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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着空乘主动辞职,这样真的ok?

花花 民航一枝花 2021-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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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来看一个小伙伴在这家航司的经历:

 

1X年底体检合格

1X年中开始培训乘务员

18年初培训安全员

18年中才正式签订合同开始飞行

 

毕竟工作折腾了两年

我也比较珍惜

飞行过程中无差错

各项考试也都比较重视

毕竟刚进公司嘛

连假都不敢请 怕扣分

 

然后XX航换了一批领导班子

就开始裁员

 

一开始我想着我持双照

又没有处罚

咋也轮不到我

 

但是事实证明还是我想太多

先是合同未到期人员各种找理由停飞

比如发车迟到五分钟停飞一个月

清舱不仔细停飞一个月

...........

这样类似的有很多

 

但是到我这里合同临近到期

领导直接商量都没有

直接是通知我

公司决定不续签我的劳务合同

然后建议我主动辞职

 

我在网上查了很多资料

咨询了很多律师

说公司不续签我的合同赔偿会比较多

主动辞职很多责任是我自己担

 

然后公司软硬兼施逼我辞职

不排班也没有理由

然后让我交三证

上地面行政班

干很多非本职工作的事情

然后部门还有一个人说

如果我主动辞职就给我申请赔偿减少

(花花注:此处赔偿是员工赔偿公司的服装费、培训费等)

 

公司这样真的ok?


我也是持有效执照的人吧

而且没犯过错误

XX航这么做

以后还有人敢来?

公司出点问题就裁员

无理由?

 

我才干了一年

我来XX也是为了回家

他班少工资低我也没说啥

他这么做真的没问题吗? 


——将要失业的X



X: 

公司选择不和员工续签合同是ok的,

但这样逼着员工主动辞职很不ok!

可以说很不体面,甚至有点卑劣!

 

合同是什么?

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既然这个有法律保护的“约定”到期了,公司和员工权利对等,都有选择不续签的权利,双方按规矩来,和平分手好聚好散,没啥说的。

 

只不过如果只讲法律,谈规定,难免有点不近人情的冷冰冰。

 

公司和员工本质上确实是雇佣的关系。

这个关系最好的结果是共赢,员工给公司创造价值,公司为员工创造未来,两者互取价值,互相成就,形成一个正向的良好循环。这样最好不过了。

 

理想总是丰满的,现实可能骨感咯的人疼。

公司发展出了问题,要战略收缩,从各方面控制成本,精简机构和员工,提高人效,降低人力成本自然会被提上了日程,这一点在我个人的角度而言,可以理解。只不过有一部分同学好不容易挤进这个圈子,又要被挤出去,还是有点心疼他们。

 

但是......

公司提出的不续签,为什么要逼着员工主动辞职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为了避免给员工的经济补偿?

如果说这个员工补偿是几十万上百万的话我还能理解,公司吃相难看一点,忍一忍员工骂娘,还是值得的。但是.......不续签的大多是入职一年左右的新员工,赔偿也就半个月到两个月的工资,为了抠那几千块,非要把事做的这么难看吗?

 

经济补偿的金额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此待人做事,可见其胸怀和格局,亦可预见其未来前途........

 

最后想对遭遇此事的员工说,生活总有不如意,事已至此,也别坏了心态,不妨看成是人生一次历练,一次重新选择的机会,或许十年之后再看今天,也许会感到庆幸。

 

加油

祝好

——民航一枝

  以上仅为个人观点

可能全是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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