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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键收藏:广州、深圳、上海法院周边停车攻略(附定位)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法院正对面(见下图)。PS:完整版深圳法院停车攻略请查看👉【先律#深圳法院停车】-03-上海各法院周边停车攻略(来源:上海律协)点击定位即可跳转到导航1.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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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问题来了,《底线》为什么不穿夏季制服“奶奶灰”拍摄呢?

4、假如法官让你闭嘴……5、律师,你打通法官的电话了吗?6、法官的抓狂与律师的委屈(更多精品文章,可在后台菜单栏找到哦~)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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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基金投资股权如何实现退出?审计、评估、进场交易是否为必需?

作者:鸣棠柚为了更好扶持创新创业企业、支持产业升级优化及积极整合社会资源等,在实践中出现了专门由政府出资或参与出资设立的投资基金企业,并由该类企业对外通过股权投资等方式参与企业运营并进行市场化运作。但该类企业又不完全适用国有企业的相关规定,故待其出现法定或约定事由需退出投资股权企业时,如何退出、退出的方式及原则以及退出是否需要审计、评估、进场交易等,成为了实践中亟待明确和解决的问题。本文即在介绍有关政府投资基金定义基础上,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等,对政府投资基金投资股权在实务中的退出进行探讨。-01-基本定义及适用(1)概念及定义纵观有关由政府出资设立的基金企业并对外进行股权投资的法律法规,各类称呼表述并不统一,有称“政府投资基金”(《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规定),有称“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还有称“政府设立的各类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等,因本文主要是对政府出资基金投资股权的退出进行探讨研究,为统一行文表述,本文主要采取政府投资基金对该类基金企业进行表述。根据《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第2条、《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第2条规定,政府投资基金一般是指由政府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予以单独或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并多采用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各类资本投资经济社会发展,支持相关产业和领域发展的资金。简单来说,即为由政府直接或间接出资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或创业投资基金,并借由该类基金投资于非公开交易的企业股权,以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参与企业运营管理。根据前述规定,政府投资基金可以采用公司制、合伙制以及契约制(如信托方式)形式设立,且政府投资基金多用于支持创新创业、中小企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以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主要投资的目的在于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政府支持领域和产业、优化政府投资方式、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2)适用问题政府投资基金投资股权不等同于一般的私募基金投资股权。一般的私募进行股权投资因主要投资目的出于获取高利润、实现资本增值的需要,法律法规并未作出过多限制要求,更多的是由市场予以调节。而政府投资基金兼具政府出资及社会资本出资形式,也就决定了其不仅要适用一般国有企业受监管的法律法规及约束,也要考虑社会资本进入后的运作模式。比如《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66条规定、以及《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第10条规定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原则,规定了政府投资基金投资股权并不完全适用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的强监管形式,由其他法律法规予以明确,而且还明确了政府出资部门一般不参与政府投资基金投资股权等日常管理事务,弱化政府对该类基金的监管,更强调该类基金的市场化自主运作,符合这类基金设立的原则与目的。-02-政府投资基金退出投资股权的实务困惑及建议(1)退出的方式及原则一般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退出方式包括IPO、M&A、股权转让、股权回购、破产清算等。根据《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政府投资基金的募资、投资、投后管理、清算、退出等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但有关政府出资部门应指导基金建立科学决策机制。由此可以看出,我国对政府投资基金投资股权的退出适用市场化运作方式,未严格限制具体的退出方式及类型,并强调政府的指导作用。这一点也在一些地方性规定中予以证实,比如《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级财政性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的实施意见》(豫政〔2015〕17号)第二条,规定政府投资基金可以根据章程或协议约定等市场化方式退出,退出方式包括IPO、股权回购及转让、清算等,同时鼓励政府投资基金自主、独立决策有关退出事宜,总体强调政府投资基金退出时的市场化作用与政府作用有机结合方式。(2)退出投资股权是否需经审计、评估或进场交易对于一般的国有企业,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1条、12条、13条,转让投资股权需要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转让标的企业进行审计、委托评估机构对转让标的进行资产评估以及通过产权市场公开进行。但对于政府投资基金投资股权的转让、退出是否适用上述法律规定?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非金融、文化类企业的国有资产监管规范体系主要由《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构成。《企业国有资产法》第76条规定:“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与监督,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66条规定:“政府设立的各类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形成企业产(股)权对外转让,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因此,根据前述规定的逻辑体系,针对政府投资基金,其对外转让基金投资所形成的股权等资产,并不直接适用《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的规定,不以评估和进场交易作为必要程序。并根据《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第21条等规定“政府投资基金退出投资股权首先应根据章程约定条件退出;没有约定的,方通过评估确定投资基金价格”,但未对必须进场交易作出任何规定。但根据《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背后的立法目的,我们认为既然投资股权的方案或者章程中约定了退出条件、价格,且已经由有关决策机构(包括政府出资部门)认可,如果后期再以评估或者进场交易作为退出条件,则不符合法律规定及背后的立法目的。因此,对于政府投资基金投资股权的退出并不必须经审计、评估或进场交易。(3)以股权回购方式退出是否需经审批以及股权回购价格如何确定①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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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抖音民事案件调证及协助执行指引

如需调取各类证据材料,需向我司出具《协助调查函》,《协助调查函》需提供原件并加盖法院公章,随函请附所涉民事案件的《民事起诉状》复印件及法院工作人员工作证复印件、法院及申请调证方当事人联系方式。②
2022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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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推荐 | 企业全方位合规管理法规宝典,内含刑事合规不起诉、产品质量合规、国企合规……

《企业全方位合规管理法规宝典》,共90万字!资料已上传至「熊猫法律知识星球」,仅供会员下载。《企业全方位合规管理法规宝典》目录:一、管理体系条例(一)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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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律师们,记得把邮箱昵称改了再投简历啊…

作者:周君笔者的独立之旅已满一年,期间的心态变化曾整理成以下文章:《从月薪过万到入不敷出:律师独立后是怎么熬的?》;《独立律师的荆棘之旅:独立创收3万竟不如授薪1万有安全感?》随着业务量的增加,笔者萌生招聘实习律师的想法,故趁毕业季发布了招聘启示并成为了面试官。笔者现将面试心得整理成文,希望为面试官、毕业生提供些许帮助。01面试前的筛选:收到简历便能看出的问题本次面试实习律师,笔者在收简历时发现大家普遍存在以下三个问题:1.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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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法务秋招指南来了!面试流程是这样的…

司机+行政+营销人员+长得好看?4、别再踩这些坑了——法务秋招通关经验分享5、行业面面观:先做律师、法务还是先考公务员?如何做好职业规划?6、红圈所?好老板?实习律师如何选择靠谱的律所?7、招聘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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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200多个庭审视频,总结出来的庭审视频观摩攻略

来源:海坛特哥作者:美邦律师上周月半推荐了《那些值得反复观看学习的庭审视频》,今天来分享庭审视频观摩攻略,大家可以配套学习。美邦律师在两年内,观摩了最高法院和高级法院的200多个庭审视频,完成了45万字的庭审笔记。今天分享美邦律师的庭审观摩攻略,供同行参考。一、法律大数据之庭审视频数据库现在的律师很幸福,因为办理案件可查询资料太多,包括法规库、案例库、庭审视频、实务知识要点(包括加工之后的司法观点、裁判规则、要旨、案例评析)、法学文章(各种正式期刊、报纸)、自媒体文章、图书电子版(包括实务书籍、经典教科书)。资料丰富也意味着律师工作量加大,这对律师也是一个挑战。如何从浩如烟海的法律大数据中检索出对自己办案有利的资料,也是一个挑战。十几年前开始做律师时,只有法规库和纸质图书的各类法规汇编。2014年1月1日起,裁判文书上网的司法解释生效后,进入案例大数据时代,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目前公布的裁判文书数量已经超过1亿份。除了法规库和案例库,庭审视频数据库同样值得重视。庭审视频是以立体的方式全方位展示庭审过程,如果裁判文书好比一篇文章,那么,庭审视频好比一部电影,视频的信息量更大。二、律师为什么要重视庭审视频作为青年律师,大量集中看庭审视频,是短期内积累出庭经验的有效途径。笔者看过200多个最高法院和高级法院的庭审视频,从庭审视频中学到很多内容:一是可以熟悉不同类型法官庭审风格,让自己的庭审“体验”更具有多样性;二是可以研究和借鉴法官归纳争议焦点及法庭询问的思路和逻辑;三是欣赏优秀同行庭审风采,对同行在庭审过程中展示的卓越技能加以消化学习;四是可以对于庭审过程中出现的一些“坑”引以为戒。看庭审视频,还可以拓宽了解案件类型,比如,矿业纠纷、共同海损、证券虚假陈述、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执行异议之诉、政府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行政诉讼案件、刑事案件、涉外仲裁裁决的撤销等。一般律师很少同时做过这些类型的案件,但通过观看庭审视频,可以尽可能了解不同案件的情况,拓宽自己的视野,滋养自己的主营业务。三、如何挑选庭审视频如何挑选庭审视频呢?以下是笔者看庭审视频的一些挑选角度,供大家参考,也是统一回应一下朋友圈好友关于庭审视频的咨询交流。01从办案角度举个例子,假如我遇到一个最高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案件,假如审判长和承办人相同——▋
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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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保护法》背景下,企业应如何处理员工个人信息?

来源:高云数据合规作者:梁力2021年8月20日《个人信息保护法》(下称“《个保法》”)正式通过,并于2021年11月1日正式生效。《个保法》生效后,对于我国个人信息保护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企业作为个人信息处理者之一,在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过程中会大量接触和掌握员工的个人信息。因此,在《个保法》背景下,笔者就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的不同场景的合规风险分别进行探讨,以期帮助企业能够更加合法合规地收集和处理员工的个人信息。
202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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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下载:字体图片侵权诉讼法律手册,包含裁判规范、证据清单、审理指南……

裁判规范(一)最高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侵害知识产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确定损害赔偿的指导意见及法定赔偿的裁判标准(三)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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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胜诉退费”你不知道的那些事儿(附退费申请书模板)

