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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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护企】依法惩治职务侵占,护航企业发展——我院出庭支持公诉一起职务侵占案

我院出庭支持公诉一起职务侵占案为深入贯彻落实“检察护企”“两行动、两措施”专项行动工作安排,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近日,由我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董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在碑林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陕西交控集团、中铁一局物贸公司、西安城投置业公司等多家单位170余人旁听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案情还原我院指控:2019年4月,被告人董某某应聘进入陕西某人力资源公司,后经该公司派遣至某快递营业点担任快递员,负责站点安排的货物配送、管理、应收账款回收上缴等工作。2019年5月期间,董某某利用职务上代收客户所付货款的便利,先后5次将代收客户所付货款7万余元非法截留据为己有,先后用于赌博、购买电子产品等予以挥霍。经我院审查,认为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庭审现场,检察官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并进行了举证质证,对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发表了公诉意见。同时,结合本案犯罪事实,检察官呼吁企业工作人员在今后工作中要严格遵守纪律规章制度,筑牢拒腐防变底线思维,各类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内控管理、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塑造风清气正的内部经营环境。经审理,碑林区法院采纳了我院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和量刑建议,当庭以被告人董某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下一步,我院将持续推进“检察护企”“两行动、两措施”专项行动走深走实,严厉打击企业内部腐败犯罪和各类侵企违法犯罪,平等保护市场主体权益,积极延伸检察履职职能,为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贡献检察力量。END文
6月17日 下午 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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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着媒体看检察】多家媒体报道碑林区人民检察院与西北政法大学“历史文化与文物检察保护实践教学基地”揭牌仪式

6月14日,碑林区人民检察院与西北政法大学“历史文化与文物检察保护实践教学基地”揭牌仪式在碑林区人民检察院举行,该活动被西安电视台、西安日报、西部法制报、华商报等众多媒体聚焦,相关报道被各媒体相继刊发。西安电视台西安发布西安新闻网西部法制报华商报华商二三里华商头条【END】来
6月16日 上午 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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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护企】公开送达检察建议,助推企业依法经营

助推企业依法经营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近日,我院以公开宣告方式向西安某医疗管理有限公司送达检察建议书,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对宣告送达流程进行全过程监督。
5月14日 下午 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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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宣传周】借力“外脑智库”,保护知识产权

借力“外脑智库”保护知识产权为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在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我院邀请西安智大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专利权代理专家到知识产权保护联系点西安碑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专题讲座,并邀请西安市政协委员王鑫、西安市人大代表王芳艳共同参加活动。座谈会以专利申请为切入点,通过理论与实际的方式,详细讲解了国内专利权申请相关情况,并围绕企业在发展中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碑林药业的代表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纷纷表示专利权代理专家的讲解专业细致、内容丰富详实,具有很强的实用性,收获颇多,有助于今后的工作中树牢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本次专题讲座,是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实践的新探索,为实现法治护航、检企同行赢提供了新思路。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延伸法律服务,为企业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化解提供更多帮助,依法保护企业自主创新和合法权益,全力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END文
4月25日 下午 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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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行动、两措施”】全链条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做好营商环境“硬支撑”

全链条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做好营商环境“硬支撑”“太感谢你们了,在检察官的帮助下侵权公司已主动赔偿了我们公司的损失,让我们公司签约作者的劳动成果得到了保护”。近期,我院成功办理一起侵犯著作权案件,以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两行动、两措施”开展以来,我院坚持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理念,积极发挥“提前介入+”品牌优势,构建“提前介入+知识产权保护碑林模式”工作机制,立足碑林区中小微企业众多的特点,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融合履职、一体履职,强化知识产权检察保护,护航各类企业蓬勃发展。一提前介入,全方位发力织密知识产权保护网知识产权案件往往案情复杂、涉案人数众多,对该类案件我院坚持全部提前介入,通过召开联席会、阅卷等方式对证据收集、事实认定、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问题提出引导侦查意见,加强侦查活动监督。依托在公安碑林分局执法办案中心建立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办公室,建立《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会商工作制度》,提升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办理质效。其中,在办理全市首例利用信息网络侵犯著作权案件时,在侦查阶段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引导侦查取证、协助追赃挽损职能,帮助被害单位挽回经济损失180万元。在办理侵犯某注册商标权系列案件时,通过实地勘验检查、邀请专家参加检警联席会议,解决案件涉案金额、物品认定难的问题,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二组建团队,专业化办案提升法律监督硬实力积极推动知识产权检察专业化建设,从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部门选派政治素养高、专业能力强的检察骨干,组建知识产权专业办案团队,集中统一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实现“1+1+1+1>4的办案效果”。“两行动、两措施”开展以来,团队办理知识产权案件10件25人,涉案金额近800余万元,通过逐案开展“一案四查”,一体审查是否涉刑事追诉、行政违法、民事追责、公益诉讼线索等情形,充分激发知识产权最优保护效能。三优化服务,全链条保护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以检察履职积极为企业提供相关司法服务,并针对一起侵犯著作权案件,综合运用检察建议、公开听证、追究刑责等手段,护航企业健康经营、创新发展;依托在碑林环大学硬科技创新街区设立的秦创原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工作站,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两行动、两措施”开展以来,走访辖区企业20余次,推出利企举措3个;畅通优化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协作,形成检察机关与市场监管等政府职能部门工作合力,构筑打击、服务、保护、宣传、预防全链条的知识产权保护平台,提升知识产权综合保护效应。【END】
3月20日 下午 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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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者权益日】凝聚法治力量,合力护航消费者权益

