个逻辑法则可用如下的公式表达

(1) 全体:部分:高低

(2) 生:熟:疏:稔熟。

我不知道在哪里听见这样一个故事。这个故事我要请教费孝通先生。据说英国著名人类学家A.R.Radciffe-Brown来北京的时候,不晓得燕京大学的哪位助教陪他到北京乡下去做田野,看到一个家庭在拜祖宗。Radciffe-Brown是一位大师,他故意问燕京大学的这位助教。你们中国人在拜祖宗时用了这么多酒菜,是不是相信祖宗会回来吃这些祭品?。这位助教比较年轻气盛,觉得Radciffe-Brown这位大师这样问话,多少有点是看轻我们中国人。因为西方人本来就说我们中国人很现实。用钞票来贿赂神。贿赂是我们中国的文化,,于是就回他一句话说。Brown教授,你们英国人到你们祖宗的墓上献上一一束花,是不是也相信你们的祖宗会闻到花香呀?但是我不晓得真有没有这样的故事,不知道费先生知不知道这个故事。

我讲这个故事是想说花跟祭品在我们人类学家来说并没有差别。这些东西只是象征物而已。它只是用来表达宇宙分类的东西。但是,就这一点而言我们中国人似乎比英国人"聪明"一点,我们中国人用不同的类别来表达超自然的Category。英国人只有一种,他们只懂得用花。分类越复杂,表示这个文化越能够利用象征物。

这就是我所说的文化的文法。我们去庙里去做研究,描述了这么多的祭品,以及他们怎么祭,回来怎么样综合起来这是研究者要经过长久的思考才能完成的。但是不同文化互相接触学习情形就不同了,其间常常只是表面的借用,而没有学得法则,例如少数民族与我们汉人接触,不同民族的祭品,学我们汉族学到什么程度,有没有学进去,我不知道。假如没有进去的话,就会很乱、像我们中国人穿西装一祥很乱。照西方的方法,我今天不应该穿着一套的西装来上课。上课一般最多是一件西装上衣,裤子要不同颜色。但是我们中国人不管什么时候都要穿一套西装。我们接受它的衣服,但是我们没有接受它的衣服文法,所以就乱了。少数民族接受汉族祭品的方法,不晓得有没有把这一套文法接受进去。就像我早上在勺园吃早饭,早餐有西餐有中餐,对我们中国人比较舒服,但是对西方人来说我们的西餐仅仅是西方第一层次的现象,绝对没有抓到它的文法。他们的早餐有一定的order,我们的女招待在西餐厅学三年都搞不懂为什么这个玻璃杯不可以放酒,那一个可以放牛奶。实际上,不论是中餐还是西餐都有它的一套的文法,要先懂得法则,然后才能真正学得中规中矩。

 

六、中国文化法则初探


上面说了这么多关于文化与文化法则的问题,大家一定急着要问,我是否可以对中国文化的法则,也就是中国文化的文法提出一个架构来。我多少是在费先生的鼓励与指导之下在最近这几年理出一个初步的架构以要说明中国文化最深层的、内在法则。关于这些方面已经发表了两篇文章。一篇文章是上一次跟费先生一起在苏州开会,不过我是在香港中文大学宣读的文章,叫做“传统宇宙观与现代企业行为”。另外一篇文章是"从民间文化看文化中国",这篇文章被收入刘梦溪先生主编的《中国文化》杂志第九期。假如要深入了解的话,可以参考这两篇文章。在此我只是简单地说明我的架构(参见下表)。

中国人关于宇宙存在的基本架构或基本原则就是和谐与均衡,在这和谐与均衡,或可说是"致中和"的基本原则之下,又可分为三个次系统如下表:

  我认为中国人对于整个宇宙的存在有个最基本的假设、这个基本假设在很多不同的行为上面都可以表达出来,都会用到这个假设或这个法则的。这个假设是我从民间文化或民间信仰的深入研究所得到的结果。这样的研究只是一部分的研究,只是对于中国民间文化的部分研究,对于中国上层比如中国哲学思想我不能研究,我没有牵涉到。但是我希望我们从民间文化所达到的一个架构能够跟大传统的或者说士绅阶级或者说知识分子的结构结合在一起。


