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深圳楼市新政:落户满三年且连缴社保36个月方可购房
今日上午
深圳多部门联合发布通知
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深圳楼市调控新政终于落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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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控新政推出八项措施精准调控楼市,涵盖行政、金融、税收等方面内容,旨在优先满足刚需,有效遏制投机炒房;运用金融、税收等经济手段,确保精准施策;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引导市场回归理性。
今年4月以来,深圳房地产市场交易较活跃,二手房价格上涨过快,部分热点片区热点楼盘出现新房抢购、二手房挂牌价虚高等现象,引起广泛关注。深圳相关部门也及时核查情况,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治理行动,对捂盘惜售、哄抬房价、虚假宣传、发布不实言论等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
此次出台的八项措施包括:调整商品住房限购年限、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措施、发挥税收调控作用、细化普通住房标准、加强热点楼盘销售管理、推行房屋抵押合同网签管理、加大二手住房交易信息公开力度、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关于进一步促进深圳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规定:
深圳收紧户籍居民购房政策,在深圳落户满3年且连续缴纳36个月个税或社保才能购买商品住房;
对购买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其中,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深圳拥有1套住房的,购买普通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购买非普通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
抑制二手市场过热,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为5年;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对社会关注度高、预计购房人数多的热点楼盘,要按优先满足无房居民家庭购房需求的原则,并根据在深圳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时间长短等因素制定楼盘销售方案;
进一步完善交易价、评估价、登记价“三价合一”制度,房屋抵押合同应通过房地产信息平台进行网签,未经网签的房屋抵押合同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及时发布热点片区、热点楼盘二手住房合理成交价格,增加二手市场信息透明度,规范中介机构交易行为,引导市场理性交易,稳定二手住房价格;
对涉嫌存在捂盘惜售、价外加价、虚假广告、发布虚假房源、恶意哄抬房价、违规挪用各类信贷资金进入房地产市场、捏造和散布不实言论的相关企业和人员,依法依规采取约谈、暂停网签、停业整顿、取消从业资格、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理措施,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据悉,深圳自2016年实施新一轮房地产市场调控以来,先后出台“深八条”“深四条”等文件,严格执行限购、限贷、限售、限价、限户型五限政策。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方面表示,下一步将加快构建公共住房和商品住房6:4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让更多的市民通过政府提供的公共住房解决住房困难。今年计划供应居住用地3平方公里以上,新开工商品房1200万平方米,下半年计划入市商品住房项目80多个,预计供应房源面积超过500万平方米、超5万套。同时,今年建设筹集公共住房不少于8万套。
政策解读
一、深户居民购买商品住房的条件做了什么调整?
深圳此前执行的限购措施,对深户居民没有落户时间和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要求,居民落户即可购房。本次对限购政策进行“打补丁”,要求: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须在本市落户满3年,且能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
深圳对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住房,对户籍成年单身人士、非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非户籍居民家庭连续缴纳5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的限购政策,仍然继续严格执行2016年深府办〔2016〕28号文相关规定。
二、对离异购房有什么规定?
《通知》在2018年深府办规〔2018〕9号文关于离婚购房信贷政策基础上,对离异后购房套数进行了限制。《通知》规定:夫妻双方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这样既可满足离异人士合理住房需求,也可有效遏制炒作。
具体来讲,在离异之日起3年内,若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可以以成年单身人士身份在本市购买1套商品住房;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有1套商品住房,离异后无房一方可以以成年单身人士身份在本市购买1套商品住房;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有2套商品住房,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在本市均不得购买商品住房。
在离异之日起3年内购买住房的,在执行相关税费、贷款、限购等政策上,按离异前家庭相应标准执行。
三、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什么变化?
为积极发挥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调节房地产市场作用,切实保障刚需,结合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对深圳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作进一步完善,《通知》明确:合理确定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对购买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对无房无贷的首次购房家庭,继续执行贷款首付款比例最低30%的政策;对无房但有房贷记录或已有1套住房的购房家庭,如购买普通住房,继续按2016年深府办〔2016〕28号文分别不低于50%、70%的贷款首付比例要求执行,如购买非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均提高10个百分点,即分别为60%、80%。
四、如何发挥税收在住房交易中的调控作用?
为使存量住房计税参考价格更贴近市场价格,更准确地反映深圳存量住房交易市场的真实情况,《通知》对深圳市存量住房计税参考价格进行更新调整。
根据深圳房地产市场情况变化,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对深圳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为5年,其余政策内容不变,具体如下: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5年以上(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5年以上(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五、如何细化普通住房标准?
为使深圳住房标准更符合市场实际,《通知》对普通住房标准进行细化,规定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含本数)平方米以下或者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含本数)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总价低于750(含本数)万元。
六、为什么要进一步加强对热点楼盘销售的管理?
当前,深圳热点片区部分楼盘因区位、学位等因素,出现抢购现象,不利于深圳房价和市场预期的稳定。为此,《通知》对社会关注度高、预计购房人数较多的热点楼盘,提出严控认购人数,要求优先满足无房居民家庭购房需求,并根据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时间长短等因素制定楼盘销售方案,合理确定房源和认购人数比例,确保有限住房资源优先销售给无房自住家庭。
七、房屋抵押合同网签如何操作?
目前,买卖双方实际交易价、银行贷款评估价、政府部门登记价未真正实现“三价合一”,易产生“阴阳合同”“高评高贷”等问题。下一步,深圳将通过统一的房地产信息平台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房屋抵押合同》网签工作,并同步将真实的合同数据推送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交易业务流程,提高交易效率,真正实现“三价合一”。
八、发布二手住房合理成交价格是出于什么考虑?
目前,深圳二手住房交易信息不够透明,交易信息更多掌握在中介机构手中,交易双方因信息不对称易被市场不实信息误导。加大住房交易信息公开,及时发布热点片区、热点楼盘二手住房合理成交价格,有利于增加二手市场信息透明度,规范中介机构交易行为,引导市场理性交易,稳定二手住房价格。
九、近期如何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
深圳市住房建设部门将继续会同市场监管、公安、网信、金融监管等相关部门,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工作,对涉嫌存在捂盘惜售、价外加价、虚假广告、发布虚假房源、恶意哄抬房价、违规挪用各类信贷资金进入房地产市场、捏造和散布不实言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各类贷款主体、个别业主,依法依规采取约谈、暂停网签、停业整顿、取消从业资格、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理措施,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相关违法违规信息公开曝光,并纳入房地产行业诚信系统、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等予以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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