作者:牟宇鹏常常有当事人抱怨:“诉讼费太贵了,赢了官司却输了钱。”为了从根本上化解“打官司难、打官司贵”的问题,缓解当事人的诉讼压力,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逐步建立起“胜诉退费”的工作机制。事实上,“胜诉退费”并不是最近新推出的制度规定,早在2007年,国务院即颁布了《诉讼费用交纳办法》,针对不同情况下,诉讼费的承担主体做出规定。但是,当时由于具体操作流程规定的不是很清晰,各地法院亦没有明确的规范性指引,再加上当事人依法退费的意识也不是很强,导致这项利国利民的制度一直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和价值。随着近年来各省市高院加大对这项制度的推进力度,有些地方陆续制定并印发具体操作指引,倡导当事人通过司法途径维护权利,使得“胜诉退费”制度再度吸引了大众眼球。笔者在案件代理过程中,了解到各地法院“胜诉退费”的具体做法,对比分析其中的异同,汇总整理了一些常见的问题,以期引发大家的思考和关注。Q1有哪些案件可以申请“胜诉退费”?答: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均可。行政诉讼同样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故符合条件的行政诉讼也可以申请退费。Q2“胜诉”的标准是什么?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退费?答:“胜诉”、“败诉”是一个相对概念,主要是看判决书的内容。如果法院判决支持原告诉讼请求,原告即胜诉;如果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原告即败诉。①当胜诉方、败诉方很明确的情况下,通常是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胜诉方自愿承担的情况除外。②当存在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情况下,法院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具体分配数额见判决书的记载。③以调解方式结案、当事人申请撤诉、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法律明确规定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退还部分诉讼费。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法院裁定按撤诉处理的案件,是否应该退还诉讼费,或者按照什么比例退还诉讼费,目前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实践中各地法院做法不尽相同。对于这种情况,一方面,期待国家和各地尽快出台相应的规范性意见。另一方面,在具体案件办理中,当事人应与案件承办法官积极沟通,最大程度地保障合法权益。Q3“胜诉退费”可以退哪些费用?答:根据法律规定,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诉讼费用具体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及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需要说明的是,《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对申请费的具体范围作出了规定,其中就包括申请保全措施的费用。如果当事人在案件中申请了诉前保全或者诉讼保全,所交纳的保全申请费,根据“胜诉退费”的规则,是可以由败诉方承担的。但是,在以调解方式结案、当事人申请撤诉、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中,法律规定减半交纳的是案件受理费,也就是说,在这类案件中,“申请费及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属于当事人应支出的费用,不在退费范围之内。Q4退费有没有时限?答:没有时限。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理论上讲,立法者设置的15日的时限,其性质类似于法院单方作出的承诺履行期限,目的在于督促法院落实退费制度,并没有给当事人申请退费设置时限,也就是说,即便超出15日的时限,当事人依然有权要求退费。Q5“胜诉退费”需不需要申请?怎么申请?答:理论上讲,“胜诉退费”是不需要申请的。实践中,对于这项工作有三种做法:①无需申请,确认账户信息后自动退费。“胜诉退费”是立法者赋予当事人的一项权利,当事人只需配合承办法官做好退费金额及接收退费账户的信息确认即可,防止出现退费被代领、冒领及金额错误等情形。上海、海南等地法院目前已经可以实现法院主动退费的模式,即在规定期限内,无需当事人申请,由案件承办法官主动发起,自动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上海高院先后下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深入开展“胜诉退费”专项整改活动的通知》《关于加快“胜诉退费”整改清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对2018年4月1日至今年5月31日生效的民事、行政案件,于6月10日前全面清查,结合实际,采取分期分批、先易后难等方式,依法、足额、主动退还胜诉当事人预交的诉讼费用,于6月底前全面完成清退。对今年6月1日后生效的民事、行政案件,严格执行‘生效后15日内退费’等法律规定,全面实现‘一次、全额、足额’退费。”海南省高院下发的《关于诉讼费退费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二、对于2021年11月1日后生效的民事、行政案件,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不需要当事人申请,法院自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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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保护法》出台,企业如何把控合规风险?

来源:高云数据合规作者:张艺斌01什么是个人信息?企业在管理个人信息安全合规风险时,首先要明确一个概念,什么是个人信息。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4条规定“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换句话说,只要能通过信息识别到具体个人,都属于个人信息,即具有识别性的信息就是个人信息。比较典型的个人信息有: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身份证号码等等。个人信息又可以分为一般个人信息和敏感个人信息。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8条第1款规定“敏感个人信息是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企业在日常运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收集和处理大量个人信息,只有明确个人信息定义和敏感个人信息的范围,企业才能在数据合规中做到有的放矢,构建出完善的合规体系。02企业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风险分析如果企业在个人信息数据方面违反了个人信息保护法,则它不可避免地需要承担一系列法律责任。(1)民事责任企业如果出现不当地利用个人信息,或造成个人信息泄露等不利于员工、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的行为。那么受害者可以依据《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向收集、处理个人信息的企业追究侵权责任,请求赔偿。《个人信息保护法》第69条也对民事责任的承担作出了相应的规定。(2)刑事责任企业如果将收集到的个人信息出售以获取利润或者公开,很可能构成犯罪,面临刑事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5条第1款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将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公司、企业、机关等单位构成该罪,对单位判处罚金,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处罚。”值得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个人信息企业公开后都将面临刑事责任。例如,企业披露的与法定代表人、联系人有关的部分信息能够识别相关人的身份,但由于是企业自愿披露或法律要求披露的,也等同于相关企业或个人同意放弃这部分隐私,无需面临刑事处罚。(3)行政责任除了上述两种责任外,行政责任也是不可忽视的,而且相较于前两种责任,行政责任往往直接由企业承担。《个人信息保护法》第66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或者处理个人信息未履行本法规定的个人信息保护义务的,由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对违法处理个人信息的应用程序,责令暂停或者终止提供服务;拒不改正的,并处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由省级以上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万元以下或者上一年度营业额百分之五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或者停业整顿、通报有关主管部门吊销相关业务许可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决定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担任相关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03企业个人信息保护合规的必要性分析(1)企业在日常经营中掌握大量个人信息无论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是否需要收集用户信息,都需要收集员工的个人信息,甚至是敏感个人信息。例如,企业在招聘、录用新员工时,不可避免会收集、获取应聘者个人简历中包含的个人信息。通常包括教育经历、工作经历、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家庭住址等。入职后,仅发放薪酬一项,就需要收集员工的社保信息、银行账户等;考勤时,甚至会收集员工的敏感个人信息,例如指纹、人脸信息等。《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8条规定,“敏感个人信息是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因此,在企业掌握大量个人信息的背景之下,企业有必要做好个人信息合规,以防危机。(2)企业规章可能与现行法律冲突企业各项规章是企业内部的自治条例,以企业经营发展为优先。但随着个人信息保护理念的提升和法律规定的完善,其部分内容可能与现行法律法规冲突。例如,有的企业在规章中约定,员工申请病假需要完整的病例材料与诊断结果,这显然违背了《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原则。如果这些企业的规章不进行更新,那么将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3)倒置的举证责任加大了个人信息纠纷企业败诉的风险《个人信息保护法》第69条第1款规定“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个人信息处理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企业是个人信息的收集者与处理者,如果产生纠纷,只要受害者提供的证据达到合理怀疑的程度,压力就来到了企业方。企业只能证明其依法履行了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义务,并建立了完整的个人信息收集、存储、加密安全流程,以及完善的企业个人信息安全合规体系。因此,企业建立个人信息合规体制不仅仅保护个人信息,还会降低企业的涉诉风险。04企业如何建立个人信息数据合规管理体系(1)设置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职位《个人信息保护法》第52条第1款规定“处理个人信息达到国家网信部门规定数量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指定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负责对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以及采取的保护措施等进行监督。”由此可知,个人信息处理数量达到网信部门规定的企业应当指定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目前网信部门对“个人信息处理”数量未有规定,《个人信息保护法》也没有明确。但是可以参考《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以及《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GB/T35273-2020)(以下简称《规范》)的相关规定。《办法》规定:掌握超过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企业赴国外上市应先进行国内申报审查。《规范》提出,满足以下条件的应设立专职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1)主要业务涉及个人信息处理,且从业人员规模大于200人;(2)处理超过100万人的个人信息,或预计在12个月内处理超过100万人的个人信息;(3)处理超过10万人的个人敏感信息的。”因此,只要满足这些条件的企业,应当设置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除《规范》要求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参与有关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的重要决策并直接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报告工作外,法律对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设置部门、级别、职责等并无约束。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灵活调整,但建议设置较高级别,以达到良好合规的目的。(2)应当建立个人信息保护组织机构《个人信息保护法》并未明确说明企业需要建立个人信息保护工作机构,但是《规范》则指出“企业应当设立个人信息保护工作机构,与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一起,承担数据保护和合规管理工作,特别是确保能够及时应对和处理个人信息泄露、篡改和丢失事件。”建立创新的信息安全组织,有助于与个人信息安全负责人合作开展个人信息安全合规活动。根据实务经验,建议按照以下框架搭建个人信息保护组织机构:法定代表人-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委员会-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个人信息保护部门(或个人信息保护牵头部门,例如人事部门)-业务部门-个人信息保护专员。上述组织体系的建立和完善,首先要完善组织合规管理体系,其次有效落实组织的数据合规运行保障机制。(3)改进与完善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企业规章在《个人信息保护法》出台前,几乎没有企业建立完整系统的以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为目的的规章制度和行为守则。而《个人信息保护法》出台后,建立完善的个人信息保护规章制度迫在眉睫。改进与完善相关企业规章,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1)在企业劳动合同、企业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等方面增加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内容,对企业以及企业员工相关行为加以约束,避免侵犯个人信息安全的情形发生;(2)完善个人信息接触者收集、使用、传输、删除个人信息等程序的规章制度流程,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实现规范化、可操作化,为处罚违规者建立依据;(3)建立应急制度,明确个人信息事件的应急措施、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以便在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发生后能够及时应对。(4)建立第三方个人信息保护安全审计机制审计作为一种监督机制,其实践活动历史悠久,比较有代表性的审计活动为企业年度财物报表的审计。企业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对个人信息的处理进行合规审计。主要内容包括:个人信息安全政策的有效性、相关程序和安全措施、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的监控和记录、安全事件的应急响应、个人信息的非法使用、滥用和责任追究等。与内部审计不同,第三方有利于保证审计机构工作的客观、独立、权威。因为第三方审计机构是独立于审计对象,与被审计单位、项目和有关人员不具有利害关系,因此能够对审计事项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同时,企业聘请第三方审计成本远低于内部成立个人信息审计部门。因此,企业有必要建立第三方个人信息保护安全审计机制,为企业合规保驾护航。高云律师团队高云律师团队主要从事企业法律顾问、数据合规管理、合同管理、不良资产、并购重组等业务,先后服务过多个政府部门、金融机构、资产公司、上市公司、集团企业等客户,以反应迅速、专业严谨和思维贴合客户商业需求的特点,受到客户的一致好评。本团队自2012年开始为众多客户提供数据合规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企业数据合规尽调、个人信息和敏感个人信息采集流程指引、App安全合规管理体系建立、数据储存和安全管理办法制定、数据合规培训、数据商业化使用合规审查、数据跨境传输合规审查、数据影响评估等。推荐阅读1、《企业数据合规速检清单》来了!10分钟即可获得结果!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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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后,关于“违约金过高”的认定依据与调整原则全面梳理

划重点:1.违约金数额认定的两种方式:以合同约定违约金数额为准,或者以合同约定的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计算的结果为准。2.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均可请求适当调整。3.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继续履行债务。
2022年8月30日
自由知乎 自由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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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国资法律服务的底层逻辑是什么?

