鼻酸——《少年事件处理法》讲义序言
青苗荐语:
感谢台湾大学法学院李茂生教授赐稿,青苗法鸣代全体青年法律学子向李茂生老师表示诚挚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先生治学之严谨,责任之担当见诸笔下,而印于学生心中。青苗法鸣将以此为契机,加强大陆与台湾之间的法学学术交流,为两岸青年学人提供交流的平台,增强两岸民间互信,助力跨越海峡的融合。
推荐语:
本文作者是台湾大学法学院教授,日本一桥大学第一位外国博士李茂生老师。在完成9年的日本求学生涯后,返回我国台湾地区,并参与了少年事件处理法(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别程序法)的制定工作,运用系统论独创了“甜甜圈”模型,并体现在这部法案中。但多年过去,因为缺少能理解该法意涵、正确适用该法的工作者,政府不愿投入资金,人民大众的不理解等原因,使许多少年无法再复归社会,在被贴上人渣的标签后,永远地排除在社会之外。这让作者痛心疾首,一部良法,却无法执行。
在文中,作者以流浪犬“阿黑”作喻,表达了自己对非行少年、对少年事件处理法以及对这个冷酷社会的感想,并在不断地自责中,激励自己应该做些什么。在作者高超的文笔下,我想大家一定会有一刻因眼角的泪水而模糊了视线,希望大家在那一刻可以感受到一些什么,即使不理解什么是“少年事件处理法”。
今年因为听课人数太多,少年事件处理法的课程被安排在了台湾大学博雅楼最大的教室,每周一下午,都会有超过四百人于此听课。这也是作者教学生涯中最后一次讲授该课程(不知道以后汉语世界还会不会有人教这么一部“不被理解”的法),本文是该课程讲义的序言,既是纪念、也是传承,故整理此文以飨诸君。
推荐人:匆匆宇宙,在台湾地区交流的大陆学子。
李茂生教授
〇二年年初某个寒冷又下着小雨的星期天,小黑用着它还能够动的三条腿,一瘸一瘸地走到了新店一个小山坡上的社区。瘦瘦的身躯、淋湿的皮毛,在它身体的左侧还可以看到已经结疤的暗红色伤痕。社区警卫偶尔会将吃剩的便当给它,而且警卫室的旁边还有一个小池塘可以喝水,于是它就住了下来。
我太太看它可怜,于是开始间歇地弄些狗豆豆加鸡肝给它补身体。个把月后,小黑的腿伤好了,细细的腿虽然还是有点瘸,但是已经可以用它的三条半支腿开始奔跑。我太太每晚遛狗的时候,都会带一些食物出去,只要有看到小黑,总会分一点给它。小黑警戒心很高,不喜欢靠近人,移动它的食物时还会对人龇牙咧嘴地呜呜叫。不过牠对于第一次给它食物的警卫,倒还颇亲近的,只要那位先生值班,它都会静静地躺在警卫室巡逻车的旁边。
暑假到了,小黑日益活泼。晚上十一点警卫用巡逻车开始绕行社区的时候,如果有看到小黑尾随在车子后面奋力地“巡逻”,我和我太太都会会心一笑——今晚又是那位警卫在值班了。
开学的第一天九月十六日晚上,中秋节快到了,我太太准备了一些鸡胸肉,想要让社区内的流浪犬们补一补,“小黄”、“贱狗”大家都吃了,但是找来找去就是找不到小黑。我看到当晚的警卫就是那位经常喂食小黑的先生,于是走过去寻问小黑的踪影。不料那名警卫回答说,昨晚深夜就把小黑圈起来,丢到中兴路上了。他说,小黑不仅是会追摩托车,还会去咬骑摩托车的人,而且只要他去巡逻,小黑一定会跟着,结果巡逻车所到之处,社区内其他家犬都会跟着狂吠,吵到社区安宁,大家抱怨连连,所以不得已只好把小黑弄离这个社区。他还说,反正小黑是只流浪狗,在社区流浪或是在市区流浪,都是一样。
我当场愣在那里,心想不一样,不一样。假若它没有产生过对人的任何信赖,那或许是一样,当它的肠子被蛔虫涨破而死亡时,心中一定是充满了恨意,这也就算了,但是小黑的情形绝对不一样。一头没被人关爱过的狗,只因为人们一时的心软,施舍它一些食物,于是从对人的不信赖慢慢地开始发展出对人的依赖,甚至于想用尽全力来报答人们的关怀,正当此际它竟然被最信赖的人背叛,而且被强制地驱离它已经视为是自己家园的地盘,再度地面对没有食物没有水的生活。不知它可不可以撑过这一次的灾难,不知牠还会不会再度信赖人类。想到这里,除了唾弃人类的自私外,我和我太太不禁一阵鼻酸。阿弟[1]在身边一直不肯安静下来,催我快点带它到篮球场玩球,我低下身来狠狠地打了一下阿弟的头,对着这只曾经是成功国宅的流浪狗,但现在却生活在天堂的可卡,呢喃了一句:臭弟你可真幸福。而手上扲着的中秋节礼物,晃荡着、晃荡着,不知怎么地好像是飘散出阵阵讽刺的味道。