凝聚法治力量合力护航消费者权益————2024年3月15日是第42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进一步捍卫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群众维权意识,我院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碑林分局、区法院、区消费者协会、区烟草局、区司法局等多家部门开展以“优化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活力”主题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现场,通过设立宣传条幅、派发宣传资料、开展现场咨询等多种方式,我院干警向群众介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解答现场群众在消费维权方面的疑问,引导广大消费者善用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法律意识,取得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下一步,我院将持续发挥检察职能,严厉惩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助力打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全力护航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END文
3月15日 下午 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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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人民报告】一图读懂碑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3月2日上午,在西安市碑林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碑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洁代表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END
3月2日 下午 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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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行动、两措施”】我院对一起电信诈骗案件出庭支持公诉

我院对一起电信诈骗案件出庭支持公诉为加大对电信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积极助力社会治理,近日,我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周某甲等4人诈骗案在碑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员额检察官李乖侠、检察官助理文璟出庭支持公诉,邀请1名人民监督员、2名政协委员现场观摩庭审。案情还原2020年5月,被告人周某甲在鲁某、夏某(均已判刑)所办公司担任组长和“形象人”期间,引诱被害人在其公司虚构的交易平台上投资虚假商品,导致1名被害人被诈骗人民币32万元。2021年9月,被告人周某甲伙同其兄周某乙、朋友毛某甲、毛某乙再次通过虚构网络交易平台诱骗被害人购买虚假商品,导致3名被害人被诈骗人民币1万余元。庭审中,检察官围绕指控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针对犯罪行为认定、法律适用、量刑建议等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并结合犯罪事实,对周某甲、周某乙等4名被告人进行了以案释法现场教育,对旁听人员开展了法治宣传,实现庭审效果最大化。法院认可我院指控的犯罪事实,采纳了我院量刑建议,周某甲、周某乙等4名被告人判处诈骗罪,其中判处周某甲有期徒刑3年3个月刑期,并处罚金;其余三人判处9个月至10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近年来,电信诈骗呈现多发态势,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财产安全,加大对电信诈骗的打击力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有助于维护社会的安宁和稳定。下一步,我院将立足检察职能,继续保持严厉打击电信诈骗犯罪的高压态势。同时,不断强化电信诈骗犯罪的普法宣传,开展各类普法活动,提升广大人民群众“防诈反诈”意识,进一步筑牢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防火墙”。END文
1月25日 下午 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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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行动、两措施”】 气温骤降护温暖,保障供热“再”行动

气温骤降护温暖保障供热“再”行动近日,西安迎来2024年首场大范围降雪,大雪纷飞,气温骤降。为应对此次大幅降温天气,我院第四检察部干警再次前往西安城区供热公司朱雀站、南门站和朝阳门站等三家供热公司及部分老旧小区进行走访,全力做好供热民生服务保障,在风雪之中守护居民的“温暖”生活。在供热公司,对供热企业监控设备、供暖设备、供暖设备运行情况、供暖设备办理使用登记情况、极寒天气下的供暖方案等情况进行详细查看和了解。并对供热公司负责人提出建议:面对近期极寒天气,供热公司要提高出水温度,提升热量输出,根据供热运行曲线,精细调节各项供热参数,加强热网平衡调节,进行高效精准供热;同时要加强了对辖区内供热管网的巡查频次,分区块、分路段找漏点、查隐患,及时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解决;针对可能出现的结冰覆雪情况,要及时清扫积雪,并做好维护工作,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转。目前,各供热站供热系统运行稳定,能够确保用户获得持续可靠的供暖服务。在老旧小区,对住户数量、供暖方式、供暖缴费、温度是否达标等情况与物业负责人进行沟通,并详细查看供热问题住户台账。针对老旧小区的问题,提醒社区物业:要加强入户测温,对群众反映不热的问题及时处理,在第一时间协调工作人员上门服务并做好解释工作;加强对小区内供热设施运行及管网维护的日常监测,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定期排查安全隐患,保障冬季供热顺利有序。
1月19日 下午 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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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行动、两措施”】 聚焦安全生产,协作共筑安全防线

我院与区应急管理局召开安全生产领域座谈会为深入贯彻落实市院重罪检察部门关于“大排查、大起底、大梳理”专项行动,1月4日,我院第二检察部与区应急管理局及行政执法大队相关部门就进一步提高辖区安全生产治理水平召开了座谈会。会上,我院干警与应急局相关执法人员就其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面临的疑难困惑进行了交流,并就“行刑衔接”机制交换了意见。同时,双方对涉及安全生产问题线索进行了梳理排查和信息共享,并就如何加强安全监管、堵塞安全漏洞,共同促进辖区安全领域健康稳定发展进行了探讨。交流中,我院与区应急局就后期联络对接、信息共享、线索移交及行刑衔接等工作达成了共识。下一步,我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与安全生产为重点,持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得益彰、协同推进,助力服务保障民生,共同促进辖区生产作业安全稳定。END文
1月4日 下午 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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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检 · “三有”争创 | ​“永宁春晓”未检品牌入驻碑林区社工总站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永宁春晓”未检品牌入驻碑林区社工总站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促进六大保护协同发力,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形成“检察+民政”多维发展局面。12月14日,我院“永宁春晓”未检品牌在碑林区社工总站及碑林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举行入驻揭牌仪式。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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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行动、两措施”】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助力护航高质量发展