近百份合同免费AI智能审查!新一期28天合同高手成长课接受报名!作者:杨威自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正式拉开本轮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大幕以来,国有企业多项改革如火如荼进行中。一方面,在全面依法治企的原则要求下,国资监管部门陆续提出加强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和合规管理建设的要求,加之已有的审计、纪检、巡视、监事等监督机制,国有企业规范水平不断提高,其从业人员也面临更大的责任风险压力。另一方面,国有企业要做大做强并提高核心竞争力,争创国内乃至世界一流,多样化的重大经营管理行为需要在合规与风控的基础上有序、规范开展。因此,国有企业当前对优质国资法律服务的需求是刚性的、多样的、综合的、急迫的。律师作为法律服务提供者,应做好需求匹配,努力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国有企业及其人员保驾护航。那么,优质国资法律服务究竟是什么样的,其底层逻辑是什么?笔者结合自身服务经验探析如下,以供参考。一、优质国资法律服务的目标笔者认为,优质国资法律服务的目标应从国有企业、国有企业人员两个层面着眼:(一)国有企业层面的目标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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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推荐 | 国企合规管理资料库,打包下载!

2021年12月3日,国务院国资委召开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强化年”工作部署会,指出央企业必须把强化合规放到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高度来认识,放到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全局来部署,放到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层面来推动,力争通过一年时间推动企业合规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目前2022年进度条早已过半,国企如何在冲刺阶段发力,超质超量完成任务?今天月半重磅推荐这份《国企合规管理资料库》,包含全国各地政策汇编、优秀示例文件、国有资产监督与转移、反不正当竞争、印章与合同合规管理等方面的干货,是国企法务们必备材料。资料已上传至「熊猫法律知识星球」,仅供会员下载。此系列资料目录:1.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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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值得反复观看学习的庭审视频

近百份合同免费AI智能审查!新一期28天合同高手成长课接受报名!来源:中国庭审公开网整理:月半随着司法日益公开,裁判文书与庭审不再那么“神秘”。在法律人忙着啃书本、学习新法规案例的时候,千万也别忘了观看庭审视频这个高效且直接的学习方式。今天月半整理了“中国庭审公开网”上的热门与经典案例,各位法律人不妨反复观看学习,这对于庭审技巧的学习有非常好的作用。近期热门案例精选民事类01、河北泰禾嘉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北华昌诚安商贸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案由:股权转让纠纷案号:(2019)最高法民终2016号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开庭时间:2020年07月29日审判长:张雪楳
2022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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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执业证注销后,重新执业需要重新实习吗?

近百份合同免费AI智能审查!新一期28天合同高手成长课接受报名!作者:叶逸兴2020年4月10日下午,随着法官法槌声落,原告李晓军起诉被告宁夏自治区司法厅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诉讼一案公开开庭审理。▲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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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律师十五年,我踩过的那些坑

近百份合同免费AI智能审查!新一期28天合同高手成长课接受报名!来源:简法频道作者:曹志东01打工心态在做律师将近十年的时间里,我一直都是“打工心态”。“打工心态”的核心假设是:我既然来这里上班,老板就应该对我负责,至少也该养着我。“打工心态”最主要的表现有两个:①工作等靠要——既然我跟了老板,工作当然要等老板安排。自己没必要苦哈哈地到处找活干。如果老板不安排呢?那就歇着,反正有工资领。②收多少钱干多少活。既然是领工资,当然是领多少工资干多少活。多一点都不想干。何必给自己找麻烦呢?领导又看不见,看见了也不一定给我涨工资。之所以有这种心态,主要还是因为自己的成长环境,以及区域整体的氛围。而且从本人的性格来说,我是一个懒人,不爱折腾。但是,这样混了七八年之后,我越来越意识到,打工心态在律师界根本行不通。首先,律师行业的特点是,“服务即营销”,而且是个充分竞争的行业。如果自己总是做事疲疲沓沓,老大怎么会放心把重要的事交给我呢?客户又怎么会信任我呢?没有客户,自己怎么可能发展呢?其次,大多数律所不像大公司一样有明确的晋升阶梯。律师想混着?可以。但别想赚钱,更别想发展。如果想在职业道路上有所突破,必须自己对自己负责,把自己当成一家公司去经营。当然这有个前提——真的喜欢现在的职业,并愿意为之付出。于是我才开始写公号、讲课,参加培训,加入学习社群,参加社会活动。到现在,虽然还远远算不上什么成功律师,但比之前确实有了很大进步。02不舍得花钱刚开始做律师的时候,收入比较低,只能省吃俭用,啥也不舍得买。至于律师培训,就更不舍得参加了。因为律师培训的费用都比较高,动辄五千一万。自己去学习花了钱,律所也不给报销,所以干脆不去了。职场上,没人有义务培养你。自己不主动学习,别人当然不会管。在参加了几次高质量的培训之后,我的认识彻底变了。比如做了律师很多年,我对诉讼还是很怵,总是感觉自己没抓住关键,或总是有遗漏的地方,但只能自己摸索解决。但参加了有关法律逻辑的培训,理解了请求权基础体系之后,诉讼的很多疑难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如果自己摸索,可能这辈子也摸不出来。于是我才明白,花钱有两种花法。一是消费;二是投资。消费是消耗性的,投资则是增长性的,可以起到杠杆的作用。比如我花了五六千学习了“法律逻辑”,一个案子就赚回来了,而且随着专业能力的提升,可以赚回来几百倍。参加高质量的培训,然后学以致用,就是对自己最好的投资。现在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上沉淀了大量的高质量课程,花个几百几千买来学习,实在是非常划算。而线下课程,如果只是讲授类的,那还不如听网课。高质量的线下课程,一定是学和练相结合,除了提升专业能力,还能提升认知,扩大社交圈。03“专业化”有那么一段时间,律师界特别流行“专业化”,而且大部分律师理解的“专业化”,就是“业务方向专业化”,主要做一两类业务。我当然也深受影响,把自己定位成“专业破产律师”,其他业务一概不接。但做了两年之后,我才意识到业务单一是有很大问题的。因为“业务方向专业化”需要一个前提,就是业务量充足。只有满足这个前提,“业务方向专业化”才是有效的。比如婚姻家事、交通事故、民间借贷等业务类型,案件数量非常多,所以才会产生专业的团队。但非诉业务在数量上本来就少,而且还受到社会资源、人脉、业绩等因素的限制,要在非诉业务上做专业团队,其实是非常困难的。专业的非诉业务团队一般都在大型律所中产生,是因为律所的其他律师已经沉淀了大量的客户资源,而他们对非常专业的业务又没有时间从头学习,为了保证服务质量,才会选择专业团队合作。这样,非诉团队才有生存空间。而如果一个独立律师既不在大所中,又选择比较窄的专业领域,就必须完善自身的业务结构,做好能够积累客户资源的业务,或者建设更宽的业务渠道,解决业务量的问题,才有可能实现“业务方向专业化”。总之,成长的过程就是不断掉进坑里又不断爬出来的过程。希望五年之后回看现在的自己,可以说——“当时就是个傻X”。声明:本文来源于“简法频道”,已获转载授权,转载请联系原出处。欢迎首创稿件,如有投稿意向请联系小编。法律行业是终身学习的行业,高质量的培训,就是对自己最好的投资。「高云合同写审改突破营」
202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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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法官让你闭嘴……

近百份合同免费AI智能审查!新一期28天合同高手成长课接受报名!来源:律途青年作者:黎子希昨天开庭,我和我的当事人一起出庭。到了互相发问的环节,对方律师一直追着我的当事人问问题。刚开始我很紧张,怕他说了什么不该说的,也怕对方律师曲解答复——用对他有利的表达方式复述一遍,然后诓我当事人答“是”。结果我的当事人还挺灵光,不好回答的问题,他一张嘴就开始讲别的事。他庭后跟我说,他不在乎对方律师问的问题。对他来说,每一次提问,只是给了他一个表达的机会。他第一次参加庭审,不知道哪个环节是属于他发言的,他寻思着问他问题的时候,总是可以发言的。对方律师:“你XXXXXXXXXX?”这话在我当事人的耳朵里就翻译成:噢!我可以说话了!虽然说律师不能和当事人一样,顾左右而言他,但是对沟通技巧的掌握,和对整个庭审参与人员心态的敏锐感知,都是细节定成败的一部分。这场庭审虽然耗费了我好多天的精力,但是还是获得了很多感悟——关于庭审。01庭审的目的法官最主要的目的就在于写判决书(或者让当事人调解,以便可以不用写判决书),在于快速安全结案。当事人之间的那些家长里短,他们早见识过成千上万次了,没有兴趣倾向谁同情谁,事实真假也没有上帝视角可看,判决不要写出毛病就可以了。庭审的目的,首先就是替法官解决那些裁判中不太好认定的事情。证据比较模糊的,双方当事人都承认了,没有异议了,那法官可以比较放心地裁判。事实情况比较模糊的,通过庭审发问,逻辑连贯了,事实清晰了。所以一边庭审,法官就一边在想判决书该怎么写了。很多时候都可以从法官的发问中推导出他的裁判风向。庭审很重要,但是也没那么重要。就是,在谈论法官让你闭嘴、如何有效进行庭审沟通的问题之前,我们需要搞清楚,哪些话是有用的。02假如法官让你闭嘴法官作为一个庭审的主持人,调控庭审节奏,理所应当。几乎每个律师都经历过法官的制止:“你不用再说了”、“诉状上有的就不要说了”、“不要重复了”、“你说的这个和本案无关”。假如法官让你闭嘴,该如何应对?(1)该说的话还得说首先我觉得律师不能被制止一次,就直接决定不说了,该说的话还得说。有时候不是你说的话不对,而是表达的方式不对。昨天庭审的时候,我向对方发问,但是问题中的某个名词不好理解,于是我先解释了一遍这个特定的名词,然后正准备问问题的时候,法官说:“让你问问题,不是让你陈述!”我心里觉得,我就是要问问题啊!但是我没有解释,我立刻换了一个比较简单的问题开始发问,而这个没有问成的问题,我留到了最后,还是问了出去。问题问出去以后,法官其实也觉得这是一个关键问题,还督促对方回答、回去核实和提供证据。如果我一开始被法官吼一声,就不问了,那也是一种失职。法官也不是每一次制止都是有道理的,他也是凡人,万一他赶着下班呢?并且,也不是法官所有的制止,都是真的想要阻止你。有时候你讲的篇幅太大了,太激动了,他不制止你,影响不好,万一对方觉得法官给你收买了呢?同样,法官制止对方,也不一定是想要帮你,可能就是不想对方搞事情,把问题复杂化,搞得判决书又多了几页。庭审是说服的艺术,是沟通的艺术。我们不要和法官对着干,不要做任何解释。法官让你不要说了,在任何时候,先回答他:“好的,抱歉。”然后择机再说,塞在不同的地方,用不同的方式。总而言之,只要是没有说过的,又对案件有相当重要程度的,一定要说,要顽强地说。(2)律师不宜在较为明确的事实问题上狡辩我认为一个律师,要有抓大放小的能力,过于谨慎,和过于喜欢狡辩,都是不妥当的。我遇见过很多啥啥都不认的律师。我自己也是律师,我当然知道能给对方造成困难的,哪怕是一点心理压力,都不要轻易自认。毕竟有的时候,“显得是个好人”这件事,不怎么值钱;法官的同情,也不怎么值钱。最终还是要根据事实和法律,根据站得住的依据来进行裁判的。狡辩派律师是一定有市场的,挣钱原本就是一件野蛮的事。他的客户之所以起家,可能就是因为不择手段,他在选择律师的时候,也会倾向于选择和他一样的“在没有道理的时候还能坚强抵抗至少不丢面”的律师。但是有些律师连“聊天记录是不是真实的”、“流水凭单是不是真实的”,都直接否认,我觉得很没必要。毕竟,你可以是一个强硬的人,但是最好不要传递出你是一个不诚信的人。这些能够简单核实确认的东西,还要抵赖,容易给法官建立不好的印象。毕竟在一些案件里,法官是有自由裁量空间的,如果一概否认,容易连带着实话实说的一些东西,都不那么可信了。(3)庭审和文书材料相互配合庭审的过程,传递的是一种感受,讲的是一个气氛,一个包装过的故事。是一个很好的机会,让你去延展那些文书材料上不宜赘诉的事情。对于一些证据匮乏的案件来说,庭审可能是动摇法官的唯一的机会。庭审上所谓的气势,更多是给当事人看的。对于促进调解,可能会有相应的心态调控作用,但是对于判决,用处可能没有那么大。庭审是察言观色,是展开论点,文书就是化繁为简,抓住重点。庭审说事实,文书就是给事实配上请求权基础,乃至类案检索报告。声明:本文来源于“律途青年”,已获转载授权,转载请联系原出处。欢迎首创稿件,如有投稿意向请联系小编。庭审举证质证,是技术活、是心理活,也是取胜的关键。如何做到有备而战,这份资料有你想要的答案,快来扫码查阅。👇推荐阅读1、下载:刑事合规不起诉法律学习手册,含风险清单、不起诉标准…2、律师如何将商业思维与法律思维结合起来?3、律师,没有这三种情况,我劝你不要上诉!4、如何用好质证公式:以刑诉法解释为例,总结质证结论用语5、稳住,别浪!一些律师庭审的小贴士6、庭审技巧:20个常用质证理由和6点实战建议7、庭审技巧:如何打断对方的施法?(更多精品文章,可在后台菜单栏找到哦~)
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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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讲清:数据合规法律尽职调查的全流程与合规要点