我的专攻不是少年事件处理法,只不过回台湾后不久就玩票性质地写了一篇少年事件处理法的文章,而且也因为机缘而参与了新少年事件处理法的订定工作,十年下来不仅是累积了一些的文章,甚且还自大地干预了实务的运作[2]。回想起来,我不禁冒了一身冷汗,环视这个悲哀的社会,我的所作所为岂不就象是那位警卫。向少年提供了人际关系中的信赖契机后,再无情地将他抛掷到冷漠的社会,让他再度地尝受到人际的冷酷。
或许我应该更加深切地去体认矫正学校[3]里某位老师的心情,当她将少年送出学校的瞬间,看着少年的背影,想着日前奋力联络社会资源时的无奈,与因为过度热心而遭到政风调査时的愤怒,她心中的绞痛,应该是难以言喻的。或许我也应该更深入地去理解某位少年司法人员,当他打完电话给更生保护会后,口吐秽言时的心情。或许我更应该公布,将矫正学校出校生编入资优班,逼他再度中辍的国中校名,或那位在研讨会上扬言要尽有生之年的余力把矫正学校搞垮的学者姓名,让大家来唾弃这群教育人员。但是我太懦弱,太乡愿了,连这些事情都没有做到。这个社会真的是有够冷酷,而我就是加深少年对这种冷酷的体认的一份子,给他们一点的希望,然后残酷地利用社会现实来让他们产生再度被地弃的感觉。
有一位三年来只要我出国就会到我家照顾阿妹、阿白、阿弟的研究生家僮写了一本硕士论文,名为修复性司法。他在结论时谈论到我们曾经有过一个发展修复性司法的契机,这就是新少年事件处理法,不过因为理论过于深奥隐讳,所以始终无法将概念扩展到整个的刑事司法以及社会。我真的是错了,学问上的倾向使得我不知不觉地就把新少年事件处理法当成是自己的东西,开始操弄自己的脑袋瓜,并且把昨天的自己当成敌人,不断自娱地尝试自我超越,不断地在象牙塔中封闭自己,而忽略了到底社会中会有多少人想去花时间、精力来认识这种艰深的理论并产生反应。
九月十七日抽空拜访高雄少年法院,晚间回到台北后,庄秋桃院长滔滔不绝地讲述着少年法院同仁努力成果的身影一直不断地困境着我。我与她只见过两次面,当然她没看过我的文章,顶多只是看了一篇新闻报导而已。她不懂“我的”少年事件处理法,但是她努力地将“大家的”少年事件处理法,透过他们团队的诠释,传递到周边的社会。玩弄自己学问的我,羞愧之余,也开始反省到自己的自私。
今晚,在还有三篇本来就不应该答应的稿约恶梦般地在背后追赶的压力下,我开始改写以前的论文。如果可以完成,我会集结成册,丢到社会中。不,只要完成一部份,我也会不畏羞愧地将未完成的作品投入冷漠的国度。在“司法院”没有预算继续新设专业的少年法院,在法务部没有经费而决定中止辅育院的改制,甚至于扭曲现有矫正学校教学倾向,企图将学校改成黑手训练所的此刻,我已经没有多少时间来破除自己的象牙塔了。
纵或是未完成的作品,应该也可以激起一点涟漪。企盼社会中会有人感受到这一点的涟漪,而愿意向受过司法以及矫正处遇的犯罪少年伸出援手。给他一点的鼓励、一点关怀,一句话或一个拍肩膀的动作,就能够让已经有一点信赖人际关系契机的少年,努力地、有尊严地活下去。就像是小黑一样,虽然遭到创伤与背叛,但是往后只要机缘凑巧,可以断续地获得一丁点的关怀,应该就可以唤起它的回忆,继续有尊严地生存下去,而且对于那一丁点的关照,它会用尽全力来回报。
或许少年事件处理法的精神,并不是那些难解的用语与叙述,而在于二〇〇二年九月十六日晚间那一丝丝的鼻酸上。
台湾大学法律学院李茂生
2002年9月21日4:23 AM
[1] 另一只作者收养的流浪狗,现今已因年迈离世。
[2] 作者为台湾地区“法律服务基金会”理事长,多年来依靠自身努力,将许多资源送入政府不愿意配置的少年处遇机构
[3] 帮助非行少年即少年犯矫正不良行为,以再社会化的机构。
李茂生(网名火云邪神),国立台湾大学法律系教授,日本一桥大学刑事法学博士,早年主导台湾地区少年事件处理法的修正,曾任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院副院长。教学风格活泼,虽多讽刺戏谑之语,然实育其刑法思想于其中。教授一向所主张为客观说,其刑法思想虽与国内通说大相迳庭,然以其东方朔之淑世风范,运用福柯及阿甘本等人的思想,炼制自己的刑法理论而游走于刑法边缘,深受学生爱戴。
本期编辑:吴沁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