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成人可免费携带两名儿童!佛山地铁拟出新规→
为填补佛山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上的制度空白,并弥补相关管理漏洞和加强乘客行为的规范管理,佛山市轨道交通局起草了《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下称《规范》)和《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征求意见稿)》(下称《守则》),于近日发布公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期间为3月26日至4月7日。
为加强佛山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范运营服务标准,提高运营服务质量,保障乘客合法权益,制定并实施佛山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政策具有必要性和迫切性。《规范》出台后将填补佛山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上的制度空白,高度契合佛山城市轨道交通当前发展阶段,是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有效补充和完善。
在行车管理上,《规范》规定运营单位应确保城市轨道交通全天运营时间不少于15个小时,因考虑佛山区域内部分有轨电车客流量较少,允许有轨电车结合实际合理调整运营时间;
在场所管理上,考虑佛山本地市民(尤其是老年人)的出行需求,《规范》明确鼓励运营单位增设粤语播报功能。同时,要求在车站或列车上配备医药箱并确保提供的药品在有效期内,鼓励配置自动体外除颤仪等急救设备;
在监督管理上,《规范》明确指出,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应急救援、公共卫生管理、投诉受理等相关管理制度,履行服务承诺,按时上报运营管理信息。主管部门将每年组织服务质量考评,考评结果将作为向运营单位发放财政补贴的重要依据。
此外,《规范》还明确了疫情防控管理措施,要求运营单位定期开展空气和物体表面消毒、对入站乘客进行体温监测、加强站内和列车通风换气、督促工作人员和乘客佩戴口罩等。乘客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安全检查人员可以依法拒绝其进站乘车。
针对乘客关心的热点问题,《守则》作出相关规定。
关于儿童乘车,《守则》规定一名成年乘客可以免费携带两名身高不超过1.3米的儿童乘车,其中未达到法定入学年龄但身高超过1.3米的儿童,凭有效身份证件也可以免费乘车,免费人数上限为两名;
关于行李标准,《守则》规定每位乘客可以随身携带总重量不超过30公斤且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米的行李乘车;
关于禁带物品,《守则》规定禁止携带活禽、宠物及其他动物乘车,但正在执行公务的专用动物以及有识别标志、持有效证件且采取保护措施的导盲犬只除外。同时,基于安全考虑,禁止携带自行车、电动类车辆(含电动车、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电动独轮车等)进站乘车,但使用完整包装且符合可携带标准的折叠自行车、无障碍用途的电动轮椅除外;
关于进食问题,《守则》规定,禁止在列车内进食,但婴儿、病人除外。
1.信函寄往:佛山市轨道交通局运营监督与执法科,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西路14号,邮编:528000。请在信函上注明“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规范征求意见”字样。
2.邮件请发至邮箱:tangjun@foshan.gov.cn
3.联系人:唐军,联系电话:83385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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