API方式收集数据的,应严格遵守“三重授权原则”,即开放平台方直接收集用户数据时需获得用户授权,第三方开发者通过开发平台Open
202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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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刑事合规不起诉法律学习手册,含风险清单、不起诉标准、案例汇编…

今天月半给大家发放的资料是:熊猫团队策划已久的合规系列资料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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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如何将商业思维与法律思维结合起来?

「高云合同写审改突破营」8月27-28日北京站火热招生中!高云助你提高合同实务水平!来源:温度法律圈作者:律政小可爱作为商事律师,具备良好的商业思维,会帮助你深入分析交易事项的法律风险,拓宽解决争议的路径,找到贴合商业事项的法律意见。笔者将根据自身实务经验,从交易合同审核视角,从宏观与微观两个方面分享如何将商业思维与法律思维结合起来,希望对大家有所裨益。一、审核交易合同,要充分了解具体业务的商业架构,以促成交易与降低风险为目的01合同审核前要充分了解具体业务的商业架构作为商事律师,首先我们需要充分认识到:法律是为商业服务的,我们出具的所有法律意见均是建立在商业交易之上。好的法律意见,一定是极度贴合客户的商业目的。为实现“贴合”目的,我们就需要充分了解具体业务的交易架构,切不可直接根据客户给到的情况简介、原始合同文本等直接出具。我们需要了解的商业架构,不仅仅指该项业务的交易模式,还包括己方商业目的、双方各自核心义务、盈利模式、具体操作流程、特殊情形等内容。但是,也并非所有的商业活动都需要。了解上述内容,对于相对简单、常规的业务,可以重点了解具体交易流程、特殊情况。了解各项内容,是为了流畅交易环节、防范违约风险、便利己方维权等,从而更好地实现己方客户商业目的。02合同审核中以促成交易与降低风险为目的法律是为商业服务,故出具的法律意见必须以促成交易为目的。同时,“法律意见”的内在要义就是“合法合规、降低风险”。在充分了解某项具体业务的商业架构后,围绕两大目的,我们出具法律意见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内容:(1)判断合同性质:不同类型的交易合同,交易习惯不同,适用的法律法规亦不相同,我们需要关注的核心要点以及法律风险也会有所不同。故拿到一份协议,我们首先需要从具体合同条款来准确判定合同性质。注意,千万不可直接根据“协议名称”来判定合同性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协议名称”与“具体合同条款”不一致的情况,而且部分协议包含多层性质不同的法律关系,我们需要全面谨慎判断。(2)核心商业架构设置能否达成商业目的:一般情况,某项业务的核心商业架构由客户自行确定,但是如果某些商业架构相对复杂或者双方难以协商一致时,我们在参与商业架构设置的过程中,可以将整个商业架构拆分成多个节点,重点针对双方的分歧点,一一思考替代方案(如反向方案)或迂回方案(如增加交易环节、交易链条),最后将整个方案进行整合,形成完整统一方案。(3)双方核心权利义务是否平衡:商业活动中,由于商业地位的差异,我们无法实现双方所有权利义务均完全对等。我们要关注的是,双方核心权利义务是否对等,即我们不仅要关注己方核心权利义务之上的条款,同时也要关注对方核心权利义务之上的条款,如此对方才会觉得本次交易相对公平且有一定的保障,而非一味偏向一方、双方权利义务完全失衡。(4)具体交易环节是否流畅:如某项业务设置的交易环节是否具备较强的可操作性且己方操作难度低、是否存在跳空交易步骤问题、交易环节是否可以进行简化、重要交易节点是否达到较好控制等。(5)违约风险是否已经防范:违约风险既要考虑对方,同时也要考虑己方。违约责任条款=违约情形+对应的违约责任:违约情形一般是根据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来确定,对于较为复杂的商业交易,违约情形可以区分为“根本违约”与“一般违约”;违约责任一般是根据该种违约情形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来具体确定,常见的违约责任设置包含: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继续履行、解除合同等。(6)己方维权难度是否过高:维权难度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方面是己方客户的举证难度,另一方面是己方客户解决争议的成本。举证难度,即如果出现争议,该事项的举证责任归属何方、己方是否可以轻易获取该证据等;己方客户解决争议的成本,即如交易事项出现争议,管辖地是否便利己方、维权成本(如诉讼费、律师费、仲裁费、保全费等)是否约定由对方承担等。举个简单的例子,笔者曾审核过的一份供应链《买卖合同》,己方为卖方、对方为买方。常规情况下,我方向对方交付货物时,对方在《出库单》签字证明我方已完成交付,但该项业务比较特殊,配送方式为我方合作的供应链公司自行安排司机货运。但我方无法管理与控制该货运司机,导致我方经常无法拿到《出库单》。为防后续双方出现争议,从合同条款设置角度,我方可以设置“对方收到货物后,将出库单签字后拍照回传义务“。同时设置,”如果对方未在一定时间内回传该单据,视为货物交付完成。”如此设置的原因是,出库单一般是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既然我方难以取得司机这份单据,那我们可以换位思考,从对方获取其持有的这份单据。同时考虑到,对方有可能忘记或拒绝回传单据,设置一定期限,将未回传行为推定为货物交付完成,如此就免除了我方的举证责任。(7)其他考虑因素:上述列举的仅为笔者个人认为需重点关注的内容,但实践中商业交易存在千差万别,需要关注的内容需要根据具体业务予以细致区分。比如特许经营业务中的特殊要求(如特许人的资质要求、合同冷静期条款的设置等)。现举个简单的例子来分析上述要点的实操步骤,供大家参考:案情简介:甲乙双方达成以制造机为合同标的的购销合同,甲方为卖方(A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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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推荐 | 公司合规管理资料大全,法务必备!

无论大小公司,每天都得与法律问题打交道。如何建立法律风险“防火墙”,是法务们挠破头的难题!今天月半重磅推荐这套《公司合规管理资料大全》,包含合同管理、人力资源、税务问题、股权分配、破产结算等方面,是企业法务们必备案上材料。资料已上传至「熊猫法律知识星球」,仅供会员下载。此系列资料目录:【一、基本条例】公司常用基本法律汇编手册【二、风险防控】商业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合规手册商业反贿赂反腐败合规手册民营企业的法律风险防控178条公司企业经营治理法律风险指南365项公司风险控制点汇总【三、人力资源】劳动法律法规应用汇编新冠疫情劳动用工合规法律手册工资支付法律风险实务指引人力资源合规清单及经典案例汇编工伤保险案件法律实务宝典疫情期间劳动用工法律指导意见汇编HR常用合同协议模板汇集【四、税务管理】税务合规管理法律法规汇编行业税务风险清单及行政处罚手册公司自然人股东涉税问题法规汇编大企业税收风险分析典型案例汇编【五、股权管理】公司股权管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汇编超全IPO法律实务操作手册企业上市法律实务操作手册300份股权协议股权代持资料汇总标准化劳动合同及股权代持协议文本股权激励法规汇编【六、合同管理】合同管理示例及法规应用手册合同条款写审改及精品范本库北上广深企业常用合同范本库中国百强上市企业合同模板精选···由于篇幅限制,无法展示全部目录。【内控规章】【破产结算】【广告风险】等篇章已上传知识星球,会员们可前往查看~(资料页面示例)获取方式《公司合规管理资料大全》已上传至知识星球,进入「熊猫法律知识星球」可以直接下载。(如果资料出现乱码情况建议使用WPS打开资料)这仅是资料库的冰山一角,还有建工房产、婚姻家事、国企合规等超实用干货,快扫码获取。👇现在加入知识星球,领券立减
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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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百份合同免费AI智能审查!新一期28天合同高手成长课接受报名!

「合同高手成长营·民法典版」新一营招生啦!四个星期,帮你全面掌握合同思维、写作、审改、谈判、诉讼和管理实务技能!现在报名还赠送AI合同平台1000积分,相当于免费智能审查20-100份合同!快来报名吧!「合同高手成长营·民法典版」28天帮助学员完成从合同新手到合同高手的蜕变!↓↓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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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中如何高效处理离婚后财产纠纷?(以房屋分割为例)

「高云合同写审改突破营」8月27-28日北京站火热招生中!高云助你提高合同实务水平!作者:乐多当事人在诉讼离婚或协议离婚后再次来院请求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未能在首次诉讼离婚或协议离婚中解决夫妻共同财产纠纷,将离婚相关纠纷再次引入法院。对于司法实践中高效解决离婚后财产纠纷,不仅能够减少当事人诉累,更能够节约司法资源,实现司法为民的最终目的。由于在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较大且实践中案例十分普遍,将房屋作为切入角度对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进行剖析,较贴近现实案例,可以加强基层法院处理离婚纠纷案件的可操作性。本文首先对离婚后财产纠纷的相关概念进行阐述,其次对离婚后财产纠纷大量裁判文书进行分析并得出相关结论,最后对高效解决离婚后财产纠纷提出建议。目录(上下滑动查看)一、离婚后财产纠纷概述(一)含义(二)原因分析1.立法原因2.登记原因3.当事人原因(三)处理原则1.实质公平原则2.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3.审判与调解相结合原则二、离婚后财产纠纷数据分析(一)数据统计与分析1.数据统计2.结果分析(二)典型案例分析三、离婚后财产纠纷处理建议(一)不同离婚方式在离婚后财产纠纷中的处理1.协议离婚后到法院起诉离婚后财产纠纷2.诉讼离婚后到法院起诉离婚后财产纠纷(二)典型房屋类型在离婚后财产纠纷中的处理1.无按揭自置型房屋2.按揭型房屋3.拆迁安置型房屋(三)其他建议1.创设婚姻家庭举证规则2.增设离婚后房产分割的考虑因素四、结论一、离婚后财产纠纷概述(一)含义离婚后财产纠纷,是指夫妻双方在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后,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未分割完毕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后,夫妻身份关系终止,也就意味着夫妻财产关系的终止。离婚后财产纠纷主要包含了以下几种情形:一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因某种原因未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后对财产的分割问题产生纠纷;二是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时已经达成了财产分割协议,离婚后因一方不履行已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或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而发生纠纷;三是夫妻双方离婚时,一方隐匿夫妻共同财产致该财产未分割而产生的纠纷。(二)原因分析1.
202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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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推荐 | 律师庭审举证质证实操宝典,共六部分!