我们中国人什么事情都追求一个均衡的原则。但是比较具体地来说,追求和谐均衡有三个不同的层次。第一个层次是维持跟自然的和谐与均衡。我们可以看出来,我们中国人和西方人不一样,西方人是跟自然竞争、控制自然,我们是调和自然。在这个原则之下,又可以分成两个层次追求时间与追求空间的和谐。追求时间的和谐就是我们所谓的算命、占卜等行为,所谓空间的和谐就是讲风水。对于有机体的均衡分成内在的、外在的均衡。内在的包括中医的所有原则,即追求内在的、体内的均衡。今天早上我一早起来在校同散步时看见很多人在打太极拳,都是属于这一类。西方人即使学太极拳,他心理上并不相信内在的均衡。外在的均衡有关于取名字的故事,以及现在台湾流行的取名字算笔画等。

从民间文化特别是民间信仰理出的一套基本原则,可以解释很多不同的行为,我的"传统宇宙观与现代企业行为"这一篇文章,就是企图说明在现代企业的经营过程当中还是在利用这几个原则来作为现代企业经营原则。其它的关于一般的生话、关于房子的营造等等都有这些作为我们中国人最根本的原则。当然要问的是,利用这几个基本原则好在哪里、有没有缺点?能不能把这几个基本原则重新修改,再发展为现代之用?这一套能不能真正有用处?能不能解释很多问题?这些都要经过一番很多、很长久的讨论。最近我大多做的研究是在这个层次上面。我跟香港中文大学生化系的杨显荣教授在台北找了几位中医,就是想追求中医最深层次的一些原则。杨显荣教授是一个生化学家,我在中大演讲这一篇文章的时候,他听了很高兴,赶快来找我,说他懂得生化但是不懂得中国文化的内在法则。于是,我们一起找中医,希望能够在中医上面理出更根本的逻辑。

那么,在上层社会或者是在知识分子或者封建时代的士绅阶级是不是也是如此?我认为也是如此。假如不是如此的话,中国也就是两个中国了。远这两个中国不是地域上的两个中国,而是社会阶层上的两个中国,一般的乡民跟我们这些知识分子就变成两个"国家",两个层次的文化。我认为,两者之间一定有相同的地方,才能够把这两个阶层联在一起。我认为知识分子同样有这一套和谐均衡的观念,只不过用不同的语言来表达而已。大家知道在曲阜孔庙里面有个牌匾叫做"中和位育"。潘光旦教授曾经把位育这两个字翻译成adaptation。关于中和的意思让我先给大家念一下这一段话:"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就是隐含着不发出来;"发而皆中节,谓之和",就是如果一个人完全没有喜怒哀乐,就不成为人了。要发,但是即使发也要有中节。在儒家、在上层社会里面同样要讲究致中和,也就是追求和谐均衡。

我的关于民间文化的主要结论是这样研究出来的,但是在此我引用孔子的这一段话说明民间文化和上层丈化是很相近的。但是我主要要问的是这两件事情是怎么样合在了一起。一般的乡下的非知识分子并不真正意识到这一套指导的原则,但是他们又是怎么样地达到这行为的结果呢?又是怎么样与知识分子的致中和观念结合在一起呢?