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助力护航高质量发展为深入贯彻落实“两行动、两措施”工作要求,营造安全稳定、公正透明的法治营商环境,助力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11月8日,我院邀请四名市人大代表座谈交流,向其介绍检察机关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会议现场李戈鹏副检察长介绍了我院“检察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办理的4件打击侵企违法犯罪案件、2个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及3条利企举措等工作成效进行了详细汇报。代表们对我院的专项工作及积极实地考察和召开公开听证检验整改成效等工作予以肯定,并详细了解检察机关开展检察护企的工作流程。下一步,我院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聚焦专项行动中心任务,通过能动履职严厉打击侵企犯罪,保护企业知识产权,以实际行动护航碑林区企业高质量发展。END文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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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行动、两措施”】依法打击侵犯企业犯罪,检察履职护航高质量发展

11月1日上午,被告人蔺某某挪用公款、贪污一案在碑林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我院依法指派第二检察部副主任阮莉蓉、检察官助理张续艺出庭支持公诉,并邀请3名市人大代表、1名市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另有相关企业、媒体等十余家单位共计100余人参与旁听。【案情回顾】2016年至2022年初,被告人蔺某某利用收取国有房屋租金的职务便利,将租户支付的人民币282余万元租金,用于炒股营利。案发时,仍有人民币189余万元尚未归还。2020年,被告人蔺某某将该单位因疫情减免租户的租金共计人民币6.25万元私自截留并非法占为己有。案发后,被告人蔺某某在该单位人员的陪同下投案自首,并退赔人民币1.3万元。【公开庭审】我院指控,被告人蔺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且拒不退还,情节严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国有财产,数额较大。应当以挪用公款、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检察官通过大量的事实和证据,清晰地还原了被告人蔺某某违法犯罪的过程,蔺某某当庭认罪认罚,并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深深忏悔。经审判,被告人蔺某某犯挪用公款、贪污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万元;责令被告人蔺某某退赔被害单位损失。此次出庭支持公诉,进一步体现了我院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政法机关“两行动、两措施”部署要求,持续推动检察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活动走深走实。通过零距离观摩庭审、以案释法,也使参与旁听的企事业单位职工及党员干部受到警示教育。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本次庭审给予了高度评价,纷纷表示此次旁听庭审是一堂具有积极意义的法治宣传课。下一步,我院将以“两行动、两措施”工作要求为抓手,持续提高法律监督质效,对侵犯企业犯罪保持依法打击高压态势,为企业经营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同时进一步加大司法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监督、听取意见,持续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促进检察履职更加规范、优质、高效。END文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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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行动、两措施”】公益诉讼筑牢大气“防护网”,多方联动合力守护蓝天白云

公益诉讼筑牢大气“防护网”多方联动合力守护蓝天白云近日,我院与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碑林分局、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碑林分局联合签订了《碑林区2023利剑治污专项行动方案》。今年以来,我院全面落实生态环境检察专门化工作要求,通过生态环境检察办公室实行集中统一履职办案,一体融合履行“四大检察”职能,重点围绕涉气污染源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旁路偷排、未安装或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超标排放等方面的问题,通过部门联合,协同发力,及时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对收集的涉检线索,我院提前介入,积极办理,并通过新媒体矩阵等平台向社会及人民群众进行宣传,努力争取社会各界对该专项行动的支持,推动对大气污染违法犯罪的“全链条”监督。下一步,我院将持续提升法律监督履职能力,加强部门沟通形成监管合力,依法严惩各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共治共建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END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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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行动、两措施”】公开听证促公信,能动履职解矛盾

公开听证促公信能动履职解矛盾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司法办案透明度和公信力,聚焦“两行动、两措施”各项任务要求,10月19日上午,我院组织召开一起民事监督案件公开听证,并邀请市政协委员胡军良、孙华参会。会上,第四检察部主任宋晶晶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及案件当事人的申请监督事由,相关当事人就需要听证的问题也进行了详细的陈述。市政协委员针对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了提问,就案件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展开讨论,并结合各自专业领域,对案件发表了评议意见,并向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从分析利弊、情、理、法的角度全面疏解当事人的心结。同时,市政协委员对检察机关运用公开听证办理案件的模式给予了肯定。通过召开此次听证会,体现了我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应听尽听”工作部署,充分践行新时代民事检察精准监督理念,切实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效。下一步,我院将持续深化“两行动、两措施”工作安排,采用多种形式推动检察监督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END文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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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行动、两措施”】依法办理涉企案件,护航民营企业发展