今天月半给大家推荐的是《律师庭审举证质证实操宝典》,共五万字!资料已上传至「熊猫法律知识星球」,仅供会员下载。《律师庭审举证质证实操宝典》目录:一、
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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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数据合规速检清单》来了!10分钟即可获得结果!

「高云合同写审改突破营」8月27-28日北京站火热招生中!高云助你提高合同实务水平!来源:高云数据合规作者:高云团队【前言】《企业数据合规风险速检清单》适用于各类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外商投资公司、跨境企业等,所有涉及数据的跨境传输及处理的公司都需符合特殊的监管要求。清单题目有哪些《企业数据合规风险速检清单》聚焦于公司数据处理全流程,共设置了23道题目,以选择题、填空题问答形式,帮助公司自行评估数据合规风险,规避因为违法违规可能招致巨额损失乃至被吊销证照、刑事追责的风险。评估报告长啥样您可以通过题目自测获取专属于贵公司的数据合规评估报告,报告将对具体的合规风险予以提示,并提供数据合规全面尽职调查及整改方案的渠道。公司究竟是在数据处理全流程中仍存在不少漏洞,搭建数据合规体系迫在眉睫?还是在数据处理全流程中存在重大不合法或不合规问题?快来答题看一看吧!(未完待续……)如需完整的数据合规整改建议,还可以扫描下方二维码,添加高云团队律师的微信,团队律师将结合公司业务情况、参照相关行业标准,及时根据相关法律和监管要求,调整或完善公司现有的数据管理制度和措施。速查法宝哪里找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获取《企业数据合规风险速检清单》合规对于公司平稳运营尤为重要,快来给公司做个体检吧!(THE
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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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充满危机的法律文书:谁为百万判决金额的税款买单?

「高云合同写审改突破营」8月27-28日北京站火热招生中!高云助你提高合同实务水平!作者:孰华予跟民商事合同相反,法院判决金额从来不写税前税后,到底这部分钱要不要缴税,怎么缴税是一个鲜少受到关注的问题。现代社会打官司越来越稀松平常,诉讼案件数量逐年攀涨,一纸最普通不过的判决书都会出现判付金额,照理说这个问题存在现实的讨论意义,早该得到明确的指引。遗憾的是,税务部门和法院作为两个相对独立的系统,却忽略了在这个问题上的协同。01董小姐赢了董小姐诉J公司违法解除赔偿金的案子经过仲裁、一审和二审三场旷日持久的诉讼,最终大获全胜,如愿拿到百万赔偿金。二审判决既出,作为公司方代理律师的我还来不及消化失利的苦楚,先把判决书发给了公司法务Jane,提醒她留意付款时间,及时履行判决书。因该案公司确实存在若干处置上的失误,开除员工也没有事先征询律师意见,加上从仲裁输到二审,三连跪的结局让客户基本不抱幻想,比较平静地接受了结果。剩下就是公司内部发起付款流程,在判决书规定的截止时间付清赔偿金。没想到Jane提报过程中收到公司财务问询:“是否需要单位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Jane不知道如何回答,把问题原封不动地转给了我。02判决履行犯难这个问题其实分两层意思:首先员工需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其次单位是否有扣缴义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第一条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董小姐到手赔偿金接近百万,远超当时上海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需要缴税是肯定的。至于单位此时是否作为扣缴义务人,则有些不确定。根据税收相关法律规定,单位是员工的扣缴义务人,对员工个人所得税有代扣代缴义务。只是,董小姐被公司解雇两年有余,严格意义上已不算公司员工,公司是否还需履行扣缴义务存疑。Jane跟我说财务部门倾向于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否则这么大一笔钱出去没有纳税凭证他们很难解释。按《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9条:“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尽管大原则是员工需要缴税,要么公司代扣代缴,要么自主申报,数额是一致的。但如果让员工自主申报,万一其不报或少报税,公司存在不履行扣缴义务的税务稽核风险,可能被税务主管部门罚款。这样看起来代扣代缴,是更为稳妥的方式。不过粗略一算,百万赔偿金需要缴纳的个税金额有十来万,一旦扣除到手金额是肉眼可见地减少,员工不会不在意的。为了避免员工误会,我主动联系了董小姐的代理律师,希望事先说明一下个税扣缴事宜。03拒绝和谈对方代理律师态度友善,但董小姐与公司一路官司打来积怨已深,加上数次庭审结果都是顺风顺水,形成了“秦始皇吃花椒——赢麻了”的骄气。一听说到手金额会少十来万,她不问是非曲直和青红皂白,严词拒绝单位扣缴个人所得税,声称少一分钱都要让法院强制执行。得知董小姐态度如此恶劣,我们都大为光火,甚至一度打算直接扣缴个人所得税。只是董小姐所说的强制执行到底在我心底投下阴影,让我不禁思忖扣缴税款是否会有执行风险?我的个人感悟是,律师做久了难免变得瞻前顾后,每一个判断都力求准确有据,要谋定而后动,而不是走一步看一步,如此三思而后行多数时间是杞人忧天,但少数时刻确实能避免麻烦。本着“盛怒中,勿答人书”的教诲,我没有马上作出扣缴决定。务求保险还是拨通了二审法官的电话,询问其是否支持对判决金额扣缴个人所得税?谁知法官也没有定见,直言税收征管归税务部门负责。于是我转换了一下问题,如果员工不同意单位扣缴个人所得税申请强制执行,扣缴的个人所得税部分是否排除执行?幸亏我多问了这句,二审法官虽然说他是审判庭,不管具体执行事务,但据他所知,执行法院是按裁判文书金额确定执行款项。申言之,扣税的部分不能排除执行。二审法官的回答让我有些意外,代扣代缴个税居然不能阻止法院强制执行,保障国家税收到头来却变成企业代员工缴付个税,确实难以理解。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通过检索规则案例和请教资深同行,我才发现这个问题没有明文规定,更多属于受理法院的自由裁量范围。04口径查询以案例检索的结果来看(如下表所示),单位对判决金额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多数地区不能排除扣缴税款地执行,只有少数地区赞成扣缴税款而不予执行。地域代扣代缴个税是否排除执行裁判要旨北京不排除【(2014)朝执异字第021号】人民法院依照生效判决确定的数额执行生效判决,合法有据,用人单位以代扣代缴个税为由的执行异议不成立。上海不排除【(2015)沪一中执复字第35号】民事判决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用人单位是否具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资格,以及因代扣代缴所产生的争议,不属于执行行为异议审查的范围。广州不排除【(2019)粤01执复317号】生效法律判决并未涉及税费问题,而且税收管理与本案劳动争议纠纷并非同一法律关系,判决要求给付的款项应按何种标准计税、如何纳税,均未明确。在此情况下,公司先行在应给付的执行款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缺乏依据,与生效判决不符。深圳排除【(2015)深中法执复字第89号】用人单位作为劳动争议案件的支付义务方,代扣代缴劳动者的个人所得税是其应履行的法律义务。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税款,应当视为是用人单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给付款项的组成部分。代扣代缴的税款在执行金额中予以扣除与法院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强制执行,二者本质上不冲突,也不矛盾。若公司扣缴个税,董小姐显然可以诉请上海法院强制执行判决书差额部分,届时公司相当于代替员工缴纳个人所得税。05两瓶毒药一时间两瓶毒药摆在公司面前,一瓶不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或遭受税务稽核地罚款;一瓶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或面临法院强制执行。夹在法院和税务部门之间,两瓶毒药任选一瓶,似乎难以两全。此时Jane提议:“要不先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法院强制执行再向税务部门申请退税。”但根据我与税务部门的有限接触,税款征收都是上解国库,进去容易出来难,没有过硬的理由,基本无退税可能。再则言之,员工可能不会在上海申报个税,到时找哪地税务机关返还个税更是未知数,代扣代缴的结果很可能就是公司来承担员工的税负。与Jane相反,我倾向于不扣缴个税,这样便没有后续的执行隐患,只需要应付将来可能的税务稽核。除了判决书之外还需要一份员工的知情同意书,要能在后续的税务稽核中提供合理解释。06解铃还须系铃人主意打定,我们跟员工发了封书面告知函,言明判决款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方式为公司代扣代缴和个人自主申报两种。公司正式致函征询员工意见,请在收函之日起三日内回复公司个税缴纳方式,逾期不作答复,视为拒绝公司代扣代缴,公司将按判决书全额支付赔偿款,由员工个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税。解铃还须系铃人,我们把难题丢回到员工一方,或许是考虑到自主申报的麻烦,董小姐最终还是选择让单位代扣代缴。很难想象一个纳税的问题竟然让生效法律文书的履行变得危机四伏,一边是税务部门的稽核,一边是法院的执行,两个系统的隔阂让当事人无所适从。考虑到该问题出现频率高,牵连范围广,有关部门实有必要予以明确。或许主管部门之间多点默契,当事人之间便能少点争议吧!作者往期文章:《律师们,不要碰原件!不要碰原件!不要碰原件!》《这一波三折的笔迹鉴定,让我知道了律师真是越老越妖~》《大律师塌房记:真正的内秀应该是专业素养》《关于当事人给律师埋雷的那些事儿》声明:本文不代表本公众号观点,仅供学习参考之用。如需转载、节选,请在本原创文章发布48小时后联系小编(xm-planet)授权。欢迎首创稿件,如有投稿意向请联系小编。不少行业正处于税务的风口浪尖,行政处罚是悬于头上的一把刀,如何有效规避税务风险,这份干货能给你提供全面深入的法律指引,快来扫码阅读!推荐阅读1、下载
2022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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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不要被同情心模糊了视线

