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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检 · 动态】接受巡回检察 促进工作提升


      为贯彻落实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规定》和省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监管场所巡回检察工作的意见》,全面深入推进巡回检察,10月17日上午,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看守所第四巡回检察组在蓝田县看守所召开巡回检察动员会议。第四巡回检察组组长、鄠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本卫及巡回检察组全体成员、蓝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董一钊、蓝田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段希鹏,以及蓝田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驻所检察室、蓝田县看守所的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第四巡回检察组副组长燕少婷宣读了《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对蓝田县看守所巡回检察方案》,明确了此次巡回检察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人员组成、巡回时间和重点检察内容,对巡回检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蓝田县看守所监管大队大队长贠西锋介绍了蓝田县看守所的基本情况、近两年的工作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蓝田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段希鹏对巡回检察组表示热烈欢迎,介绍了蓝田县看守所的监管工作,表示将进一步提高认识,积极配合,对巡回检察中发现的问题将坚决予以整改;蓝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董一钊表示,蓝田县院将把本次巡回检察作为对看守所监管工作和派驻检察室监督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强调要深刻认识本次巡回检察的重大意义,及时、全面配合巡回检察组开展工作,全力做好保障,对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不断提高工作质效。随后,与会的人民监督员肯定了巡回检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看守所第四巡回检察组组长张本卫在最后的讲话中强调: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此次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到真监督、真整改、真提升;二是要压实责任,按照方案安排,明确工作内容,突出巡回重点,确保此次巡回检察工作取得实效;三是紧密配合,推动监管和监督工作“双提升”。




供稿:第三检察部

撰稿:李   境

编辑:赵   禹

审核:郭晓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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