依法办理涉企案件护航民营企业发展10月16日,由我院提起公诉的王某诈骗、职务侵占案在碑林区法院公开宣判。四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受我院邀请参与了旁听。在办理该起涉企犯罪案件时,检察官全面收集、细致审查在案证据,在查清犯罪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工作,最大限度降低企业的损失。公开宣判结束后,我院和参与旁听的四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了座谈,检察官结合该案对涉企犯罪案件的原因进行了剖析,就企业防范化解法律风险问题答疑解惑,并从完善企业的规章制度、强化日常内部管理等方面提出相关建议,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同时深入解读“两行动、两措施”工作,并对我院如何具体贯彻落实作了介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纷纷表示,希望检察机关多为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和“法治宣讲”,助力提升企业和企业员工的法治意识。下一步,我院将继续按照全市政法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两行动、两措施”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融合履职,依法审慎、高效办理涉企犯罪案件,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持续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确保“两行动、两措施”落地落实。END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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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行动、两措施”】开通知识产权案件受理“绿色通道”

开通知识产权案件受理“绿色通道”为切实推动“两行动、两措施”取得实效,我院紧紧围绕“全省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区”创建目标,积极能动履职,专项开通检察机关知识产权相关案件受理“绿色通道”,不断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全力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01开通受理通道开通受理此类案件绿色通道,实行繁简分流模式,由专人负责案件的审查、录入,确保案件快速流转。实行非核心受案条件补送机制,做到“三个十分钟”:十分钟审查受理案件、十分钟录入系统、制作电子卷宗、十分钟分流到承办检察官,提高案件流转速度。02完善工作流程建立专门的受案台账,详细准确记录案件名称、受理日期、当前阶段、到期日期、办结日期,做好统计工作。03严格落实责任严格履行流程监控职责,对此类案件办理过程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办案期限、办案程序、案卡填录、文书制作等内容,进一步增强流程监控实效,确保每一件知识产权案件高质效办理。END文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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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行动、两措施”】强化融合履职,以更优的检察服务助力“一带一路”建设

强化融合履职以更优的检察服务助力“一带一路”建设为努力营造安全稳定、公正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以更优的检察服务助力“一带一路”建设,近日,我院以“两行动、两措施”为重要驱动,第一检察部和第四检察部联合召开了“强化融合履职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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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检 · 动态 | 严格落实巡回检察反馈意见,切实提升社区矫正监督质效

严格落实巡回检察反馈意见切实提升社区矫正监督质效9月21日,市院社区矫正第七巡回检察组在碑林区司法局召开对碑林区社区矫正工作巡回检察反馈意见会,就此前对碑林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碑林区人民检察院社区矫正执行检察工作开展的交叉巡回检察情况进行反馈。巡回检察组组长、新城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房鸿雷,副组长、新城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邓彦琳及其他检察组成员,碑林区司法局副局长姜一曲及相关社区矫正业务负责同志,碑林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李雪及部门干警参加会议。会上,巡回检察组充分肯定了碑林区司法局、碑林区检察院在社区矫正执法及检察监督工作上取得的成绩,并现场通报了巡回检察反馈意见,指明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建议。碑林区司法局副局长姜一曲表示,巡回检察组的反馈意见既充分肯定了碑林区社区矫正工作取得的实效,又中肯地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且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具有极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碑林区司法局对巡回检察组的反馈意见诚恳接受,对反馈问题照单全收,并坚决抓好下一步的整改落实。我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李雪从政治站位、整改落实、提质增效三个方面作了表态发言,表示要全力配合巡回检察组做好巡回检察整改的“后半篇文章”,加强与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的协同配合,将整改反馈的问题作为重要工作任务抓实抓牢,制定问题整改方案,切实巩固巡回检察的成果,实现监管执法与检察监督双赢多赢共赢。下一步,我院将以本次巡回检察为契机,依托社区矫正检察室,立足矫正监督主责主业,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努力践行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规范、严谨开展检察监督工作,推进碑林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END文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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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检周讯 | 部门一周工作速览

初秋长安万景清碑林检察坚持学习工作两手抓、两促进各项工作按下“加速键”、跑出“加速度”现在就跟着碑检君一起来回顾一周工作动态第二检察部召开“两行动、两措施”工作安排部署会近日,我院第二检察部召开“两行动、两措施”工作安排部署会,围绕全院“两行动、两措施”动员部署会要求,就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进行工作安排。会上,胡素芹副主任领学《碑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吴克亮主任解读了“两行动、两措施”的指导思想、任务目标等内容并安排部门下一步重点工作,确定了“清理涉企挂案工作专班”成员,明确联络人、统计人、时间节点等工作,将目标任务分解到个人,切实把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上来,全面推动部门履行驻企健康发展职责。于小格副检察长就“两行动、两措施”工作提出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领会“两行动、两措施”对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二是明确责任主体,明晰工作内容,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有力推动工作开展;三是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我院新媒体矩阵优势,及时将我院相关行动进展和工作成效进行宣传推广。第六检察部检校联合,助力未成年人成长近日,我院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大学南路小学的部分学生和老师一起走进碑林区人民检察院进行参观交流。第六检察部干警王爽怿带领学生和老师参观我院案件管理中心、12309检察服务中心和“永宁春晓”工作室等地,介绍检察工作情况并结合相关案例就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与老师和学生们进行交流分享,同时对学生们在日常生活和学校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引导学生们更好地保护自己。“检察开放日”是检察机关与在校学生之间区别于传统课堂的一个沟通桥梁,未检干警充分结合小学生身心特点和实际需求,积极转变普法思维,让学生在参观的过程中了解检察机关的具体工作,通过以案释法提升学生们对法律知识的兴趣,树立遵纪守法的意识,激发学生们学习法律知识的热情。-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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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检 · 动态 | 我院召开党组(扩大)会安排部署服务高质量发展“两行动、两措施”工作

