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检 · 动态】蓝田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
8月7日上午,蓝田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学习相关会议讲话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党组书记、检察长苟勇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对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就中央和国家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院《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的通报》。
会议强调
一是扎实履职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依据最高检“将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作为公益诉讼的重点领域持续推进”的要求,立足县域和拥有独特而丰富的文化遗产资源旅游热点区域实际,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优势,积极探索“行政+检察”协作保护新格局,依托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工作机制,共建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益诉讼检察保护屏障。
二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立足检察职能,找准找实履职切入点和着力点,扎实开展“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两个专项行动,加大对各类经营主体权益的司法保护,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更好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蓝田实践。
三是持续加强“三个规定”填报工作。把“三个规定”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日常学习范围,使全体干警了解、熟悉、掌握“三个规定”的有关要求。切实将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和各部门负责人要带头贯彻执行“三个规定”,带头记录填报,作自觉落实“三个规定”、推动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表率。
供稿:政治部
撰稿:赵 禹
编辑:赵 禹
审核:郭晓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