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苍小子 | 收复台湾之台干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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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那些事特约作者:盖苍小子
标题:收复台湾之台干班
一、台干班之背景
中央设计局是由国民政府在1940年于国防最高委员会之下设立的专门负责战后各项制度与计划的设计工作的机构。
陈仪奉命出任台湾调查委员会主任委员,拉开了他日后被选派至台湾受降、接收、乃至出掌台政的序幕。曾经是陈仪福建省府行政团队的胡福相,则在研拟警政接管方案及储训接收人员的过程中,扮演了相当重要的角色。
胡福相,浙江宁海人,浙江省警官学校正科一期毕业,1930年被选送出国学习警政,对日本警察悉心研究,著有《日本对殖民地之警察设施》一书,留日期间认识了李士珍,1932年回国后历任浙江省警官学校、中央警官学校教官,福建省保安处警务科长、建阳、永春县长,是陈仪主持福建省政期间(1934-1941)的行政班底。1935年曾经随同赴台湾参访,对日本在台警政的成效留下深刻印象。
李士珍,浙江宁海人,黄埔军校二期毕业,曾留日学习警政,中央警官学校教育长,被誉为现代警察之父。
1943年冬,李士珍签请在中央警校设立警政高等研究班,电请全国兼具警察学术研究与丰富行政经验者,共同研究建警大业,胡福相亦蒙电召入班受训,并获聘为中央设计局专门委员,负责草拟接管台湾警政计划,开启了胡福相与台干班的机缘。
在接管台湾警政计划中,胡福相强调了储训台湾警察干部的重要性,该计划经台湾调查委员会和中央警官学校洽商后报呈蒋中正。
二、台干班之创设
1944年8月,蒋中正核定“台湾警察干部训练班”,由胡福相为班主任,徐励为副主任。
胡福相
1944年9月28日,台湾警察干部讲习班第一期开课,选调中央警校正科4期至12期毕业,在陪都重庆附近之闽、粤、浙、台籍警官36人受训,结训后因交通受阻暂时留在重庆中央警校,分派助教、教官、队职官,从事研究准备工作。
胡福相则只身飞赣转闽,与中央警官学校东南警官班副主任揭锦标筹商续训干部事宜。后陈玉辉、李一民、徐励、邢世彦、鲁廷璧诸氏相继来闽。
揭锦标
1944年12月,东南警官班奉令扩大为二分校,陈玉辉任分校主任,校址由湖南耒阳迁至福建长汀,台干班亦奉令隶属第二分校。
揭锦标改派为台干班副主任,徐励改派为第二分校训练处长兼初干班教导总队总队长,扩大招训台干班新生,闽南、粤东录取者,首先报到。
徐 励
1945年1月,胡福相向福建当局洽商,将三元县梅列镇原福建省保安司令部旧址之全部营房,及各种军训器材拨给二分校使用。同时,分校主任陈玉辉赴江西向第三战区司令长官顾祝同上将商议,获拨发械弹、服装、通讯器材、药材等应急。徐励等人则分赴福建、粤东、浙西、皖南、赣东各地作第二梯次招生,招考学生班与初干班。
1945年3月,长汀二分校师生集体行军迁往梅列,第二梯次招考录取的新生亦于同月底陆续抵达,4月1日补行开学典礼,重新编队继续训练。
三、台干班之班期
综观台干班创设之过程,处处显现仓促与困难,在物质条件艰困的环境下,先后开训了诸多班期。
调训中央警校及各省警官学校正科毕业,精通闽南语、客家话、英语、日语,且任职警官3年以上者,施予3个月之讲习,课程主要是研究日治时期的台湾警察制度,并针对台湾警察状况,拟定接收的方案。
讲习班第1期招收学员36名,第2期招收学员28名,将来派充台湾各县市警察机关之高级干部。
考选曾受警官教育,现任或曾任委任警官1年以上,具有高中程度,精通闽南语、客家话、英语、日语者,施予6个月的训练,教育内容除了语言训练外,侧重主义、政治及台湾情况的讲授。
学员班共招收76人,将来派充各县市警察机关之中级干部。
这批学员后在中央警官学校参加补修,完成2年的警官教育,编为正科17期。
学生班亦称学生队,系招收闽、粤、浙、台等省籍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者,施以一年之训练,将来派充各警察机关之中级干部。
学生班共设2队,学生250名,第一梯次录取者于1944年底、隔年年初在长汀报到开训,第二梯次录取者于1945年3月底到达梅列分校,随后将两梯次学生编组施予入伍期军事教育。
4月1日学生班补行开学典礼,开始警察专业学科的学习,不久即为了配合抗战胜利接管台湾警政之需,奉令提前于10月10日举行毕业典礼。
尚未完成的学业,后来由二分校与台湾省警务处洽商,于台北设置警官训练班办理补训,分批调训补足一年后,编为特科警官8期。后又回中央警校参加补修,完成2年的警官教育,改编为正科17期。
初干班全称初级干部训练班,共设5个队,招收初中毕业或同等学历,能操闽南语、客家话、英语、日语者,施予6个月的训练,将来派充各县市警察机关之初级干部。
初干班共录取542名新生,报到与开训时间和学生班相同,日后亦有补训,分两种情况,在台参加台湾警官班补训者编入特科警官17期,参加中央警校补修2年的编为正科19期或21期。
