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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了这么多年电动自行车,你知道怎么过马路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因此,蜀黍这里要和大家讲解一下什么叫
二次过街
在交叉口处,为减少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的相互干扰并降低安全隐患,规定非机动车只能跟随本方向直行机动车同时放行。当非机动车需要左转通过路口时,需按照逆时针方向,跟随两个方向的直行车辆放行两次,故称之为“二次过街”。
电动自行车“二次过街”,能够有效减少与机动车的交织冲突,避免与机动车发生碰撞事故,既提升路口通行效率,又保障了电动自行车的行驶安全。
在南昌,由于路口电动自行车和行人的通行秩序不断优化,“红灯停绿灯行”的理念渐渐入脑入心,闯红灯的现象已经很少了。但是在一些交通情况比较复杂的路口,部分电动自行车车主还是为了图省事忽视了安全。
南昌交警提示广大市民,电动自行车过马路时如果随机动车一起直行或左转,机非混行,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左转和直行的非机动车过马路,应该先进入安全岛或等候区,按照斑马线信号灯指示来通行,不能占用机动车道通过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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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交警
核发:陈默
审核:李欢
编辑&排版:周国庆 金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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