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为确保南昌市排水改造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等相关规定,决定采取以下交通管制措施:
一、2024年4月7日-2024年6月6日,下塘塍街 (翠花街-孺子路)禁止车辆通行,机动车可经带子街、孺子路、珠宝街等道路通行。
二、2024年4月7日-2024年7月21日,西湖路(渊明南路-中山路)禁止机动车通行,机动车可经渊明南路、中山路、孺子亭路等道路通行。
三、2024年4月7日-2024年8月15日,干家前街(象山南路-系马庄街)禁止车辆通行,车辆可经孺子路、系马桩街、象山南路、三眼井街等道路通行。
四、2024年4月7日-2024年7月4日,南柴社区支路一(丁公路-二七南路),禁止机动车通行,机动车可经丁公路、二七南路、北京西路、洛阳路等道路通行。
五、2024年4月7日-2024年9月4日,岔道口西路(丁公路-二七南路),禁止机动车通行,机动车可经丁公路、二七南路、北京西路、洛阳路等道路通行。
六、2024年4月7日-2024年6月26日,一纬路(一经路-君悦苑南区南门),禁止机动车通行,机动车可经二纬路、三纬路、阳明路等道路通行。
七、2024年4月7日-2024年6月16日,四纬路(一经路-三经路),禁止机动车通行,机动车可经二纬路、三纬路、阳明路等道路通行。
请广大市民和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上述规定,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为确保南昌市排水改造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等相关规定,决定采取以下交通管制措施:
一、2024年4月7日-2024年10月7日,子安路(中山西路-孺子西路)禁止车辆通行,子安路(孺子西路-朝阳洲中路)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通行,车辆可经抚河北路、孺子路等道路通行。
二、2024年4月7日-2024年6月2日,新洲路(孺子西路-朝阳洲中路)禁止机动车由南向北通行,机动车可经桃苑西路、孺子西路、抚生路等道路通行。
三、2024年4月7日-2024年5月27日,朝阳污水厂南侧道路(渔业路-赣通路)禁止机动车通行,机动车可经渔业路、赣通路等道路通行。
四、2024年4月7日-2024年7月16日,双桃路(桃苑西路-桃苑东路)禁止机动车通行,机动车可经桃苑西路、桃苑大街、桃苑中路等道路通行。
五、2024年4月7日-2024年7月16日,双苑路(桃苑西路-桃苑东路)禁止机动车通行,机动车可经桃苑西路、桃苑大街、桃苑中路等道路通行。
六、2024年4月7日-2024年5月27日,南昌市濠上街小学南侧道路(船山路-抚河中路),禁止车辆通行,车辆可经南浦路、里洲路、抚河中路等道路通行。
七、2024年4月7日-2024年6月6日,硝皮场街(龙沙路—董家窑路)禁止车辆通行,车辆可经龙沙路、董家窑路等道路通行。
请广大市民和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上述规定,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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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交警
核发:陈默 审核:谢莉娜
校稿:周琴 编辑&排版:胡雪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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