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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刘鑫案 | 正义没赢,人性没赢,咪蒙赢了

2017-11-13 看理想 青鹿教育


本文授权转载自看理想公众号(ID:ikanlixiang)

“看理想,用文学与艺术,关怀时代的心智生活与公共价值。”


本文共 4013 字,阅读需约 12 分钟


在美剧 《黑镜》 第三季第六集 《全网公敌》 的剧情设定中,22 世纪的英国,每天 Twitter 上的 #去死# 标签(话题)中排名第一的人,第二天下午 5 点,就会受到人造蜂的攻击,痛苦地死去。


这样恐怖的事情连续发生 3 天后,警察陷入了沮丧与恐慌,但是民众却陷入了狂欢,更多人开始给自己不喜欢的人加上 “去死” 的标签,票选他们最想让他 “去死” 的人。


这样诡异的情节,当然只会在科幻剧中才会出现,但是我很怀疑,如果此刻的中国也有这样一种可怕的 “投票工具”,我们是否有足够的理性不去使用。


日本留学生江歌被杀害的事件,这两天因为视频节目 《局面》 报道了江歌母亲和刘鑫的见面,再次成为网友热议的焦点。


让我感到不安的是,在众多讨论此事件的自媒体文章中,大家不是把焦点放在杀人凶手上,而是将矛头对准了江歌的朋友刘鑫。


当然,刘鑫在江歌被杀害之后,确实有很多处理不当的地方,包括和江歌的母亲在沟通过程中出现的诸多问题。


但是当我们加入声讨刘鑫的队伍时,我们必须警惕、必须问自己的是:是的,刘鑫可能确实犯错了,但我们有权利用舆论的力量去惩罚她吗?她应该遭受何种程度的惩罚你才满意?


让我们担忧的是,不仅有很多不理性的网民在人身攻击刘鑫,对她辱骂、诅咒,甚至打电话骚扰。


更有一些很有影响力的公众号,带头举起了 “制裁人性” 的大旗,对刘鑫进行道德审判。




例如,在这篇文章中,咪蒙带有明显的倾向性阐述片面的事实,并且使用了 “混蛋”、“人渣” 这样人身攻击的字眼。




在文章的评论中,咪蒙甚至写出:“如果是我的孩子,遭到这样的对待,我不会跟对方讲道理,我会杀人!!!”这样强烈攻击性的话。




而这条 “我会杀人” 的作者回复,竟然得到了2.1万的点赞。


这样的评论在这篇文章中不是少数,在这条评论前,“别让他(凶手)死啊,早点放出来去找刘鑫”的评论,得到了3.4万的点赞。


记得开头我们说的那个 #去死# 标签的科幻剧情吗?


我知道,在这样群情激奋的时候,我们站出来告诉大家要冷静,不要使用网络暴力,实在太难太难了,连带我们都可能被贴上 “圣母婊” 的标签。


但是看到咪蒙这样的文章,以及文章下面这些带攻击性的言论,我也很难说服自己不站出来,说一句:继续使用这样的网络暴力,正义不会赢,人性也不会赢,赢的只有咪蒙,收获了又一篇流量超高的文章(目前这篇微信的阅读量、点赞量都已经过了10万+)。


而大多数人在谴责之后,可能仍然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做的事情,可能造成什么样的影响。


所以我还是要呼吁:让我们在发出谴责之前,冷静下来,再回头想想:如果刘鑫犯错了,谁有资格去惩罚刘鑫?刘鑫受到什么程度的惩罚,我们才会满意?


这个问题,我也没有答案。


但是推荐你看一个梁文道的演讲视频,在这个演讲中,道长谈到 “人肉搜索背后的网络暴力” 问题。


道长演讲的背景,和今天发生的事情,不一定完全吻合,但是背后的网络暴力问题,却仍然在今天存在。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x050418w5pu&width=500&height=375&auto=0


人肉搜索背后的网络暴力

讲述人 | 梁文道

演讲文稿整理


各位有没有参加过人肉搜索行动?


