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ma木马:旧城之王 —— 夕阳是不是醉了
一直以来有一个念想。与其我一个人在公众号里叨逼叨,不如找一些朋友来,我不采访,也不八卦;他不说道理,也不输出价值观。就像一个故人,偶然在外地遇到,俩人都寂寞,倒一壶茶抓一把瓜子花生纯粹叙叙旧。
我跟几个朋友说了这个想法,大家一致同意,也一同拖稿,我就乐得清闲,互相也没压力。没想到一个多月后的今儿晚上,木马突然给我发来了第一篇朋友稿。我决定一个字都不看,盲排版,然后发出来和你一起读。如果有任何错别字我都不承认是我写的。
今日主角
木马是我的偶像,我毛还没齐的时候,他就是搔首弄姿的Rock Star了。我买他和乐队的专辑一遍遍听,看他的大幅海报挂在Gap外面的墙面上,见他和港台的明星同台。
命运很奇妙,多年以后,他还是那个死样子,而我也已经可以和他一起撸串谈天,称兄道弟,听他弹琴感慨。有年我去看他演出,结识了后来合作多年的放射能团队。去年前年他也一直在做Livehouse的巡演,取了个不是很中年的名字:“滚吧,生活!”。缘分呐。
去年底,他发了一首歌,我特别喜欢。推荐给大家。
歌里说,
世无淑女 君子翻墙
歌里还说,
我们没有解药 只好猛喝糖浆
歌里又说,
时代很潦草 不太关心了
下面是木马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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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是不是醉了
1
初中一年级时父亲把我从市校重点班转学到家附近的铁路中学,结束了从小学开始的寄宿生涯,进入大多数铁路子弟必须经历的自由放养和野蛮生长阶段。
由于之前有课代表经历,而成绩优异的转校生在学风散漫、社会气浓郁的铁路子弟学校也并不多见,班主任让我坐第一排以示器重。同桌是学习委员兼文艺委员,她短发刘海,大眼睛扑闪着笑起来挺好看,除了能歌善舞,还写一手比老师都工整流畅的钢笔字。在不严格要求穿校服的冬天,她常穿一件只有在上海这种大城市才能买到的亮橘色羽绒服,在那哈欠连天的、动作从来没有整齐划一过的课间操方阵里,被操场上南方清晨的冬阳照耀着,漂亮得像是刚从进口玩具柜台里跑出来的高级货,只那一瞬间,转校生就坠入爱海。
自此,我学业基本全废。说起来其实无非是在家漫漫长夜无心睡眠,在课堂上或没事撩拨或深情凝视,直到某次半开玩笑半当真在黑板上公开表达爱意(早恋技术细节请见其他文艺言情作品自行脑补)。可怜文艺委员被我的胆大妄为搞得无所适从,每天还要假装淡定从其他女同学的复杂眼神中走过,可谁看不出来呢?我的爱恋继续飘扬在教室上空,在身后一片指点调笑中,我想象出我俩甜蜜幸福一生的所有细节,每到生离死别时就调整补充几处,为那虚幻的爱情故事增加剧情,然后从头再想像一遍。我反复体会那些苦难和幸福,时而冰冷,时而狂喜,后来才知道,从心理学上说那是对幼年寄宿与家人分离所产生地一种自我修复和补偿行为,其实不无悲哀。