我院召开党组(扩大)会安排部署服务高质量发展“两行动、两措施”工作9月12日下午,我院召开党组(扩大)会,动员部署我院服务高质量发展“两行动、两措施”工作,全体院领导和中层以上干部参会。会上传达了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区委政法委相关会议精神,宣读了我院《关于成立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检察院“两行动、两措施”工作专班的通知》和“两行动、两措施”实施细则,四名牵头部门负责人作表态发言。会议指出开展“两行动、两措施”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体现政法机关担当作为的实际举措,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三个年”活动要求、市委八个方面重点工作的重要安排部署,全院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工作部署上,不断推进“两行动、两措施”走深走实。会议要求全体干警要聚焦区域优势,依法能动履职,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推动检察工作向社会治理领域拓展延伸,切实将“两行动、两措施”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会议强调一要高度重视,坚决扛牢政治责任“两行动、两措施”工作是今后一段时期检察工作的重要任务,必须不等不靠、主动作为,以实际行动体现检察工作的政治站位和大局意识,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紧盯目标,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要围绕重点任务,深入开展检察双进”工作。要聚焦中心工作,全力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要紧扣重大项目,用心服务保障科技创新。要立足主责主业,纵深推进示范区建设任务落实见效。三是精准发力,全面抓好工作落实要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加大统筹推进力度。要严把时间节点,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各项重点工作、重要事项有序开展。要注重总结提炼,宣传推广出一批典型经验、典型案例,及时反映工作进展,充分展现工作成效,以检察履职助力法治碑林建设高质量发展。END文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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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检 · 动态 | 用“活”检察建议,强化诉源治理

用“活”检察建议强化诉源治理为进一步增强职务犯罪检察建议监督效果,助推职务犯罪诉源治理,从源头预防和打击职务犯罪活动,提升司法公信力,近日,我院针对办理的某大学后勤人员贪污、挪用公款一案中发现的监管漏洞等问题召开检察建议宣告送达会,向该大学后勤保障部能源服务中心公开宣告送达了一份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书。西安市政协委员王嘉寅及该校工作人员参加会议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围绕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及检察机关作出决定的理由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释法说理,并当场宣读了检察建议书。该校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按照检察建议书的要求及时整改,采取有力措施,筛查类似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完善财务制度,防止类似案件再次发生。此次检察建议通过公开宣告送达的方式,面对面、点对点地释法说理,有助于形成工作合力、提高职务犯罪预防水平,体现了检察机关主动作为,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监督理念,增强了检察建议公开性、规范性和权威性。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检察理念,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监督职能,持续根据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强化检察建议实效,实现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常态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依法能动履职,确保检察建议取得实效。END文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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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检 · 动态 | 检察“双进”为群众服务,“多网合一”促基层治理

检察“双进”为群众服务“多网合一”促基层治理为深化检察“双进”工作,做实做细全区社会治理“一网”建设,进一步完善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助推社会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近日,我院与区法院、区司法局、南院门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召开了“多网合一”工作推进座谈会。我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宋晶晶对南院门街道办事处的20余名网格员就“涉检”业务线索查找进行了培训,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经验分享,着力提升网格员对“涉检”线索的敏锐性、精准性和有效性。参与培训的网格员们纷纷表示,经过此次培训,他们真切地感受到了检察业务实实在在地融入了基层社会治理之中,并表示将在今后工作中做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检察官们一起共同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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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检 · 动态 | 能动履职治欠薪,协作配合护民生

能动履职治欠薪协作配合护民生为了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以检察履职服务保障营商环境,近日,我院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积极开展“稳就业、治欠薪”专项活动,对近三年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刑事案件进行查阅,并与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公安机关负责相关案件的承办人出席会议。会上,我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刘亚卿介绍了检察机关“稳就业、治欠薪”专项活动的相关情况,详细了解公安机关在办理此类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及困惑。双方就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中存在的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相关问题进行充分讨论,并对下一步继续深化协作配合,建立完善此类案件的线索移送、提前介入、信息共享机制达成了共识。通过开展此次联席会,切实提升了针对此类案件的警检协作办案能力,加速形成维护劳动者权益合力。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助力社会治理,持续做好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的监督工作,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END文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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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检 · 以案说法 | @家长和小朋友,暑假兴趣班避坑指南请查收~

