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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处理解析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下文简称“保障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本文依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下文简称“18号通知”)、《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9号,下文简称“39号通知”)、《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下文简称“98号公告”)等规定,对保障金的计征、征收管理和减免优惠作介绍。
需要注意的是,与税收不同,保障金是全额缴入地方国库的政府性基金,地方政府出台了较多的地方性法规,需要用工单位同样关注,一方面是计征办法有无特殊规定,关系缴费金额多少,另一方面是征管程序,关系业务的具体办理。
一
保障金的计征
二
保障金的征收管理
三
保障金减免优惠
四
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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