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检 · 滋水护璞】开学季法治教育系列活动——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训诫暨家庭教育指导
习近平总书记讲过“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家风好,子女教育得好,社会风气好才有基础”。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均明确了家庭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颁布,更是让家庭教育由传统“家事”上升为重要“国事”,但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家长在孩子成长过程中既存在不想管、不愿管的失职态度,也存在不会管、管不住的无奈心境。为将相关法律规定落实到位,避免罪错未成年人再次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安心于学习。8月28日上午,在2024年秋季开学前蓝田县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案件中的涉案未成年人开展了训诫暨家庭教育指导活动,对8名涉案未成年人进行了集中训诫,对8名涉案未成年人家长当面宣读并送达了《督促监护令》,期望通过检察法治教育与家庭教育相结合,合力“教育、感化、挽救”涉案未成年人,让这些孩子们敬畏法律、远离犯罪、静心学习。
“我们今天让大家来到检察院,是想和大家聊一聊孩子的教育问题,我们不可否认,今天参加活动的孩子之所以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与你们家长疏于管教、缺乏沟通、关爱不够、监护不力、监管不严有很大的关系。”活动开始后,检察官和家长们面对面,以拉家常的方式交流教育孩子的经验,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检察官建议家长不仅要教育孩子崇德向善、遵纪守法,培养其良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意识和法治意识,而且要多与孩子沟通交流,关注孩子的交友情况,引导孩子辨别是非善恶,谨慎交友,远离不良朋友圈,要让孩子与正能量的人多交往。
集中训诫活动中,该院干警带领涉案未成年人及家长参观了办案区,向家长和孩子们讲解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违法犯罪后会承担什么责任以及未成年人常见多发犯罪等内容,通过释法说理引导涉案未成年人充分认识到自身行为对被害人、自己及社会造成的危害,告诫他们切实做到敬畏法律、真心悔过、弥补过错,鼓励涉案未成年人学法、知法、守法、用法。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强化家庭监护责任、提升家庭教育能力,是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未成年人权益的重要方式。下一步,蓝田县人民检察院将不断总结行之有效的工作模式和经验做法,推动司法保护与家庭保护深度融合,联合各方力量不断推动完善家庭教育工作体系,共同为未成年人撑好家庭“保护伞”。
供稿:第一检察部
撰稿:汪小博 翟欢欢
编辑:赵 禹
审核:郭晓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