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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渡舟:医术是医德的一部分





导读:凡劝人向善之文读来都让人感触良多。文中,前辈医家不但不因医疗向病人索银,反而仗义疏财向病人施银,令患者得愈,一家幸福。虽然,社会在变,不能照搬前人的做法,但为医之德,我们一定要谨存于心,方不负前辈谆谆教诲。

医术是医德的一部分

作者/刘渡舟


社会上的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道德规范。旧时,一进商店的门就可看到赫赫八个大字,那就是“货真价实,童叟无欺”。这八个大字,就是旧时商人职业道德的体现。


中医学历史最为悠久,它具有中华民族的文化特色,并又具备了东方道德的典范。所以中医不但在学术上有它的独特风格,并且在医德的要求上也是极其严格的。这是因为医生的职业是以人的生命为对象,是治病救人的,诊治技术的优劣,和人的生命、健康互相联系。


如果说一个医生没建立起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高尚思想,而以技术为手段为自己谋取名利地位,那么,即使他的医术再高明,他对人民的贡献也将是微不足道的,甚至恃术而危害人民大众,走向了反面也是大有可能的。我们提倡中医固有的“医德”而加以升华,在当前看来是十分必要的。


我们提倡讲究医德,并非将医术排除在外,如果没有精湛的技术,也不能为广大人民解除疾病痛苦。所以,医德与技术上的精益求精,是相得而益彰,也是不能偏废的。


张仲景在《伤寒论》原序中,提到“精究方术”,才能做到“上以疗君亲之疾,下以救贫贱之厄,中以保身长全,以养其生”。历史上有名的医家如张仲景、孙思邈、陶弘景等人,他们爱人知人,有很好的医德修养,而且在医学上又都是造诣非凡。可见,离开为人民服务的本领而空谈医德也是很难想象的。


医德也含有“恕道”,它要求医生从自身设想而推及于病人。一个人有病,则父母担忧,妻子焦虑,而所恃赖者,乃是医药治疗之希望耳。以心比心,不能对此而熟视无睹。


王进休先生有《勘医文》云:“医者当自念云,人身疾苦,与我无异,凡来请召,急去无迟,或止求药,宜即发付,勿问贵贱,勿择贫富,专以救人为心……”(编者按:疑为王日休的《劝医文》)医生苟能如此去做,则不但病人获福,而自己亦可扪心无愧矣。


然病之生也,外有六淫所伤,内有七情之变。或因忧虑,或因贫困,或思慕不遂,如此种种,不一而足。这就要求医生顺情达志,察其所因,按照中医的特有理论而进行治疗,要有一颗火热的心,扑在病人身上才能取得疗效。 


昔喻嘉言治一名穷汉,一家生活,嗷嗷待哺,穷愁之深,因而患病,乃请喻为之诊治。喻嘉言知其病由于贫也,乃在小药包中皆藏纹银少许,嘱曰:回家煎药,病可愈也。患者抵家煎药,见每小包中银星闪烁,意为神赐,愁颜顿开,而病竟从此愈。


朱丹溪的老师叫罗太无,治四川僧,因思母綦切,日夜悲啼,路途修阻,又无盘缠可筹,思忧相杂,久而生病,皮肉瘠瘦,无复人色。太无审知其情,款以鲜鱼佳肴,并持白银一锭曰:俟汝病瘳,可持此银返家看母。从此饮食渐开,肤肉充盈,面目光华而病愈。太无乃以银令其归。


以上两案充分说明,先辈的医德实在令人感动。不但不从医疗向病人去索银,而且仗义疏财向病人去施银,以是而令病人得愈。他救活了性命,使母子团聚,使一家幸福,使人不禁为之拍案称快,而叹为稀有。


医之德,在于起死回生而能救人。然医术不精,学识不深,阅览不多,而亦不能使病人愈也。于是空有其心,而对临床无补,则虽有医德之心,而无救治之实,扪心自问,殊深惭愧。


昔朱丹溪治一女,其夫经商二年不归,因不食,困卧如痴,无他病,多面向里床睡。朱诊之,肝脉弦出寸口,曰:此思想气结也。药难独治,得喜可解。不然令其怒,脾主思,过思则脾气结而不食。怒伤肝木,木能克土,怒则气升发,而冲开脾气矣。令激之大怒而哭,至三时许,令慰解之,与药一服,即索粥食矣。朱曰:思气虽解,必得喜,则庶不再结,乃诈以夫有书,旦夕且归,后三月,夫归而愈。


由此可见,医术不精则不能愈病,纵有医德亦将何用?丹溪之治,是以情志来治情志之病,而不用一草一木,其术亦何精耶?然医生患术乏,而庸医又往往误人。既有名医而术高,则又车马盈门,应接不暇,不得不相对斯须,便处汤药。这对人民大众之疾患,究竟能治愈多少则亦难知也。


医之治病,应心细如发,对病人要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要发扬调查研究的精神,要了解病人,要与病人谈心,让病人望而可亲,切不要摆医生架子。在治疗工作中,难免遇到一些不好治的疾病,要白天看病,夜晚读书,摒除个人的嗜好,要研究治病方法,解决病人的疾苦问题。


学问事业本无止境,当一辈子医生也要学习一辈子。要为病人而学,小心谨慎,以人命为重,这也是医德的表现。


一个人难免有点嗜好,但医生由于职业道德的约束,不能沾染个人的嗜好,而耽误病人的及时治疗。例如饮酒、打牌、下棋等。 


病家已焦急万分,盼望医生如大旱之望云霓,而医生则闲情逸致,与人对弈而迟迟不去,若遇上伤寒、瘟疫之病,传变迅速,如稍有贻误时机,便成百年之恨。真个如此,而医生将负不可推却之责任,岂不悔之已晚?


尤其甚者,本为己所不能治之病,为了某些企图,或者由于面子所关,而百般敷衍病人,以致由轻变重,虽再易名医,因为时已晚,以致不救。


余如诊病潦草,辨证马虎,置人命如儿戏,或试用虎狼之药,不管生死顺逆,而一意孤行。病愈则邀功,病重则推却责任,病人死则委之于命,此仲景所谓“委付凡医,恣其所措”。医生本为生人之职,而一变成杀人之手,此为医德之不许,法律之难容也。


我建议在中医课程里要加强医德教育,使他们在精神文明方面有所进步。要把中医的优良传统继承下来,一定让他们知道中医前辈是怎样对待中医职业道德的,为了济世治人在学习中医技术上付出了多么重大的代价。要以历史的人物施以教育,以楷模视之,勤以效法,成为一代新人。


本文摘自《刘渡舟医论医话100则》,人民卫生出版社,作者/刘渡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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