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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行动、两措施”】开通知识产权案件受理“绿色通道”
为切实推动“两行动、两措施”取得实效,我院紧紧围绕“全省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区”创建目标,积极能动履职,专项开通检察机关知识产权相关案件受理“绿色通道”,不断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全力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01
开通受理通道
开通受理此类案件绿色通道,实行繁简分流模式,由专人负责案件的审查、录入,确保案件快速流转。实行非核心受案条件补送机制,做到“三个十分钟”:十分钟审查受理案件、十分钟录入系统、制作电子卷宗、十分钟分流到承办检察官,提高案件流转速度。
02
完善工作流程
建立专门的受案台账,详细准确记录案件名称、受理日期、当前阶段、到期日期、办结日期,做好统计工作。
03
严格落实责任
严格履行流程监控职责,对此类案件办理过程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办案期限、办案程序、案卡填录、文书制作等内容,进一步增强流程监控实效,确保每一件知识产权案件高质效办理。
END
文 字 | 李 毅
编 辑 | 黄香斓
审 核 | 楚 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