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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人住的蛋壳,比纸更薄

硬核读书会 硬核读书会 2021-05-02



最近,最让年轻人感到不安和关切的新闻就是“蛋壳暴雷”。蛋壳、微众银行、房东、租户,复杂的生态,使牵涉到其中的年轻人心神疲惫。

 

蜗居在公寓里的人们,一边幻想着未来更好的生活,一边恐惧于自己会不会被房东和中介欺骗。

 

我们可能很难想象,被认为商业经济繁荣的宋代,被“租房”这件事困扰的,不只是年轻人,还有拖家带口的普通百姓,以及看起来风光无限的当朝大臣。

 

或许从宋代的“蛋壳往事”,我们能找到解决今天困局的思路。


✎作者 | 言九林

✎编辑 | 程迟





屋漏偏逢连夜雨


宋仁宗嘉佑二年(1057)七月初,开封城屡降暴雨。

五十岁的翰林学士欧阳修,为官已有二十余年,此时却仍是租房居住。他租到的房子,年岁老质量差,位置也不佳,邻居都是些底层人。用欧阳修自己的话说,是“嗟我来京师,庇身无弊庐。闲坊僦古屋,卑陋杂里闾”。


《清平乐》中的欧阳修。图/豆瓣。


暴雨让这位老京漂的生活陷入了凄惨之境。

 

同在开封为官的好友梅尧臣,写了诗信来慰问。欧阳修在回复的诗信里说,自己正无可奈何地浸泡在足以淹没襟裾的积水与泥淖之中,“无异鸭与猪”。最可忧虑的,是他租住的“古屋”在风雨中飘飘摇摇,朝不保夕。


房子的墙壁四面皆破,雨水顺着裂隙涌入,“虾蟆鸣灶下,老妇但唏嘘……压溺委性命,焉能顾图书”,蛤蟆顺着雨水游进了灶台之下彻夜鸣叫,老妻只剩下长吁短叹;要时刻注意会危及全家人性命的土压水淹,连自己的藏书也顾不上抢救了。

 

为了将屋内的积水排出去,全家人带着僮仆,已经奋斗了两个夜晚,家中老人也通宵达旦参与其中。如果这雨再继续下个三五天,自己就得带着全家人另寻住处了。

 

堂堂翰林学士、文坛巨擘,因为租住的房子无法承受大雨,竟成了丧家之犬。

 

其实,不独欧阳修如此。写信来慰问他的梅尧臣,此刻家中也是一片汪洋。“浮萍何处来,青青绕我楹。连墙已坏破,屋赖搘撑牢”——屋子里漂着不知从何处而来的浮萍,房子的墙体已经坏掉,靠柱子勉强撑着才没垮掉。

 

梅尧臣时任国子监值讲,也是租住的房子,位于开封城东的赚河。欧阳修去过梅家,据他讲,那是一处“万家弃水为污池”的所在,可知也不是什么好地段。

 

于是乎,这两位陷入同样困境的京漂租客,发出了共通的感慨。欧阳修说“住京况味,其实如此,奈何奈何”,梅尧臣则说自己是“免为不吊鬼,世上一鸿毛”。

 

暴雨,其实只是欧阳修与梅尧臣京漂租房生活窘迫情状的显影剂。造成这种窘迫的主因,是开封高昂的房价与随时可能爆雷的租房市场。


 
《欧阳修传》
王水照, 崔铭 著
 人民文学出版社 
2019-5


开封折叠


开封城是当时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城市之一。早在宋太宗时代就已是“养甲兵数十万,居人百万”。


直到北宋灭亡,这座城市的人口规模始终维持在130-150万左右。其中直接吃财政饭的群体(包括皇室、贵族、官僚、官用工匠、僧尼道士、驻军以及他们的家眷)占到了三分之一左右;剩下的约三分之二人口,主要靠满足这三分之一人口的日常需求,来维持生计。人口多,住房需求就大。

《清明上河图》[北宋]张择端绘,‍北宋开封城拥堵的街市, 图/故宫博物院

‍       

住房需求大,房价就高。尤其是当好地段皆被皇室与贵族官僚优先占据之后,土地供应捉襟见肘,房价自然也就更高了。

 

至晚在宋真宗时代,开封城就已是房屋密集,到处都是违章建筑,时人形容为“坊无广巷,市不通骑”。

 

枢密副使杨砺去世,宋真宗想去他租住的地方祭拜,结果发现巷子太窄,“乘舆”进不去,只好步行。

 

