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头条】广东省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了一批违规违纪问题。元旦、春节将至,为加强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选择其中4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峰违规公款宴请等问题。2014年至2016年期间,李峰违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不得提供高档酒水”的规定,先后在其组织的3次公务接待中使用高档白酒,合计5瓶共1.71万元。此外,李峰在兼任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期间,对该公司违规用公款购买月饼券送礼、违规公款接待等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9月,广州市纪委给予李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二、省价格成本调查队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4年11-12月期间,省价格成本调查队分别由队长戴勇明、副队长杨晓程带队,组织前往山西、陕西、四川等地,开展为期7天的学习考察,两个考察组分别仅用半天时间与当地有关部门座谈交流,其余时间均安排参观当地旅游景点,共计花费7.62万元。2017年2月,省直机关纪工委给予戴勇明党内警告处分;2016年12月,省发展改革委给予杨晓程行政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三、汕头市档案局两名党组成员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2014年至2016年,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伟雄、陈建功在每年春节前违规收受本单位业务外包公司所送礼金,分别合计为9万元、6万元。此外,两人还违规领取该公司发放的各类补贴分别为2.4万元、1.8万元。2017年3月,汕头市纪委、监察局对林伟雄、陈建功分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降级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四、梅州市丰顺县国土资源局违规发放补助、私车公养问题。2013年至2015年期间,该局以发放“服装费”名义,先后3次违规用公款向干部职工发放补助共计76.23万元。此外,由时任党组书记、局长刘勤奋提议,经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同意,违规用公款42.63万元购买49张加油卡,供局党组成员和财会人员共15人的私家车加油使用。2017年11月,梅州市纪委对该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勤奋和局党组成员张环琪、刘天生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另对其他6名党组成员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省纪委指出,习近平总书记最近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充分表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省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研究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具体办法,要求坚持以上率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做到纠正“四风”问题没有间歇期,改进作风没有休止符。
省纪委强调,全省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向党中央看齐,认真落实省委有关决策部署,推动良好的作风成风化俗。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从自身做起,从一件件小事抓起,在年底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作为对照检查、自查自纠的重要内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紧盯元旦、春节等时间节点,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