「高云合同写审改突破营」8月27-28日北京站火热招生中!高云助你提高合同实务水平!作者:lycra律师,缺乏同情心、共情力,可能就无法感知、理解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但是同情心泛滥,往往容易盖过专业的理性、模糊看向公平正义的视线。总的来说,律师的同情心,适度可以,过度不行。作为律师,没有专业支持的同情心泛滥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深入但不代入几年前,刚分手的同事接了一个离婚案子,当事人是女方,是一位家庭主妇。洽谈案子的那天,女方哭哭啼啼地讲述了男方是怎么出轨的,如何对家里人不好。同事也很细致,仔细问了出轨的一些细节,结果同事越问越生气,大骂了好几声渣男。开庭那天,女法官调解的时候苦口婆心说了很多,男方表示愿意离婚也愿意多分一些财产给女方,孩子的抚养权也给女方。女方哭哭啼啼的,但是也表示接受这个方案。同事看着哭哭啼啼的女方和吊儿郎当的男方,想到之前了解到的女方为了家庭付出了全部的青春,最后却换来一个被辜负的结局,怒其不争,开始破口大骂这个男方。男方一听,立马就不爽了,表示不愿意离婚了。同事这番“代入式代理”让法官努力想要达成的调解落了空,让女方即将到来的解脱也没了下文。律师深入地了解案件事实,是为了全面了解起因经过结果,绝对不要层层深入后代入当事人的角色,情绪比当事人还要激动。入戏太深,便很难看得明白、想得透彻、说得清楚了。共情但不盲目工程上有个说法叫“年关”,就是说在过年前要把工程款结一结,因此对于发包人或者分包人来说,过年如同过关。很多年前的一个私企施工项目层层分包,实际施工单位、包工头都没有收到全部的工程款,我的当事人是其中的一家实际施工单位。由于我的当事人天天围着分包人、发包人追索工程款项,最后发包人以一套房子抵了工程款,且办理了不动产产权登记。去年年底“年关难过”,发包人被其他包工头堵得实在没有办法,于是把我的当事人推上风口浪尖。他让我的当事人把这套房子先拿出来,所有的包工头按照欠付的工程款分割这套房子,并定了个日子请大家坐下来谈一谈。我的当事人受邀去了,还请我作为律师陪同前往。刚坐下,包工头便软硬兼施——“我们都是农民工啊,这都是血汗钱,家里老人等着这个钱看病,小孩等着这个钱上学,是一个家庭的希望。希望你能把这个房子拿出来卖了,大家分一分钱。”“我们有一百多农民工,如果今天你们不答应,就一个一个农民工来和你们说。”听到这番话,同样作为打工人的我非常触动,干了活拿不到钱,是会让人觉得心酸、无奈、委屈甚至愤怒的。此时,有两个小人在我的脑中打架——一个在说:“农民工拿不到工资多可怜呀,出于对弱势群体的照顾,就把当事人的房子拿出来卖了,大家一起按照欠付款项比例分分钱吧!”一个在说:“债权和物权是两个维度啊,以房抵债后债权已经转化为物权,办理不动产登记后当事人已经拥有了合法的物权,凭什么拿出来分割?!”一边是当事人合法的物权权益,一边是一百多名农民工的血汗钱、一百多个家庭的希望。那瞬间,我第一次模糊了视线看不清到底什么才是公平正义。可能最后的结果让各位看官失望了,生活中并不是所有的结局都是happy
2022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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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在批量案件里的律师,逐渐变成了流水线中的一环

「高云合同写审改突破营」8月27-28日北京站火热招生中!高云助你提高合同实务水平!来源:极光成长圈作者:777w批量案件的本质是将律师变成流水线中的一环。01——什么样的案件能做成"批量"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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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控制风险、创造价值的合同是怎么改出来的?

「高云合同写审改突破营」8月27-28日北京站火热招生中!高云助你提高合同实务水平!合同不是写出来的,是改出来的。《合同六法》主张从宏观层面的设计、模块入手,到微观的条款、句子、字词乃至版式,再加上最后复核,总共七步,可以改出一份控制风险、创造价值的优秀合同。▋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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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行使回购权的法律风险及防范应对

「高云合同写审改突破营」8月27-28日北京站火热招生中!高云助你提高合同实务水平!作者:梁雪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股权投融资实务中,为解决交易双方对目标公司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等问题,投资人在签订投资协议时常会设置“对赌条款”,约定目标公司无法达到设定的经营业绩或者实现上市目标的,目标公司或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按照一定条件回购投资人持有的目标公司股份。前述协议即为实践中俗称的“对赌协议”,投资人基于该协议约定要求回购义务人回购股权的权利即为“回购权”。2019年11月8日施行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确认了对赌协的有效性。但在司法实践中,投资人行使回购权时,可能因回购主体对回购义务履行不能、回购条件未达成、回购权的行使已超出合理期间等问题难以顺利实现。笔者就影响投资人行使回购权的相关法律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防范应对建议,以期对读者有所裨益。1.回购义务人为目标公司,因未完成减资程序无法履行回购义务(1)风险点分析根据订立“对赌协议”的主体不同,实践中,存在投资人与目标公司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对赌”、投资人与目标公司“对赌”、投资人与目标公司、目标公司的股东“对赌”等多种形式。根据《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以下简称“《九民纪要》”)的规定,上述形式的对赌协议均为有效,但在投资人与目标公司订立对赌协议、对赌失败后投资人起诉目标公司主张履行协议的问题上,
2022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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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工资、奖金规则重大修订!新旧对照解读!

被举报、投诉的用人单位在人力资源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工资支付时,拒绝提供本单位工资支付相关资料或者隐瞒事实、出具虚假资料或者隐匿、毁灭相关资料的,由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处罚。第五十七条
2022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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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 :金融行业数据合规法律手册,共30万字!

今天月半给大家发放的资料是:熊猫团队策划已久的合规系列资料
2022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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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案件汇报:如何在五分钟内讲好一个故事?

三、好故事需要清脉络好故事需要娓娓道来,起承转合,方能引人入胜。(一)从主干到枝叶描绘案件事实▋
2022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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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计算指南:民间借贷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利息如何计算?

「高云合同写审改突破营」8月北京站火热招生中!高云助你提高合同实务水平!作者:刘晋泽利息一般指债权人因金钱借贷关系而产生的法定孳息。实践中,即使不是借贷法律关系,只要一方当事人不予履行金钱债务,另一方就可以要求对方支付一定的利息。在破产清算或普通清算进行债权登记、审核过程中,亦或是在财产案件起诉、执行过程中都会遇到利息的计算问题。按照产生时间的不同,可以将利息分为正常利息、逾期利息和迟延利息。本文主要对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民间借贷利息以及其他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计算进行归纳总结。一、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属于法定利息的一种,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两部分,即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一般债务利息是指在生效法律文书(包括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实体法律规定所确定的利息。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是指在强制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因迟延履行而应多支付的利息。(一)支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二)计算▋
202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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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推荐 | 建筑行业合规法律应用指引,共30万字!

《建筑行业合规法律应用指引》,共30万字!资料已上传至「熊猫法律知识星球」,仅供会员下载。《建筑行业合规法律应用指引》目录:一、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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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常见问题汇总、解读和场景应用 | 数据法评4

「高云合同写审改突破营」火热招生中!7月深圳、上海站即将开营,欲报从速!来源:高云合同作者:高云、曾理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近日公布《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的指定对于规范数据出境活动,保护个人信息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数据跨境安全、自由流动,具有重大意义。在此,本文推出《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的常见问题汇总、解读和场景应用,以供广大读者和相关专业人士共同学习和探讨。目录第一部分:关键定义一、什么是“数据出境”?有哪几种常见类型?二、“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的触发条件有哪几种?三、什么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与“重要数据”?四、什么是“敏感个人信息”?如何判断?第二部分:安全评估五、企业向网信部门申报出境安全评估,需提供什么材料?六、办理数据安全评估的具体步骤?七、企业内部自评估与国家网信部门安全评估有什么差异?八、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的结果有效期系多久?九、数据出境自评估只能由企业自行开展吗?十、已订立标准合同或经过个人信息认证的,还需要进行安全评估吗?第三部分:标准合同十一、数据处理者与境外接收方签署数据出境合同有什么要求?十二、“法律文件”与“标准合同”有什么区别?第四部分:合规建议十三、律师对于企业数据出境合规项目有什么具体建议?十四、违反《办法》可能面临何种处罚?
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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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是律师但我社恐这件事

「高云合同写审改突破营」7月上海、8月北京站火热招生中!高云助你提高合同实务水平!来源:律师姐姐手记作者:He律师社恐,可能是我自己给自己贴上的标签,也可能确实是这样。01我的“社恐”自学生时期,我就觉得自己是个内向的人。这曾经是我转行过程中内心一个比较大的障碍。我总会习惯性拒绝参与社交活动,即使参与了,也总是沉默的那一个,并且总是感觉不自在。我也很少在这种场合主动表达自己的意见,除非被指向性问到、无法回避时才会说一说。但多数时候我都感觉自己没有说好,事后非常懊恼。作为律师,说自己社恐,这像话吗?02不善社交并不会影响承办案件的质量律师在人们心目中应当是在法庭上能言善辩、慷慨陈词,在庭下广结好友、左右逢源、游刃有余于任何场合,这似乎才符合律师在大部分人心中的人设。转行以来,其实我也并没有做过什么努力,去克服自己这种不喜社交的本性。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强迫自己做自己不喜欢的事,这样太痛苦了。已届中年,所以我早就放弃重新雕琢自己的性格了,努力做个安安静静。但尽职尽责、专业能力强的律师也很不错。律师也是一个职业,既然是个职业,那么就必然也包罗各种不同的性格特征的人。律师不一定都是社交达人。作为律师,不善社交,最直接的后果可能是案源受限。律师的大部分业务可能来源于熟人介绍,但不善社交并不会影响承办案件的质量。律政剧中律师慷慨激扬、舌战群雄的戏码,并不那么真实。真实的法庭审理,是一套固定的流程。如果庭下工作做得扎实、充足,庭审中,社恐律师也能侃侃而谈、抽丝剥茧表达自己的主张。整个庭审程序——原告的诉状、被告的答辩意见、双方的举证质证,甚至法庭发问,这些我们都可以在庭前做好充足准备。法庭辩论环节可能需要一定的临场应变能力,在较短的时间里抓住对方主张的事实中的漏洞、法律关系中的错误观点。这种临场的应变力,其实并不取决于性格外向与否,而取决于律师观察力的敏锐度、庭审中的细致度。我的习惯是:在开庭前做好庭审提纲,庭前预测争议焦点,并做好辩论意见的初稿,在整个庭审过程中随时记下对方、法官提出的疑点,针对性地补充完善辩论意见。03律师的竞争力不应该是社交能力庭审好比一个舞台,律师就是这个舞台的舞者,舞者在舞台上的表现力,取决于台下的功夫。社恐、内向不可怕。可怕的是,认为自己临场能力超强而忽视台下的功夫。社恐的人,通常内心柔软、心思细腻、善于观察、乐于倾听、沉稳踏实。不急于表达,说出来的话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从这一点来说,内敛的人更符合律师的严谨形象。我不否认自己确实因社恐错失很多机会,但我仍然执着于自己的内心,不必为了案源,跟自己的本性对抗。律师的竞争力不应该是社交能力。沉下心,夯实基础、精进技能,比刻意训练去改变性格容易得多,也更值得去做。社恐人士如何做律师?留言区分享一下你的建议吧!声明:本文不代表本公众号观点,仅供学习参考之用。欢迎首创稿件,如有投稿意向请联系小编。本文来源于“律师姐姐手记”,已获转载授权,转载请联系原出处👇。合同写改是一门系统化、标准化和流程化的合同体系技能。加入「高云合同写审改突破营」,高云老师两天课程助你重建合同写审改系统!7月上海站、8月北京站火热开营!快报名学习合同写审改技能吧!
202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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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讨工资受不受时效限制?——关于工资争议时效问题的法律分析

「高云合同写审改突破营」7月上海、8月北京站火热招生中!高云助你提高合同实务水平!作者:牟宇鹏古谚有云:“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说的就是法律中的“时效制度”。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限内主张权利。如果超过法定期间内未主张权利,便有可能会丧失胜诉的权利。但是在劳动争议类案件中,不同于一般的民事诉讼案件,基于“仲裁前置”的特殊规则,使得处理这类案件时首先需要考虑仲裁时效,如果后续涉及诉讼程序的,还需考虑诉讼时效的问题。作为劳动案件中案发率最高、数量最多的工资薪酬纠纷案件,由于工资薪酬本身的敏感性、多样性,导致工资薪酬时效问题更加疑难复杂。下面我们通过分析工资的定义及构成、仲裁时效制度的适用、仲裁时效与诉讼时效的衔接三个方面,具体剖析工资薪酬的法律时效问题。一、工资的定义及构成(一)相关法律规定序号名称内容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3《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第十一条规定:“下列各项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一)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发明创造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二)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三)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四)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五)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六)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七)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职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八)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九)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十)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十一)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或管理费;(十二)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十三)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十四)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4《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二、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二)法律分析生活中,我们惯用的“工资”概念是一个广义的范畴,几乎包含了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所有费用名目。但是在法律中,“工资”与
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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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 :北上广深企业常用合同范本库,共62万字!