我想举一个很简单、很有名的例子,发生在韩国。


2008 年还是 2009 年,有这一个女孩,在韩国首尔搭地铁,还带了一只狗,理论上在首尔其实是不能带狗进地铁的。她带了狗进去也就罢了,还让那只狗在地铁车厢里面大小便。


这个女孩完全没有兴趣要帮助这个狗去收拾,也完全不理会他人厌恶的目光。有人忍不住指责她,说你怎么这么不负责任,你的狗带进来已经不对了,它还随地大小便,你还不管,还不赶快收拾收拾。


有的好心人就给她塑料袋,希望她自己收拾好,她都不管,而且还反过来讥讽那些指责她的人,到了站,她就扬长而去了。


有人用手机把整个过程拍了下来,放到网上,上网之后不到一个星期,这个视频点击率超过了 4000 万,于是这个女孩有了一个外号,叫做韩国狗女


韩国狗女事件为什么会成为一个事件?是因为它还有下文。大家不只传这条视频,传的时候还会有评论,评论什么呢?当然都是骂她。大家都在骂她。



后来网民们之中开始有人觉得骂是不够的,要进一步惩罚她,惩罚她的方法是什么呢?就是人肉搜索。


找到了她的真实姓名,过去在什么学校念书,在什么地方工作,住在什么地方,她的家庭成员,甚至还公布了她家庭成员的地址跟电话。


在接下来的一个月里,有很多人打电话、写电邮,给这个女孩和她的家人,也联络到了她上班的那家公司。


后来,这家公司把这个女孩炒掉了,因为这是个公关灾难。


她失业了,在家里面躲着也不安宁,每天有人打电话来,用粗话骂她。


她的父母不堪其扰,就搬到另一个地方,隐姓埋名,隐居起来。


她的姐姐被人欺负,后来患上了忧郁症。这个女孩本人也要接受精神治疗,因为她的压力太大。


请问大家怎么看这件事,会不会觉得这个女孩罪有应得?


我发现网友们在人肉搜索一个人,然后攻击这个人的时候,常常有这个反应,就是觉得需要处罚她,因为她做错事了,所以我们这么对待她、惩罚她是应该的,她是罪有应得。


但是假设我们今天处罚的不是韩国狗女,而是一个跟爸爸妈妈说谎的小孩,我们会不会用这样的方法去惩罚他呢?


什么叫做处罚?


我们现在的文明社会里面大概有两种处罚,这是最粗略的讲法,一种是在国家体制里,用法律的形式去处罚一个犯法的人。另外一种处罚,是社会的非正式的,通过种种社会规则来做的处罚。


前面那种很好懂,后面这种处罚是什么呢?


比方说在一个演讲的现场,有一个朋友手机响了,他还接了,说电话说得越来越大声,有说有笑很兴奋。他骚扰到了旁边的人,旁边的人很不高兴、很不满意,于是就一起回头,用愤怒、鄙视的眼神瞪着他。这就是一种社会处罚。


这些处罚,都牵涉到公正报偿的问题,什么叫公正报偿?


我们不会因为一个人在看电影的时候大声讲电话骚扰到其他的人,就大家决定用乱刀把他砍死,我们不会这么做,我们顶多鄙视他。


在法律上也是一样,一个人犯了法,就是要惩罚,他犯了多大罪,就给他多大量的惩罚。这是一个很复杂的理论问题,很多人在讨论罪刑跟处罚能不能量化,这从来都是一个大问题。


我们有一些根本的规则是人类大概都奉行的,那就是巴比伦法里面提出的等价观念——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大家可能会觉得这很残暴,有人打掉你的牙,你就要把他的牙打掉,有人弄伤你的眼睛,你就要挖掉他的眼睛。


好像很残暴,其实不是,你要回看在那个年代,很多人彼此之间的报复是怎么样的报复呢?是假如你打伤了我的牙,我就带领我部族的勇士,宰你全家,那才叫残忍,那才叫凶暴。


所以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相对来讲是一种对暴力的限制,是你犯了多少罪,我就给你一个等量齐观的惩罚。