班主任找我多次谈话无有任何改善,直到中考结果出来,学习委员成绩猛降至中等,我则是倒数第几,我通过努力向全班证明了学霸们也是可以被“爱”或者“别人的爱”所撼动。终于,班主任在一次早自习后冷漠地走进教室,点名叫我收好书包坐进最后一排而不再看我一眼,那同桌的你,被一个常偷妈妈摩丝把额前那一小撮杂毛打得硬如宝剑的眼镜兄所取代。
当你从一个世界退出,另一个世界就会打开大门,没有谁能同时在门的两边或不在任何一边。此后,我和学习委员哪怕远远看到彼此都会提前避开,只因那最后一排到第一排的距离是天各一方,逐渐拉开的分数和群体是咫尺天涯。作为主流世界的叛逃者,我情场失意加上人设崩塌,随时欢迎C位加入坏小子们,在老师和家长的双重默弃中,正好全然放松去享受少年不知愁滋味的快乐。有时那阳光明媚的课后,已能穿上父亲铁路制服而显得牛逼哄哄的小伙子们从教学楼走廊上呼啸而过,大声合唱林子祥的粤曲歌曲《真的汉子》和《敢爱敢做》,在各班女同学们春意盎然地注目下,荷尔蒙冲破天际,那种血气方刚和模糊的集体荣誉感可以短暂缓解我胸中苦闷。
对流行音乐的兴趣始于这个失意而不羁的夏天,我第一次解读出电声乐器交织缠绕的样子。那是一个晴空万里的礼拜三,放学前的自习时间虽已临近傍晚,但天空仍白云朵朵,阳光还很刺眼,窗外一丝风也没有。远处,阶梯教室里踏板风琴带领合唱队视唱练耳;隔壁教学楼的高年级集体朗诵古文;跑道上田径队员们嬉笑打闹,体育老师则权威地呵斥;标枪选手把怀抱中一大捆标枪扔向地面;蓝球场里数十个篮球反复触地,运动胶鞋们摩擦水泥、加速、拐弯、猛然刹住后起跳投篮;乒乓迫使球拍挥出弧线;足球被脚背抽向球门……,我被这杂乱的校园交响搞得烦躁不安,全班同学集体心猿意马,各种交头接耳与埋头昏睡,忽被讲台后一声有意发出地咳嗽拉回现实,又迅速像墨水晕透纸背般恢复原状,咳嗽者从一堆作业本后抬眼无奈看一眼大众,叹口气便不再理会。
突然我那现任“同桌的你”碰了碰我,从书包里拿出一台崭新随身听,镜框后闪着炫耀。他抬头往前方瞄了瞄,小声告诉我那是他爸爸从日本带回来给他的生日礼物,然后快进倒带鼓捣半天找到个位置,又按播放健确认了下,让我听他最喜欢的港版原版磁带中的一首歌。于是,张学友演唱的最新热门金曲《夕阳醉了》就通过这台集超薄液晶线控、正反面自动播放、杜比降噪、超重低音于一体的SONY WM-EX80随身听的耳机,第一次流入我耳中。
那时候是需要大量脍炙人口的作品和场场爆满的个人演唱会做前提,一个歌手才有资格说“红了”的年代,MTV还没有进入中国年轻人视野,学友哥是香港新声代佼佼者,但还没成为这座小城街头巷尾被播放得最多的歌手,男孩女孩们还在以热播电视剧主题曲为流行风向标,而我贫乏的听觉经验仅限于电视机、收音机和表哥家那台音质极烂无比的国产双卡录音机。
直到这一刻,我才从一台真正的高保真立体声播放设备中听到了流行音乐完整的样子,业务点儿说就是低频紧实饱满、中频温暖有力、高音丝滑穿透,文艺点儿说是每个乐器声都清晰得像伸手就能触摸,人声像是从眼睛随意落在的任何一个物体里面发出的。这首歌曲那种沉醉缠绵在高品质音响中全然呈现,让我仿佛置身电影里那华灯即将初上的现代都市,看见车河与人群川流熙攘、摩天楼里灯火通明,看见某个窗口里那个女孩已经成年身影妙曼,晚风吹拂,夕阳西下,余晖在她发丝间流动闪烁如同金色灰尘………。这些感觉如此真实又遥不可及,如此熟悉却又从未发生,让人情绪随之起伏荡漾。一曲终了,我气脉通畅,胸怀一片宁静美好。
