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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放开李国庆那半箱蘑菇,今天我们正经聊一聊法律上的事儿!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明律如是说 Author 陈明东耳西来

文/陈明东耳西来

来源/明律如是说


2020年6月15日,北京东城区人民法院门口,一帮媒体记者和个别吃瓜群众,翘首以待。


他们在等庆渝年之两大主演:李国庆、俞渝。今儿是这两位离婚案的第二次开庭。


在众目睽睽之下,两人均现身法院外,然全程无交流,形同陌路,空气中满是怨恨与嫌弃的味道。


那么两人在法庭上又会是怎样的模样呢?


因为本案是不公开审理,媒体记者和个别吃瓜群众也没法得知。



走出法院,李国庆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并大吐苦水表示已跟俞渝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零五个月啦,但俞渝居然在法庭提出夫妻感情还没有破裂,不同意离婚!


李国庆是原告,想离婚,想均分当当的股权。

俞渝是被告,不想离婚,称夫妻感情还没有破裂。


俞渝还举出了感情没破裂的具体表现:

两人一起旅游

国庆送了爱的玫瑰花

还分了一半朋友给的土特产蘑菇


在双方之前的舆论战中,俞渝指责李国庆在公司“吹鼻子瞪眼”,对外口无遮拦;李国庆在家不配为夫,不配为父;此外,她还爆料了李国庆同性恋、梅毒等混乱的私生活。


结论:李国庆不配为夫,甚至都不配为人,是渣男中的渣男。


然而在离婚诉讼当日,俞渝却在法庭上大秀恩爱,列出了爱的痕迹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三大条:旅游、送花、分蘑菇。


结论:我们是相亲相爱,闹点小别扭的七分熟的优秀夫妻,拒绝和她之前声称的渣男李国庆离婚。



这是怎样充满爱的魔力的融情旅游路线、魅惑异种玫瑰、销魂土特产蘑菇啊?!


等疫情结束了,我觉得可以COPY一条这样的旅游线路,就叫“全仿真庆渝年感情修复深度游”:去西班牙,每天变着花样送玫瑰,每天变着花样找蘑菇拔蘑菇吃蘑菇。


你们谁知道西班牙哪儿有土特产蘑菇吗?赶紧先安排预定起来。



讲真,智商正常的人都知道,李国庆在抓流量,俞渝在谋实利,大家各有所求。旅游送花分蘑菇这种招数根本打动不了俞渝的,但不妨碍她在法庭上把它拿出来大讲特讲。


所以,李国庆受不了了,他说觉得“恶心”,一出法院门就吐槽俞渝,顺带着吐槽表示离婚太难了,感情破裂怎么证明啊?



完了为了找回点场子,李国庆有点得意地说,自己的微博私信里净是求婚的、求爱的(这种网上示爱的是怎么回事,大家应该都明白的)。


李国庆还问了法官,现在能不能与他人有性行为(李国庆也是耿直啊)?

法官估计有点懵,这还在开庭啊,大哥你问我能不能和婚外人士交换体液?你是缺心眼呢?还是缺心眼呢?


法官当然说不行,现在发生性关系算出轨。


李国庆在采访的最后泣血控诉:“我是这场婚姻彻头彻尾的受害者!”



一众吃瓜群众和自媒体,也觉得挺逗的,这事儿。


李国庆是个风趣的自带笑点的奇男子;

俞渝也有着傲娇腹黑型女主的范儿。


两位特有钱的精英,愣是把他们的总额几百亿的恩怨情仇刷出了群众喜闻乐见的二人转风,牺牲两人名誉,担任了流量担当、娱乐担当、普法担当、财经小热点担当。


不过,我说国庆啊,你怎么还和人家去旅游呢?就算要去,不是应该带上几位同性好朋友作证撇清与俞渝的关系吗?


再说,送花就送花呗,一位“借她门”的修养与风度我们可以理解,但干吗要送象征爱情的玫瑰花啊?六月菊(花语为别离 )大理花(花语为善变、不安定的心)它们不香吗?非要送玫瑰的话,枯萎的玫瑰不好吗?