这样的一种观念其实是深入人心的,不止巴比伦人,全世界的人大概都有类似的想法。假如有一个时代,有一些国家、有一些王朝不是这么做,我们就会觉得它很野蛮、很暴力。


比如说中国有一些王朝,你一个人犯法,要连坐,把整族人或整村人都算进去一起受罚,这叫暴政。


让我们回到韩国狗女事件,这个女孩子犯的错,就是在地铁车箱带了一条狗,这个狗随地大小便她不收拾。网民们给她的惩罚是什么?是她失去了工作,她的父母要搬家,隐姓埋名,她姐姐忧郁症,她自己也出现精神问题。


这样的惩罚公不公平?合不合理?叫不叫等价的惩罚?


假如我们觉得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太残忍的话,我想告诉大家的是,我们今天网络时代的这种集体的对某些人的惩罚,要比巴比伦人以牙还牙、以眼还眼还残忍。


但是问题是,所有参与这些事的人都不觉得自己有问题,这又牵涉到另一个问题——在社会上谁有权去惩罚一个人?


我们假设,假如那个韩国狗女,她并不是刻意要做大家鄙视的这件事,我们胡思乱想一下,很可能她真的本来就有点精神失常,或者处在什么特别的境地,她控制不了她的狗,她的狗可能有病,会不会有很多不可告人、不为人知的理由呢?


我们都不知道。那什么情况下,这些理由,这些情况会被人考虑?很简单,就是现代司法制度


我们为什么那么相信司法的重要?是因为司法体系是人类社会里,用来衡量一个人有没有犯错,衡量一个人犯了错之后该给他什么样的惩罚,这样的一个机构,一种程序。


而这个机构、程序,有一套合理的标准,应该尽量做一个公平的裁决,会尽量照顾到各方面的声音,包括被告、犯罪嫌疑人的声音他都要听。


他不能够只是单纯地凭印象就决定一个人有罪或无罪,还要仔细思量犯罪嫌疑人的各种处境和理由。



但是在网络审判的年代,这些东西统统都不存在。没有任何人去讲,网络审判需要理性程序,因为我们甚至不觉得这是审判,直接就是处罚。我们也不去考虑这个处罚的分量会不会过重。


为什么我们不考虑呢?因为这里面根本没有一个法官。又或者说,这里面人人都是法官兼刑警,兼狱卒。


这就是我们的新时代,而这样的时代来临,它背后很多伦理问题、社会问题,甚至政治问题,是我们以前没有遭遇过的,我们也还没有想好怎么去应对它。


就比如,在网络上集体地欺凌一个人,控诉一个人。我们很少去考虑,当我们是无名集体的时候,如果我们伤害了一个人,谁要为他所受的伤害负责?


这个负责任是不存在的,因为人太多了,而且大家是无名的,大家是群体的。所以我们这个时代,会出现很多有名有姓,非常具体的受害人,但是你找不到谁是那个杀害她的凶手。


举一个例子,就是很有名的舒淇关闭微博事件。就是舒淇混入了两个明星之间的微博闹架,吵着吵着舒淇站其中一方,于是,很多讨厌她立场的网友就来攻击舒淇。


他们攻击舒淇的方法,不是去跟舒淇讲道理,而是直接搬出舒淇早年拍的一些艳照,或者是一些软性色情电影的图片,以羞辱她。


最后舒淇明显是很受伤害的,她很不高兴,很不舒服。于是,她就宣布关掉了微博,以后再也不要在微博上说话。


那么,她是受伤害的,那些伤害她的人有责任吗?是谁呢?我们并不清楚。因为那些人那一刻,没有想过我在伤害一个人,他们只是觉得这么做是一个小事情,而且我不是唯一一个参与这个行动的人。


有时候人们形容这个状态就叫网络暴徒,因为群众性的暴徒行为,一个特点就是参加这种运动的人,没有一个人觉得自己该特别负责任,因为是集体的,这个责任是被分担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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