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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主义的地理解析

施卫江 历史之瞳 2018-11-09

全球沙漠分布

前言

  前面论述了,伊斯兰主义是一种以宗教外观展现的意识形态和革命理论。

  那么,伊斯兰主义的源头是什么?

  众所周知,地理气候条件对人类文明影响重大,基本决定了现在不同国家的特点与民族的性格。一个地方发展出来的思想和政治架构,也必然和当地的地理环境相适应。中国封闭的西高东低的地理形态和黄河长江丰茂的水系,催生了发达的中华农耕文明;西亚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之间的美索不达米亚平原,发展出来了二河流域文明;位于欧洲东南部巴尔干半岛南端,有一千多个岛屿组成的希腊,则产生了以外向型经济为特色的古希腊文明;而在南亚次大陆围绕印度河流域,以公元前二千年的哈拉巴文化为代表,在文学、哲学和自然科学等方面对世界文明作出了独创性的贡献,形成了古印度文明。现在我们用的0-9这十个数字,就是古印度人的发明,由阿拉伯人传播。

  可以看到,上述辉煌的古代文明有个共同点,它们都成长于平原,有着丰饶的水资源。“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在广袤土地上,不停奔流的大江大河,孕育出了丰富多彩的生命形态。

  伊斯兰主义的发源地也有其固有的地理特征,就是干旱缺水的沙漠。施卫江先生的文章,系统阐述了沙漠地理对伊斯兰主义形成和族群性格特质的决定性影响。

  蓝色字为本公号评论

注1:本文转自爱思想 http://www.aisixiang.com,略有改动

注2:文章原名《沙漠民族:恐怖分子的主要来源》





  当今世界各国恐怖活动频发,统计数据证明,恐怖分子大都是伊斯兰信徒。也许他们早已生活在欧美大城市里,也许还接受过现代人文教育。考证祖籍地,他们几都来自于沙漠地区,其先祖辈们都经历过游牧部落生涯,世代以掠夺为生,游牧兼业,杀戮为荣,多生为乐。生老病死都在沙漠地带里作艰苦的抗争,严酷的环境造化成其酷烈的性情,于是秉性从祖辈遗传下来,情愫中洋溢着的暴力、血腥、杀戮,早已积淀于心灵深处,内化成集体无意识的内容,民族思维的定势,文化面具的展示,路径依赖的偏好,于是恰如一级易燃品,遇火即引爆。江山易变,本性难移。

  为了理解和懂得这个群体,我们必须学习伊斯兰教义。为了理解和懂得伊斯兰教义,我们必须学习阿拉伯半岛上的贝都因人,为了理解贝都因人,我们必须学习沙漠,因为沙漠环境解释了贝多因人的特殊精神气质、存在概念、品行和缺点,于是就解释了伊斯兰主义,以及阿拉伯人的气质类型。①



  (一)沙漠地带的严酷生态

  沙漠环境的地理特征就是极度干旱缺水。沙漠地区,降水极少,空气干燥,云层薄积。白天光照炙热,地表水份蒸尽,日夜温差显著,夏季酷暑连绵。沙土里有机养料稀缺,地表裸露,植物鲜有,流沙滚滚,沙丘时变。

  水是构成生命的基质——细胞所必需。细胞是构成生命的基础,植物是形成生态的根本,低等植物是构成生命食物链条的底层。水的匮缺细胞构成就少,沙漠里植物稀少,以植物为养料的动物必然稀少,食草动物少则食肉动物也少,连锁反应到生命阶梯顶层,可供应人类生存所需的食物来源少之又少。

  再说,热带地区沙漠的正午如烤箱,赤日炎炎似火烧。细胞不耐高温,任何生命都耐不住“烤箱”烘烤。总之,沙漠里生机缺乏,是生命的禁区。譬如阿拉伯半岛的高原,被当地游牧的贝都因人称之为:“恐惧和干渴之地。

  谈及生命的禁区,对于人类来说,当然是指二十世纪之前的旧时代。在工业化已经普及到欧亚大陆的形势下,一个沙漠部落若拥有一块沙漠领土,假如这块沙土之下,蕴藏有丰富的油气资源,或其他宝藏,那么可以通过商品交换而换取到丰富的食物、水资源、日用品,生活和工业设施等等,乃至劳动力资源,沙漠居民完全有可能过上相当富足的生活,不过还需要几个附带前提:有能力开采、运输、经营和管理。

 

  (二)严酷生态塑造暴力民族

  在远古,生存在沙漠边缘绿洲地带的人类部落,由于缺乏水源和有机质土壤,都以游牧业为主的经济方式生存,再辅以采集和狩猎,难以去发展农耕经济种植业。古代的牧民若定居某一绿洲带地块,畜牧的牲口必定会迅速将该地的嫩草树叶消耗殆尽,于是不得不进行游牧,逐水草而居,随之部落人口和牲口头数的增加,对嫩草树叶的消耗也变得急剧增加,即使围绕在临近地区逐水草而居,也会渐渐变得困难,最终难以为继。古代没有采矿业,即使该地块底下藏有丰富的油气资源,古人(尤其是游牧民)也无法获知,更不会懂得去开采去利用,去与外界进行商品交换。

  不过在古代,沙漠边缘地带的游牧部落取得了文明提升使之进入到高级的社会发展阶段还是有些,只是居极少数。古代的希伯莱人,早在3500年前,他们凭自己的智慧和勤奋,摆脱了游牧经济,进入了农耕经济,从而进步到高级文明,1948年复国后的以色列发展出现代化的沙漠农业经济,成为中东地区重要的农产品出口国。同样,在被伊斯兰化之前位于新月沃土带的两河文明、尼罗河畔的古埃及、波斯帝国也早已进入了先进的农耕文明,为人类早期文明创造出辉煌的成就来。

  游牧民族,尤其是来自沙漠地带者,有四个精神特征已经内化为民族性格,一旦处在了与外界文明对抗或族裔抗争的场景,他们便容易激发成恐怖主义的动力源:

  (1)文明低下

  生态的严酷性使得游牧民族的生产劳作必须逐水草而游动,靠血缘关系凝聚起来的部落牧民时常性流动、迁居、飘泊、浪迹。比较与之农耕经济文明,社会发展只能维持在较为低下的水平。一般来说,游牧经济所需要的知识技术含量远低于农耕种植业,生存的门槛极低,因此,游牧经济往往是人类许多民族早期历史经历过的初级形态和阶段。又因游动性太大,游牧部落的智力劳动者就难以有安静的心思坐下来而独处一屋,难有较长的时间不被中断而能够深入细致地思考精神领域的问题。

现代贝都因人的日常生活

  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互为促进、互为激励、或互为制约、互为缠绕。再说,流动不居的游牧文明部落使得物质财富的生产也变得困难,物质资料的匮缺反馈到精神文明建设,使之愈加困难,精神文明再次负反馈到物质文明,使得两者再次纠缠于互为发展低下的困境。譬如,游牧民普遍对于生态环境的认识肤浅,过度放牧盛行,导致了草原和绿地退化为荒漠,沙漠化的生存环境渐渐扩大,于是放牧就越来越难以为继。位于新月沃土带的美素不达米亚平原,本来是水网密布、灌溉便利的农耕地,曾经养育出苏美尔、巴比伦等伟大城邦国家,写下人类文明史上辉煌的一页,可惜在无数外来游牧民族的武力冲击下,优秀的农耕城邦逐一沦陷。历经沧桑,历史长河中沃土渐渐退化为沙土,到了今天沦丧为血肉横飞的杀戮、玉石俱焚的摧毁之场所,尽管地下拥有十分可观的油气资源。再如,中国新疆境内在古代曾经有许多孤岛般的农耕和半农耕文明:高昌、和阗、龟兹、哈密、库车、罗布泊之间的尼亚、密儿伦、楼兰等地,但都是由于古人对于沙漠化的认识不够,可耕土地渐渐退化,再加上周边游牧民族的持续劫掠和杀戮,从而农耕文明逐一消亡。同样,非洲之角的索马里西北部曾是绿色的牧场,如今也严重退化成为沙漠地带。

  美国普利策奖获得者达艾蒙德说:枪炮,病菌和钢铁,这三件事情必须首先要制作起来,才能够使得游牧文明进步到定居农耕文明的高度②。可是对于沙漠地带的游牧部落来说,完成这三件事情是多么困难。

  草原上的生产资源有限,游牧经济物产稀少,只产肉奶皮毛之类,经济单一而脆弱;古代的游牧部落通常除了帐篷、餐具、牲畜、战马、兵器外,很少拥有其它的物质财产。据传,蒙古游牧族的成吉思汗在成婚的时候新娘陪嫁嫁妆进门只有一张貂皮,后来这张貂皮作为最高级别的礼品被成吉思汗用于赠送一位大草原上的部落酋长。

  据《蒙古秘史》记载,成吉思汗直系祖先多本·磨根(Dobun Mergen)曾经在一森林里要了别人一块肉,然后在返回家的途中,见到邻居部落的一个村民濒临着饿死,磨根提出把对方的亲生儿子卖给自己,以便换到自己的这块肉。于是双方成功交易,磨根给了他这块肉而把少年领回家做奴隶。成吉思汗年少时名叫:铁木真,幼年时代是靠挖掘野菜吃才生存下来的。可见游牧民的生存严峻境况。

  精神领域的思考、创造、教育、传播,需要大量运用文字的形式,这就需要起码的文具用品和屋宇建筑,如:笔、纸、墨、书籍、桌子和教室等。若从事高级的文案工作,就需要文房四宝和书桌、书橱、油灯之类的产品及专用书屋。游牧部落所能提供的帐篷居所之简陋使得人难以想象:能够有足够的文字形式的精神文明产出和传播。既非禽兽,游牧部落的文化的积累当然是有些,主要地依靠口耳相传,仅仅停留在非常简陋、粗糙的层面上,无法构建起农耕文明那样远为发达的经济、文化和制度。

