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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
为确保本市排水改造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等相关规定,采取以下交通管制措施:一、2024年2月25日-2024年5月15日,广场北路(福州路-省府北二路)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通行,行人正常通行。机动车可经八一大道等道路通行。
△广场北路(福州路-省府北二路)施工期间通行示意图
二、2024年2月25日-2024年7月14日,文教路(南京西路-北京西路)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通行,行人正常通行。机动车可经省图南路、洪都北大道、北京西路等道路通行。
三、2024年2月25日-2024年6月24日,下窑湾东巷(下窑湾新街-二七南路)禁止机动车通行,非机动车、行人正常通行。机动车可经市政停车场内部道路、二七南路、洛阳路、下窑湾新街等道路通行。
△下窑湾东巷(下窑湾新街-二七南路)施工期间通行示意图
四、2024年02月25日-2024年04月24日,建德观街(包家巷-象山北路),禁止机动车通行,非机动车、行人正常通行。建德观街(出新路-包家巷)改为由西往东单向通行,由东往西机动车经叠山路-出新路-建德观街-包家巷通行。田家巷由北往南机动车经田家巷-杨家厂路-出新路-后墙路通行,由南往北机动车经田家巷-杨家厂路-包家巷-叠山路通行。小金台路改为双向通行。
△建德观街(包家巷-象山北路)施工期间通行示意图
△建德观街(包家巷-象山北路)施工期间通行示意图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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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交警
核发:陈默 审核:谢莉娜
校稿:闭菲雅 编辑&排版:金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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