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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引领 作别旧我——省美兰监狱引导罪犯用劳动报酬赎罪

“麻烦警官了,如果可以,帮我和被害者家属说一句对不起,我会尽力把赔偿金交齐。”在省美兰监狱五监区,服刑人员李某在提款单上郑重签下自己的名字,哽咽地向民警说道。曾经年少轻狂的他,正逐渐蜕变成长为有担当的成年人。

李某是海南省白沙县人,2011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死缓,并处赔偿金五万余元。但怎么交这笔赔偿金成了李某天大的问题——他自幼生长在农村,父母务农没有固定收入,自己现在又深陷囹圄。针对李某的情况,监区决定组织民警对李某进行家访,家访中,李某母亲表示也想赔偿被害人钱财,但家中确实难以负担全部的赔偿金,在家访未能完全解决李某问题后,监区想到司法部部长傅政华提出关于探索用劳动报酬履行财产判项,促进劳动改造功能的回归的做法,随后告诉李某可以尝试通过生产劳动、劳动竞赛能获得一定的劳动报酬,自己再节省消费,这样一来,也许能攒出赔偿金。





  2019年春节,省监狱管理局局长陈晓昆在《致全省服刑人员的一封信》中提到:“ 希望你们在剩余的刑期里,以感恩的方式实现灵魂的重塑和回归,把刑期当学期,正确对待人生挫折,迷途知返,真心悔过,用心改造,做一个自食其力,对社会有用的人”。陈晓昆局长的谆谆教诲更加坚定了李某的决心,他通过日常生产与劳动竞赛,在个人的减刑考验期内,攒下了三千六百余元,再加上家人辛苦攒出支持的一千四百元,在2019年新春伊始,李某郑重向监区递交了提款申请单,将这五千元款项用于支付受害人赔偿金,虽然离全额还有不少的差距,但还是获得了民警的赞许和同犯的钦佩。




泪水不能洗净罪恶,双手的忏悔才能得到救赎。为了落实新时代监狱改造工作新要求,五监区党支部在监狱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强化政治改造引领,统筹推进监管改造、教育改造、文化改造、劳动改造新格局,将"五个认同"和"五个树立"作为改造罪犯的首要任务,积极探索用劳动报酬执行财产判项的管理机制,凸显劳动改造功能的回归,进一步提高了改造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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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主编:薛   欧

值班编辑:邓伦参

责任编辑:万怡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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