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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泄私愤拆螺丝 塔吊倒塌误终生

2017-09-11 建筑安全技术与管理

      都市成华区检察院公布了一起破坏生产经营罪的案件。

  检察院以李甫、小飞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对这师徒二人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检方审查认为,塔吊班带班工人李甫因己私愤,起意报复。深夜爬上工地塔吊,用扳手扭松并卸下后臂“标准节”上4颗大螺丝钉,导致次日塔吊施工中发生倒塌,造成损失超过8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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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华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检察官介绍,破坏生产经营罪相对少见,泄愤报复或其他个人目的是构成该罪的必要条件。

  我国刑法第276条规定: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同时,涉嫌上述犯罪活动的责任人,需要对自己行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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