  司马迁《史记·匈奴传》记载:“随畜牧转移,……逐水草迁徙,毋城郭常处耕田之业,然亦各有分地。毋文书,以言语为约束。”据阿拉伯史记载,伊斯兰教在沙漠部落中的创立是由文盲商人穆罕默德依口述方式进行的,由此想象,伊斯兰文明该是达到怎样的成就高度呢?作为见证,今天信仰伊斯兰教的沙漠游牧民族后代的姓名极多是“穆罕默德”及其变音体,一方面是创造力不足,另一面是穆斯林对于先知的极端虔敬而严重缺乏自我独立的价值。

  反观农耕区,物产丰富,除了农业经济作物外,还有家禽家畜饲养,有建造在固定土地上的砖瓦、瓷器、陶器窑炉等,有各类手工业作坊,打造金银铜铁锡木竹玉石骨牙等各类器具,还有家用纺车织布,人民远为富庶得多,物产类型的多种多样,农耕经济中可以包涵畜牧经济成分,但是游牧民难以将草原改良为耕田来使用。

  在古代,商品交换不发达和交通不便利,又与游牧部落文明低下互缠一体,加剧了游牧经济的困境。因为游牧部落自己不造货币又不认可外界他族的货币,货币不流通使得与外界的商品交易只用“以物易物”的原始方式进行,只得停留在初级阶段。据中国明朝《万历武功录》中记载蒙古族与汉族之间的交易情况:“牛(易)米豆石余,羊碟粮数斗。无畜,间以柴盐数斗易米可一、二斗,柴一担易米可二、三升,而其甚者,或解皮衣,或执皮张马尾,惟冀免一日之饥。”游牧民的困境可见一斑。

  苏格拉底曰:“知识即美德”。那么其否命题也基本成立:“无知识即无美德”。 缺少美德的低劣文明必然导致沙漠中的游牧部落之间的冲突动用最为原始的动物本能:“人对人是狼”,即为霍布斯式的“自然状态”,没有退路的互相攻伐以求自己的生存底线。

  注:霍布斯式的自然状态,是指人类在没有任何固定的框架和秩序的情况下,人与人之间没有边界、没有法律、没有惯例。在这种状态下,每个人的生活都是“贫穷、孤独、肮脏、残忍和短命的”。

  《汉书·匈奴传》曰:匈奴“无文书,以言语为约束。”“ 宽则随畜田猎禽兽为生业,急则人习战攻以侵伐,其天性也。”“苟利所在,不知礼义。”

  法国学者安德烈·赛维在长期考察了阿拉伯人的生活之后,得出结论:“总体原因归纳为先,我们发现阿拉伯人从来不是一个政治性人物(试比较亚里士多德的话语:“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笔者注 ),不具有伟大的抱负而有耐心去作一番努力。他们只是游牧民族,原始而简单的生物,离动物主义精神境界不远,服从自己的本能,不能够遏制他们的激情或控制自己的欲望。 无能为力去设想更高的兴趣目标,去珍惜崇高的理想,他们一直生活在一个目无法纪的状态中。受制于长期的无政府状态,阿拉伯人从来没有能够将自己的个人主义从属到追求任何伟大的群体利益任务之中,去实现一项国家层次上的野心。”④ 

  赛维的看法明显有片面之处, 当代很多沙漠民族的后代们纷纷走上弃绝个体自身的“小我”,而去“殉教”去“圣战”而求得穆斯林全体的“大我”,当然这“大我”不是国家层次上的,而是停留在部落层次上。 

  (2)权属缺乏

  生存在沙漠、半沙漠地带的游牧部落,必然要处在流动、迁徙、掠夺、杀戮的生态之中。由于干旱地游牧经济可出产日用品甚少,游牧部落根本不够自给自足,尤其在古代,没有充分的商品贸易可交换到日用必需品,连固定地块上的绿色植物生长也是极为有限,于是不得不走上抢劫掠夺的模式,长此以往,习得性遗传(拉马克)积习成为民族秉性。在求生意志支配下无数代人以劫掠为生的民族,权属意识不可能建立起来。既然侵犯、占有、抢劫、掠夺、强奸是成为各个部落所必须的生存法则,就少有“领地”、“领土”、“地盘”、“主权”意识,也湮灭了“侵占”、“侵权”、“所有权”、“归属权”、“合法性”等道德伦理的概念、观点、信念和意识。 

  在欧洲启蒙时代,所有权的概念上升到了理性的位置予以阐述。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说: “法就是这个根本理性和各种存在物之间的关系,同时也是存在物彼此之间的关系。” 法的精神着重体现在所有权的概念上。所有权就是生产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一切生产活动都以一定的生产关系中有了所有权制度的保证下才能正常展开。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论道“所有权之所以合乎理性,不在于满足需要,而在于扬弃人格的纯粹主观性;人唯有在所有权中才是作为理性的存在的。” 

  在黑格尔看来:所有权是自由意志的体现,权利是理性的产物。可是对于在沙漠文明中打劫掠夺成为惯常生存方式的游牧民族来说,财产所有权的虚无感则使人格尊严失去了依托,道德理性荡然无存,义务和责任亦无从谈起,“人权”被架空,“法治”也失去了根基,于是无法无天,横行霸道,种种鲜廉寡耻、血腥蛮横都在行,绝对的自我主义放肆:“他人的就是我的”,甚至连他人的老婆和小孩都可成为我自己的,只要拼杀刀枪赢了他就得到。要论维护自己的“权益”,唯一有效的就是杀死入侵者,而少有“讲道理”的途径。当然,讲理的地方保留在低级层次上还有些,只是在维系于自己部落里的亲缘之间,若全然不讲理,那么这个文明很快将会消亡殆尽,就如野狼部落要维持生存则必须在亲缘间讲些“道理”一样。 

  即使不施行掠夺抢劫而仅仅为了放牧,经常性的大规模流动迁居抢占牧场也使得本游牧部落与其他游牧部落、与农耕社会定居者地盘之间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主权领土”上的重叠和交叉,于是解决之道无他,动辄兵刃相见,军事冲突不断,相互间杀戮频频。总之,“领土”尚未在法理上确立起来。 

  历史学学者格温·戴尔讲:“文明的基础是农业,为此农业把土地转变成一个需要保护的宝贵资产”。当农业尚未建立起来,土地也难以称之有价值意义的权属,那么一切建立在土地之上的有形资产作为权利所属而言都无立锥之地,文明即无基础。

  英国者殖民统治印度期间于1871年出台过“刑事部落法”,鉴于一部分印度北方游牧部落村民难以与先进的定居文明相容,染有习惯性和职业性抢劫犯罪的人格事实,只得进行司法的干预,强制推行一套贯彻现代文明价值观的法制秩序,有准对性地规范该地区的部落游民,以期归化野蛮部落为文明社会的公民素质,该法律确实收到了的实效,到了1952年该法被“习惯犯罪者法”取代。⑥ 

  我们须知道,财产权利的虚无使人的低级层次的欲念被架空。看似虚怀若谷,少私寡欲,其实导向了深层次压抑,过度的压抑则容易导致人格发育成为“反社会型”。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说表明,人的意欲有恒定的数值,当某一方面的意欲目标受阻时会转移至另外的目标上。沙漠民族的意欲也许是倾向于,并不在乎于物质生活的欲念和享受,但是却集中在伊斯兰名义的信仰偏执上,只要外在的部落有异于本教派的高度予以敌对化。长久以来,信仰伊斯兰教的沙漠部落民族(特别是阿拉伯民族)在精神上视全部伊斯兰教徒作为一个整体,一个统一的文化符号的表达方式,而视异教徒为另外一个文化符号,是“卡菲勒”意义的“他者”⑤,走极端者更是尽力将异教和异教徒显著地敌对化,“其心必异”,反之,作为现代社群组成的形式 ——“国家”的概念却是相当弱化,缺乏足够的认同,但是这并不表明穆斯林缺乏群体归属感,而只是将归属感留在伊斯兰教和本部落,这二个层面之上,实质是难以建立起现代性法治理念和意义的社群关系、财产所有权和个人权益。 

  先行踏进工业文明的必然是农耕文明的民族,因为人类的进步是渐进的,无法跳跃。文明进步与个人主义、个人权益同步协调增长,按韦伯的说法,是“合理性”发展的过程。当文明进步到了一定的阶段,法权概念伴随个人主义一起增长,古典时代建立起来的宏大帝国就松散开来,民族主义精神便会突显,以民族自身为利益的界限须要确立起现代国家的形式,并需由法律条文来约定,这在欧洲首先做到了。“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成为启蒙时代浪漫时代各欧洲民族高涨的呼声。可是当今时代的西欧国家,张扬起“多元化”加上“大一统”的政治图景,民族之间、宗教之间的疆域、界限又变得模糊起来,这正好为沙漠民族所利用,因为他们的个人理性、法权意识远未形成,于是得以乘隙而入,兴风作浪。

  (3)血腥劫掠

  游牧经济是流动的单一性生产类型,它仅仅生产出食草动物:牛、羊、马、驴和骆驼来,无法生产出植物类产品,也少有日用生活品,从而其生存对于农耕社会存在着严重依赖性,它不能完全脱离种植业,只是需要与外界进行商品交换,当然必须以部落的生产力达到某个高度,以生产出一定数量的剩余产品为前提。

  可是游牧经济要使剩余产品达到一定的充裕度以与外界交易也非易事。清朝的赵翼编写的《檐曝杂记》中记载:“蒙古食酪蒙古之俗,膻肉酪浆,然不能皆食肉也。余在木兰,中有蒙古兵能汉语者,询之,谓:“食肉惟王公台吉能之,我等穷夷,但逢节杀一羊而已。杀羊亦必数户迭为主,刲而分之,以是为一年食肉之候。寻常度日,但恃牛马乳。”可见游牧部落食品之短缺。

