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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辩关注丨赵天红:刑辩律师既要有情怀又要有专业(上)




“向高处立,就平处坐,向宽处行”这是作为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的赵天红教授的师箴。


“勤奋、踏实、积累、公益”这是作为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的赵天红对刑事辩护律师的期待。


赵天红,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刑法学教授、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访问学者,兼任北京市律师协会职务犯罪预防与辩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赵天红老师1990年开始在中国政法大学工作,教授《刑法》、《刑法总论》、《刑法分论》等课程,并首先在中国政法大学开创了刑法诊所。2019年,赵天红教授加入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


在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成立十五周年之际,我们非常荣幸采访到了赵天红教授,近距离感受她的谆谆教诲与师者情怀。



    (主持人:王勃 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王勃:您从事律师行业有多长时间了?
赵天红:我是从1994年开始从事律师,到现在应该是有27年的时间了。
王勃:您作为一名大学教授,是有什么样的原因或契机让您选择从事兼职律师这一项工作的?

赵天红:我其实最开始曾经做过一段专职律师,后来呢是从专职律师转向了兼职律师。之所以这么做呢,我的一个想法就是,我觉得刑事辩护是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一个非常好的途径,那么我们作为律师呢,可能我们一个案子一个案子的去办,我们可能会做很多个案子,但是不管做多少个案子,它都不至于对我们整个的司法环境造成绝对的影响。所以我觉得如果能够把我在做律师过程中的那些经验和教训,通过教学传达给学生,有更大的受众面这种情况下,让学生能够更多的受益。我想尽快地使我们的刑事辩护,或者是学生在接受学校的实践教学基础上,去参加到公检法等实务部门的工作,可能会对整个的这个司法环境的提高,可以说是一个捷径,或者说速度更快一些。所以我逐渐地把我的工作重心,由律师工作转向了教学工作。


王勃:那么您是如何处理办案和教学之间的关系的呢?


赵天红:教学和办案,我认为他们就是一个相辅相成的关系,不是对立的关系。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我们法学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只有把理论和实践结合在一起才能更好地实现教学目的。我可以通过办案子过程中所积累的经验转达到我们的教学活动当中去。也可以通过我们教学活动中所积攒的这些理论,应用到办案的过程中。这样一方面可以更好地使我们学生,通过我办的案子来指导学生,使他们知道我们司法实务的现状,我们如何去把自己学到的知识应用到法学实践当中去。另外一个方面,我通过在教学过程中积累的一些理论知识,应用到办案的司法实践。那么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我可能还会通过我的理论知识,使我的案子办得更漂亮一些。所以这样呢我觉得是相辅相成的。作为一个法学专业的教师呢,我认为如果有时间有能力的话,都应该尽量地去做一些法学实务的兼职。当然这种兼职可能不仅仅是律师了,有的可能去法院、检察院去挂职。那么也有可能去做兼职律师。不管是哪一种方式,都对我们的法学教学工作,其实是起到了一个非常好的,互相的一个促进作用。


王勃:年来我们的刑事法律,无论是刑法还是刑事诉讼法都经历了很多的变化。您是怎样看待这种变化的呢?它对我们未来刑事辩护,您觉得又有哪些改变呢?


赵天红: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变化,在这几年当中应该是非常突出的一个特点。我们的刑法会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随着我们的整个的大环境的变化,随着新型犯罪的增加,刑法要跟上。我们也一直在强调一种积极的刑法观,一种预防性的立法。这种我觉得是非常有必要的。另外我们的刑事诉讼法,也结合着司法改革,一直在进行跟进。要把新的法律的变化,作为我们律师业务技能培训的非常重要的一个内容。因为我们的律师在办案的过程中,一定要遇到新的法律和司法解释,在办案当中是有所体现的。


      刑事辩护领域呢,其实一个是对于实体法的适用问题,另外一个呢就是对于程序法的一个如何遵守的问题。那么程序和实体在整个的刑事辩护当中,实际上是不可或缺的。这两个方面的有机结合,使我们的刑事辩护会能够地走向,应该说是越来越好的一个方向。律师我觉得在办案的过程中一定要关注这些事实的变化。有的人把律师和理论工作者给割裂开了,其实我觉得是没有必要割裂的。有的时候律师我们在办案当中,他所接触的是最接地气的一个案子。那么这些案子如果我们有什么想法,有什么建议,我们通过正常的途径,或者说我们通过写一些法学专业的文章,把自己的观点表达出去,可能将来也对我们的刑事立法会有一定的推动作用。所以这个新的法律的变化,一方面带来了机遇,另一方面也是带来了挑战。


王勃:能和我们分享一下您和尚权的渊源吗?

