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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广州四区32条城市道路临时泊位实施收费管理

近日,广州市越秀区长堤大马路、海珠区革新路、荔湾区花湾路、天河区长福路等32条城市道路的临时泊位标线和指示牌更新工程工作完成,4月1日起,32条城市道路临时泊位按照《广州市中心六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费标准》启动实施收费管理。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到,广州市道路事务中心按《广州市中心六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费标准》对越秀区长堤大马路等32条城市道路临时泊位执行“累进式加价的阶梯式收费标准”,并区分“重点区域、非重点区域”。

4月1日起,32条城市道路临时泊位启动实施收费管理


其中,越秀区长堤大马路、教育路和荔湾区光复路等12条城市道路临时泊位实施重点区域的收费标准,第1小时(含1小时)5元/半小时,第2、第3小时(含3小时)8元/半小时,第3小时以上13元/半小时,单次连续停放最高限价工作日328元/次(或者非工作日263元/次)。
越秀区梅东路、海珠区南泰路(东段)、荔湾区喜乐路、天河区长福路等20条城市道路临时泊位实施非重点区域收费标准,第1小时(含1小时)2元/半小时,第2、第3小时(含3小时)3元/半小时,第3小时以上5元/半小时,单次连续停放最高限价26元/次。

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费标准
此外,为进一步缓解新能源车临时充电问题,广州市道路事务中心组织实施城市道路临时泊位标线更新工程,结合相关单位充电桩建设完成情况,把对应充电桩的临时泊位调整为“充电专用泊位”:在越秀区梅东路(36个)、海珠区凤浦中路(21个)、琶洲村新马路(70个)、新港东路(21个)以及天河区长福路(20个)划设“充电专用泊位”,共计168个。
在每个计费周期的收费时段内,新能源汽车首次在充电专用泊位充电可以享受停车时长不超过1小时(含1小时)的免费停车优惠;有未缴费记录车辆不享受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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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 | 周乐瑞

实习编辑 | 洪睿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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