  至于沙漠部落,由于生存在非常严酷的沙漠边缘地带,淡水及土壤中有机质养料严重不充足,纵使经常迁移游动在干旱地区也难以维持长久的生存,维持部落生存的自然承载力很小,食品和实用物品的严重匮缺导致游牧经济难以长久为继,尤其遭遇上旱灾,更是不得不导向了职业化的“掠夺产业”——攻城拔寨,打家劫舍,烧杀奸淫,吃食战俘,为此凶悍好斗成为沙漠环境中生存的游牧民族最基本的必须品格。

  据《蒙古秘史》记载:蒙古草原上的部落是生存状态“有星的天空旋转着,诸部混战不已,睡眠无暇,到处劫夺,掳掠……愿望不能实现,只有奋勇拼战。躲避、退却无地,只有挺身作战。安乐无法享得,只有厮杀,混战。”美国地理学家亨庭顿(E. Huntington)于1903—1906年间在印度北部、中国塔里木盆地等地作考察后发表《亚洲的脉动》一书,认为公元13世纪蒙古人大规模向外武力大肆扩张是由于原居住地气候变干和牧场条件变坏所致。美国历史学家杰里•本特利和赫伯特•齐格勒,两位专长于世界史的跨文化交往。在他们看来,历史上游牧部落对待农耕定居社区的方式,总体上用诸如“拆毁”,“屠杀”和“蹂躏”的词汇来描述是恰当的,毫无疑问,他们的关系主要是对抗性的,远非是前者对后者带来好处。 特别是在第一个千禧年之后的历史期,各个游牧部落开始进行大规模的扩张征服运动⑦。

  从生理上说,游牧民族不事农耕,极少吃植物性食品,而以动物性肉类为主食,于是脾气、性格、气质、秉性塑造成食肉动物般的侵犯性,暴躁易怒,人道主义淡薄,善意情感稀缺。论其秉性之源,在生物学—进化论上有物质主义的踪迹可以去追寻。

  从习性上说,游牧部落的村民们为了基本生存,必须自幼练习骑射兵器,少年从戎,战斗至暮暮老矣。披袍持刀骑战马,就是日常的一天;一世经历,就是戎马生涯。

  冷兵器时代打仗和决斗,士兵之间的短兵相接,常常是靠士兵的勇气(野蛮和残暴),再加蛮力来决出胜负的,换言之,这两者占有较大的战争获胜因素的成分,按照拉马克的“用进废退”理论,这两者秉性(蛮勇+蛮力)较为强盛的人士,那么他的精神素质和品位通常就会低下,反之亦然,因为人的一生精力有限,通常是此长彼衰,四肢发达的,头脑往往简单,反之依然。就如M·舍勒和N·哈特曼认为的,精神品质优异者其在(物质)力量上就会稚弱。因此冷兵器武力较量的结果,善良者、精神品质优异者作战后往往会被逆向淘汰掉,而残忍者、品质低劣者则在基因库里大大扩充自己的基因载体给后代,留存了下来(E·亨廷顿持此观点)。假如某个部落的无数代祖辈们不得不靠动用冷兵器靠武力征服去掠夺来求得谋生之道而存活下来的,那么该民族的精神文明的素质通常就会低劣,通常会烙印在遗传基因上而表现出秉性特征来。

  例如,剥人头皮和用人头盖骨做饮器——头盖杯,是许多游牧民族的古老风俗,在未开化的部落里曾经广泛流行,这即使在古代的文明人看来,也是人性的稀缺,兽性的留存。中国古代文献中有两条记载着北方游牧民族剥头皮和使用头盖杯习俗的。一是匈奴族,《史记·大宛列传》载:“及冒顿立,攻破月氏。至匈奴老上单于,杀月氏王,以其头为饮器。”另一是鲜卑族,《后汉书·南匈奴传》载:“鲜卑人左地击北匈奴,大破之,斩优留单于,取其匈奴皮而还。”据日本学者的研究,剥头皮的民族有伊朗系的斯基泰、阿兰族,乌古尔系的回纥、奥斯恰科族,阿尔泰系的旁扎尔科、鲜卑、通古斯族,印第安系的北美、中美、南美诸族。用头盖杯的民族有伊朗系的斯基泰族,阿尔泰系的佩彻尼格、匈奴、柔然族,藏系的党项羌、藏族,藏缅系的乌浒、古宗族,可能用头盖杯的有阿尔泰系的乃蛮族,藏系的伊散图族。称雄于公元前6——4世纪中亚和南俄草原的游牧斯基泰人是最著名的剥头皮用头盖杯的民族。⑧对于中国北方众多的游牧民族的残暴血腥,历代史书记载了许多。

  公元4世纪,匈奴人占领了中国的中原北方,耕地退化成荒原。古都长安附近的渭河下游变得人烟荒芜,到处出没的是豺狼虎豹。匈奴人的头领不想去管这些野兽,还想要利用它们威慑农民,宣示他的威权。4世纪时候,匈奴人在中原北方已经恶贯满盈。伤风败俗、父兄相残、毫无诚信,那里基本成了一个众恶的修罗场。 ⑨ 

  《蒙古秘史》记载了大量成吉思汗一生的经历,其中有成吉思汗年幼時杀死异母弟別克帖儿、成吉思汗年幼曾被泰赤乌人俘虏但得到赤老溫一家私放、成吉思汗的妻子孛儿帖曾被蔑儿乞人掠走、成吉思汗四位妻子的史事、长子术赤及次子察合台的争拗、窝阔台重病時弟弟拖雷饮下有咒语的酒而死等等。《蒙古秘史》第七卷195节还记载了:“(蒙古将军哲别、忽必烈等四人)在打仗的日子里,以人肉做行粮。”

  罗马教皇派遣使者约翰·普兰诺·加宾尼去蒙古帝国询问蒙古军人屠杀欧洲平民之事,他在返回罗马后的报告《蒙古传》中有如下记载:“凡是能吃的东西他们都吃,他们吃狗、狼、狐狸和马,而且,需要的时候,他们也吃人肉。”

  蒙古大帝成吉思汗有一次在西征归来的途中问那颜不儿古赤时,讲了一段著名的格言,被蒙古帝国治下的波斯官员拉施德Rashid-al-Din Hamadani记载在《史集》Jami'al-tawarikh中:“人生最大的乐趣,在于打败敌人,把他们斩尽杀绝,抢夺他们所有的财产,看着他们的亲爱们痛哭零涕,骑着他们的马,强奸他们的妻女。”⑩

  《史集》中还记载过,历史上蒙古军队绕道宋境背后袭击金朝军队时,“他们没有粮食,便吃人、倒毙的动物和干草来。”⑾

  《班固论》曰: “‘蛮夷猾夏’,诗称‘戎狄是膺’,春秋有道‘守在四夷’久矣。”  班固所言,即依照那个时代的“正确”价值观反映了中国古人的边疆观念。

  《汉书·卷九四·匈奴传下》云:“是以春秋内诸夏而外夷狄。夷狄之人贪而好利,被发左衽,人面兽心,其与中国殊章服,异习俗,饮食不同,言语不通,辟居北垂寒露之野,逐草随畜,射猎为生,隔以山谷,雍以沙幕,天地所以绝外内也。是故圣王禽兽畜之,不与约誓,不就攻伐;约之则费赂而见欺,攻之则劳师而招寇。其地不可耕而食也,其民不可臣而畜也,是以外而不内,疏而不戚,政教不及其人,正朔不加其国;来则惩而御之,去则备而守之。其慕义而贡献,则接之以礼让,羁靡不绝,使曲在彼,盖圣王制御蛮夷之常道也。”

  江统《徙戎论》:“夫夷蛮戎狄,谓之四夷,九服之制,地在要荒。——·禹平九土,而西戎即叙其性气贪婪,匈悍不仁。”

  唐·吴兢《贞观政要·卷四·规谏太子》:“又突厥达哥支等,咸是人面兽心,岂得以礼义期,不可以仁信待。”

  《朱子语类·卷一三三·本朝七·夷狄》:“女真人面兽心,贪婪如豺狼,安可与之共事?

  北方游牧民族中吃食过人肉的有不少,最残暴的要数五胡之一的羯族:打仗从来不带军粮,单靠数十万女子随身带着做军粮!据《晋阳秋》记载,羯族出战时候把汉族女子当作“双脚羊” 来饲养,随时奸淫,随时宰杀烹食以充作军粮!

  南宋出使蒙古的官员彭大雅、徐霆合著的《黑鞑事略》中记载:“牧而庖者以羊为常,牛次之,非大宴会不刑马。火燎者十九,鼎烹者十二三,脔而先食,然后食人。”

  载入无数史册的上述残暴内容一旦阐释于当代的历史书中,都被当作“政治不正确”而尽力回避,好心去凑合“大团结”,可强扭的瓜不甜,“善有善报”只是幻想而已。以德报怨,何以报德?能看到多久的历史,就能看到多远的未来。漫漫历史长河,对子孙后代负责任的真实记载岂可如此一笔勾销?

