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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卫健委最新通告
广州卫健委提醒:来(返)穗 ,请报备
5月20日,广州市卫健委发布最新提醒,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上级有关规定,特别是近14天有上海全域,四川省广安市,北京朝阳区、房山区旅居史的来(返)穗人员,请提前或抵穗后12小时内,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单位、酒店宾馆报告;严格落实“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健康管理措施。
广州市卫健委提醒,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的居所若不符合上述条件,一律实施集中隔离措施。
据悉,当前广州市坚决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不动摇,对省外来(返)穗人员严格落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29、第30号通告要求。
近14天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来(返)穗人员,请配合落实好报备、核酸检测、隔离健康监测(集中或居家)等健康管理措施。目前,“穗康”小程序已上线开通“来(返)穗申报”入口,外省来(返)穗人员可通过此入口提前报备。
操作流程
1、请各从外省来(返)穗人员,从广东省外来(返)穗前需明确目的地,通过“穗康”小程序进行来穗报备。
2、进入填报界面后,有“上报本人健康信息”“为亲属/他人上报健康状况”等选项。
如为“上报本人健康信息”,填报所有带“*”选项内容。
老人、儿童及其他无法使用智能终端设备的人员,可由共同居住的成年亲属或所在居(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代为申领,选择“为亲属/他人上报健康状况”选项,填报人员请先上报本人健康信息后,再填报该栏目下所有带“*”选项。
3、输入完成后点击“提交”,会提示“你已经成功提交,并已生成健康码”,健康码会更新并显示最新上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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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编辑 | 卢州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