赵天红:说到和尚权的渊源呢,其实还是挺远的了。从最开始尚权成立,我就非常关注这个所。它是一个专门做刑事的律师事务所。其实尚权发展这么多年呢,从最开始它只做刑事,在我们律师界吧,是开了个先河。以前,很多律师他既做刑事,又做民事,甚至所里还包括一些非诉的案件,在一定程度上,在专业化方面会有所欠缺。所以我发现,专门出了这样的一个所,它专门做刑事,所以我就非常感兴趣,就有所了解。那么后来呢,又跟尚权所的很多律师,包括张青松律师,毛立新律师,高文龙律师等等,很多律师朋友们,我们也经常地去进行一些交流,包括学术上的,包括案子上的交流。所以我对尚权有了更深入的了解。那么整个尚权,从最开始到成立,它的整个发展过程我还是一直很关注的,是一个积极向上的一个律师事务所。


王勃:是什么原因让你选择加入尚权律师事务所?赵天红:我做律师的时间比较长,确实也到过其他的一些律师事务所去工作。作为一个律师,他本身要选择到什么样的律师事务所去工作,也是一个心路历程转换的过程。从最开始我去做律师,做专职律师到兼职律师,我可能在刑事和民事方面都是有所涉及的。我也做过一些民商事案件的诉讼。随着时间的发展,我也发现尚权在专业化领域,尤其是刑事辩护领域有自己独到的地方。包括办案的质量,包括合伙人都做的非常的不错。那么年轻律师的发展也是非常的好,所以我就产生了一种念头,就想向更多的专业化方面去发展。而我本人呢,又是专门在政法大学去讲授刑法的一个老师,那么从专业性的角度我去讲刑法,然后再专门做刑事案件,这样衔接会更好一些。原来呢我曾经办的民事案件,现在可能我就全部都不做了。我现在只专注去做刑事案件。那么尚权所,为什么促使我最后去选择这个所来做兼职律师,我想主要有这么几个原因。第一个原因呢就是刚才已经谈到,它是专门做刑事的,从专业化的角度非常强。第二个原因呢我认为尚权的这个人文环境非常好。就是我们整个尚权的律师都给人一种积极向上的这样一种感觉。第三个,就是它的专业能力非常的强。我们各个合伙人,包括律师,在刑事辩护的专业能力上非常的强。第四个就是我们的敬业精神。其实,做刑事辩护需要一些情怀,需要一些专业精神。那么在这些情怀和专业精神,包括给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的时候,我们如果在专业情怀上更专注一些,我想对于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实际上也是一种福分。出于这种考虑,我也是希望我能够加入到这个所,来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使我们这个刑事辩护做得越来越好。
王勃:在您的眼中,“尚权律师”是一个什么样的群体?他们有没有什么不同于其他律师群体的特质或者特点呢?赵天红:说到“尚权律师”呢,其实我觉得它的特点还是比较突出的。第一个特点我认为是很专业,在刑事辩护领域它的专业性是非常突出的。如果一个人在连续十几年时间专注做一件事情,一定会有所体现他的专业能力。第二个,我认为“尚权律师”它的整个精神状态特别好,一直是一种向上的状态。包括事务所和律师群体来说都是一种向上的状态。那么这样的一种状态对于办案子,包括平时人文的各种交流,都是一种非常顺畅的状况。第三个,我觉得尚权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有一种非常强的公益精神。律师事务所在一定程度上来讲,可能很多人说它是一个商业机构。有的人曾经给律师这样描述说律师是一个商人,他首先要考虑我怎么去让当事人委托律师来办这个案子,他可能还会收一些律师费。但是我觉得尚权的律师他可能更偏重于情怀,就是不仅仅我们去办案子,我们去正常地工作,我们去赚钱,但实际上还有一种公益精神。这其实也是我选择尚权的一个原因吧。那么一个律师既有情怀又有专业,我想是可以把事情做好的。        至于说和其它律师事务所的区别吧,这个问题其实是不太好容易回答的问题。因为就区别来说,每个所它都有各自的特点。有的所可能更专注于某一个方面,某一个所可能它的工作方式会有所不同。那不管怎么样呢,我觉得不同的律师事务所它用不同的精神,不同的态度去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都是值得尊敬的。尚权可能它所表现出来的东西更是我欣赏的这样一种状态。
 

赵天红

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

刑法学教授

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访问学者

曾任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刑法研究所所长

为“宝钢优秀教师奖”获得者


      赵天红老师在校教授《刑法总论》、《刑法分论》《刑事法研讨课》、《刑法案例研习》等课程,并首先在中国政法大学为本科生和研究生开创了刑法诊所,其中本科生刑法诊所课程获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2019年,赵天红教授加入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


来源:尚权刑辩
编辑:韦 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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