  非洲尼日利亚的东北部分一地区在整体历史上讲是个农业地区,可是当地土著富拉尼族的生存是在很大程度上远离了种植的水果和植被的。他们就是野蛮的猎人,他们靠在野性猎人比赛获胜了就可以捕捉对手,使之喂饱自己和自己的家人。⑿

尼日利亚的富拉尼族

  该地区非穆斯林部落经常遭受穆斯林武装来掠夺奴隶的袭击,图中的一位手持武器者并非穆斯林的富拉尼族战士。假如该名战士没有与穆斯林武装发生战斗,那么他与他的同胞们就频繁地与周边的邻居部落们相互搏斗,以便相互间掠夺女人,玉米或牲畜。⒀

  就尼日利亚东北地区而言,千百年来处在“霍布斯式”的人文生态中,好比天然的弹药原料仓库,当伊斯兰教来了该地后,就激活成了当今世界上最为猖獗的恐怖活动之地——也就是现今恐怖组织“博科圣地”大肆淫威的场所。

  据肯尼亚《每日国家》2018年1月1日报道:博科圣地八年来推行伊斯兰暴力事件,已经造成二万多人丧生,二百六十万人流离失所,引发了该地区严重的人道主义危机。⒁

  2017年10月4日美军和尼日利亚军人在尼日利亚联合执行任务时候被与ISIS相关联的武装分子偷袭,导致四名美军士兵和五名尼日利亚士兵丧生。路透社于11月12日报道称,该武装组织首领为富拉尼族的敦杜·谢富,在10年前当他第一次拿起现代武器时,他的理由和尼日尔-马里边境一带的其他许多富拉尼族牧民一样:为了保护他的家畜。但是在熟练地用上了现代枪支武器后,显得富有侵犯性,谢富等人便实施了大规模的掠夺和杀戮。类似的情况还出现在索马里的沙漠地带,据联合国近日公布的一份报告显示,该国北部ISIS成员数量在2017年里激增。 

  (4)高生育率 

  沙漠部落文明低下的一个显著特征是,生育过度,这样“马尔萨斯人口规律”越加生威。本来已经有限的沙漠生存资源难以支撑起膨胀了的部落人口,由于过多生育,多多培育战士和杀手,以便投入更多越多的杀戮掠夺力量来开拓生存之路。高生育率又加重了上述的三个特征,形成了互为强化的正反馈机制。 

  高出生率与高死亡率,两者相互支撑,相互缠绕,互为反馈,互为激励。军事上的杀戮和掠夺需要大量兵员投入,军事行动才有成功保证度。于是,形成一个动态的平衡:人口多军事上兵力投入多,打胜仗的成功率高,部落的存活率高,而战争多则武士的死亡率必高,填补新兵员的需求也大,这就需要高生育率才能抵消损耗。这样好比低级动物,如蚊子、苍蝇、蟑螂、老鼠般以维持极高的产卵(仔)率,使得整整一代生存中,尽管有极高死亡率,但仍旧得以保证有相当数量的新生代存活下来。

  有了高出生率,就不得不主动、自觉地选择相当数量的成员去迎接死神,不然则整个部落、民族全体面临着严重生存危机,即“马尔萨斯定律”:食品的增长赶不上人口的增长。于是血腥杀戮与多生育、多偶制,交织反馈,并头齐进。当劣根性的国民素质带入进现代社会之中时候,由于不容指责、不容批判的“护身符”在握(被披上“政治正确”的普世价值外衣),就享有了种族、民族特权,于是“群体不道德”的情状显著地放大,加上沙漠部落流行多偶制婚配,于是沙漠民族后代中的男性“剩余者”极大地多了起来,于是就多采取“仇恨”行为,去消耗、去“交换”其他族群的有价值成员,这就是圣战恐怖主义的最内在动机。笔者在《恐怖主义献身行为的社会生物学解释》及《恐怖主义猖獗的伦理学反省》中详尽论述了恐怖主义的核心机制。

  高出生率是一种典型的低等生物生存竞争本能的表达,低等生物的主要进化策略就在于以基因库的大肆扩充数量来取胜,而不依据质量(即精神和形式的提升),因此其人格品位必定低下。过高的出生率对于本部落的延续来说必定会产生大量的剩余人口,只要长期和平相处邻居的话,必定成为了本部落的极大生存负担。剩余者其用途(也仅于此)就是充当“同归于尽”的牺牲品,犹如兵蜂、兵蚁拿般,去与竞争对手展开激烈搏杀而多多消耗掉对手,去报销对手,从而为本部落余下的活者开辟一条血腥之路来,如此则完全逆行与康德主义的道义:人本身便是目的王国。

  自古至今,游牧部落的风尚中,部落人口总是多多益善,总会得到赞扬和称颂。即以沙漠文明表征的伊斯兰教,当然尤其推崇多子女,作为是一项宗教义务来执行之。《圣训》中说:“你们应聘娶多生孩子、招人喜欢的女人,复生日我以你们的人数跟别的民族去比多少。”假如不以生孩子为目的,单以爱情的理由而结婚的,则为穆圣所反对。

  据肯尼亚《每日国家》报道,今天的巴基斯坦有一个大家庭,三个兄弟总共拥有96个孩子。其中一个古尔扎·汗有36个孩子,但是这三个男人还未满足于现在的孩子数量,还要继续地生育孩子下去。巴基斯坦的另一位男人Mohammad Khilji,今年46岁已经有38个孩子,他宣称将要拥有100个孩子为其人生目标!他在回答记者时直白说:“穆斯林越是人多,敌人越是会害怕……穆斯林应该去生育越来越多的孩子。” ⒂

古尔扎·汗与他孩子们在放学途中

  根据皮尤中心数据,从1900年到2000年,伊斯兰教信徒从2亿(12.34%)增长到12.4亿(20.2%)。到2012年约为16亿,12年间的人口增长率达到了惊人的29%。

不同信仰人口增长预期

  人口的高增长,意味着高生育率。皮尤中心数据显示,穆斯林的出生率最高,平均每位妇女生育3.1 个子女——大大高于维持社群人口数不变的基准点2.1个,同时也由于穆斯林人群比其他宗教的人群要年轻,平均年龄仅为23岁,生育的欲望更旺盛。⒃ 

穆斯林群体的高生育率

2017年各国生育率⒄

  注:人口正常代际率是2.1,也就是说,一个文化若要能持续超过25年,那么人口的出生率必须达到每个家庭有2.1个孩子。在2007年,法国的人口出生率为1.8 ,英国:1.6 , 德国:1.3, 意大利:1.2, 西班牙:1.1 。整个欧盟的31个国家人口出生率仅为1.38,而欧洲的低出生率已经维持了很多年,但欧洲的人口至今却没有下降,为什么?是移民。自1980年以来,在欧洲的人口增长中,有90%以上是穆斯林移民。法国在欧洲国家中生育率最高,原因是其庞大的穆斯林移民人口及其高出生率⒅。官方估计法国穆斯林约有600万,占总人口比例近9%。更重要的是年轻人的比例,有报道称,在巴黎等欧洲城市新生人口的第一大姓氏是穆罕默德。

  虽然世界上很多工业化国家都面临低生育率和人口老龄化的危机,但中国的人口危机依然相当突出,目前人口出生率远远低于2.1的正常代际水平。如果东部发达地区继续保持现在的低生育率,那将导致未来政治、经济、社会的严重问题。

中国近年生育率

  根据梁建章先生研究数据,从80后到00后不到一代人的时间里,中国出生人口就萎缩了33%。而中国新生儿占世界比例已经由1985年18.4%跌至2015年的12%以下,在可预见的将来会进一步跌至5%甚至3%以下。由于处于22至30岁的生育高峰年龄的女性在未来10年将萎缩40%以上,即便全面放开甚至大力鼓励生育也无法避免出生人口的断崖式坠落。

  这种变化从世界视角来看更是触目惊心。中国人口占世界比例在1820年、1900年、1950年、1980年分别为36.6%、25.6%、21.8%、22.1%,总体上看是在大幅下降,虽然到2015年还占世界18.7%,但每年新生儿却不到世界12%。如果中国在2050年前后每年仅出生约800万人,只相当于届时世界的5%。

  梁建章认为,现在的两孩政策依然是仅次于一胎化政策的最为严厉的生育限制政策,应当马上取消生育限制,并制定实际的经济政策和儿童福利鼓励生三胎或四胎。即使这样,中国要将生育率提升到世界平均水平可能还需要两三代人时间。

  英国伦敦大学的埃里克·考夫曼Eric Kaufman认为,伊斯兰教正在扩大的主要原因不在于伊斯兰教信仰的皈依,而主要是依靠其宗教的性质,他称之为“生育传教”,穆斯林往往有更多的孩子⒆。最新研究表明:即使在没有新移民的情况下,欧洲的穆斯林人口在2050年的时候比目前的数量将要翻三番⒇。

  注:如果欧洲的穆斯林人口在2050年的时候比目前的数量将要翻三番,那将达到1.65亿,如欧洲土著6.6亿的数字保持不变,那穆斯林人口将占欧洲总人口的20%。但如果按照现在欧洲土著出生率1.2-1.5估算,那到2050年人口将降至5-5.5亿,那穆斯林人口比例将占25%,在年轻人口中接近40-50%。

  从德国土耳其裔的情况来看,只要欧洲各国的普选与福利制度没有根本性变化,穆斯林群体的封闭性和高生育率不会有明显变化。

 

  (三)恐怖分子祖籍地

  本世纪,西方国家中成长的穆斯林极端分子实施恐怖袭击渐渐成了主流,恐怖分子本土化让西方人头痛不已,家贼难防。尽管一部分恐怖分子从国籍身份来说,可以称为“西方人”,但是他们祖籍地还是可以追溯到的,几乎都是来自于沙漠地带的游牧部落,因此有迹可查,只是西方国家受约束于“政治正确”,未可公布。

  从下面的一些图片和表格数据中,我们可以得到一个认知:世界上沙漠地区分布的集合群,世界穆斯林群体的原籍集合群,和恐怖袭击者的祖籍地集合群,这三者是高度重叠的,相关度极高。

世界沙漠分布图

世界穆斯林人口分布图

  据“2016年全球恐怖主义指数”统计,有四个伊斯兰极端主义团体:伊斯兰国、博科圣地、塔利班和基地组织,对所有2015年度恐怖袭击所造成的死亡人员中的74%负责。而这四个团体的成员构成几乎来自于阿拉伯国家、巴基斯坦、阿富汗和尼日利亚,前三个国家和地区的较大部分位于沙漠和半沙漠上,而非洲的尼日利亚国内沙漠和半沙漠地集中在北方边境,恐怖分子也来自于该地,几无例外。(21)

一张图告诉你ISIS恐怖分子从哪儿来 (22) 