到了宋徽宗时代,开封城早已无阔地可用,新晋的权贵们要修建豪宅,只能大规模强拆民房。许多开封百姓因此流离失所家破人亡,又无处说理,“惟与妻子日夜号哭告天而已”。蔡京造一座西园,即毁掉了民房数百间之多。

 

宣和二年(1120),御史中丞翁彦国上奏说,京城的官员们经常借着皇帝“赐第”的机会,动用官府的力量强拆民房,甚至霸占整条坊街,许多人流离失所,完全不是太平盛世应有的景象。

 

开封城的豪宅价格,自北宋初年即一路上涨。宋太宗给枢密使楚昭辅赏赐豪宅,标准是“白金万两”,也就是大约1万贯铜钱。

 

宋仁宗时代,兖国公主出嫁,皇帝赏赐豪宅的标准是“缗钱数十万”,也就是几十万贯铜钱。公主有限,可视为个案。


《清平乐》剧照。图/豆瓣

但到了宋徽宗时代,个案就成了普遍现象,按时人张根的说法,“人臣赐第,一第无虑数十万缗,稍增雄丽,非百万不可”——皇帝给官员赏赐的宅第,房价标准至少在数十万贯,若是要显出豪华,那就得上百万贯了。

 

普通民居的价格同样不低。宋神宗元丰年间有过一次拆迁,对象是开封城内距离城墙30步以内的民居。共计拆迁了130户,官府发放了22600贯铜钱作为拆迁补偿。平均每户民居的房价是174贯铜钱。

 

当时,在开封城摆摊做小贩或给人做佣工者,一个月的收入不过是2-3贯。按一年挣30贯计算,需要不吃不喝干6年才能买得起一所低端民居。

 

房价如此之高,也就不难理解为何欧阳修、梅尧臣、苏轼这些人来开封做官,都只能租房居住了。

 

用朱熹的话说,是“且如祖宗朝,百官都无屋住,虽宰执亦是赁屋”。官一代们初入京城,尚且须从租房开始奋斗(宋神宗元丰年间,朝廷才开始为高级京官提供住房);普通人前往开封城寻梦,自然更是如此。


按杨师群的估计,“北宋东京城内外,约有半数以上人户是租屋居住的。其中从一般官员到贫苦市民, 各阶层人士都有”。

 

 宋代的租房产业

 

这些京漂租住的房子,主要有两大来源。一个是朝廷设立的房屋出租机构“店宅务”;另一个是官僚权贵及依附于他们的商人控制的私营邸店。

 

朝廷经营租房业务,始于五代。北宋建立后将之“发扬光大”,成立了专门的机构“店宅务”(又名“楼店务”)。

 

店宅务的主要职责是收租,然后“以其钱供宫中脂泽”,也就是这些租金进入的不是国库,而是皇帝的腰包。

 

开封府的结构。图/维基百科


店宅务成立之初,掌控的房屋尚只有五、六千间。

 

但上有皇权加持,下有牟利冲动,店宅务自成立之后即开始迅猛扩张。一是不断在开封城内拿地,或自己建房,或转租给商人;二是不断强行买进城内的民居。

 

这种与民争利式的扩张造成了极不好的影响,使得宋太宗不得不在淳化四年(993)颁布诏书,命令“店宅务今后不得擘画市在京宅舍增僦”,也就是从今以后不允许店宅务再在京城购入房屋用于出租。

 

但诏书效应相当有限。到了宋真宗天禧元年(1017),店宅务手中已拥有2.33万间邸店,年租金收入是14.0093万贯。到宋仁宗天圣三年(1025),邸店数量增至2.62万间,但年租金收入略有下降,为13.4639万贯。到了宋神宗熙宁十年(1077),店宅务控制的房产包括出租屋1.4626万间,空地654段,宅子164所,年租金收入增长至21.6581万贯。

 

对租户们而言,这些官营出租屋,普遍存在着两个令人头疼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官府经常说涨房租就涨房租,租户几乎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空间。

 

景德四年(1007),有人向朝廷提议说,京城百姓租住着朝廷的房子,“居人获利多而输官少”,这些人占了朝廷的大便宜。所以“乞增所输,许夺赁,若人重迁,必自增其数”——请皇帝允许涨房租,如果不接受就将租户赶出去,这些租户已经在房子里住了很久,迁徙的成本更高,肯定会答应涨房租。

 


