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启程,回味乡愁:再谈我们的乡土
写在文章前的那首诗:
蒲公英生长,注定要飞扬。风一吹就洒落四方,头都不回地飘荡。
我们与蒲公英一样,生在这样的时候,活在如此的地方。生命中不可或缺的就是漂泊与流浪。
父辈们安土重迁,而我们在和平年代也习惯背井离乡,因为年轻和追求。羽翼丰满梦想遥飞远方,哪怕是一天的逃离,也是满心欢喜地装备着行囊。
重重的行囊是深深的希望,满满的笑容是未来的憧憬。走过天涯海角,远赴彼岸重洋。
累了也回回家乡,渐渐地迷失了回家的方向,崭新的道路和桥梁,走不出启程时候的模样。熟悉的人渐渐永别,多少次归来都是奔丧。
小伙伴们也各式各样,只有皱纹和白发相像。突然想到叶落归根,猛然发现,走了一圈还是落在原点的地方。原点是原点,熟识的感觉不一样。
蒲公英落地生根,人生同样四海为家。风吹走的,只是蒲公英的绒毛,留下的还是它的根。根是带不走的。
虽说过完正月十五元宵节才算新年的结束,但囿于生计的负累与法律的规定,很多返乡过年的人都在初七八的时候离乡,有的甚至更早。这一去,又是一年。迫于生活的无奈而选择背井离乡,人生的无奈莫过于一家人分驻两地三地而不得团圆。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农民工这一群体渐渐形成,之所以有了他们,才有近年来每年春节近10亿人次的长途迁徙,不得不说这是人类历史上罕见的自发形成的定期人口迁徙活动,这种迁徙背后所带来的经济、文化、观念的摩擦与交融乃至改变是显而易见但又难以定格的。尽管这其中有不少人已经在城里安家落户,但他们终究还有另一个在乡村的家,这个家是理想中的乌托邦,但却是现实中的潘多拉......
这个家是理想中的乌托邦,但却是现实中的潘多拉
余光中先生的一首《乡愁》让无数在外漂泊的游子产生共鸣,实际上乡愁离不开乡土,乡土是乡愁的依托。从费孝通的《乡土中国》到苏力的《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从曹锦清的《黄河边上的中国》再到贺雪峰的《新乡土中国》,从秋菊打官司到被告山杠爷、法官老张轶事再到马背上的法庭,从鲁迅的《祥林嫂》到赵树理的《小二黑结婚》、《李有才板话》、陈忠实的《白鹿原》、丁玲的《太阳照在桑干河上》,再到贾平凹的《鸡窝洼的人家》、苏童的《罂粟之家》。概念的乡土在中国经历了一个世纪的跌宕。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乡土概念,法学家的乡土是纠纷与秩序的统一,文学家的乡土是小人物交融于时代大命运,历史学家的乡土是阶级和社会生活的变迁,经济学家的乡土是自然经济、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形态的博弈。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乡土概念
实际上每一代人都有每一代人的乡土,祖辈的乡土是旧社会与红旗下的乡土,父辈们的乡土是穷困与活力生机迸发的乡土,我们的乡土是在一种与四邻有序,与公权力无序的交融状态,家庭生活像小康,村里建设闹饥荒的乡土。过去,还是那个喊皇上的时候,乡土是一种封闭的圈子,公权力不下来,我们更不可能上去,乡绅代理下的乡土是宁静和谐下的脆弱。再近些,是割辫子的时候,乡土有了开口,有人进来闹革命,有人出去讨生活,此起彼伏的混乱统治的乡土是疲惫而彷徨的。刚刚过去,我们在喊着毛主席万岁的年代,有多少人见过毛主席呢?红卫兵见过,天安门前都被挤爆了,全国两百万红卫兵串联去见伟大领袖毛主席。我们的乡土在各自封闭的圈子里自己“欢腾着”,从摇篮到坟墓的统购统销,让做惯臣民的乡民再一次服从。