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研究】张文显教授:在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2020年会开幕式上的讲话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学者,各位代表,同志们:
非常高兴来到英雄之城、法学之城武汉参加宪法学研究会2020年年会。首先,我代表中国法学会对年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并借此机会向在疫情期间积极投身抗疫斗争,统筹抗疫与教学、科研和法治实践的宪法学者们致以崇高敬意,向在座的武汉法学界、新闻界、教育界的朋友们和会议主办方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的同志们表达亲切问候和崇高敬意。
刚才,华中科大梁茜副校长提出了一个问题:宪法精神和抗疫精神是什么关系。这个报告厅是梧桐语问学中心的明德报告厅,我就把这个问题叫做“明德之问”。我的理解是:宪法精神滋生了抗疫精神,抗疫精神丰富了宪法精神,因为宪法蕴含着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是抗疫精神的底色,也是抗疫精神的沃土。在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领导下,我们打赢了抗疫的武汉保卫战,取得了全国范围内防控疫情阻击战的伟大胜利,在这样的斗争中产生了伟大的抗疫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所概括的“生命至上、举国同心、舍生忘死、尊重科学、命运与共”抗疫精神是宪法精神的元素,也丰富和发展了宪法精神。这是我对“明德之问”的回答,是否正确请大家继续讨论。
一年来,宪法学研究会强化政治引领担当,不断加强研究会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研究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在引领我国宪法学研究方面不断做出新的突破。研究会依附中国大地开展学术研究,为形成体系化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理论做出不懈努力,中国宪法学青年论坛等学术活动已经形成品牌,宪法学与环境法、经济法等部门法学的对话不断展开,取得了一系列有影响力的原创性成果。在民法典制定和准备实施的过程中,在香港国安法的制定和实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备案审查制度完善等国家重大法治活动、重要法律事件当中,研究会充分发挥制度作用,专家学者向中央有关部门积极建言献策,为科学决策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五年来,宪法学研究会的工作与业绩也是值得充分肯定的,主要在于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强化政治引领担当、加强研究会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方面,聚焦中国问题,研究基础理论,引领宪法学研究,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学体系,以习近平总书记的宪法思想为指导,推进宪法学的理论创新,推动宪法学与部门法学的对话。注重国家制度体系的研究,为国家重大战略服务。在宪法修改,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建设,推进合宪性审查,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国家检察体制改革,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加强港澳基本法实施,制定香港国安法,编纂民法典等方面,宪法学研究会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民法典制定过程中,我先后组织了五次讨论,每一次都邀请了宪法学者参加,从宪法角度与根本法视野提出了民法学者可能想不到或者无法解答的问题,例如,关于宪法与民法的关系,财产权、人身权、人格权的宪法精义,对人权和公民权利的宪法保护与民法保护等。
宪法研究会与宪法学者向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递交了关于成立宪法委员会的建议、关于制定宪法解释程序法的建议、关于修改宪法的建议、国家体制改革研究报告、宪法解释问题研究等专题研究报告。使我感受很深的一点是,在宪法修改过程中,宪法学者就如何把宪法修改好提出了很多建议,包括表达了他们观点,但宪法修正案公布实施之后,作为宪法学者带头捍卫宪法的权威,确保宪法的实施,体现宪法学者与宪法学界坚持真理、捍卫法治、诚心诚意为党、为人民、为宪法的精神。一些研究报告也得到了中央领导的认可与支持。在国际场合,我们的宪法学家讲好中国宪法故事,彰显了正能量。在这里我代表中国法学会对宪法学研究会的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并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宪法学研究年会每次都能够抓住前沿性问题,今年的年会主题是宪法与国家制度建设,这是一个重大的、基础性的前沿问题。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四梁八柱,是国家各种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总依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显著制度优势、强大自我完善能力的先进制度。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成果,成为了国家治理体系在法律上的最高表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制度是我国的根本制度,在宪法和国家制度体系当中具有统领性作用。在我国,宪法既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高规范基础,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治理体制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制度保障。武汉等地新冠疫情保卫战和全国防控新冠疫情阻击战的伟大胜利,充分显示了我国宪法规定和维护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与社会制度具有无比强大的优越性。
在这里我借年会主题讲两个问题,供讨论与参考,一是谈一谈习近平总书记的制度理论和制度思维,二是讲一讲国家制度与宪法法律制度的关系。
首先是习近平总书记的制度理论和制度思维。我们研究宪法和国家制度的指导思想是总书记的制度理论。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伟大实践中,习近平总书记创立了新时代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理论和制度思维集中体现为五个核心命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人类制度文明史上的伟大创造;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体来讲可以分为十个方面:第一,深刻论述了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原理;第二,深刻论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造和发展的历史过程及其规律;第三,深刻论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第四,深刻论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第五,深刻论述了法治体系与制度体系的关系;第六,深刻论述了国家制度与国家治理的关系;第七,深刻论述了坚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战略思想;第八,深刻论述了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第九,深刻论述并精确展示了中国特色的制度话语与制度思维;第十,深刻论述和科学设置了构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理论体系的议题与方法。
其次是关于国家制度与宪法法律制度的关系。国家制度与宪法法律制度是内容与形式、实体与载体的关系,国家制度作为宪法法律制度的实体内容,其产生与发展需要以宪法法律制度为依托。所有国家制度或在其建立之前就需要有宪法和法律上的依据以获得合法性与正当性,例如人民民主专政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体、公民基本权利义务制度、国家机构设置与职权职责制度、国家司法制度等等。或者是在其较为成熟之后,通过宪法法律加以确认和巩固,例如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经济制度、城乡土地制度、国家监察制度、经济特区制度、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制度、对外关系制度、各项基本国策等等。在此意义上,国家制度与宪法法律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一体两面的,“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也不断健全”,“国家治理经验上升为制度,进一步转化为法律”的法治发展逻辑。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我们要在坚持好、巩固好已经建立并经过时间检验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的前提下,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继续加强制度创新,加强建立健全国家治理急需的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所必备的制度。要及时总结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成熟的经验和做法可以上升为制度并转化为法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虽已确立,并在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等方面发挥了引领和保证作用,但是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的历史方位和伟大征途,也显现出许多短板和弱项,还有一些制度虽然很好却在实践中没有得到有效的执行,严重制约了制度效力的发挥与国家治理能力水平的提升。因此,第十九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做出了全面、系统的战略布局,促进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辅相成,共同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历史进程。
各位代表、同志们,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即将在北京召开,全会将研究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在此建议当中,十五期间的法治建设也会是重头戏。我们要认真学习和研究五中全会对新时代、新阶段的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所做出的顶层设计和战略规划,把我们关于法治建设的研究工作与宪法学研究工作纳入到十四五规划中的顶层设计和战略规划之内。对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要做出学理化阐释、学术化表达和体系化构建,宪法学研究会的各位会员和理事尤其要深入学习和研究习近平总书记的宪法思想,用习近平总书记的宪法思想重塑宪法学的话语体系,把中国宪法法律制度的阐释权牢牢掌握在自己的手中,而不是以西方的话语体系来框我们。要进一步增强我国宪法的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效能自信,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宪法学的理论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宪法学在法学体系中起到基石作用,在国务院学位办新设置的研究生教育核心课程中就把宪法学作为核心课程,所有的研究生不论专业都要学习这一课程;博士生教育中有两门核心课程,一是法理学专题,二是法学前沿,其中宪法学的前沿是重要组成部分。
新时代催人奋进,宪法学大有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登高望远谋思路,脚踏实地做学问,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祝本次大会取得圆满成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