宋真宗思虑再三,否决了这项提议,不许店宅务向那些“僦官舍安居久”的租户涨租金。但该否决并无多少效果。


所以,大中祥符三年(1010年),宋真宗又再次下诏,要求店宅务从今以后只许按“元额”,也就是契约商定的数字收租,不许动辄涨房租。皇帝频繁下诏,自然是因为店宅务在频繁涨租。

 

第二个问题是,官府修建的出租屋质量堪忧,且一旦租出,常拒绝履行房屋修缮的义务。

 

宋真宗大中祥符三年(1010年),曾以诏书的形式颁布过一项政策,称“应宣借宅,如欹侧破损者,不须官修”。宋制,刺史以上官员的住所,可以按级别不同配置4-35名军士或胥吏充当侍卫,名曰“宣借”。政策的意思是:高官们“宣借”的房子,如果歪了塌了,店宅务是不负责修理的。

 

这项政策透露出两点信息:(1)当时的开封城,有许多官员租住在朝廷官营的出租屋内。(2)这些官员租住的房子,大多质量较差,以致于他们经常找店宅务的“麻烦”要求修理;修理产生成本,店宅务自然不愿意,但又没法像对待底层租户那般敷衍了事,于是事情就捅到皇帝那里。

 

皇帝之所以公开否认店宅务有修缮官员租住房屋的义务,大约出于两个原因。

 

第一, 高官住宅享有“宣借”特权,本就配备有朝廷的服务人员。

第二,高官租住朝廷的出租屋时,可能享有某些平民所没有的优惠政策——景德元年(1004),宋真宗曾以诏书形式下达过一项禁令,“应宣借舍屋,须的是正身居正”,官员们“宣借”租住的房子必须是自己住,若被店宅务发现不是自己住,而是转租给别人来做二房东,该房子须“收管入官”,也就是由店宅务重新收回。

出台这样的诏书,自然意味着官员向朝廷租房,再把房子租给普通人,在当时是一种常见现象。这种转租之所以有利可图,很可能是因为官员在租房时,需要支付的租金比平民要少,他们可以享受“内部价”。

 

常态化的“敷衍”

 

至于店宅务对底层租户的敷衍,可参考景德二年(1005)一份诏书的规定。诏书说,店宅务出租的房子若出现“欹垫”问题,也就是歪了垮了,租户采购建材进行修缮时,必须约定退租时“润官不动”,不能拆走维修的部分。

 

如果一定要拆,则须由店宅务派官员前去评估,评估结果认为对官产不会产生损害,才可以拆(由店宅务自己去评估,结果一定是不能拆)。如果房屋的维修工作是由店宅务负责,自然没必要出台这样的政策。

 

出台了这样的政策,也就意味着如果租住的房子出现质量问题,租户们只能咬牙自己出资维修。事实上,即便租户愿意忍痛自己出钱来维修房子,也会有其他的恶心事在前面等着他们。大中祥符三年(1010),宋真宗下诏,“赁官屋者,如自备添修,店宅务无得旋添僦钱”,不许店宅务在租户维修完房子之后趁机提高租金。

 

《大宋宫词》里的宋真宗。图/豆瓣


皇帝下诏关注,显见此类事情已很常见。但租户如果不出资维修,房子垮了塌了,造成了人员伤亡,也只能自认倒霉,租金要不回来,也没法去找店宅务索赔——1010年的规定是:房屋倒塌或者被火烧毁,重新修盖完毕之前,可以暂免租户的房租。

 

景德四年,宋真宗有诏书要求店宅务在处理那些倒塌的房屋时,须将其中仍勘使用的木料挑选出来,不得随意“充柴”,不许将倒塌房屋的所有木料一律当柴火卖掉烧掉。

 

诏书会注意到这种问题,显示官营出租屋的倒塌是很常见的事情。这也是为什么天圣三年店宅务拥有的出租屋(2.62万间)多于天禧元年(2.33万间),年租金收入却少于后者——在这短短的几年里,有大约六千余间官营出租屋倒塌或破损,它们留在统计簿册里,却已无法为朝廷牟取利润。

 

损毁率如此之高,也不仅仅是疏于修缮的问题,还与店宅务在修建出租屋时一味偷工减料有很直接的关系。

 

至和元年(1054),宋仁宗不得不下诏,批评此前“差官修缮京师官舍”多不合格,难以持久,要求自今以后修建的官营出租屋,必须做到七年之内不倒塌损毁,“如七年内堕损者, 其监修官吏及工匠并劾罪以闻”——如果七年之内倒塌损毁了,相应的官员和工匠都要被治罪。