案例回顾芳芳的母亲杨女士在某舞蹈中心为女儿购买了8000元的课程学习10节课后该校区停课迁址因新校区离家较远、交通不便杨女士要求停止上课并要退还剩余培训费舞蹈中心称,上课地点不属于合同约定的条款内容,迁址不构成严重违约,杨女士无权单方解除合同。舞蹈中心的说法合理吗?杨女士可以要求退费吗?舞蹈中心说法不合理!授课单方变更上课地点构成违约。履行地点的变更会对芳芳履行合同造成实质性影响,故杨女士有权解除合同,培训学校应将剩余培训费退还。针对部分兴趣班的各种陷阱,学生和家长在参加培训班时一定要谨慎。1.要查看办班者的证件是否齐全、是否有效。这里的合法证件主要是:教育部门审批颁发的《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除了查看资质之外,家长们还要详细了解培训班的教学方法、时间、成果等细节。2.报班前要注意履行相关法律手续。在参加培训班前,要与培训班签订合法有效的培训合同,要注意将违约责任写入合同内容。同时,还要保存好各种入班的收据、发票、合同、培训证之类证据,以便在出现纠纷时投诉有据。3.如遇纠纷,应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律。文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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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检 · 动态 | 开展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开展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为进一步开展好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切实筑牢全体检察人员遵纪守法、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近日我院召开了警示教育大会,全院干警、书记员参加会议。会上,全体检察人员观看了《都是赌博惹的祸》警示教育片,通过聆听反面典型的自述忏悔、办案人员的深刻剖析等,认真吸取教训,实现了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的目的。会后,广大党员干警纷纷表示,警示教育片中的反面典型再次为我们敲响了从严律己、廉洁奉公的“警示之钟”,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持续增强对法律纪律的敬畏之心,做到慎独、慎微、慎初,把廉洁自律、洁身自好作为底线,把党纪国法作为高压线,坚决做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干警,以良好的规矩意识和作风能力服务保障碑林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END文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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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检 · 代表委员联络 | 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着力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着力提升检察工作质效为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之间的沟通联系,增强检察机关接受人民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持续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我院综合业务部主任李乖侠先后走访了市人大代表王琳、市人大代表李鑫,面对面征求意见,零距离倾听民声。图|走访西安市人大代表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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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检 · 动态 | 光荣在党五十年 初心如磐永向前——我院党组走访慰问“光荣在党50年”老党员

光荣在党五十年初心如磐永向前我院党组走访慰问“光荣在党50年”老党员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2周年之际,6月30日,我院党组集中开展走访“光荣在党50年”老党员活动,分别走进王伟同志和杨治清同志两位老党员家中,向他们致以节日问候和美好祝福,并为两位老党员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图|走访慰问党员王伟同志在老党员家中,院领导详细了解了老党员家庭生活情况,与两位老党员共同追忆峥嵘岁月,重温百年党史,并向他们转达了院党组殷切的关怀,为两位老党员送上“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和慰问品。同时,认真听取了两位老党员对碑林检察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希望他们能够保重身体,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碑林检察的各项工作。图|走访慰问党员杨治清同志五十载峥嵘岁月,五十载初心如磐。两位老党员表示,“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凝聚了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他们将永远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真正做到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通过这次走访慰问,更加坚定了党员干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信念。每一名党员干警都要以这些光荣的老党员为榜样,始终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时刻不忘传承和弘扬老同志心中有党的政治本色、心中有责的奋斗精神,切实以履职尽责的使命担当践行对党忠诚、司法为民的政治责任,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检察工作中去。【END】文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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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检 · 动态 | “守住钱袋子 护好幸福家”——我院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

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我院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为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营造全民防非、主动拒非的良好社会氛围,6月20日,我院组织干警前往建科大社区开展“守住钱袋子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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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检 · 动态 | 我院就一起民事申诉案件召开简易公开听证

我院就一起民事申诉案件召开简易公开听证简易公开听证是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控告申诉案件中引入第三方参与矛盾化解的有益探索,为促进信访矛盾源头化解提供了更多可能。6月6日上午,我院就一起民事申诉案件召开简易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政协委员共3人参与听证、评议,从程序和实体上对申请人的诉求予以回应。申请人孟某某、赵某某对一起民事案件判决持有异议,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法院裁定驳回其再审申请后,申请人向我院提出民事诉讼监督申请。会议开展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向听证员介绍了案件事实、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并对需要听证的事项发表意见。听证员认真听取了申诉人的诉求并就案件相关事实进行提问。经评议,各听证员均同意承办检察官的审查意见。针对申请人提出案情事实,听证员从事后追偿起诉、法院执行环节的救济方式等发表意见,建议申请人采取多种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听证会后,承办检察官根据听证情况和申请人诉求当场提出处理意见。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常态化开展简易公开听证,通过检察听证开展释法说理,借助第三方力量化解矛盾,以公开促公正,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END文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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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检 · 动态 | 碑林区检察院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陕西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碑林区检察院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陕西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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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检 · 代表委员联络 | 走访人大代表听意见,助推检察事业新发展

走访人大代表听意见助推检察事业新发展为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人大代表联络沟通,让代表更直接、更深入地了解检察工作,推动检察事业不断发展进步,近日,我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魏岚、郝鹏分别走访了省人大代表刘彧、市人大代表陈文君,与代表们倾心交谈,主动接受监督,诚恳征求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图|走访陕西省人大代表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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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宣传周 |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我院召开知识产权保护推进会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我院召开知识产权保护推进会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扎实推进“营商环境突破年”工作,更好服务保障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提升知识产权案件办理质效,近日,我院主动联系西安市公安局环食药支队、公安碑林分局及相关企业,在我院召开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推进会。会议开展01坚持知识产权案件全部提前介入机制因知识产权案件涉案人数多、案情复杂,我院对该类案件坚持全部提前介入,通过召开联席会、阅卷等方式对证据收集、事实认定、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问题提出引导侦查意见,加强侦查活动监督,提高案件质量。02围绕知识产权案件焦点难点深入探讨会议对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中“同一种商品”及“未经商标所有人许可”等犯罪构成要件的理解适用进行了深入讨论。我院办案人员详细列举了《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意见》《商标侵权判断标准》等相关规定,比照了《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名录,对相关法律要件进行了解读;相关企业代表也详细讲解了国家商标局向企业颁发的商标注册证的细节,并就类似商标注册证列明核定使用商品进行了说明和分析,办案民警也就自己在办理知识产权案件过程中产生的难点疑点问题进行了沟通交流,大家就该罪名的法律适用达成了基本共识。03借助外脑加强沟通努力达成一致意见因知识产权案件多涉及刑民交叉、罪名辨析、法律适用等问题,会议虽然统一了大部分认识问题,但仍存在尚未解决的难点疑点问题,会后我院将向法学院校的知识产权专家教授进行请教学习,以期打通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办理的经脉;我院还将向上级院业务对口部门进行汇报请示,同时与区法院就相关问题进行沟通交流,提前扫清案件办理的诉讼障碍。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案件相关机制,持续强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为优化碑林区法治营商环境和知识产权强区建设贡献检察力量。【END】文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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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 | 我院各党支部开展“强党性、转作风、提能力”主题党日活动