最后,再说蘑菇,你干吗没事儿要跟俞渝分蘑菇呢?这蘑菇炖小鸡能吃出海参味吗?一边分居冷战一边送蘑菇,你这是要闹那样?



李国庆毕竟是憋不住的人,回去想了又想,微博出了份声明来回应旅游、送花、分蘑菇:


1. 2019年7月李国庆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之后,双方只是在律师陪同下见过一面,交谈内容是离婚条件。


2. 旅游是2018年10月,8人团的西班牙之行(住在不同的房间),因为当时没有放弃和平分手的幻想,夫妻不成情谊在。


3. 2019年5月,俞渝生日,送了花。之所以送花,是因为过去二十年的习惯的惯性。作为现代文明人,即使分手,给女士的生日送花也是绅士风度。


4. 分蘑菇是因为是共同的朋友送的土特产,指定了给两人的,不私吞。



回应完后,李国庆还意犹未尽,分析推论了一番:


俞渝将这些作为感情没有破裂的证据,从善意理解是她过分解读。


俞渝不离婚目的是拖延离婚程序,控制当当,且不能排除通过赢得时间转移资产的可能。



也许是因为旅游和玫瑰花听上去还挺浪漫挺讲究的,说是感情未破裂的象征也算般配;但土特产蘑菇,还是半箱土特产蘑菇,也成了感情未破裂的象征,总感觉有点怪怪的。


所以,媒体和吃瓜群众都对土特产蘑菇很感兴趣:《李国庆这婚是离不成了,因为分给俞渝一半蘑菇》、《李国庆俞渝这对世纪撕X夫妻离不了婚竟然是因为半箱蘑菇......》、《李国庆:做梦也没想到送俞渝一袋蘑菇就离不了婚》……


一票蹭李国庆蘑菇热点的蘑菇文如雨后蘑菇,蓬勃生长,肆意茂盛。


作为一名蹭热点的法律人,我想说:

站在法律人视角上,蘑菇真不是案件重点,玫瑰花也不是重点,咱们先放下李国庆分给俞渝的半箱蘑菇,正经聊一聊分居的事儿吧。



夫妻感情好不好,破裂没破裂,夫妻两人是心知肚明的。


可诉讼到法院,坐在审判桌前的法官又没和男女双方过日子,也没开上帝视角,法官不知道呀。


而且感情这东西还挺抽象的,也不讲道理,貌合神离者有之,相爱相杀者有之。法官就算一天看十几集肥皂剧三本心理学的书也摸不清其中的套路与非理性。


但案子总得判呀,法官如何判定男女双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呢?

法官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判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没看明白?没关系,咱们跳过这条,往下看。


法官其实主要是从《婚姻法》规定的5种法定情形以及最高院意见里列举的14条情形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


符合这些情形了,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判决离婚。


一条也套不上,十有八九就会认定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不予离婚。



《婚姻法》第32条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5种法定情形: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己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又列举了14种情形: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庆渝年离婚案中,李国庆主打的就是《婚姻法》第32条第四款“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俞渝抗辩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三大条:旅游、送花、分蘑菇中,玫瑰花和蘑菇对夫妻分居的影响不大,旅游倒是有点儿影响。


婚姻法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必须同时满足两个要件:1、因感情不和;2、分居满两年的。



感情不和是此款分居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有的夫妻因为就业、学习等原因并不在一个地方生活,此种地理意义上的夫妻异地居住并不一定构成婚姻法上的分居,婚姻法上的分居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


所以啊,想离婚的一方在分居前、分居过程中,得时不时地证明一下“感情不和”。常见的证明感情不和的证据有之前的离婚诉讼资料、悔过书、保证书、调解记录、双方谈话的录音录像、网络通讯工具的聊天记录、书信、电子邮件、证人证言等。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中“两年”时间的计算方式:

一、从提出离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认可的最后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计算,到提出离婚诉讼(向人民法院递交诉讼状)的当天止; 


二、分居时间应连续计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时间重新计算,前面的分居时间终止,也就是说,分居的时间应当连续计算,不应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计计算。



