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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激活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能量,全总将有大动作!

全国总工会 中国铁建职工e家 2023-02-15

在不少企业

都能看到这样的地方



或者是



没错

正是劳模创新工作室!


劳模创新工作室是新时期职工群众的伟大创造,是工人阶级无穷智慧、创造活力的具体体现。劳模创新工作室拓展了弘扬劳模精神的新途径,为广大劳模更好地保持和发展先进性,展示劳模的时代风采,提供了平台,增强了劳模的感召力,让职工群众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劳模创新工作室的作用体现在以下方面:


1

引领广大职工参与企业创新,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 

2

发挥劳模的示范引领作用,弘扬了劳模精神和劳动精神。 

3

打造职工成长的绿色通道,提升了职工队伍素质。



一起来看看

劳模创新工作室长啥样!


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上饶供电分公司“余接永劳模创新工作室”。


江苏扬州玉器厂“时庆梅劳模创新工作室”。


重庆交通开投集团“黄德勇劳模创新工作室”。



湖北宜都首个全国农民劳模工作室“杨承清劳模创新工作室”。


辽宁沈阳基层工会干部代表参观 “马超劳模创新工作室”。


 

近日,全国总工会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到2020年,各级创新工作室创建总数将超过10万家,全国示范性创新工作室总数达到300家。”


从“顶层设计”层面完善发挥劳模和工匠人才示范引领作用的制度机制,带动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是全总贯彻落实《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的重要举措之一。

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是深入开展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的有效载体。为此,《意见》提出:


要使创新工作室真正成为发挥劳模和工匠人才作用,传承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新平台”;


解决生产技术难题的“攻关站”;


推动企业技术创新的“孵化器”;


培养高技能人才的“练兵场”。



《意见》强调,各级工会要多措并举,积极探索,不断深化创建工作。


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指导。引导国有企业创新工作室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工作标准、规范运转程序,促进持续健康发展;提高非公企业对创建创新工作室重要性的认识,指导其深入挖掘本企业劳模和工匠人才的创新创造潜能,加快创新工作室的建立和推广;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创建符合单位实际的创新工作室,进一步拓宽创建领域。


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创建工作。鼓励企业将创建工作纳入企业创新工作总体规划,从场地保障、人员配备、资金投入、设备设施、活动时间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引导企业探索建立跨区域、跨行业、跨企业的创新工作室联盟。


增强创新工作室的创新能力。技术攻关型创新工作室要紧贴企业生产实际,开展群众性技术攻关、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活动,破解技术难题,推动企业技术进步。技能传授型创新工作室要为劳模和工匠人才传授绝技绝活提供条件,达到“传帮带”效果的最大化,培养和造就一大批高技能人才。窗口服务型创新工作室要在适应客户需求、改进服务流程、拓展服务手段上大胆创新,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搭建创新成果转化平台。建立健全创新工作室创新成果网上展示系统,组建专家咨询委员会和专业技术委员会,举办技术推广、经验交流等活动,促进创新项目孵化和成果转化。


加大对创新工作室领衔人的培养力度。积极搭建各种有效平台,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活动,拓展不同企业、行业创新工作室的交流合作,鼓励职业相关、技术相近、技能相通的工作室领衔人互学互鉴。


值得关注的是,7月初,全总书记处审议通过了《全国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命名管理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对进一步规范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的运作作出安排。



示范性创新工作室必须工作有计划、活动有开展、创新有成果。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原则上以一名在技术、业务方面有专长,且具有较高技能水平、管理经验和创新能力的省部级(含)以上劳模、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或有精湛技艺的工匠人才为领衔人,组成的创新团队。

2

已有效运行3年以上,以相对固定的团队协作模式开展创新工作。

3

具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基本的设备设施、明确的技术攻关课题和创新目标、必要的工作经费、完善的管理制度,能定期开展技术攻关或创新活动,运作规范有序。

4

具有较强的创新和攻关能力,能积极开展创新创造活动,承担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创新课题或技术攻关项目,取得创新成果,产生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

能充分发挥示范引领、集智创新、协同攻关、传承技能、培育精神等功能,带动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和职工技能素质提升。

6

应在省(区、市)总工会命名的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职工创新工作室等职工创新先进团体中产生。


全国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的主要任务包括:


发挥劳模和工匠人才在技术、业务等方面的专长,围绕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工艺技术难题,积极开展技术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积极发挥劳模和工匠人才“传帮带”作用,开展技术培训、业务交流、师徒帮教等活动,推进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制造强国战略提供人才保证和技能支撑等。


《暂行办法》指出,全总每3年将命名100个示范性创新工作室,并引导有条件的示范性创新工作室加强横向联合,创建跨区域、跨行业、跨企业的创新工作室联盟。


同时,全总还会定期对示范性创新工作室进行考核,不达标的予以摘牌,确保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的质量和实效。


附件1

《关于进一步深化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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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全国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命名管理工作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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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    婧   马   勇

素材来源:全国总工会

主办单位:中国铁建股份公司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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