眼镜兄见我听完,凑过来眉飞色舞着,用听上去非常专业的词汇为我解说前奏萨克斯风如何屌之又屌,中间贝斯“华彩”时那打击乐如何神来之笔,他模仿着演奏贝斯和萨克斯风架势的样子让我觉得挺傻逼,但对他所了解的音乐感到非常钦佩(后来才知道他爸爸是资深乐迷和萨克斯风业余演奏员),于是我要求单曲反复播放,每听完一遍就问些问题,以这首歌为基础学到了很多全新的知识。在眼镜兄慷慨指点下,我听出了贝斯和鼓搭出筋骨、听到了吉他分解隐约点缀、听见键盘何时铺陈让其他乐器和人声更融在一起、听见萨克斯风在歌声间穿梭直到最后进入尾奏,大概知道了音乐结构是立体的。我记得当说到副歌前停顿处那个打击乐销魂的滑音时,眼镜兄眉毛和肩膀齐耸,歪着头眼睛鼻子使劲往一处挤像是牙齿不小心咬进半颗柠檬,这表情让我永世难忘,甚至在多年以后我听到这个滑音时也会不自觉做出同样举动来,实在tm令人费解。
后来我跟眼镜兄成了莫逆之交,经常去他家用日本原装山水音响听他爸爸收藏的原版磁带和黑胶唱片,梅艳芳张国荣Michael Jackson都让我爱得不行,那时候流行和摇滚的概念还没有跑出来分散听者们的注意力,我们只是本能的知道,当音乐播放的时候只要放开心灵去接受就好了,音乐结束的时候可以带着那种聆听的美好感觉去继续面对明天的现实。
《夕阳醉了》是我流行乐启蒙,我最爱副歌女声的合唱,任何时候任何地点响起都让我瞬间回到过去的美好时光。还有第二段主歌前萨克斯风华彩那里同时有一个很小的口哨声,很多人没注意过,但口哨的孤独里有一种释然让我很着迷,这就是音乐隐藏的好玩之处。眼镜兄后来举家搬到香港,走之前我们拥抱流泪告别,那是我们人生中第一次用音乐建立起来的友谊。
2
(这段是最后加的)写到这里我自己也以为写完了,但是没有,哈哈艹。本来写爱情,写着写着又跑题写到音乐,拉到前面一看,学习委员的事情好像掉在那里,我得回头把她捡起来。这篇小故事来自于皮肚面大使老迟春节前约我给他公号写的一篇,他说随便写我自己高兴就好,那我就不客气自当随便,但我答应后一直家里琐事不断未曾动笔,过完年实在不能再拖了,为了逼迫一下自己,我2月15号在一个字都没有的情况下微信他:“下周三交货”,他回:“像捡到钱了”,周三写完我觉得差点儿意思,又申请了几天来修改,我这种作者实在很是讨厌。但我保证我其实是安稳而有趣的人,我很爱我的朋友们不像表面上显得疏远和不善沟通,以后要改改这种面貌。
3
话说回来,我和学习委员在学校里虽然不再说话,但是每个星期天我会去她家补习。因父母都不在这个城市,她常年跟已经参加工作的姐姐生活在铁路单身宿舍的小房间相依为命,姐儿俩平时吃食堂,高兴时就在门口的走廊上起灶做饭,洗澡只能去单位的公共澡堂,晚上姐姐睡房间,她就睡在阳台上用木板搭起来的简易小床上,她是我的木板公主。那时我除了心疼,也懂得了每个人的家庭都有其不可言喻之处,悲伤不只我一人独有,而生活本身的苦难,谁都无法去计算。她会去隔壁粮店买用报纸包着的散装花生给我吃,给我看她姐姐放在柜子里用来保护她的气枪,我会带她去宿舍后面的池塘边散步,我俩站在一大片桑树底下,晚风轻拂,夕阳西下,余晖在她发丝间流动闪烁如同金色灰尘。
木马写完了,你们还想看谁写呢?Tell 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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