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出手整顿人身保险市场 “长险短做”等将被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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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近日开展人身保险产品专项核查清理,对行业所有在售存量产品的合法合规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清理,并将各公司已备案但不使用的“储备”产品和已停售但计划重新销售的产品列入核查清理范围。
近年来,保险产品创新不断,但有个别公司打着创新旗号,推出一些不符合保险原理的产品,或是“长险短做”规避监管,损害了被保险人合法权益和保险业形象。
据介绍,专项核查清理聚焦四项重点工作:一是严查违规开发产品、挑战监管底线的行为。重点核查清理各公司在产品定名、设计分类、保额设定、万能账户实际结算利率确定、分红险利益演示等方面不符合监管要求以及通过变相提供生存金快速返还、减少基本保额等方式规避监管等行为。
二是严查偏离保险本源、产品设计异化的行为。重点核查清理各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违背保险基本原理,异化产品设计形态,通过责任设定、精算假设、现金价值计算等方式将产品“长险短做”,扰乱市场秩序等。
三是严查罔顾公平合理、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重点核查清理各公司产品开发设计不公平、不合理,通过延长等待期、降低保额等手段代替核保,变相削弱保障责任,通过设定不合理的理赔条件惜赔、拒赔等。
四是严查以营销为噱头、开发“奇葩”产品的行为。重点核查清理各公司产品开发设计严重缺乏经验数据基础,随意约定保险责任、保险金额,追求营销效果,炒噱头、蹭热点等。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产品,将依法责令停止使用,限期修改;对监管核查发现的自查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公司,依法严肃从重处理,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公司申报新的产品。(新华网)
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人身保险产品专项核查清理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8〕19号】
各人身保险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持续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产品开发管理行为,防范人身保险产品风险,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开展人身保险产品专项核查清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全面规范人身保险产品开发设计行为,不断优化人身保险负债结构,提高行业产品供给质量,切实防控负债风险为总体目标,通过全面梳理核查各人身保险公司在售存量产品,摸清底数,集中清理整顿一批历史遗留问题产品,严厉打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以夯实人身保险公司产品管理主体责任,强化合规经营意识为根本,加快转变行业发展方式,不断满足消费者多样化保险产品需求,努力形成长、中、短期限结构合理,风险保障功能、长期储蓄功能协同高质量发展的人身保险负债结构新局面。
二、工作原则
(一)依法合规、明确标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要求,对照行业产品开发设计负面清单(详见附件1),切实查摆行业在售存量产品问题。
(二)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对行业所有在售存量产品的合法合规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清理,并将各公司已备案但不使用的“储备”产品和已停售但计划重新销售的产品列入核查清理范围 确保核查清理无遗漏。
(三)务实高效、标本兼治。各公司要将本次产品专项核查清理工作作为全面校准产品经营理念、全面落实各项监管要求、全面提升产品供给质量的重要契机,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对发现的产品问题立查立改,既要整改查找出来的产品设计问题,也要深入查改产品经营理念、制度机制等方面的问题不足。
三、工作重点
(一)严查违规开发产品、挑战监管底线的行为。重点核查清理各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在产品定名、设计分类、保额设定、万能账户实际结算利率确定、分红险利益演示、投资连结保险单位价格确定等方面不符合监管要求,通过变相提供生存金快速返还、减少基本保额等方式规避监管规定等。
(二)严查偏离保险本源、产品设计异化的行为。重点核查清理各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违背保险基本原理,异化产品设计形态,通过责任设定、精算假设、现金价值计算等方式将产品“长险短做”“名实不符 ”,扰乱市场秩序等。
(三)严查罔顾公平合理、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重点核查清理各公司产品开发设计不公平、不合理,通过延长等待期、降低保额等手段代替核保,变相削弱保障责任,通过设定不合理的理赔条件惜赔、拒赔,侵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破坏行业形象等。
(四)严查以营销为噱头、开发“奇葩 ”产品的行为。重点核查清理各公司产品开发设计严重缺乏经验数据基础,随意约定保险责任、保险金额,追求营销效果,炒噱头、蹭热点,定价假设随意调整,数据造假,严重偏离经营实际等。
四、工作安排
(一)自查整改。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各公司应当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对照核查重点和负面清单,对公司所有在售存量产品的合法合规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有效整改。各公司应当就产品专项核查清理和整改落实情况形成专项工作报告,并填写《人身保险公司产品自查情况表》(详见附件2)作为报告附件,于2018年6月30日前报送我会。
(二)监管核查。我会将结合各公司自查整改情况,采取重点核查和监管抽查形式,对各公司在售存量产品从严核查,绝不放过一个问题产品。同时,我会将重点选取自查发现问题少、整改力度弱的公司和保费占比高、日常监管反馈问题多,以及社会关注度高、易引发炒作的产品进行全面核查。
(三)监管处理。我会将结合公司自查整改和监管核查情况,对产品专项核查清理情况向行业进行通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公司自查认真、整改彻底且未导致严重后果的,可以依法减轻或免予处理;对监管核查发现的自查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公司,依法严肃从重处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产品,严格依法责令停止使用,限期修改;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公司申报新的产品。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做好专项清理工作。各公司应当充分认识本次产品核查清理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产品专项核查清理工作,由公司总经理牵头负总责,安排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开展,层层抓落实,确保按时保质完成。
(二)强化责任,切实把整改工作做细做实。各公司向我会报送的产品专项核查清理和整改落实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应当如实、准确、全面反映公司自查发现的产品问题和整改情况,整改内容要具体有效,杜绝假话、空话,做到产品个个有核查,问题条条有整改。
(三)久久为功,切实提高产品管理能力。各公司应当充分认识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是做好产品管理乃至人身保险经营的根本源动力,充分利用本次专项核查清理工作成果,认真总结以往产品管理的经验教训,深入剖析深层次原因,加强产品研究分析,不断完善产品管理的长效机制,提升产品管理水平。
附件:
1.人身保险产品开发设计负面清单
2.人身保险公司产品自查情况表
2018年4月28日
(中国银保监网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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