尼日利亚北部是荒漠 

  最近几年里,乌兹别克斯坦输出恐怖分子激增。乌兹别克斯坦人是ISIS等恐怖组织极力招揽的对象。按照“国际危机组织”(The International Crisis Group)的说法,大约有2000到4000名中亚人投奔到ISIS旗下,其中最大的群体就是乌兹别克斯坦人和邻近国家的乌兹别克族人。而该国的地理气候特征就是沙漠和半沙漠居多数,降水量稀少,而国民人口数量相当大,实际可生存的空间狭小。该国位居地理通道——丝绸之路的要冲,历史上一直是各大游牧部落争霸鏖战的主战场,杀戮频频。该地区杀戮后获胜余下者见证了成王败寇的历史德性,并积淀为“自性”内容(荣格术语)。


  注:2017年11月1日乌兹别克斯坦移民赛义波夫Sayfullo Saipov在美国纽约街头驾驶卡车发动恐怖袭击,还持枪对人们扫射,最终导致造成8人死亡,11人受伤。赛义波夫是在2010年通过美国民主党推行的所谓多元移民签证计划来到美国。

  据《福格斯新闻》报道,“九一一”事件之后,美国参议院司法委员会移民和国家利益小组委员会发现,司法部列出了的一个名单中,有580个人员被确定为在美国于2001年9月1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之间从事过与恐怖主义有关的活动。对该份清单,小组委员会进行了开源研究,确定了580个人员中有至少380个是外国出生的,这其中,至少有62人来自巴基斯坦,28人来自黎巴嫩,22人巴勒斯坦人,21人来自索马里,20人来自也门,19人来自伊拉克,16人来自约旦,17人来自埃及,10人 来自阿富汗——可见,已经获知的外国恐怖分子基本上都来自于沙漠和半沙漠地带。

  下表是2014—2015年度十个最活跃的隶属于伊斯兰国的组织

  对于一些组织在作出承诺效忠于ISIS之前就存在着的,如博科·圣地等,在此表格中列出的仅是他们作为附属于ISIL的组织而进行的攻击。因此,每组所包含的时间段内不能直接作比较。(23)

  美国新任总统川普定义了七个资助恐怖主义的国家:利比亚、苏丹、也门、索马里、伊朗、伊拉克、叙利亚。

川普旅行禁令的七个国家

  注:川普下行政命令禁止七国人员入境,减少恐怖主义的侵害,是针对部分国家,不是禁止穆斯林,CNN等媒体偷换概念报道成“禁穆令”,毫无媒体职业操守。

  下表显示了在美国活动的恐怖分子其外国出生来源地,时间段:1975—2015年。(25)

  上表数据的统计是从1975年开始,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是东西方冷战的高潮时期,那个时候文明冲突尚未展开,国际政治进行较量得较多是展现在意识形态和地域疆土冲突上,穆斯林国家和地区的激进人士尚未进入冲突的主角地位。因此,此表尚未充分反映出文明冲突的特征,仅供参考。

  今天世界上的穆斯林,有早期历史形成的,也有后期入教的。后期皈依伊斯兰教的民族,其内化成坚定信念的伊斯兰秉性,相对而言,也许不怎么高。

  我们可以看到,今天欧洲版图上的一些改信伊斯兰教的穆斯林群体,如部分阿尔巴尼亚人,部分波斯尼亚人,部分马其顿人,部分保加利亚人,部分吉普赛人等,由于生存在没有沙漠环境的欧洲,他们的先祖辈也没有或很少有游牧文明的经历,更无沙漠中生活过的残酷性经历,他们内在秉性中就缺乏血腥杀戮,因此恐怖主义的情愫就少多了。又如2014年9月,基地组织头目扎瓦西里打算在印度大规模发展基地组织成员,但是他的野蛮嗜望落空了,印度穆斯林对于搞恐怖活动兴趣甚小,尽管印度拥有约1亿5千万之众的穆斯林人口。印度裔的穆斯林都是在较晚的时代皈依而成的,其“绿化”历程短,再有,印度的沙漠地带小,穆斯林大多生活在农业区域内,其祖辈们尚未有过大规模的血腥杀戮而生存的历程,相对的温和秉性适用于孟加拉人,马来人和印度尼西亚的穆斯林。

  注:温和只是相对而言。地理因素对伊斯兰主义的产生有决定性的影响,而随着伊斯兰教义在全球的传播,其激进内核也对扩张后吸纳的教徒产生了巨大影响,称为群体无意识。以美国本土信奉穆斯林的族群比例、以及印尼二十年前展现的群体恐怖主义来看,伊斯兰主义能够吸纳的依然是低阶文明群体。

  有些在沙漠环境中成长的游牧部落,曾经非常凶猛残暴,但在后来的历史中组合成现代型国家,抛弃了游牧经济,更重要的是,他们没有接受到沙漠文明的洗礼,那么他们的恐怖主义欲念几乎没有,如信仰萨满教和喇嘛教、接受过马克思唯物主义的现代蒙古人,如信仰基督教的现代亚叙人。再者,历史上曾经游牧、劫掠在欧亚大草原上的民族,如匈人,阿瓦尔人,马扎尔人,保加尔人,鞑靼人等,以及早期历史从事狩猎采集的芬兰—乌戈尔语系民族,当他们向西大迁移来到北欧、东欧平原后定居了下来,接受了欧洲文明的基督新教、天主教、东正教,从而成为了欧洲现代文明中的一员,共同抵御外来的邪教入侵和恐怖主义。

 

  (四)沙漠民族的性格 

  地理环境决定论,是确认自然条件(主要为地理环境)为人类发展之决定性因素的一种思潮,即以自然过程的作用来解释人类社会的进程,从而归结于地理环境因素来决定民族的精神气质、社会发展、政治体制和生活方式等等。

  以今天的学术视野论之,人类社会是一复杂的系统,由多元因素共同协调来决定其功能,推进社会系统的发展。构成系统的元素极多,其中地理环境因素必定是一个要素,并非或缺的。在人类历史的不同阶段,生存环境对于社会历史发展的作用力是不一样的。

  远古时候人类的生产力普遍低下,自由度偏小,活动较重地受束于大自然的客体性因素。因此采集、狩猎、农牧业的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乃至政治、文化和宗教都深受自然环境的制约。地理环境便有相当的影响力来制约社会的上层建筑。而有些沙漠地区的部落没有外界充分联络,他们即使进入了二十世纪,依旧停留在游牧和半游牧的文明阶段,即便别的地区蒸蒸日上地搞起工业化建设,而该地区文明的“沙漠”特征依旧顽固地保留下来,也就是深受“严酷性”的自然制约。

  中国古典谚语:仓廪实而知礼节,穷山恶水出刁民,就是持这种观点。春秋时代齐国的管仲认为河流的特质塑造了人民的品格,迅疾扭曲的河流会使得人民“贪心,不安,战争”。古希腊的希波克拉底认为人类特性产生于气候;亚里士多德认为地理位置、气候、土壤等因素影响到民族特性与社会性质;中世纪阿拉伯学者伊本·哈尔敦将社会因素与人的肤色相类比,他认为,物理环境除了影响人的皮肤颜色外也影响非物理因素。

  他认为土壤、气候和食物决定了人们是游牧还是定居的方式,以及他们举行的习俗和礼仪。哈尔敦的思想可能影响了法国的孟德斯鸠。(26)十八世纪是欧洲启蒙时代,反基督教神学的自然主义思潮盛行,大力探索社会发展的客观性一面,从而推进了思想和学术的进步。孟德斯鸠认为,“气候王国才是一切王国的第一位”,“土地贫瘠,使人勤奋、俭朴、耐劳、勇敢和适宜于战争。” 

  注:气候对人类的影响超乎想象。

英国学者根据太阳黑子活动模型,预测从2021年开始全球气温将逐步下降,又一次“小冰河期”降临地球。小冰河期,原指公元1645年至1715年间的一段太阳不规则活动时期。全球都有对此极寒气候的记录。科学家预测,到2030年太阳表面活动将下降60%。2016年10月2日,美国国家航空暨太空总署(NASA)第4次观测到太阳出现无黑子情况。

上次小冰河造成过伦敦泰晤士河的罕见冻结

有历史学者认为,明末快速灭亡与上次小冰河期有密切关联。明末清初神州大地出现了极冷的气候灾害,全国的年平均气温都比现在要低,夏天大旱与大涝相继出现,冬天则奇寒无比,连江苏、福建、广东等地都狂降暴雪。明末清初学者谈迁在《北游录》中记载,1654(顺治十一年)公历11月,吴江运河冰厚三尺多,而且从吴江一直冻到嘉兴,要壮士凿冰,每天才能前行3-4公里。当时,还出现了长江结冰的记载。

  小冰河期的到来意味着气温下降,地质灾害增加,农业减产、食物缺乏,人类生存条件恶化。

  黑格尔在《历史哲学·历史的地理基础》中论述了游牧的阿拉伯人,“在这些高地上的居民中,没有法律关系的存在,因此,在他们当中就显示出了好客和劫掠的两个极端;当他们,例如阿刺伯人,处在文明民族的围绕之中,劫掠更为通行。阿刺伯人打劫时都得力于他们的马匹和骆驼。蒙古人用马乳做饮料,所以马匹是他们作战的利器,也是他们营养的食品。他们大家长制的生活方式虽然如此,但是他们时常集合为大群人马,在任何一种冲动之下,便激发为对外的活动。他们先前虽然倾向和平,可是这时却如洪水一股,泛滥到了文明国土上,一场大乱的结果,只是遍地瓦砾和满目疮痍。这样的骚动,当这些部落由成吉思汗和帖木儿做领袖时,就曾经发生过:他们毁灭了当前的一切,又像一道暴发的山洪那样猛退得无影无踪——绝对没有什么固有的生存原则。”