今天月半给大家发放资料合集是:《北上广深企业常用合同范本库》,共62万字!《北上广深企业常用合同范本库》目录:一、北京(一)北京市商务代运营合同范本(二)北京市成人体育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三)北京市非居民单位厨余垃圾运输服务合同(四)北京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五)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六)北京市建设工程预拌砂浆采购合同(七)北京市建设工程预拌砂浆采购合同(八)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委托合同(九)北京市美发美容行业预付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示范文本)……二、广州(一)广州市工衣制服与布草洗涤服务合同(二)广州市衣物洗涤(非议价)服务合同(三)广州市衣物洗涤(议价)服务合同(四)广州市展销会参展合同(五)广州市家具买卖合同(六)广州市服装买卖合同(七)广州市蔬菜买卖合同(八)广州市茶叶买卖合同(九)广州市水果买卖合同(十)广州市番薯买卖合同……三、上海(一)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示范文本(二)上海市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三)上海市地下管线跟踪测量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四)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本(五)上海市非居民用户管道燃气供用气合同示范文本(六)上海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安装运维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七)上海市网络交易平台经营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八)上海市航空器融资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九)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四、深圳(一)深圳市超市商品代销合同(示范文本)(二)深圳市超市商品购销合同(示范文本)(三)深圳市平面设计作品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四)深圳市二手车买卖居间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五)深圳市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员工制服务类)(六)深圳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七)深圳市装饰建材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八)居间服务协议必备条款指引(征求意见稿)(九)深圳企业商务合作保密协议范本(十)深圳市城市更新项目搬迁补偿协议(示范文本)……由于内容较多,本文仅展示部分内容【天眼查】&【熊猫法律知识星球】联合钜惠套餐,助你完成尽职调查!原价619元,现在仅需399元,相当于买天眼查送知识星球,名额有限,先到先得,赶紧扫码获取吧!获取方式1、扫码在后台发送关键词「企业合同」,按后台指引免费领取资料。从本文章发布起7天内免费领取,过后仅能在知识星球领取资料。(如果资料出现乱码情况建议使用WPS打开资料)2、进入「熊猫法律知识星球」直接下载。点击下图扫码即可前往知识星球哦,海量资料等你来领取!天眼查和知识星球联合钜惠点击“阅读原文”↓马上获取「尽职调查法宝套餐」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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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被冒用如何证明“我不是我”?这个证据很关键

「高云合同写审改突破营」8月北京站火热招生中!高云助你提高合同实务水平!转自:人民法院报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个人信息泄露,显露在外的可能只是冰山一角......如果个人信息泄露被冒用注册了自媒体账号,而且还被告引发侵权行为,被诉侵权者如何自证清白,证明“我不是我”?一审原告文某发现搜狐网上一个“搜狐号”未经授权擅用其50幅摄影作品,而该搜狐号实名认证人为赵某,故据此主张赵某和搜狐公司侵犯其作品署名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要求赔礼道歉和赔偿经济损失。被告赵某辩称,涉案的账号系其个人身份信息被泄露后,他人利用其身份信息冒名注册,而他本人并不知情。日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件疑似因个人身份信息泄露引发的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上诉案件。二审法院认定被告赵某提供的涉案账号登录IP地址信息、住院病历等作为证据,可以推翻个人信息被泄露的赵某为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行为人的初步推定,故改判驳回原告文某的全部诉讼请求。01如何证明“我不是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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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推荐 | 合同管理示例及法规应用手册,共21万字!

今天月半给大家推荐的是《合同管理示例及法规应用手册》,共21万字!资料已上传至「熊猫法律知识星球」,仅供会员下载。《合同管理示例及法规应用手册》目录:一、全国法规(一)民法典合同编(二)《民法典》合同编(正式版)与《合同法》逐条对比解读(三)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6号—合同管理(四)民政部关于加强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五)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外国文教专家聘用合同管理规定》的通知(六)邮电部关于发布《邮电企业经济合同管理规定》的通知(七)医药商品购销合同管理及调运责任划分办法(八)供销合作总社科技三项费用专项合同管理办法(试行草案)(九)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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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上海、北京我们来啦!快来与我们相遇吧!

随着疫情逐渐受到控制,高云老师决定重启合同实务线下课程——「高云合同写审改突破营」,我们又可以在线下,一起修炼进阶为合同实力派啦!2022年下半年,让我们一起在课程中,重启头脑风暴吧!2022年下半年,「高云合同写审改突破营」暂定有7月深圳站、7月上海站、8月北京站,如果你也想在你的城市举办,留言让我们知道吧!扫码即可报名👇高云合同六法体系你好,我是高云。我从1993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做过律师、法务总监、仲裁员、大学教授等多重职业,也出版过《思维的笔迹》《民法典时代合同实务指南》等13本法律实务畅销作品。多年的从业经历让我深深感受到,合同实务的系统方法的欠缺,导致许多法律人一直在绕弯路。于是我对中国合同的思维方法、技术工具等底层逻辑和知识体系进行了系统化的总结,终于在2018年的11月正式发布了高云合同六法体系。何谓“合同六法”呢?我将合同实务的全部内容总结为六大法门,分别是心法、写法、改法、谈法、管法和战法。心法是总纲,总结合同实务的思维观念上的思路,后面写法、改法、谈法、战法、管法分别对应合同的写作、审改、谈判、管理和诉讼这五大场景。以合同六法为根基,我根据民法典、九民纪要、新证据规则等全面修订升级,开设了为期2天的线下合同培训课程「高云合同写审改突破营」。2天线下合同培训课程「高云合同写审改突破营」课程内容「高云合同写审改突破营」搭建“思维+方法+工具”三合一的知识体系,采用“思维-写作-审改-实战”四大模块展开讲述内容,帮助学员迅速掌握合同写审改系统技能。上午Day
2022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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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云:《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的点评和改进建议 | 数据法评2

「高云合同写审改突破营」7月深圳站、上海站火热招生中!高云助你提高合同实务水平!来源:高云合同作者:高云本文就中国数据跨境新规——《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规定》及《标准合同》(征求意见稿)内容进行全面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具体分析包括标准合同的法律地位、合同框架和体系、境外接收者的主体范围、个人信息处理者和境外接收方的义务难点、个人信息主体的法律地位、合同解除、合同转让、合同备案以及实施流程重点等十一个重点问题,期待监管部门能够充分听取来自于实务界的声音,做出更好一版的《规定》和《标准合同》。往期推荐:《高云:数据出境新规的创新和不足
202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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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法规案例大礼包,内含司法解释大全、律师常用公式、典型案例…

今天月半给大家发放资料合集是《法规案例资料大礼包》,共10部分内容!《法规案例资料大礼包》目录:(一)北上广深2021年度知识产权经典案例汇总(二)北上广深劳动关系纠纷典型案例汇编(三)法律人必备17类常用公式(四)国内律师协会办案业务指引合集(五)全国多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合集(六)最高人民法院历年司法解释大全(1997-2009)(七)最高人民法院历年司法解释大全(2010-2022)(八)最高人民法院历年指导性案例汇集(1-32批)(九)最高人民检察院历年指导性案例(1-37批全)(十)律师调查令法律应用指南由于内容较多,本文仅展示部分内容【天眼查】&【熊猫法律知识星球】联合钜惠套餐,原价619元,预售尝鲜价仅需359元,相当于买天眼查送知识星球,名额仅有88个,先到先得,赶紧扫码获取吧!👇领取方式1、扫码在后台发送关键词「法规案例」,按后台指引免费领取资料。从本文章发布起7天内免费领取,过后仅能在知识星球领取资料。(如果资料出现乱码情况建议使用WPS打开资料)2、进入「熊猫法律知识星球」直接下载。点击下图扫码即可前往知识星球哦,海量资料等你来领取!↓点击“阅读原文”马上获取「尽职调查法宝套餐」!
202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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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风暴已经出现!高云亲授2天线下合同实务培训课程再度开启!

疫情夺走了我们太多太多了,对各行各业都造成了严重的影响。线下活动的暂停,阻挡了我们相聚的机会。随着疫情逐渐受到控制,高云老师决定重启合同实务线下课程——「高云合同写审改突破营」,重启那份一起学习的酣畅淋漓,重启那份团结获胜的感动!2022年下半年,让我们一起在课程中,重启头脑风暴吧!2022年下半年,「高云合同写审改突破营」暂定有7月深圳站、7月上海站、8月北京站,如果你也想在你的城市举办,留言让我们知道吧!扫码即可报名👇高云合同六法体系你好,我是高云。我从1993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做过律师、法务总监、仲裁员、大学教授等多重职业,也出版过《思维的笔迹》《民法典时代合同实务指南》等13本法律实务畅销作品。多年的从业经历让我深深感受到,合同实务的系统方法的欠缺,导致许多法律人一直在绕弯路。于是我对中国合同的思维方法、技术工具等底层逻辑和知识体系进行了系统化的总结,终于在2018年的11月正式发布了高云合同六法体系。何谓“合同六法”呢?我将合同实务的全部内容总结为六大法门,分别是心法、写法、改法、谈法、管法和战法。心法是总纲,总结合同实务的思维观念上的思路,后面写法、改法、谈法、战法、管法分别对应合同的写作、审改、谈判、管理和诉讼这五大场景。以合同六法为根基,我根据民法典、九民纪要、新证据规则等全面修订升级,开设了为期2天的线下合同培训课程「高云合同写审改突破营」。2天线下合同培训课程「高云合同写审改突破营」课程内容「高云合同写审改突破营」搭建“思维+方法+工具”三合一的知识体系,采用“思维-写作-审改-实战”四大模块展开讲述内容,帮助学员迅速掌握合同写审改系统技能。上午Day
2022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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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诉讼费还可以这样退!