 

宋仁宗画像。图/维基百科


一所房子的寿命标准只有七年,质量本已相当低劣;之前的官营出租屋连坚持七年都做不到,可见粗制滥造到了何种程度。前文提到的欧阳修与梅尧臣租住的那些在暴雨中摇摇欲坠的房屋,很可能正是来自店宅务。

 

对普通民间商人而言,承包店宅务的房子或土地,绝不会是一件愉快的事情。

 

宋真宗时代,商人自店宅务租赁了地皮之后,修造房屋出租(或翻修官营出租屋),因质量好过店宅务直营的出租屋,得以用更高的租金“大段掠钱”,即引来了店宅务的眼红。


随即便出台政策,对这些商人增加“课利”,而且强制规定:若商人不愿再经营下去,他们修造的房屋不许转卖给其他人,只能卖给官府。

 

消灭了市场,售价自然只能听任店宅务出具。

 

商人不是傻子,他们的应对之策是牺牲房屋质量,在盖房时选择劣质材料,来降低成本保证利润,等到退租地皮时,留给朝廷的往往已是完全不堪使用的破房子。


店宅务也不是傻子,宋仁宗天圣四年(1026),朝廷出台新政策,规定商人若要退出,须由店宅务前去评估留下的房子,如果质量还可以,就由店宅务出一点钱买下;如果质量不行,则允许商人将之卖给其他接盘者。

 

店宅务与承包商之间的这种心机游戏里,最终的受害者,仍是市场最末端的租户,他们只能住在随时可能因质量问题爆雷的劣质出租屋里。

 

房产,权力的游戏

 

北宋前期,虽然有不少官僚贵族从事租房买卖,如宰相赵普被人揭发“广第宅、营邸店、夺民利”,但店宅务仍是开封城租房市场的主要提供者。

 

到了中后期,开封城的租房市场似乎已转由官僚贵族占据主导地位了。宋制,官员不许兼营商业,于是,投资房屋这种不动产,再交给别人去经营,就很自然地成了许多官僚发家致富的常规手段。


宋真宗时代,曾下诏不许京城高官于住宅之外“在京师广置物业”,可知高官投资买房已成风气。

 

这种诏书也不会有什么效果,因为身为宰相的夏竦、张方平等,均在开封城积极买房开设“邸店”。

 

到了宋徽宗时代,宰相何执中名下的邸店数量已“甲于京师”,每天可以收120贯房钱,一年可以收近4万贯,已相当于宋神宗时代店宅务年房租收入的五分之一。他的同僚朱勔也很厉害,他名下的邸店每天可收租金数百贯,按最低的200贯来算,年收入已是7万余贯,相当于宋神宗时代店宅务年房租收入的三分之一。

 

这些官僚贵族经营的出租屋,质量很可能远比店宅务的官营出租屋要好。毕竟,他们再如何“广置物业”,也无法做到像店宅务那般拥有数万间可出租的房屋;他们的租金收入如此可观,完全不逊于店宅务,合理的解释便是他们的租金标准远高于店宅务。

 

市场自由竞争环境下(尽管这自由并不完整),高租金自然意味着更好的质量——店宅务的官营普通住房,每年的租金约为4-5贯,相当于一个开封城普通商贩1-2个月的收入。



影视剧《清平乐》中开封城景象。图/豆瓣


宋哲宗时代,御史中丞胡宗愈租住了一所中档私营民宅,每月租金18贯,全年要216贯,是店宅务房屋年租金的40-50倍。

 

月租金18贯的好房,开封城的普通百姓,自然是住不起的。店宅务提供的那种风雨飘摇、寿命只有七年的破房子,才是他们的安身之所。

 

参考资料:

①欧阳修:《答梅圣俞大雨见寄》、《答圣俞》;梅尧臣:《嘉佑二年七月九日大雨寄永叔内翰》等。

②(日)东英寿考校:《新见欧阳修九十六篇书简笺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版,第86-87页。

③周宝珠:《宋代东京开封府》,河南大学学报1984年,第27-30页;第291-297页。

④程民生:《宋代房价与住房面积考察》。

⑤《宋会要辑稿·食货五五》“左右厢店宅务”,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版,第7251-7258页。

⑥杨师群:《东京店宅务: 北宋官营房地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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