七、文化的主体展演


今天我最后一部分要说的是关于文化的动态问题。我刚刚所说的是文化,这是静态的观念,好像是一个理想的状态,这个架构、逻辑好像都在那里。但是这个架构,这个逻辑怎么样由静态而成为动态的观念,这又是人类学家另外一个层次的思考。即使一个架构、逻辑在那里,但是人到底还是人,是不是每一个人都服从这个架构,这一点是很重要的。不管是汉族、彝族或是景颇族,他们也都有一套架构。这·套架构理出来之后,我们要问的这一些人他们都能够真正服从这个文化规则吗?这又是另外一个层次。

现代人类学进一步要问的是所谓人怎么样"展演"文化才达到一个现象或者说才有变化?怎么祥来解释现代企业文化?当然有各种不同的理论的解释。有一派人类学家认为人才是文化的主体。文化实际上并不存在。没有一个文化是写在那里。当然也有一些书,但是文化是抽象存在的,人才是主体,人怎么样"展演"文化才是最关键。所以我们观察时还是人本身,人怎么样play这个文化,文化就像computer的program一样,中国文化实际上就像一个磁片一直播到我们头脑里面,但是我们是不是照它做这才是最关键的地方。

我大致认为,人是文化的主体,他在展演文化所给的指令。文化是一个规则在那里,发给人指令,但是人不一定服从它。有一些服从,有一些不服从,有一些因为服从而有所改变,因此才有变迁,才有传统。用这样的展演观念来谈文化的时候,就像把文化当做一个剧场,我们在中国这样一个大剧场里面,来看我们中国12亿的人怎么样play老祖宗留给我们的文化。特别观察的因素主要有五点。首先是展演者跟道具,我虽然住在台湾,你住在大陆,但是我们都是中国人,我们都是中国文化的展演者。展演者不大一祥,我写的字是繁体,你们写简体,这就多少有一点变异,但是大家都还认识。所谓道具,就是我刚才所说的象征物、符号,英国人用花,我们用祭品,我们用文字,都是一种道具,都是一种工具,都是怎么样用来展演中国文化的。有的时候,我们自己还跳进去展演,把人当做象征品来展演。在台湾乡下,很多仪式当中,人都变成道具,变成象征品。这一个对比是一个重要的现象。

其次,重要的因素是剧本和演法。我跟乔健教授和蒋斌教授都来自一个系——台大人类学系,我们都是李济之的学生,都是师兄弟。我们三个都留美、虽然是不同学校,都是美国派,都没有在英国受过教育。但是,乔教授和蒋斌教授跟我讲课的方法不一样。规范就是一套规则,这个最重要。规范都一样,但是知识分子跟乡民不一样,感情不一样。有一些是中国主义的,有一些是世界主义的,对规范的遵守与规范的演法是不一样的。

剧场、展演者、入戏的程度都不一样,中间差别很大。中国大陆是一个剧场,福建是一个剧场,北京大学是一个剧场,台湾是一个剧场,台湾的台湾大学跟清华大学的中间差异很大,这两个大学我牵涉得很深,但是个人所做的台步,个人所入戏的情形都不一祥。

再就是戏班、就是我们所在的社会,是社会主义社会或是资本主义社会,或者是像印度那样一个神圣的阶级社会。假如从展演者来看,以人为主体,我们刚才说的文化,但是文化怎么样变迁,文化怎么祥能够表达出来,却又是另外一个层次。文化怎么样能够适应,怎么样能够变迁,怎么样能够因为人的不同来有种种表达,而不是用静态的方法来表达。每一个人在做田野的时候,在做研究的时候,一方面追求静态的原则,一方面又能够观察人的展演者怎么祥把这一套戏展演出来,这样才能够把客观跟主观相互转换形成所谓inter-subjectivity,也就是能够互为主体,写出一本好的民族志,或者写出一本好的民族研究。这就看个人的角色和展演。

有的学员问我是如何以动态研究民间信仰的?这是一个很好的问题,也是一个鸡生蛋蛋生鸡的问题。我的这个架构是从我的经验分析出来的,未必是真的,我也只是一种假设。前不久我送来了一篇文章,叫"民间信仰的转型与蜕变",这篇文章快要在北京的《中国社会科学》季刊第十四期上发表。这篇文章是关于阳庙跟阴庙中间的动态关系。在台湾,至少在华南中国人的庙里面神灵庙是正规的庙,是规范社会的庙,是代表正气的庙。阴庙是一些小鬼,一些被没有人照顾的孤魂野鬼所处之地,这些庙都是鬼的庙,都是邪庙。但是也还是有人拜,在台湾最早拜的是赌徒、妓女。他们这一些人不敢到阳庙里来。你去问官老爷怎么样才能够赌赢,官老爷不气死吗?所以神灵庙跟阴庙在道德上有很明显的分辨。