「熊猫法律知识星球」联合「天眼查」钜惠进行中!相当于买一送一!点击了解详情吧!作者:程操就在成为执业律师的第六个年头,我办了一个看似平平无奇,却又“跌宕起伏”的案子。不是案件有多么难搞,而是我遇到了一个,让我重新思考办案方式的客户。01按部就班地起诉不出意外地和解我代理的是原告,按照办案流程起诉,进而申请财产保全以期增加后续谈判的筹码。果不其然,被告在收到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消息后,立即委托律师与我联系商谈和解。我和对方律师在惯性地讨价还价几个回合后,将赔偿金额从起诉时的170余万元谈到了双方都能接受的16万元。这里需要说明的一点是,我代理的这个案子依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可以确定一个较高的起诉金额,但最终实际判赔金额可能连起诉金额的零头都不到,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综合性的,这在业内也很常见。案件到了这里,可以说基本上算是完成了80%。接下来就是双方签订和解协议,对方支付款项,我方申请撤诉并解封对方银行账户。02客户突如其来的要求让我有些为难就在我跟客户报告阶段性胜利的好消息时,客户提出了一个要求:“能否向法院申请减少起诉金额,然后退还部分诉讼费?”其实我刚听到这个要求,内心是有点抗拒的。所谓兵贵神速,在没有收到钱之前,案件的一切都可能有变数。如果战线拖得太长对方签了和解协议又反悔了,那么此前所有的工作都白费了。但是,我执业以来一直秉承的理念,便是在法律框架允许范围内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最大化。规劝客户的话到了嘴边,我硬生生停住了,回想起以前办案时中途减少诉讼请求向法院申请退费颇费周折的遭遇,我向客户解释需要先与法院沟通后再看看具体怎么办比较合适。同时,为了防止事情有变,我火速起草了和解协议,督促对方尽快签字盖章并支付款项。03与法官坦诚地沟通收获法官意外的回复而当我好不容易打通法官时,发生了如下有些曲折的对话:我:“法官您好,我是***案原告***的代理律师,原告想要减少诉讼请求金额。法官:“这是你们原告的权利,提交书面文件即可。”我:“那法官,本案诉讼费按照减少后的金额计算,是否可以退还差额部分诉讼费给我方呢?”法官(很明显愣了一下):“案件判决时一并处理即可。”话音刚落,法官准备挂断电话,我火速做了一个决定,应当开诚布公、坦诚相告。于是我马上向法官表明:“法官,其实我方已经与被告谈好和解了,金额为16万元,我方答应在对方付款后撤诉。但是这个案子本来就是简易程序,起诉时预缴的诉讼费是减半收取的,撤诉不会再退费。”“按照《诉讼费交纳办法》的规定,差额部分的诉讼费是可以退还的,所以我方当事人想要先降低起诉金额,想减少一些诉讼成本。”法官:“其实法院收多少诉讼费、退多少诉讼费,跟我也没太大关系。(这个法官还真是个老实人^^)但是我们法院年终是要审计的,所以你提到的这个问题,我需要向上级请示。”我:“好的,法官,因为对方马上就要给我们付款了,同时给我们的撤诉期限也很短,能否麻烦法官尽快请示呢?”法官:“行吧,我请示完马上给你回电话,最晚今天下班前告诉你。”办案六余年,头一次听到法官给自己定期限回复律师的,我瞬间就感动了,这个法官能处!果然,在大约下午六点时,法官给了我回复:“如果双方和解的金额确实是16万元,提交《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时,写明事情缘由并附上和解协议后,可以向法院申请退还差额部分诉讼费,这样法院年终审计时也好向财政部门汇报。”04客户再改要求内心崩溃之余思考对策事情到了这一步,我以为案件已经完成了90%,就差当事人签字盖章《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撤诉申请书》《退费申请书》等文件了。没想到,当事人再次提出能否将起诉金额直接变更为1万元,这样按照简易程序只需要收取25元的诉讼费。听到这个请求时,我的内心犹如一万匹羊驼在奔腾咆哮,但是我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对职场社交礼仪的执着,让我很快冷静下来。其实客户的想法也无可厚非,毕竟谁的钱也不是的大风刮来的,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尽量减少诉讼成本是人之常情。好在法官脾气是真好,只说虽然法律规定减少诉讼请求金额可以退费,但是从170万骤降到1万委实有些......(你懂的)考虑到客户是当地企业,以后的经营过程中难免遇到纠纷,也不可能本案完结后就再也不进法院,我向客户耐心细致解释了各种顾虑后,客户最终决定将起诉金额降低至16万元。最后,我的当事人顺利回收16万债权,缴纳的诉讼费也从一万余元减少至一千余元,圆满结案!05结案后的思考:法律和实务之间是存在距离的在客户第一次提出减少起诉金额申请法院退费时,如果我“以拖延时间越长,对方越可能反悔”为由,建议客户尽快签订和解协议收款撤诉,那么客户就会耗费一万余元的诉讼费。这显然违反了我作为执业律师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最大化的原则。面对这种情况,执业律师要做的首要事情,应该是从客户的角度出发,思考客户提出此类要求的背后原因。在尊重客户要求的前提下,执业律师可以跟客户多做沟通,并从专业角度给出解决事情的最优解,去最大化争取客户的合法权益。在跟法院沟通减少起诉金额退费的过程中,如果我不对法院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就有可能无法沟通客户诉求。即便我以《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一条径直减少起诉金额向法院申请退还诉讼费,经办法官在不了解事情原委的情况下恐怕也不会轻易同意,如此多番周折,更耽误了和解进程。所以,无论客户提出的要求在法律上有着如何充足的依据,在面对实际案件时,我们都要谨记法律和实务之间是存在距离的。回到本案,法官都是非常乐意原被告和解,只要我跟法官讲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并表达原被告和解的热切意愿,法官不仅会依法依规处理,更会从法院年终审计、审批流程等我们律师不清楚的角度考虑,为我们的退费之路扫除障碍。最后,在与法院沟通协商好退费事宜后,当客户再次提出降低起诉金额至1万元以便将诉讼费将至法律允许的最低金额时,我作为诉讼代理人,此时的职责便是劝解客户从全局观念出发,考虑这种做法是否有违诚信、是否会影响到客户以后的诉讼案件,进而使客户打消不合理的念头。经此一役,我愈发感觉到,律师办案,更多的是与人打交道。熟悉诉讼流程、法律规定固然是成为专业律师的基础,但是如何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委婉拒绝当事人看似合法却不合理的要求之间寻求平衡,我可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你有没有遇到类似的情况呢?留言区分享一下你的经验吧!作者简介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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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律所基本不赚钱,那为什么还要去开律所?

来源:技术辩护作者:余安平上次与朋友讨论开律师事务所能否赚钱的问题,我认为除了极少数的品牌律师事务所可能赚钱,普通律师事务所基本上是不赚钱的。01律所如何赚钱?当然,客观上存在着“租大楼、搞装修、拉人头”的品牌律师事务所可以赚钱,律师事务所的“大佬”其实就是“房东”或者“二房东”,他们可以从“摊位费”或业绩提成中获得收益。这样的律师事务所需要有品牌价值,能够赚律师的钱。普通的律师事务所很难赚钱,一般都是量入为出,保持着收支平衡。一方面律师事务所的收入主要是“摊位费”,极少数律师事务所存在“提成费”,这些收入额度并不高;另一方满律师事务所的收入即使有结余,有情怀的合伙人都会作为福利回馈给全体律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如果说要去赚普通律师的钱,说起来是有些low的——你都能做到合伙人,还缺这点钱吗?如果合伙人这点大气都没有,如何服众?那些实行“提成制”的律师事务所,所谓的“提点”,其实收入高的律师尤其是合伙人贡献最大,是高收入的律师尤其是合伙人来填补律师事务所的主要开销,这更是这些律师与合伙人的集体贡献。我向来反对把这些所谓的“提点”看成“红利”,要知道这本质上是高收入的律师与合伙人用自己的收入为集体做贡献,严格意义上属于“赞助”。既然是高收入律师与合伙人的赞助,当然应该用于律师事务所的公共建设,而不是被低收入的合伙人据为己有,否则就失去了“合伙”的价值。有人会问,既然普通的律师事务所不赚钱,那么一些成熟的律师为什么愿意开设律师事务所?这里涉及到三个问题,即律师的情怀、律师的品牌收益与律师的精神追求。02律师的情怀所谓律师情怀,即律师的事业心。一些律师执业多年,就想被吸纳为合伙人,或者自己出去开所做合伙人。就像不想当元帅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不想做合伙人的律师也不是好律师。当你进入“二八法则”中“二”的部分,就是想要“低调”都难。你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必然希望发展你为合伙人,否则谁能保证你不会人才流失?一家律师事务所必须把优秀律师吸纳为合伙人,这才能稳定发展。一些个人律师事务所缺乏吸纳优秀律师为合伙人的能力,也难以“做大做强”。开设一家属于自己的律师事务所,或者加入一家律师事务所,就象自己的孩子一样,能够培养他一步步从普通到优秀,甚至背靠这家律师事务所在行业内取得一定的专业地位。03律师的品牌收益所谓律师的品牌收益,就是你作为合伙人的特殊收益。在普通客户甚至求职的青年助理眼中,你是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比普通律师更有吸引力,虽然许多合伙人的业绩甚至能力不如那些没有入伙的骨干律师。不少律师就是因为没能及时被吸纳为合伙人,干脆去自己开所。你既然是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你就属于律师事务所的“老板”,无论是与同行打交道还是与客户打交道,你都具有一定的品牌信任度。开设律师事务所本身并不赚钱,但通过你的律师事务所去接一些重大案件,尤其是那些从事政府国企、破产清算法律服务的律师团队,这可以赚钱。04律师的精神追求所谓律师的精神追求,则是律师在开设律师事务所或管理律师事务所过程中,享受到的精神愉悦。能够把一家律师事务所从草创推向成熟,能够见证一家律师事务所从普通所走向精品所,能够为同事服务,能够被业内同行认可自己的经营模式,这种精神享受是作为普通律师难以企望的。许多律师工作了几年后,物质追求已经满足了,他们就开始追求精神享受。开办一家优秀律师事务所,这也是律师走向成熟后必然的追求。一些骨干律师表示对合伙人没兴趣,其实他们只是没有遇到对的律师事务所,就象那些优秀的单身男女,单身只是没有遇到合适的人。开律师事务所基本不赚钱,但开律师事务所却可以带来个人业绩的增长与精神的享受,何乐而不为?作者简介
2022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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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必备!尽职调查的两大法宝!

尽职调查,是律师的一项重要合规业务。很多企业会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尽调,但要完成这项业务,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你需要对调查对象的团队架构、股权变更、法律风险、服务客户、发展历史等方面进行详细调查,每一项都费时费力,还得熬夜掉发写调查报告……如何才能减轻尽调的负担?这个7月,月半隆重推出“尽职调查法宝套餐”——「尽职调查法宝套餐」天眼查+熊猫法律知识星球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