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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酒!又是酒!岳塘区委办一副主任因酒后驾驶被撤职

2017-05-08 廉洁湘潭


2016年2月4日,湘潭市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饮酒行为的通知》。《通知》中明确规定:公务活动严禁饮酒(招商引资和外事活动除外),这也标志着最严禁酒令正式实施。



但在贯彻执行过程中,有的地方仍出现了顶风违纪行为。为教育他人,发挥警示作用,近日,岳塘区通报了一起违反“禁酒令”的典型案例:


受到处分

4月25日,岳塘区纪委决定对原区委办副主任李德秋同志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


简 历

姓名李德秋

性别

民族汉族

出生年月1974年6月

籍贯长沙望城人

学历大学文化

工作经历

1996年8月参加工作

199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任岳塘区委办副主任

2017年1月5日被暂停职务。

2017年4月25日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



  经 查 



2016年12月29日晚上

李德秋酒后驾驶私家车被湘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岳塘大队查获。


2016年12月30日

李德秋被湘潭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2017年1月12日

湘潭市公安局将李德秋涉嫌危险驾驶一案向岳塘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2017年2月27日

岳塘区人民检察院认定其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情节;系初犯、偶犯,不需要判处刑罚,决定对李德秋不起诉。


2017年4月25日

岳塘区纪委决定给予李德秋同志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


(岳塘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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