我院各党支部开展“强党性、转作风、提能力”主题党日活动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委和省、市检察院“三个年”活动要求,扎实推动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近日,我院三个党支部在院党总支的安排下,组织开展了“强党性、转作风、提能力”主题党日活动。集中理论学习主题党日活动中,三个党支部组织党员干警集中学习了省委、市委、区委和省、市检察院关于“三个年”活动的相关文件要求,总结了全院和本支部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和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的经验做法,并要求全体党员干警在巩固前期作风建设工作成果的基础上,以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要求为抓手,全面推动碑林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明确工作措施传达学习了《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检察院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具体措施》,引导全体党员干警进一步把握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并明确了34项具体工作措施和27项重点目标任务,为扎实开展好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奠定了坚实基础。开展交流研讨全体党员干警结合自身工作,自觉对标对表,开展了专题讨论,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紧紧围绕“三个年”活动要求,持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增强党性修养,进一步强作风、立形象,不断强化知重负重、真抓实干的责任意识,大力弘扬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工作作风,扎实推进各项目标任务落实,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碑林实践贡献检察力量。下一步,我院将以此次主题党日活动为契机,以更加饱满的昂扬斗志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深化落实“三个年”活动安排,积极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持续促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不断推动碑林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更上新台阶。END文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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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 | 我院第六检察部荣获区“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第六检察部荣获区“三八红旗集体”称号近日,我院第六检察部被西安市碑林区妇女联合会授予“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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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检 · 宪法宣传周 | 宪法宣传进校园,护航青春伴成长

宪法宣传进校园护航青春伴成长今年的12月4日不仅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实行四十周年。在这个特殊时刻,为深入贯彻落实2022年全国宪法宣传周主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进一步丰富校园法治教育形式,提升广大青少年崇尚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能力和意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12月2日下午,我院组织第一检察部、第六检察部干警分别前往西安工业大学附属中学、碑林区大学南路小学朱雀分校,参加少年模拟法庭活动。走进西安工业大学附属中学此次模拟法庭的“案件”为一起因校园纷争引发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模拟法庭的庭审严格按照法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宣判等法定程序依次进行,审判员、法警、原被告、法定代理人、书记员以及证人均由学生扮演,每一位参与的同学都全身心地投入到庭审中去,历时一小时的庭审在庄重、肃穆的气氛下有条不紊地进行。模拟法庭结束后,我院检察官申夏兵结合法庭现场情况、案件所蕴含法理,从多个维度对此次模拟法庭进行了总结点评,并围绕模拟法庭中的案例,向学生们讲解了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在现实生活中的界限,并劝诫学生们当与他人产生纷争时应当如何正确处理,真正做到了以案释法,“宪”身说法。最后,检察官刘晓溪详细讲解了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宪法相关内容,强调宪法根本大法地位,进一步加强了宪法在学生心中的权威。走进碑林区大学南路小学朱雀分校模拟法庭结束后,我院干警张高超围绕模拟法庭中的案例,再次向孩子们讲解了校园欺凌的危害,呼吁小朋友们拒绝校园欺凌,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告知小朋友们,在平时的学习、生活中,一定要树立法治观念,牢记规则意识,做学法、守法、知法、用法的优秀小公民。下一步,我院将积极响应“宪法宣传周”主题号召,持续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宪法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依托模拟法庭、社区宣传、新媒体平台等阵地,开展多样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全民知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为碑林区平安建设筑牢安全根基。【END】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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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检 · 3·15 | 维护消费者权益,碑检在行动!

近年来,为全力保护消费者权益,我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通过依法严惩和预防教育相结合的方式,为辖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保驾护航。如办理的刘某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刘某某为延长食品保质期,将甲醛、红曲红等有毒化学品添加进猪大肠、毛肚中进行销售,造成消费者多人出现腹泻、发烧等不良反应,后经我院审查起诉,法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又五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通过实地走访调研、鉴定机构学习、消费者面对面沟通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地了解案情,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以及作为消费者应享有的权益。一方面通过与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街道办等单位联合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面对面普法,使消费者学会运用法律的方式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另一方面积极倡导食品生产厂家、销售摊点等自觉抵制有毒有害添加剂,做“有良心”的商家。通过以案释法、防教结合等,努力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END文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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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检 · 新春特辑 | 寅虎迎春,碑林检察给您拜年啦~