  中国民谚:“3岁看大,7岁看老”,概括了人的心里成长过程中在幼儿阶段已经初步成雏形的规律。一个民族的心理,即国民性、集体人格,形成规律也有类似之处,可以从它的早期发展轨迹中探出征兆来。荣格的“集体无意识”学说为人们揭示了一个民族所形成的集体性思维定势,构成深层的意识结构部分,具有高度稳定性。

布卡罩袍

圣战分子 

  从精神分析层面上讲,恐怖主义行径表现为典型的施虐狂症状。施虐者往往较多在早期生活中屡屡遭受到挫折和欺凌,受虐的成长经历养育报复心理,酿成反社会的人格。中国谚语“二十年媳妇熬成婆婆”就是如此。据社会心理学研究,反社会人格是能够历代遗传的。E·弗罗姆分析过受虐——施虐症状:“我曾经受过别人的害,现在我不过是以牙还牙,没有别的只是报复”,“为了使自己及朋友免受伤害,我只好先发制人。”(27)

  由于沙漠环境中生存极具严酷性,各个部落之间争斗厮杀异常惨烈,其常态为“你死我活”、“狼对狼”的格局,部落村民生存在充满血腥和残酷的霍布斯式社会关系中。争斗各方普遍怀有“施虐—受虐—再施虐—再受虐—越加施虐”倾向,因而习得性行为得以遗传,烙印在基因上成为游牧民族心理—生物学上的恒久特征之一。而今的恐怖袭击实施者有可能是出生在西方国家的第二代了,或从小在西方社会长大,可是与历代先祖辈们的历程相比还是显得极为短暂。由于习得性遗传早已积淀在由世世代代的祖先们遗传来的基因上,成为了后代们“集体无意识”、“自性”的内容,不会随之社会环境的变好而快速地退化掉。江山易变,本性难改;时过境迁,但秉性执拗。

  谈及沙漠部落及文明,就不能回避阿拉伯人,更不能回避伊斯兰教,而这又是沙漠地理的产物。伊斯兰教与沙漠文明,两者相互促进互为反馈,也就是在高级的“形式因”层面上的“形式因”与“质料因”,即较为纯精神形态与物质化精神形态的互溶互渗。伊斯兰的创立本身就是在暴力之中进行的。七世纪的阿拉伯部族文化影响了伊斯兰教及其信徒对非穆斯林的态度。今天,伊斯兰教义中阿拉伯文化和部落主义的体现,仍旧深深影响着从家庭关系到治理到冲突的一切。 虽然许多外交官和分析家通常通过政治申诉的棱角来看待阿以争议、穆斯林社区与非穆斯林社区之间、以及穆斯林社区内部教派之间的冲突,但这种冲突的根源在于暴力文化和阿拉伯部落主义。(28)

  就“从小看起”的精神分析而言,倭马亚王朝早期的诗人顾托密曾以四句诗形象地揭示了阿拉伯人的这种早期生活原则和特性:“我们以劫掠为职业,劫掠我们的敌人和邻居。倘若无人可供我们劫掠,我们就劫掠自己的兄弟。”(29)奥利弗指出:“伊斯兰教以剑开始,以剑维持,也将以剑终结。(30)”——这就是一副完整的集体人格的雏形画像。

  对于众多虔敬的穆斯林来说,如果真主呼唤着心灵去征询的,凡事便都是合情合理的,无可挑剔、无所谓血腥残暴,也就是说,只需征询真主圣训便成了天理(31)。唯我独尊,唯动机论,却酿成当今世界面临最为严峻的政治和伦理灾难。

  搞恐怖袭击即搞圣战,伊斯兰圣战是伊斯兰教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伊斯兰精神中最有力的体现和外化。伊斯兰教是和平的宗教吗?专家的研究得出了断然否定的答案:《伊斯兰不是和平宗教的10个顶级理由》(32)

  塞缪尔·亨廷顿认为,激烈的对抗和暴力冲突在同一地区的穆斯林和非穆斯林之间极为普遍(33)。他在解释原因时写道:“伊斯兰教从创始起就是一个尚武的宗教。伊斯兰教起源于‘好战的贝都因游牧部落’,伊斯兰教的基础深深打上了‘这种暴力起源的烙印。穆罕默德本人就是作为一位坚强的战士和高超的军事指挥家留在人们记忆之中’,……古兰经和其他有关穆斯林信仰的陈述几乎都不禁止使用暴力,在穆斯林的教义和实践中没有非暴力的概念。”(34)

  沙特是伊斯兰教逊尼派的正宗之地,沙特阿拉伯国旗下方一把细长的宝剑。赤裸裸地渲染暴力,对于国家的形象来说含义昭然若揭。

沙特国旗与阿拉伯传统“肚皮舞” 

  民族性格,还可在一定程度上由服饰和打扮显示出来,这些可以统称为“文化”的标识都是蕴含着价值取向,凝聚着国民的集体无意识的情趣和精神内核。中东北非地区,盛行将阿拉伯弯刀来作为穆斯林社交礼节的佩戴、装饰,甚至在表演“肚皮舞”文化时候也要炫耀一番,从前阿拉伯男人们出门都要佩戴弯刀,弯刀的寓意不含糊。

  图腾,被视作为一个民族的传统信仰文化的基石和原初点,可供诠释民族之性情。从远古起直到中古隋唐时期,中原汉民族把一切北方游牧民族统称之为“犬戎”和“戎狄”。之所以得此名,比较可信的依据是,北方民族普遍地以犬科为图腾。“狼”是突厥系民族较多的图腾,母狼阿史那是突厥神话中的突厥阿史那部族的直系祖先。阿尔泰民族的另一支东胡也敬畏狼。而蒙古民族也普遍树立狼作为他们的原始图腾。历史学家依据古代神话传说的推论,匈奴民族亦有当把“狼祖”作为神话的内容。中国某族将狼看作勇敢无畏的象征,谁家生了儿子就往往说“生了一只狼”。(35)因其凶残、无情、杀戮,加上团队精神,这往往是游牧民族所向往所崇尚所膜拜的。

  所有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都有蓄须的传统,按照该宗教习俗,蓄须是穆斯林男性追随先知而做的一件圣行,默罕默德的圣训说:“你们当与多神教徒不同,你们当蓄留胡须,修短唇髭。”,在一些保守、正统、甚至极端的穆斯林中,蓄须是必须的。例如塔利班政权规定男子必须蓄须。在政教合一的伊朗和相对宗教化的海湾众君主国等国家,蓄须比较普遍。至于从事恐怖主义的穆斯林尤其如此,今天人们从图片上看到的恐怖分子外貌特征都是大肆彰显浓密的络腮胡子。

川普访问沙特的欢迎仪式

  从精神分析上说,大肆标识以络腮胡子可以解读成雄性主导权下的蛮力、生殖、侵犯和凶残的崇拜,就如成年雄狮那般威严,须要靠颈部浓密的毛发来显示,这些所显示的野兽性都是构成恐怖主义的心里要素。现代心理学家用实验结果支持了上述部分说法。

蓄须与侵犯性的关联度

  心理学实验显示:胡子具有侵犯性。图中黑色表示半剃须的络腮胡子组,白色则是剃须刮得干干净净组,纵向坐标表示侵犯性程度,横向坐标为实验者选取组。(36)

  在古代中国,中原人通称北方的游牧民族为“胡人”,从词源学上说,也许是因为那里的男人普遍有大胡子的缘故,譬如特别凶残的羯族男性就有浓密络腮胡子。在古代中国,“胡人”是带有凶残意味的描述。

  从生理学上说,游牧部落流行和迷恋的络腮胡子,是雄性激素睾酮旺盛引起的,可能与偏食牛羊骆驼肉较多有关,而沙漠边缘、半沙漠地区也仅仅局限于出产上述的主食品,所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靠沙漠就吃沙漠。可想而知,其容易彰显的就是食肉动物的原始兽性。

 

  (五)“政治正确”扭曲正义

  “政治正确”是当代西方普世主义的模式化表达,普世价值观表达以《世界人权宣言》上的条款最为经典。它是启蒙思想发展而来的结果,是启蒙理性极致的高扬。然则,一味高扬却不顾理性适用的界限,却溢出成为至高律令,导致了谬误。

  《世界人权宣言》云:“第一条,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他们赋有理性和良心,并应以兄弟关系的精神相对待。第二条,人人有资格享有本宣言所载的一切权利和自由,不分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其他身分等任何区别。 并且不得因一人所属的国家或领土的政治的、行政的或者国际的地位之不同而有所区别,无论该领土是独立领土、托管领土、非自治领土或者处于其他任何主权受限制的情况之下。”

  《世界人权宣言》上的条款统一以“绝对平等”的格式——不分青红皂白的均分恒等平天下,可是这种格式从根本上违背了亚里士多德的“美德即中道”公式:公正是“等比率的均衡”。

  为了求得“等比率”,必需有四个参数项来相互比较使之达成相对性的平衡,而不是把二个参数项进行直接比较大小。(37)——《世界人权宣言》的原则性错误根源在于其前提是默认的:“他们赋有理性和良心”——凭据什么理由说:人人都是具有同等程度的“理性和良心”禀赋使得彼此都是等量齐观的德性和品行呢?——这可太成问题了!

  今天,“政治正确”延顺这个思路大肆夸张“平等主义”,然而人人之间,民族之间,国族之间,种族之间,极大的精神素质差异性是显而易见明摆着存在于真实的生活世界:有些族裔人群以特高概率与恐怖主义相关联,彼等动辄暴跳如雷,嗜好暴力袭击、肆意抢劫强奸,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而另有些族裔人群却特别钟爱于人道主义、博爱主义、和平主义及多元主义,后者在对待前者的恐怖行径上主张宽待与恐怖分子密切关联的族裔,以恩报怨,恩情感化,等等。

  然则后者抱着“政治正确” 的理念坚信不疑,于是在回应肆无忌禅的恐怖主义行径上,后者总是有气无力:除了“胆小鬼”、“懦夫”、“无耻”之类苍白的话,以“正确性”代替理性,盯着一小撮分子,立场坚定地认定:“少数人不代表全部”、“不得歧视!”。 

  R·尼布尔早已认识到:“群体不道德”,道出了凡是以群体主义精神动力出发的行为都颇具危险而不具有道德上的光彩,这情景在我看来更为本质的是:“群体免责任”,尤其显著的是在当今对于与恐怖分子所牵连着的宗教群体上:一个简单的词汇“Islamophobia”竟然成为开脱群体责任的附身符和挡箭牌——多么可笑! 