其实这一条在司法实践中还有一个隐含要件—— “分居”期间没过夫妻生活。


婚姻法所称的分居实质上是以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而不存在性生活的共同居住,互相不履行夫妻义务为标志的。


所以双方虽然分开居住,但时不时一起度假旅游、探亲访友、开房同居等,同床共枕翻云覆雨过过夫妻生活,这种情形下,一般很难认定为“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笔者就经办过一个案件,分居期间女方父亲病故,男方按照人情世故陪同女方奔丧,两人被安排在一间房一张床上睡了三天。女方说双方每晚行云布雨其乐融融;男方说每晚他都和衣而卧绝无染指。男方还反问女方,父亲病故,白天又劳累如狗,正常人谁晚上有心情有兴致行云布雨?


很遗憾,最终法院认定此种情形下不算“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可见人民法院是认可夫妻间须灵肉合一的,既然感情都不和破裂了,肉体也不宜亲密接触了。



我们再来看俞渝回应感情没有破裂时,为何把融情旅游摆在第一条呢?而不是把魅惑异种玫瑰、销魂土特产蘑菇摆在第一位呢?


因为旅游就要住宿啊,住宿就要睡觉啊,孤男寡女睡觉就很可能搞点非常传统的夜间娱乐项目啊。


非常传统的夜间娱乐项目一搞,就不是纯洁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没有性生活两年零五个月的李国庆了。


拿掉了这一条理由,法官就很有可能顺理成章地判决不准离婚了(虽然法官私下可能也会吃吃庆渝年的瓜)!


李国庆显然也有律师指导,所以我们再回头去看李国庆微博中书面说明的重点“8人团的西班牙之行(住在不同的房间)”。


“8人团”是说不是恩爱二人行,还有一帮别人的,所以不是私密活动,是跟团旅游的团体活动。


“住在不同的房间”,说的就是没有有过夫妻生活的意思,因此不构成对“分居”的破坏。


富人穷人,离婚用起法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这条,还不是一样一样的?



常见的证明分居的证据有:

(1)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协议,如果是口头分居协议必须对方承认才有效。

(2)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及相关产权资料、房租缴纳记录等。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通知文书,一式两份,邮寄一份,留存一份;原件须签名,同时摁手印或用章更佳;最好是用EMS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通知”,并且保留邮寄凭证。

(4)双方往来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有关证据。

(5)证人证言,不过单独的证人证言很难为法院采信,一般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6)居委会、物业公司出具的分居证明,不过居委会、物业公司并无义务出具此类证明,能否拿到,全靠各人造化了。


然而,不管庆渝年事件怎样的二人转风,毕竟后面牵扯到百亿级的利益与资本。


婚姻自由不仅包括结婚的自由,还包括离婚自由。


然而夫妻共同财产制让离婚自由四个字和钱财紧紧勾搭在一起,让人不由得算起账来。


很多已经没有了夫妻感情的收入较低的普通人,害怕分割了夫妻共同财产后会更穷,无力独自面对房贷车贷孩子的教育费用,只好捏着鼻子凑合着过。


贫贱夫妻百事哀,就连离婚也不自由啊。


富人呢?富到一定程度,爱情也好,自由也好,都没有赤裸裸的利益与资本那么真切那么感人。


所以李国庆会去抢公章,所以俞渝会为了股权在开庭时“秀恩爱”。



就让法律的归于法律,企业的归于企业,让资本切割到位,让生活归于宁静。


作为吃瓜群众兼律师,希望李国庆、俞渝两位能够妥善解决婚姻问题,求仁得仁,求义得义。


当然,我这么说也是因为站着说话不腰疼,没见过百亿级的利益与资本。


扪心自问,这么大的利益与资本面前,零基础的群众演员也敢拿奥斯卡的剧本来演的。


所以,想一想,挺没劲的。


融情旅游路线、魅惑异种玫瑰、销魂土特产蘑菇,还是蘑菇离我们更近一点,更亲民一点,也难怪吃瓜群众揪住蘑菇不放,毕竟谁还没吃过半箱蘑菇啊?


这样想来,我们吃瓜的劲儿就又平添了几分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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