虎年大吉、虎虎生威点击视频,接收祝福2022新年的钟声即将敲响新的征程即将开启让我们和过去的烦恼说拜拜对新年的快乐说嗨嗨用微笑迎接新的一年!视
2022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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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召开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11月17日,碑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召开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琪荣主持,全体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会。会议全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传达了省委、市委以及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相关要求。会议指出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是在党成立一百周年之际,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重大历史关头,召开的一次具有重大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全会通过的《决议》是指引我们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牢记初心使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是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行动指南,为我们奋进新征程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会议强调一是要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重要意义。深入领悟确立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最重要的政治成果、最重要的历史经验,是全党全军全国人民共同的心愿;要坚决做到在思想上拥戴核心、在政治上维护核心、在行动上紧跟核心,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二是要全面把握“十个坚持”的历史经验。“十个坚持”是党和人民共同创造的精神财富,更是我们党引领中国未来的科学指引。要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切实履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职责使命;勇于结合检察工作不断推进检察理论创新、善于用新的检察理论指导检察工作;全力开展好各项检察业务,“护民安”“解民忧”“释民惑”“惠民生”“暖民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新时期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坚持自我革命,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碑林检察铁军。三是要强力推进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与之相结合;要丰富学习形式,通过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专题辅导、研讨交流、学习强国APP等线上线下学习方式,切实用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不断满足新时代、新征程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更丰富更高水平的需求。文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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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检 · 平安建设 | 持续强化平安建设 携手共建平安碑林

---碑林检察---为持续深化平安建设工作,听民声、解民忧,不断提升“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水平,11月11日下午,我院联合张家村街道办事处开展“爱碑林、爱平安,平安碑林共建共治共享”宣传活动,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共同创建平安碑林。活动现场,我院干警耐心地向群众解答疑惑,全面宣传平安建设、国家安全、酒驾危害、未成年人保护、防范电信诈骗、居家防盗等相关内容,累计发放宣传彩页、宣传册、宣传袋等7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余人次,引导群众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国家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共建平安美好如果您接到“12340”来电,请您一定耐心接听,并回答完所有问题,不要急着挂电话哦!如果您对我们工作满意,您可以回答“知道”、“满意”、“安全”给出善意客观评价♥♥♥---END---文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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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检 · 动态 | 我院党组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9月23日,我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琪荣主持,全体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会。会上,刘琪荣检察长带领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四五”开局之年,来陕考察并出席“十四运”开幕式,充分体现了对陕西在新时代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高度重视和期望。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总揽全局、高屋建瓴,为我们在新时代开展各项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会议要求一是要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各支部、各部门和全体干警要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认认真真组织集中学习,扎扎实实开展个人自学,院领导、中层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以身作则,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带头撰写笔记、交流心得、指导工作,推动学习走深走实。二是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始终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弘扬光荣革命传统,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全力打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碑林检察队伍;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以“四大检察”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助力谱写碑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三是要强力推进各项业务工作。要以“三有”争创为抓手,科学运用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体系,强力推进各项检察业务,积极主动定期分析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完成情况,及时掌握业务条线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持续提升检察工作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打造碑林检察品牌。文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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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检 · 党史学习教育 | 我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

我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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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检 · 我为群众办实事 | 服务十四运 奉献我的城--青年志愿服务队到社区服务

奉献我的城”主题活动的具体安排,我院由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以及三十岁以下干警组成青年志愿服务队,常态化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大车家巷社区开展“服务十四运
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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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检 · 六一 | “检爱同行,共护未来” --我院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儿童节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我院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临近“六一”儿童节,我院举办了以“检爱同行,共护未来”为主题的法治进校园活动。在碑林区东厅门小学,我院干警与碑林区人大代表、陕西省儿童心理学会老师一同走进校园。我院干警首先为学校捐赠了《中小学生预防校园欺凌知识读本》和《中小学生防性骚扰性侵犯教育知识读本》,给小学生们讲解了检察机关的职能、检察机关如何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以及预防犯罪、反校园欺凌、防侵害、防网络暴力、防电信诈骗等知识。陕西省儿童心理学会老师从心理学的角度开展了以“我的身体我做主”为主题的防性侵主题讲座。随后,我院干警与人大代表观看了东厅门小学“七彩校园开放日”活动文艺表演和部分社团活动。七彩校园开放日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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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检察院便民利民十项承诺

为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按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安排部署,我院制定了《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检察院便民利民十项承诺》。碑检现在,小编用10张海报带您了解!便民利民承诺①便民利民承诺②便民利民承诺③便民利民承诺④便民利民承诺⑤便民利民承诺⑥便民利民承诺⑦便民利民承诺⑧便民利民承诺⑨便民利民承诺⑩海报、图文编辑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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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检 · 我为群众办实事 | 保障人民权益 传递司法温度

我院对拟不起诉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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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林检察 | 2021年陕西省考公务员招录启动啦!

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2021年陕西省考公务员招录启动啦!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检察院计划招录公务员3名今年备考省考的你做好准备了吗?看完检察院“新兵”报道后的场景,你有没有心动呢?因为拥有同一个梦想,他们从五湖四海来到碑林检察。你想和他们一样,成为一名检察事业工作者吗?快来加入我们吧!欢迎报考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检察院!报考我院职位请看这里:详情请参考陕西省2021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图文编辑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