由于日本殖民地的警政极具规模,政府深知警政接收干部训练之重要。台干班设在福建,主要是考量台湾同胞绝大多数来自福建,民情风俗、生活习惯相同。
台干班招考学生以“人地相宜”作为决策考量,特别注重言语条件,以通闽南语为主,其他讲客家话、潮州话的也都优先录取。台干班932名学员中,福建籍656人,广东籍195人,浙江籍61人,安徽籍4人,江苏籍4人,台湾籍3人,江西籍3人,湖南籍3人,湖北籍2人,山西籍1人。
台干班学员多数为18至20岁的青年,少数为16至17岁,以及21至35岁,显示这是一批相当年轻的接收队伍。
他们在梅列二分校艰困的环境中受训,孕育了刻苦耐劳的克难精神,他们称之为“梅列精神”,并当作台干班精神的象征。
台干班面临训练严重不足的缺憾。
警察学识与技能是一门复杂的学问,匆匆几个月的学习未必就能上手,何况日人治台的警政成效众所周知,留用的台籍警察与台湾民众最可能将他们与日警对照,如何展现“中华新警察”之形象,考验着台干班。
战后台湾情况特殊,重建社会秩序的治安工作非常艰困,徐励认为警察员额至少需要万余之众始克应付,而台干班人数远远低于现实需要,心有余而力不足。
尽管负责招训台干班的胡福相、徐励等核心成员,都尽心尽力储训警察接收干部,但是抗战胜利突然降临,训练工作尚未完成就必须奉命赴台。以如此仓促准备的成果,在新旧交替的时代中,更显考验的严酷。
四、接收台湾
1945年8月15日正午,日本天皇向全日本广播,接受波茨坦公告、实行无条件投降,结束战争。
8月29日,陈仪被委任为台湾行政长官,胡福相被派为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警务处处长。
10月14日,在闽北的台干班学员生,悉由处长胡福相率领由梅列警校二分校出发,经南平进抵福州,并就地配发装备。
10月18日,胡福相相偕徐励、吴俊明二人,首先乘军舰抵台。
10月23日,台干班师生一千余人由警务处副处长揭锦标、署长邢世彦二人率领,从福州出发,分别登上美国第七舰队的24艘登陆艇,向台湾进发。
10月24日清晨,台干班的学员们,在晨雾迷漫中驶进了基隆港,开始了他们的台湾经历。
台干班少数留渝之第一期讲习班学员,或飞闽随班转台,或经由渝水运来台。
10月25日,国民政府在台湾中山堂举行受降典礼,会场的警卫工作由台干班负责,该项勤务成为台干班的至高荣耀。
自此我国正式收复台湾!
警政的接收,大体上分为警察机关之接管、警察人员之处置及业务之更张等三大部分。
警政接管由胡福相主持,以副处长揭锦标、警察训练所所长徐励为专门委员,郭绍文、朱亚擎等二十五人为专员,分头进行。
受降典礼后,警务处随即接管原总督府警务局,27日接管警察官及司狱官练习所,成立台湾省警察训练所。
11月1日开始全面接管总督府警务局的直属机构。
11月8日台干班开始各地警察机构之接管,警务处按照各州厅接管委员会的组织,分别选派台北、新竹、台中、台南、高雄五州及台东、花莲港、澎湖三厅警务接管专员、管理员及干事,参加地方警察机构之接收。
各州厅接管人员出发前,公署为使工作划一、步骤齐整起见,经举行四天之讲习,并订定接管工作进度表,以三个月为期限,按月分期实施。
当时警政接收人员约1千人,却要接管1500多个警察单位,工作之繁重可想而知。
12月12日,警务处公布办法,成立义勇警察队加以训练,以辅助警察补充警力。
在警察人事方面,胡福相积极擎画,希望建立统一任免集中管理制度,他以“职阶相符”“人地相宜”为分派原则,讲习班担任各县市警察机关高级干部,学员班、学生班派任中级干部,初干班则派充警长、警员。
省警务处本级编制188人,设简任处长、副处长各一员,简任秘书一人,简任技正一人,内设四科,荐任,分掌一般警务、保安、司法、经理事项,另设秘书、刑事、会计、统计四室,荐任。
警务处附属机构有警察训练所、警察大队、铁路警察署、警察电讯管理所、警察修械所、警察协会、警察被服厂等七个。
全省合计市警察局9个,县警察局5个,县政府警务科3个,警察分局22个,区警察所53个,县辖市警务课2个,派出所1329个。
在收复台湾和重建过程中,虽然面临许多的压力,台干班仍在百废待举的社会经济中,逐渐使台湾社会安定下来。
台干班后来影响台湾警政数十年,学生中佼佼者如庄亨岱出任过台湾警政署长,王善旺任过内政部常务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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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稿:盖苍小子
□ 摄排:水东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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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词:林邦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