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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19年建设工程系列、经济系列、工艺美术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宁夏工信 2024-02-01

宁工信人事发﹝2019﹞92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工信局,区直各有关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中央驻宁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 2019 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19〕32号)要求,现将2019年建设工程系列、经济系列、工艺美术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1

申报基本条件

      全区建设工程系列、经济系列、工艺美术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干什么、评什么”、“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突出对品德、能力和业绩的评价,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宁人社发〔2010〕291号)、《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正高职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宁人社发〔2010〕315号)、《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宁人社发〔2010〕316 号)和《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工艺美术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宁人社发〔2010〕302号)等文件执行。


     在中小微企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已取得原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助理工程师职称的,不需转评,若符合申报工程师条件的可按照职称评审程序提交工程系列评审会进行评审。已取得原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程系列中、高级职称,且仍在我区中小微企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转评工程系列中级职称,学历要求为本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转评工程系列高级职称,学历要求为本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项目报告、设计规划、成果奖项和缴纳养老保险费凭证等申报材料,按照职称评审程序提交工程系列评审会进行转评。若取得原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程系列初、中、高级职称时在国有企业工作的,不能直接申报工程师,也不能进行转评工程系列中、高级职称。

2

受理范围


      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全区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目录清单的通知》(宁人社函〔2019〕187号)要求和评审范围,受理建设工程系列、经济系列、工艺美术系列职称申报评审。

3

申报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报送的方式进行。


       (一)规范网上职称申报工作。2019年职称评审工作实行网上申报、审核、二次公示、下发文件和打印证书。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务必于4月15日至5月30日,登录宁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nxhrss.gov.cn )或宁夏人事考试网(nxpta.gov.cn),进入宁夏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职称评审系统个人端口,进行网上注册登录报名,网上填写申报材料(申报高级职称的须将论文全文word电子版上传平台)并提交所在单位,再由单位工作人员将网上信息直接提交到系列评审委员会。纸质材料按照职称申报程序报送。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严格按照申报流程实行网上逐级审核提交,确保职称评审工作顺利完成。


      (二)纸质材料报送内容时间地点。个人需提交表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清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一览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登记表》《继续教育审核登记表》《职称证书打印表》(以上 5 个表格由系统生成自动导出打印,不得自行制表打印)。所在单位提交:公示结果人员名单,《年度考核登记表》《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推荐数量统计表》《事业单位申报推荐数量备案表》(以上三表仅事业单位申报提供)。报送材料时间:2019年5月13日至6月14日,法定节假日休息,过期不予受理。具体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报送材料地点:宁夏企业和企业家联合会(银川市兴庆区兴仁巷19号,凤凰北街中山公园西门对面宁夏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二楼203)。联系电话:0951-5055228。

4

几点要求

      (一)坚持“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申报人员和所在单位以及负责推荐、审核、组织评审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申报人必须对所提供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论文论著、业绩成果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齐全性负责;用人单位须对申报人的品德品行以及是否人岗相适、干评一致,是否符合相关申报参评条件,提交评审材料的真伪及推荐程序负责;各级主管部门要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政策把握、资格审查负责。破格申报的须由主管部门按照程序逐级上报,逐级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登记表》上签字盖章。


      (二)注重论文奖项质量。推行代表作制度,对申报副高职称论文规定数量为2篇,对申报正高职称论文规定数量为3篇,科研成果及获奖项目填报规定数量不超过3项(标准条件另有规定的除外)。申报人员提供发表的论文,必须与本人任现职以来围绕工作实际撰写且与申报评审专业(学科)相符。对提交申报人员提交的论文采取网络核查、数据检索和论文查重等方式进行审核,凡在知网、万方等网站检索不到的论文、送审未通过的,不得提交相应系列职称评审会。申报高级职称论文查重相似度达到40%以上的、论文和著作经评审专家审核质量不能代表申报层级水平的,均不得通过相应系列职称评审。


      (三)对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和职称外语不作统一要求。申报建筑工程系列、经济系列、工艺美术系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对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和职称外语不作要求。对已往参加职称外语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合格的人员,成绩可作为2019年申报职称继续教育公需课学时。其中职称外语可代替公需课40个学时,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每个模块可代替公需课10个学时。


      (四)突出业绩成果贡献的评价。要客观反映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成果的社会价值,对申报人员不仅要看其业务能力、工作业绩,还要看其学术水平和解决本专业复杂问题的能力。对市场业绩突出、企业效益显著和社会贡献较大的企业高管人员或企业家,可直接申报评审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企业高技能人才取得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职业资格的,符合工程系列相应层级评审条件要求和年限的,可申报工程系列相关专业副高级、中级、初级职称。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和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者,可破格评定相应职称。要注重评价专业技术人员将科学技术转化为经济、社会效益的贡献情况,引导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提高原始创新和再创新的能力。对符合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按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宁人社发〔2018〕80号)执行。


      (五)加强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衔接。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14〕58号),对纳入《国家职业资格可比照认定为相应职称资格的目录》的专业,可比照认定为相应任职资格,不再另行发放职称证书。对取得职业资格,可对应相应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职业资格分级设置的,其初级(二级)、中级(一级)、高级分别对应职称的初级、中级、高级,未分级设置的一般对应中级职称。取得职业资格且符合《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宁人社发〔2010〕291号)和《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宁人社发〔2010〕316号)规定的评审条件,可申报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一级职称。


      (六)按照年限规定认真做好职称申报。正常申报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在2013年12月31日前分别取得副高级、中级资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在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初级资格。申报人员提供的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论文、二次(及以上)学历证书、继续教育合格证书、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等取得时间及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18年12月31日。(如满50岁,即1967年12月31日<含>前出生;满45岁,即1972年12月31日<含>前出生)。


      (七)促进职称评价与用人制度有效衔接。对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聘。高、中级岗位空缺较多的单位,合理控制申报推荐数量,有计划地每年根据工作需要申报推荐,逐步控制到岗位设置比例限额内。现有任职资格人数达到或超过相应岗位设置数的单位,原则上不再组织申报推荐。对工作业绩突出、贡献较大的专业技术人员或扎实工作、业绩突出、年龄较大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由单位进行书面推荐,经上一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申报。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市县人社局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平台中岗位设置、实有人数等数据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可填报《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推荐数量统计表》(附件2,表样在宁夏专业技术服务平台下载)和《系列职称事业单位申报推荐数量备案表》(附件3,表样在宁夏专业技术服务平台下载)进行推荐。


      (八)优化职称评审方式。在职称评审中,探索采用以考代评、考评结合、考核认定、个人述职、面试答辩、业绩展示、面试评审相结合等多种方式进行评审。高级职称评审设置业绩述职面试环节。高级经济师评审继续采用考评结合方式,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九)严格执行评审纪律。在评审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不执行有关规定、不按程序操作、违反评审工作纪律等问题,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申报人员、单位、主管部门责任。申报人参评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其申报资格,5年内不得再次申报职称。申报人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在评议、推荐过程中有违纪违规、弄虚作假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予以行政处分。

附件

1.自治区建设工程、经济、工艺美术系列职称评审申报材料

2.《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推荐数量统计表》

3.《事业单位申报推荐数量备案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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