那时的乡土是饥饿而狂热的。治平先生言及,中国的现代化开始于国家、“民族”的危难之秋,以致“富国强兵”、“救亡图存”成为中国早期现代化的主要驱动力。这种特殊历史经验赋予国家一种独一无二的历史地位和历史使命,即国家不仅要缔造和保全“民族”,而且要改造落后的社会。由这里便产生了所谓的“规划的社会变迁”。我们看到,这种规划的社会变迁模式在20世纪60和70年代发挥到了极致。与规划的社会变迁相伴随,是一个国家权力不断向基层社会渗入的过程,一个社会中间阶层和组织日渐削弱,减少乃至消失的过程,这个过程的顶点,则是社会为国家所吞噬,以致在个人与国家之间没有任何中介。而当这种局面出现之时,法律也变得多余。政治上操纵的运动代替了日常规程,行政命令取代了法律规章。这时,国家固然可以被视为个人自由惟一可依赖的保护人,但同时,国家也是个人自由最大的威胁。
现在的乡土,遇上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时代,先富起来的进了城,想后富的还在努力。富裕成为大家的目标,能干的都走了,不能干的留下来,你不管我,我不管你,也确实没时间、没精力管,我们的乡土在封闭很久之后的张开是那般的笨拙,风进来了,受凉自然就感冒了。现在的乡土是病痛过后碎片化的乡土,有痕迹但没有整体,有只言片语但没有鸿篇巨著。现在的乡土是一个没有人管控的乡土,因为管控的人也去致富去了。当高层的声音在对乡土呐喊,可中间悬崖百丈冰,固化的中间层阻碍了这样一种沟通,春风和春雨爬山涉水,落到乡土时往往成了西北风和冬雨。现在的乡土是个体的乡土,原先的乡土是团体的乡土,人的存在依附于组织的存在,或是宗族、村落亦或是行业性组织等。而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在中国的乡土来的是更加猛烈,什么时候我们知道拿起法律的武器开始维护自己的权利,我们知道了女儿也有法定继承权,知道了欠债可以经过诉讼时效而可以不还,知道了婚前一定要在房子上加名......另外法律不行,我们还可以去无休止的信访,我们始终相信中南海里那群人总是好过我们在乡土的那群恶霸“乡绅”。国家希望通过这一系列运动把旧时的农民改造成新时代的公民,而以正式的法律取代民间固有的习俗、惯例和规范,既是实现这一想法的重要手段,也是整个改造计划中的一个重要目标。然而,当一切旧的组织、制度、仪式、礼俗和规范性知识业已失去合法性并且部分或者全部地解体,当一套建立在权利话语上的知识和规范大举侵入家庭关系,“弘扬民族传统美德”便只能是一句无所依托的空话,意在维护“传统美德”的法律和政策也必然包含了深刻的自我矛盾。法律破坏了乡土秩序,但这不是法律的过错,而是我们忘了权利的另一面是义务,现在的乡土落到一个人人“尊崇”自身权利而不知义务的基本悖论怪圈当中。
中国在城市化,但是永远也不可能只有城市,没有乡村
中国在城市化,但是永远也不可能只有城市,没有乡村。小城镇的发展其实就是乡土城市,只不过是茅厕换成了抽水马桶。乡土在断裂,也在重构。重构和谐乡土只有重新开启社会,让乡土浸润在社会的空气中,而不是裸露在国家管控的爪牙之下或曝露在无政府主义的臆想秩序之中。
写在后面的诗:
诗人艾青:
假如我是一只鸟,我也应该用嘶哑的喉咙歌唱:
这被暴风雨所打击着的土地,
这永远汹涌着我们的悲愤的河流,
这无止息地吹刮着的激怒的风,
和那来自林间的无比温柔的黎明……
——然后我死了,连羽毛也腐烂在土地里面。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作者简介:
流苏,游走于城乡之间,徘徊于传统与现代的边缘。
本期编辑:B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