在台湾,现在阴庙非常流行。我希望大陆不要像台湾那祥流行。台湾流行一种叫做六合彩,赌六合彩,跟马票一样的东西。他们天天去拜这个庙,让这个庙给一个数宇称为名牌,假如对的话得到彩金,就把庙盖得很漂亮。假如输掉的话,我还看见好几次,就把神像的鼻子刮掉,把它耳朵砍掉。所以这些庙跟人是可以negotiate,是可以讨价还价,这些庙是邪气的庙。而城隍庙、妈祖庙是正气的庙。这两者之间,我在文章里有十个分野、十个不同的标准。神灵庙的食物是大块的、半生的,阴庙的食物是熟的神灵庙的冥纸是金纸,阴庙的倒是银纸神灵庙有门,阴庙没有门;神灵庙有生日,阴庙没有生日等十个分野。但是这十个标准是静态的标准。神灵庙与阴庙不是永远如此,这两种庙之间是可以互相推移的,是人在推,人在展演。做田野需要非常细心,去做研究。有些阴庙慢慢地往阳庙推移。比如说,有一个阴庙不太怎么有鬼气,慢慢地正气一点,慢慢地妓女、赌徒不敢去了。一般乡邻在拜时偷偷地用金纸,而不用银纸。在我的·一个研究中,我规定我的一个研究助理每天都要去清华大学附近一个村庙,看看到底是用金纸多或是用银纸多,这很有意思。这位小姐很细心。有的时候,在她去之前纸已经烧了,然后她到金纸炉里挖出来,看看是金纸还是银纸,计算一下,推算这个庙的推移程度。从这个研究中可以看出来,展演者怎么祥利用道具、利用符号、利用象征品来改变整个order、改变整个社会法则,这些问题都是人怎么祥动。我虽然有一个这样的架构,这个架构一定是真的,但是一定要看它是怎么祥变。大家可以在前举的这篇拙文看到,有多少庙已经能够变到一半,三项变的,五项变的。有一个庙是全变的。这个庙叫做义民庙。在台湾有两个很重要的汉族族群,一个是客家人,一个是闽南人。台湾客家人有很多义民庙。所谓义民庙是客家人帮助清政府打闽南人,死了两百多个人,清政府称他们为义民。那些骨头收在一起,作为一个墓。但是无论如何这是鬼庙,但是慢慢拜很久以后,由于对那个村落很有贡献,慢慢就变成了阳庙。这就可以看出来,文化的法则是固定的,但人则是活动的,人经常在规则的范畴内展演出种种行为,这就是文化的动态现象。

第二个要问的就是这些架构在不同的知识层次里面怎样play,怎样不同地展演,然后怎么样地展演才把它变成传承。这一点非常重要。人在play这些文化规则的时候,经过一次展演两次展演就变成熟悉的知识,传给儿子,传给孙子,这便是传承。但是什么时候才变,什么时候才企图走出去这些原则?这又是另外一个问题。我们汉族人是不是比较注重于传承,而比较不注重于变迁呢?傣族是不是比较注重于变动,而比较不注重于传承?我们把全中国56个民族放在一起做比较的时候,能不能对各民族不同展演变动的情况有所理解呢?假如能够有所理解,我们就能够跳开民族研究的立场而跳到文化的立场上。那么这样的研究就比较有意义。


 ▶此文为李亦园先生1995年7月在北京大学社会人类学高级研讨班上的讲辞,由李建东整理。摘自李亦园:《田野图像——我的人类学研究生涯》,济南:山东画报出版社,1999年,第68-95页。




来源公众号:民族微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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