  孟德斯鸠有言在先:“权力必定要滥用,直到界限为止。”对于某个群体、某个宗教来说,如果他们不容许任何的批评、批判,那无疑就是一种绝对的权力,也必定要滥用。今天,与恐怖分子的利益密切关联着的群体和宗教就是如此。令人诧异不已的是,高扬“平等观”的“政治正确”总是在声张“人权”,为什么不平摊政治、法律、道德的责任于世界上各个不同的种族、民族和宗教之间?

  注:谈权利谈自由,首先是划分边界,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无论是言论自由,还是宗教自由,都必须有边界。

  在本体论上,凡是责任都具有最广泛的牵涉性,雅斯贝尔斯已做了详尽的论证:“我们都是有罪的!”对于上世纪纳粹法西斯在欧洲大陆上施虐过的罪恶,德意志民族勇于承担起历史的责任,这就是优秀民族的素质——凭什么理由说:各个民族的素质是无差异的,责任感都是均等的?

  在正义的天平上,责任(义务)与权利是一对辩证的道德关系,理应要取得平衡才对。既然人人、族裔间的责任感的实际存在有着如此大的差别,为什么说:人人、族裔间的相互权利(人权)就应该绝对平等地赋予?难道这样就算是“正义”?

  注:和自然界一样,在人类社会,个人的差异、宗教的差异、民族的差异、种族的差异、国家的差异都是天然的存在,这是天道。我们要反对歧视,但必须承认差异。

  人权宣言典型的误区,就是从反对种族、肤色、性别、宗教、政治歧视,走到了反对承认种族、肤色、性别、宗教、政治的差异。极度平均主义思维的泛滥,导致严重的逆向歧视,使得人们价值观紊乱、法治水平下降、社会失序动荡。

 

  (六)族群责任究何处? 

  且看当今世界上的恐怖主义,几乎都在滥用宗教的理由,无不以“真主”的名义,作为正当性理由来实施暴虐,来行凶作恶。而“政治正确”立场是:由于恐怖分子不懂伊斯兰教义,是他们歪曲了伊斯兰教义,如果正确去理解伊斯兰教,就不会搞恐怖主义——果真如此吗?

  一份重要的学术研究表明,许多圣战分子和其他激进的伊斯兰主义者对伊斯兰神学有深刻理解。该研究是由阿斯兰教授Ednan Aslan所作:奧地利:《主要研究表明圣战主义基于伊斯兰神学》(38)该论文于2017年8月初出版,全面驳斥了在欧美地区许多政治家和其他公众人物所声称的,指:激进伊斯兰是对伊斯兰教义的歪曲,圣战者对伊斯兰神学的认知很少。(39)

  尽管说起某个宗教某个教宗某个先知,与某个种族某个民族某个部落,两者是不同类型的概念和范畴,不可混为一谈,但是并非是两个不相交集合。“在这一时期的众多国际冲突中,发动攻击者的动机均是因为他们感到民族尊严受到了伤害。这种伤害并不一定是实际伤害:感觉到另一个国家的优越已经足够——在中东,传统的动员手段就是伊斯兰教。因此,对民族地位的威胁就会被描绘为对伊斯兰教的威胁。”波士顿大学政治学和社会学教授Liah Greenfeld如此说,“因此,那些具有民族认同感的人献身于捍卫民族的尊严——体现在与其他民族相比的地位和声望上。这就是为什么自20世纪初以来,民族声望之争便成为国际政治的主要动机。”(40)

  亨廷顿的学生法里德·扎卡里亚则是直率地表达意见:“不只是基地组织。开始我就指出,伊斯兰恐怖主义不是少数虚无主义者的孤立行为。后面有一个更为广泛的文化因素,与恐怖主义串通一气,或者至少不愿意与其斗争。这方面虽然已有所改变,但还远远不够。这不仅是伊斯兰的问题,而且是阿拉伯的问题。”(41)

  M·舍勒的价值行为学理论认为,能感悟到生活世界的价值和价值秩序的感情是成为行为意欲最深层的基础部分,而这种感情决定着行为意欲的努力方向。因此一个社会的风尚和流俗,是渊源于该社会文化传统中最基本的价值形态性质。今天,原籍北非、中东、中亚地区的恐怖分子频频孵化出茧,这必然与这些地区国民人格以及牵连着的风土、风尚特征相关联,乃因他们的感情出于“行为意欲最深层的基础部分”。

  启蒙时代的思想家在运用理性精神来分析人类社会精神状态的时候,产生了“Volksgeist”的概念,用来表示某一民族所拥有或特有的共同精神、秉性和习俗等等。对于世界上各个民族、文化、文明之间的差异性,黑格尔将区别称之为:“地域精神的种种特性。这些特性表现于各民族的外部生活方式、从事活动、身体的构造和性情,而更多地表现于它们在智力上和道德上的性格的内在倾向和能力。”黑格尔在继承了赫尔德关于民族精神的概念基础上,从其理性统治世界及世界历史的基本理念出发,阐发了“民族精神”概念。他认为:“(世界精神发展的)每一个阶段都和任何其他阶段不同,所以都有它的一定的特殊的原则。在历史当中,这种原则便是‘精神’的特性—一种特别的‘民族精神’。民族精神便是在这种特性的限度内,具体地表现出来,表示它的意识和意志的每一方面—它整个的现实。民族的宗教、民族的政体、民族的伦理、民族的立法、民族的风俗、甚至民族的科学、艺术和机械的技术,都具有民族精神的标记。”(42)

  注:这里民族的科学,应当理解为科技的特色应用,而不是科学本身,科学就是科学。比如,火药的发明是科学,但爆竹就是民族的科技。

  “民族精神” 的深入探索便上升到唯灵主义领域,对尼采和歌德大为赞赏的鲁道夫·斯坦纳于1910年间在挪威奥斯陆做了11场学术报告:“一个民族灵魂的使命”,其意思是:“每个民族内心都有一个大天使要去认知,她在民族的性情上显示出道德的尊严来。”(43)这在我看来,斯坦纳的命题凸显出一个优越民族该有的“主人道德”心态(尼采哲学术语),而一个劣等民族只会显示其“奴隶道德”(尼采哲学术语),恐怕就是反其道而行之。

  注:谈民族差异没问题,但以存在差异为由而歧视甚至要消灭对方,这是纳粹分子的逻辑。事实上,伊斯兰教义也是以信与不信来区分敌我阵营。

  尽管斯坦纳的思想有“种族主义”嫌疑,确曾被纳粹法西斯利用过,但是在我思考起来又换位了另一种视点:纳粹德国军队在二战后期处在节节败退之中,那么纳粹分子为什么不在德国开展游击战呢?游击战就是以弱抗强,何不利用之?德国人民被公认是服从性和纪律性挺强的,为何不将广大的人民群众投入到游击战之中,使之展开声势浩大的“人民战争”?我的思考答案是:德意志人民有极强的民族性和民族精神,他们为自己民族的优越性而深感自豪,因而总是要显露“主人”的秉性、“超人”的姿态、“浮士德”的精神,总得让自己“在民族的性情上显示出道德的尊严来。”这就是他们的感情出于“行为意欲最深层的基础部分”,然而游击战是要打着法律的“擦边球”来干,“人民战争”更是违反“陆战规则”的行为,是不择手段的秉性,归属于“奴隶道德”、小人德性之类,然而“奴隶道德”、小人德性却难以让“主人”、“超人”来秉承,因为两者秉性是格格不入的。纳粹法西斯分子尽管非常残暴,但是在个体的行为上,依旧呈现着德意志民族节气这一“集体无意识”面貌。

  譬如,在电影《辛德勒的名单》中,两位党卫军士兵在执行屠杀犹太人的命令时候,见到一位犹太人在专心致意地演奏巴赫的钢琴作品脱帽敬礼,从而放弃了屠杀该演奏者。进而言之,论及游击战,德国军人绝非外行,在1899年英布战争中德国军事专家出面协助布尔人成功地开展起游击战。在整个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号称“非洲之狮”的德国军官Paul Lettow von Vorbeck极大地施展了他的游击战才华,率领一小批非洲土著士兵无数次击败数倍、数十倍于己的白人英军。作为一名无与伦比的游击战天才、一名德国将军,他在整个游击战的操作过程中始终保留着德意志民族节气这一“集体无意识”面貌:绝对恪守陆战规则、“费厄泼赖”为上、人道主义原则!Vorbeck的军事天才和军人品格深深赢得了他的军事敌手的敬意。尼采称:“上等人专讲好与坏”,即品格优秀的人士注重于法治秩序。对法治的注重就表明了道德责任感的强烈。当某个民族有了强烈的道德责任感,即使面临非常严峻的不利局面,还会去从事恐怖主义吗?

  人类对于事物的认识,从一般发展到个别、从普遍发展到特殊,从混沌发展到细分,从抽象发展到具体,合乎辩证法规律的过程,体现为思想理论上的进步。可是当今世界政治舞台上,凡是涉及人类自身的个别、特殊、细分、具体的相区别的话题却成了禁忌。毛泽东说:“有比较才有鉴别,有鉴别才有进步!”可是今天的世人们如何去进行比较、鉴别、进步?

