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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风建设 | 云南省市场监管局:聚焦“三大领域 ” 着力推进行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今年以来,云南省市场监管系统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行风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聚焦审批服务、日常监管、行政执法三大领域,全面查找整改行风薄弱环节,有力有序推进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
今年,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立以省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加强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及5个专项工作组,并督促指导16个州、市局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基本建立健全。
深入排查治理  压紧压实责任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广告监管领域行风突出问题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监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实施方案》,集中排查整治监管执法工作与日常监管领域的突出问题。
在深入开展总局问题排查“五项活动”的基础上,将“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增加开展“四万三进两个紧密结合”“三零五必须”等活动,形成问题排查“八项活动”,作为落实“排查治理”年行动目标主要抓手。
通过在门户网站链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市场监管行风问题征集系统”,制作行风问题意见建议调查电子问卷等多种形式,扩大行风问题征集覆盖面。截至10月31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共发现整改行风问题338件。
聚焦“三大领域 ” 开展行风问题纠治在行政审批领域,结合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全面开展问题排查整治,上线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问卷调查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深入全面查找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累计面向1090家服务对象开展电子调查问卷。以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评判标准,全面及时了解企业和群众的诉求,有针对性地改进服务,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水平。
在日常监管领域,建立健全包容审慎监管制度体系,在云南省直部门中率先制定《关于做好包容审慎监管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推行轻微不罚、首违不罚、告知承诺,最大限度降低对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完善创新与市场监管职能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推动市场监管执法由“重管理”向“细服务”转变,由“严罚式”向“容错式”发展,为企业尤其是新业态新模式公平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在行政执法领域,实行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对云南市场监管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形成包涵35项行政强制和955项行政处罚,共计990项的《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3年版)》,全省市场监管执法实现执法事项清单化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减少执法层级,避免多头多层重复执法,提高监管执法效率。
深化创新举措  推进行风建设专项行动昆明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开展“四万三进两个紧密”活动、“市场监管双月谈”活动等,现场发放行风问题征集表,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8类行风问题,公布行风问题投诉举报电话,公布来信来访地址,在官方网站上设置投诉举报专区,方便群众开展监督。
楚雄州市场监管局出台“行风监督员”制度,从楚雄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工作者、退离休老干部、个体工商户等人群中选出10名行风监督员,并从行风监督员视角反映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与问题,对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行为规范、服务质量等各方面进行监督,多视角、多层次拓展解决问题的思路。
德宏州市场监管局开展领导窗口带班服务企业,接待办事群众和企业代表来访、咨询,现场开展政策宣传、答疑解惑、服务指导。此外,芒市市场监管局邀请千万粉丝博主@superB太以旅游者和消费者角度“沉浸式”体验芒市市场环境,及时对存在问题和有关商家进行批评教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拓宽行风问题纠治渠道。
下一步,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强化发现问题的整改整治,持续健全问题收集、转办、督办、反馈和定期调度、督查指导、约谈通报、考核验收、行纪衔接等机制,加大整改情况通报力度,推动发现问题整改见行见效,同时立足排查整治审批服务、日常监管、行政执法三个领域的突出问题,深化拓展行风建设的创新举措。

来源:云南省市场监管局综合规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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