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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看看都有谁?车窗抛物,被拍个正着!

南昌交警 2023-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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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城市的交通不仅关系到市民出行安全还是一座城市的文明窗口而车窗抛物这种不文明交通行为不仅污染了道路环境还增加了道路安全隐患

案例一



在河南省连霍高速洛阳段一辆黑色别克车和一辆大货车相撞,别克车上5个人3死2伤。据伤者自述,发生车祸是因为前车司机在高速上车窗抛物扔出一个易拉罐,由于想躲避这个易拉罐但是又为时已晚,所以才会发生车祸。




案例二



在武汉市八一路延长线的东湖大桥上,一名52岁的女环卫工正在双向四车道的路中间捡拾车窗抛物所丢弃的垃圾,突然被由西向东的黑色越野车撞倒,当场被撞死亡。

今天
我们就曝光一批车窗抛物
不文明交通行为 
↓↓↓


车窗抛物

你已经被摄录举报

1


网友举报


违法地点:凤凰北大道违法车牌:赣A26R1*违法行为:车窗抛物

2


网友举报


违法地点:集嘉坊路违法车牌:赣AF086*违法行为:车窗抛物

3


网友举报

违法地点:凤凰中大道与庐山南大道路口违法车牌:赣A3F06*违法行为:车窗抛物

4


网友举报

违法地点:龙兴大街违法车牌:赣AN068*违法行为:车窗抛物

干净整洁的道路会让人心情舒畅

简单的一个“车窗抛物”动作

抛掉的不仅是垃圾

更是“公德心


车窗抛物的危害到底有多大?


下车扔到垃圾箱里

才是真正的潇洒哦!

车窗抛物

自己方便了,别人危险了

如果您在路上也遇到

车窗抛物此类影响安全行驶的行为

不要犹豫,请立即举报


南昌交警联合城市管理部门开展车窗抛物整治行动,城管部门对信息中相关当事人陆续开展处罚,并对于有效举报,给予举报人每条线索50元的奖励。

车窗抛物违反了《南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后投放到相应类别的垃圾收集容器或者收集场所,不得随意抛弃、倾倒和堆放。”

城管部门将依据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未在指定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市、县(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进行处罚。


车窗抛物举报平台


每一位小伙伴都可以参与到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过程中来,共同打击道路不文明交通违法,维护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小伙伴如果发现“车窗抛物”行为,可采取拍照或录视频方式记录,并发送到邮箱zdccpwjb@163.com进行举报。有效举报内容包括图片、视频画面清晰、能连续完整反映违法全过程,同时需在邮件里注明违法时间、地点、被举报车辆号牌信息等具体情况。经核实后,对执法办案提供真实有效线索的市民给予奖励。

(点击图片查看详情)

车窗抛物行为人在7个自然日内,未到相关部门接受处理,交警部门对当事人车辆的违法信息进行锁定,并上报南昌市创建文明交通出行整治办公室,由该市创文办通报其所在单位和社区,并在媒体上进行曝光。


平常开车不太注意的小伙伴要格外注意啦,

不是路边没有电子眼就可以“任性”,

还有几十万个记录仪在盯着你呢!

文明出行

靠的是每一位交通参与者

对交通规则和社会公德的

自觉遵守

为此,

南昌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联合推出

∆点击图片查看详情
并倡议:
文明驾车
行车有序,不随意变道加塞
不乱鸣笛、不车窗抛物、不乱停车、
不玩手机、不滥用远光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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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交警

核发:陈默

审核:周国庆

校稿:闭菲雅

编辑&排版:金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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