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城警方没有错?徐雪芬律师,您的法律证书被狗吃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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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雪芬律师有个公众号,名字就叫徐雪芬律师。
徐雪芬律师虽然对外的招牌是律师,但却没听说过她办过什么案件。徐雪芬律师虽然办案件不怎么出名,但是写文章还是有点名气的。
徐律师是做专业号的,不过不是法律专业,而是警察专业,专门写警察,基本上就是警察的代言人。徐律师做得还蛮有成就的,还获得过官方评选的“百名正能量网络榜样”。凤姐在网络上耕耘多年,那么励志的经历都没能获得这个奖,可见我们的徐雪芬律师还是很厉害的。
比起那个奖,我最佩服的还是徐雪芬律师的“立场坚定”,可以坚定到忘记了自己还是个律师,不过也有可能是徐雪芬律师最近鸿茅药酒喝的有点多智商下降的厉害,又或者她虽然说自己是律师其实法律知识早已经还给了老师,不过我觉着更可能的是徐雪芬律师“屁股决定脑袋”的问题太严重,所以才导致不辨是非。
徐雪芬律师今天推送了一篇文章,谁在下毒?浅析"鸿茅药酒"案中内蒙古警方的责任,极力为鸿茅药酒案中的凉城警方辩护,长篇大论以后得出凉城警方的执法没有任何毛病。
这让我忍不住想给徐雪芬律师上一堂简单的法律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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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律师在文章里问了几个问题,得出了凉城警方其实也没有什么错误的结论,对此,我给徐雪芬老师致以最崇高的鄙视,您是我见过洗地最卖力的人,但是任您巧舌如簧,其实也没什么卵用,道理在哪儿摆着,其实大家都懂,别人可能不稀罕搭理你,但我还是想和您唠唠:
第一,140万的指控数额虽然够标准,但并没有证据证明140万损失是谭医生文章造成的,要,凉城县警方在未对事实调查清楚之前便轻信鸿茅药酒的指控对谭医生采取逮捕这种强制措施,是十分不恰当的,可以说是一种违法行为,而这也正是人人自危导致舆论发酵最重要的原因。
第二,谭医生的文章虽然以毒药为标题,但是文章内容其实只是一篇科普文章,并且阅读量只有可怜的2241,怎么说也算不上情节严重,更犯不上对其采取逮捕的强制措施。
第三,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已经对凉城公安的行为给出了权威结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要求变更强制措施。
第四,谭医生的情节,公安机关是应当取保候审的,因为谭医生出来后既不会对社会有什么危害性,也不会妨碍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涉及罪名最高刑期也就2年,按鸿茅药酒指控损失也不过是140多万,谭医生不至于和公安机关玩躲猫猫,所以没有任何羁押的必要。但是谭医生及亲属数次申请取保候审,均不予通过,与情与法与理,公安机关的行为都是很不恰当的。
第五,凉城警方给谭医生介绍了一个辩护律师,但是该辩护律师一直给谭医生说的话是:鸿茅药酒势力很大,你斗不过。你不要找媒体,不要找上级,警方很生气。你要不找的话,也就判一年多刑,赔一百多万,你要再找的话,他们给你判个两年半(其实最高刑期也就是两年)。
徐律师,您看完我上面这五条,您扪心自问一下,您的良心在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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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律师,凉城警察跨省抓捕那点事儿,事实情况是怎样的大家心里都清楚。
说句实话,这个案件其实从一开始就不是什么凉城公安局法制科和检察院批捕科能够处理的事情,鸿茅药酒作为一个以一己之力撑起凉城GDP半壁江山的重点企业,在鸿茅药酒报警之前,其高管和凉城公安局甚至更高的领导肯定已经早拍板好了这个事情,而警察和检察院不过是走个过场罢了,都是背锅的命。
所以,您也别用不着给警察洗什么地,本来也没有什么人要责难他们,但是萧七还是想给您说句,下次写文章的时候,记着先问问自己的良心,设身处地想一想,假如你妈妈是谭医生,假如她又遭到了这样的待遇,您还会不会写这样的文章,您还会不会觉着警察做得都没有毛病?
如果你敢说会写,那你猜你爸爸会不会大耳光抽你?
有一句话,您得好好琢磨琢磨,良心比流量重要。有个建议,您也好好考虑考虑,每次写文章前都先摸摸自己的良心,看看它还在不在?如果在的话,好好听听它的声音,如果不在的话,那最好还是不要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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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上徐雪芬律师的文章,请诸位认真阅读,欢迎在我的文章后面留下您想说给徐律师听的话。虽然该文作者署名农民,但鉴于徐雪芬律师加了编者按,并且该号是徐雪芬律师的个人公众号,即便如此萧七依然不能确定该文就是徐雪芬律师所作,也不能完全确定徐雪芬律师对该文的观点全部认同。
所以,本文正文中的徐雪芬律师、徐律师均为微信公众号的代称,并不具体指真正的徐雪芬律师本人,至于打耳光之类的言语均属于“拟人”的修辞手法,萧七的剑及萧七公子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