  人都有个性,每个人有自己的人格,每个行业有自己的商业行为模式,民族有民族的秉性,国民有国民性的形成,形形式式,多种多样。拉马克的“习得性遗传”:祖辈们习惯了的行为遗传给后代成为天性;孟德斯鸠的“地理决定论”:地域风土对于民风民俗的塑造有重要影响;荣格的集体无意识:一个民族的精神特质是内化在该民族的国民人格之中的,成为该民族文化的部分。“一切文化都积淀为人格。不是歌德创造了浮士德,而是浮士德创造了歌德。” 今天我们也有理由可以这样表达:“不是恐怖分子制造了族群的野蛮形象,而是野蛮的族群人格制造出大批的恐怖分子!”

  现代性的一大述说,就是“反至上主义”(Anti-Supremacism):凡是有“至上”倾向,均与“种族主义”挂上钩,统统归之为反动性。譬如:缅甸人拒绝接纳罗兴亚人为本国国民,便受西方社会的严厉谴责;反之,只要为“反至上”者,“平等主义”路线便认定其“进步、合理、正当”的——这无疑为位居“下层”者穆斯林群体极大地占据了政治和道德的制高点。譬如:罗兴亚人对于缅甸本地人实施恐怖袭击,便可网开一面。但是须知:恐怖主义尽管表面上诉求宗教和政治,而诉求的途径之圣战Jihad,其原义就是一种“交换”的博弈(44),其博弈的利益还是放置于自己的民族上,由于Jihad施展的手段是鲜廉寡耻的小人意志、肆无忌惮的“肉身交换”,其实质恰是折射为最卑劣无耻的“种族主义”,是在寻求沙漠部落的“至高无上”! 


  注:反至上主义本质上也是极度平均主义。

  罗兴亚人是个非常复杂的话题,如果从地缘角度依然可以清晰地看到伊斯兰主义在东南亚的扩张过程。

伊斯兰扩张路线

  伊斯兰从七世纪建立后向四周扩张,以工业革命前游牧民族强大的战争能力,向北扩张至俄罗斯的伏尔加流域,向东至中国的河西走廊,向西至欧洲的巴尔干地区,向南至遥远的东南亚与尼日河流域。

  (特别说明:伊斯兰向中国西北的扩张路径和丝绸之路毫无关系。丝绸之路是指公元前114年至公元127年间的汉代,中国与中亚、印度经甘肃新疆的贸易通道,这距离伊斯兰的出现还有七八百年。公元前一世纪,佛教自克什米尔传入新疆于阗,在此后的一千多年的时间里,佛教在新疆盛极一时,各类佛洞与佛寺遍布天山南北,到处是精美的佛教壁画与佛像。直到公元九世纪伊斯兰开始向新疆扩张,经历七百年的血与火,直到十六世纪初新疆被彻底伊斯兰化。)

  公元十一世纪,伊斯兰化的中亚突厥人开始大举入侵印度,并为整个南亚次大陆带来了“伊斯兰统治时代”。印度人虽然在政治上不得不屈服,到了莫卧儿时期更是整个印度次大陆都处在穆斯林统治之下,但印度文明的主体,得益于印度教信仰与社会结构完美融合的特性,以及巨大人口体量,成功抵御住了伊斯兰的入侵。但在主体核心区外的边缘板块,伊斯兰还是取得了成功。西北部与伊斯兰世界相连接且地理条件类似的印度河流域,率先完成了伊斯兰化进程,成为现在的巴基斯坦;而东边的孟加拉,所在的恒河三角洲地区,历来是繁荣富庶的农业地区,作为税收的重点区域,自然成为历代伊斯兰苏丹的重点关注对象。值得一提的是,随着孟加拉的伊斯兰化,影响到了原来深受印度影响的东南亚,印度文化节节败退,伊斯兰开始向东南亚扩散。

  罗兴亚人所在的缅甸若开邦,可以看到各种冲突纠缠混杂,涉及宗教、民族、政治、历史等因素。而使问题更加复杂化的是,由于罗兴亚人是穆斯林,因此他们的武装得到了巴基斯坦和沙特等穆斯林国家的支持,目前尚无解决良策。

  孟加拉国是穆斯林国家,一如旁边的穆斯林大国印尼和马来西亚,孟加拉国拒收这些同样是穆斯林的罗兴亚人。孟加拉本身也是处于社会溃败的边缘,人口爆炸,经济停滞,教徒们每天听5次大喇叭宣礼,教育水平低下,不思进取,而生育率奇高。这是伊斯兰主义完全不能适应传统农业区的标准案例。

  有人会提印尼和大马的例子,不妨查一下数据,虽然华人在这二个穆斯林国家占少数,但财富主要是华人创造。占印尼总人口5%的华人,控制了该国80%的财富;占大马20%的华人,贡献了全国90%的税收。毫无疑问,勤劳安分但缺乏政治权利的华人,必然成为土著教徒们敲诈与剥削的目标。

 

注释: 

①安德烈·赛维:《伊斯兰教徒的心灵·伊斯兰和沙漠》 

②Jared Diamond:“Guns, Germs, and Steel”https://en.wikipedia.org/wiki/Guns,_Germs,_and_Steel 

③Julia Allison:NOMADIC VS. SETTLED SOCIETIES IN WORLD HISTORY

④André Servier:《Mind of the Musulman· Arab Decadence》 

⑤《古兰经》中对卡菲尔(不信教者或异教徒)有如下描述:2:39 不信道而且否认我的迹象的人,是火狱的居民,他们将永居其中。7:36 否认我的迹象而且加以藐视者,是火狱的居民,他们将永居其中。7:40 否认我的迹象而加以藐视者,所有的天门必不为他们而开放,他们不得入乐园,直到缆绳能穿过针眼。

⑥Criminal Tribes Act:https://en.wikipedia.org/wiki/Criminal_Tribes_Act 

⑦摘自:《新全球史:文明的传承与交流》 

⑧许永杰:《涧沟头盖骨:史前血腥的杀戮祭祀?》 

⑨勒内·格鲁塞:《活着就为征服世界:蒙古帝国史》 

⑩维基百科: https://en.wikiquote.org/wiki/Genghis_Khan 

⑾《史集》,商务出版社1985年,第二卷201页。 

⑿The Kanuri: A Mission People Project

⒀  How Northern Nigeria's Violent History Explains Boko Haram

⒁  http://www.nation.co.ke/news/africa/Death-toll-in-Boko-Haram-attack-on-loggers-rises-to-25-Nigeria/1066-4247528-joyfen/index.html 

⒂  http://www.nation.co.ke/news/world/-My-target-is-100-children-says-father-of-35/1068-3964144-155tbr7/index.html

⒃ 皮尤中心:世界宗教的未来:人口增长项目 2010—2050

⒄ 维基百科:各国生育率列表https://en.wikipedia.org/wiki/List_of_sovereign_states_and_dependencies_by_total_fertility_rate 

⒅ "Muslims in Europe: Country guide". BBC News. 2005-12-23. Retrieved 2010-04-01.

⒆ 摘自:【婴儿之战--新人文主义者】 

⒇ Muslim population in Europe to triple by 2050, even with ‘zero migration’

(21)Global Terrorism Index 2016 (PDF)。 Institute for Economics and Peace. 2016. p. 4. Retrieved 14 December 2016.

(22)观察者网:华玄洪:一张图告诉你ISIS恐怖分子从哪儿来

(23)Global Terrorism Database (GTD ):Patterns of Islamic State-Related Terrorism, 2002--2015》以及www.start.umd.edu/pubs/START_IslamicStateTerrorismPatterns_BackgroundReport_Aug2016.pdf

(24)http://omniatlas.com/blogs/stray-maps/trumps-immigration-ban-and-terrorism/ 

(25)John Mueller, ed., Terrorism Since 9/11: The American Cases; RAND Database of Worldwide Terrorism Incidents,etc.

(26)维基百科/环境决定论https://en.wikipedia.org/wiki/Environmental_determinism

(27)埃里希·佛洛姆:《逃避自由》

(28)The Middle East's Tribal DNA,by Philip Carl Salzman,Middle East Quarterly, Winter 2008, pp. 23-33

(29)希提著:《阿拉伯通史》,马坚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26页

(30)诺曼·丹尼尔:《伊斯兰教和西方:一种印象的形成》,爱丁堡大学出版社1980年版,第124页。伊斯兰圣战是其表现的形式。

(31)参阅:伊斯兰伦理问题 http://www.answering-islam.org/chinese/topic23/tc-24-a.html 

(32)James M. Arlandson:《Top ten reasons why Islam is NOT the religion of peace——Violence in Muhammad's life and the Quran》,http://www.answering-islam.org/Authors/Arlandson/ten_reasons.htm

(33)塞缪尔·亨廷顿《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新华出版社,1998年,第287页

(34)同上,第297—298页

(35)那木吉拉:《突厥和蒙古语族民族的狼图腾》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1期第32卷

(36)For a 2012 study written up in the journal Behavioral Ecology, Australian ecologist Barnaby Dixson and Canadian psychologist Paul Vasey recruited men of European or Samoan descent with full beards.etc.

(37)参阅:亚里士多德:《尼科马克伦理学·卷五》

(38)https://www.welt.de/politik/deutschland/article167326904/Islam-spielt-bei-Radikalisierung-groessere-Rolle-als- angenommen.html? wtrid=socialmedia.socialflow…socialflow_twitter 

(39)《伊斯兰,基督教,真理》译文:“Austria: Major study shows Jihadism based on Islamic theology”

(40)莱亚·格林菲尔德:《民族主义与恐怖主义》英文原题:Nationalism and Terrorism

(41)《Why They Still Hate Us, 13 Years Later?》Washington Post

(42)黑格尔:《历史哲学·历史是独立自在的,民族精神不过是历史借来表演自身的工具》

(43)维基百科:“Volksgeist”https://de.wikipedia.org/wiki/Volksgeist

(44)研究古兰经的学者发现:阿拉伯词语“jihad”,其字根是: j-h-d,就是今生换取来生的手段或交换货币。参阅:M. A. S. Abdel Haleem:“Qur'an”,牛津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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