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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考研别光盯着五院四系:8个方向18所院校推荐(上)

青法平台 青苗法鸣 2020-12-09

编者按

在法学考研院校选择中,主要有两类考生:一是,优先报考知名法学院,对于专业则退而求其次;二是,优先考虑专业实力,并不一味追求名校。本文主要以专业方向为切入点,进而介绍“五院四系”之外拥有若干特色和实力专业的院校。由于种种原因,所有院校、所有专业均不可能一一详尽,因此本文主要梳理了8个报考方向下,具有特色专业的18所高校。任何梳理均很难做到穷尽,欢迎各位读者在文末留言补充:你想为哪所学校的哪个法学专业打call!


明天将为大家推送本文的姊妹篇《法学考研别光盯着五院四系:8个方向18所院校推荐(下)》,欢迎持续关注!


目录

(上)

一、民商方向关注的两所学校

二、知产方向关注的三所学校

三、经济法与国际法方向关注的四所学校

(下)

一、刑法方向关注的三所学校

二、诉讼法方向关注的两所学校

三、理论法学和宪行法学关注的四所学校



备注说明:

1.本文基础信息来源于各大法学院校官网、中国知网、百度百科、搜狗百科等,在此基础上进行了整理分析,如有误差,欢迎补充、指正。

2.本文选取的院校,其法学专业虽可能不及“五院四系”等传统政法名校知名,但在某些方向却实力强劲,发展势头迅猛,值得我们关注并选择作为考研方向。

3.本文所列部分学校强势专业不止一个,本文介绍的专业主要是目前考生尚不完全了解的。

4.本文在介绍师资方面,主要节选部分老师的部分成果进行简单展览(“简览”),考虑到篇幅以及学校官网的信息有限,故难免不能完全详尽,恳请读者们谅解与指正。

5.在成果简览中以学术论文为主,个人著作为辅,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体现老师研究动向。

6.本文所有名单顺序不分先后。



01

【民商方向关注的两所学校】


北京航天航空大学法学院


特色鲜明的民商法学


【院校介绍】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建设高校,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A类建设高校,有工、理、管、文、法、经、哲、教育、医和艺术10个学科门类,综合实力强大。学校位于北京,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发展优势。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法学专业获评B+。


北京航天航天大学 学院路校区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简称北航法学院)于1997年建立法律系,2002年成立法学院。北航法学院师资力量雄厚。近60位专业教师中,拥有博士学位且拥有海外留学经历的比例均超过90%。其中法学院院长为我国著名民法学家龙卫球教授,是教育部长江学者,中美富布莱特学者。各学科著名学者还有民商法刘保玉教授、经济法任自力教授、国际法孙新强教授、民诉肖建华教授等。整体师资队伍结构合理,其中教授19人(校聘15人,院聘4人),博士生导师18人(专职14人,兼职4人),副教授24人,讲师13人。具有博士学位的占92%以上,留学1年以上经历的占90%以上,海外博士经历占15%。1人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为中组部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 1人为中宣部“四个一批暨文化名家”, 1人入选百千万人才计划,2人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人为中美富布莱特学者,1人为德国洪堡基金学者,3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3人为“卓越百人”,2人获得宝钢优秀教师奖,3人为北京市优秀教师,多人获得其他省部级优秀教师称号或进入省部人才计划。


【人才培养模式】

北航法学院始终将人才培养放在中心地位,目前拥有完整的法学本科专业、法学硕士一级学科、法学博士一级学科、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等学位授予体系。立足自身雄厚的法学教育资源,紧密围绕国家新时期高水平战略法治人才需求,结合北航强大的工业和信息化学科优势,依托取得的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计划”和“本科实训计划”培养平台,培养法学知识扎实、法学实践素质突出、掌握工业与信息化知识的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2012年,学院入选教育部首批“法律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同年也成为全国20家“本科实训基地”之一。

北航法学院学科布局完整,重点突出,特色鲜明。先后设置了“民法”、“商法与经济法”、“国际法”、“诉讼法”、“法理与法律史”、“宪法与行政法”、“刑事法”、“网络与信息法”8个学科基础研究中心。在所有法学二级学科(如民商法、宪法与行政法、法理与法律史、刑事法、诉讼法、国际法等)均设立了硕士和博士点。从学科发展来看,北航法学院依托学校良好的理工类专业实力,大力发展交叉学科,新兴学科。其中民商法、宪法与行政法在国内处于一流水平,航空航天法、网络信息法、科技法、知识产权法,在国内众多法学院当中,特色鲜明。真正实现了文理交融,学科交融,较早地实现了法学部门向法学领域研究的转变,相继成立了“东亚传统法律文明研究所”、“政治宪法学研究中心”和“农村法律政策研究中心”等10余个非实体组织类研究中心。近年来,在教义法学、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新型民事权利保护、电子商务法、虚拟空间治理等多个领域产生了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研究成果。北航法学院开展书院制、阶段式、一体化、导师制、小班制教学培养,读书会、讨论会、座谈会丰富多样,课业论文要求严格,学风严谨,杜绝划水。


【民法专业】

北航法学院在1997年开设法学本科,2002年即设置民商法硕士点,在2011年取得学科建设的飞跃,取得了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同年,即设民商法等四个二级法学博士点,2014年增设宪法与行政法博士点。

北航法学院设置了“民法研究中心”、 “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等七个基础学术机构,其中民法研究中心目前共有10人,构成为名誉主任:刘春茂教授、龙卫球教授,主任:周友军教授,副主任:丁海俊副教授,成员:龙卫球教授(博导)、孙国瑞教授(博导)、付翠英教授(博导)、周友军教授、谭华霖教授(院聘)、丁海俊副教授、李昊副教授、徐绪辉讲师、张家骥讲师 、王琦讲师。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与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共同创立了两岸民商法前沿论坛,自2011年始已连续成功举办了八届。吸引诸多法学先进的参与,论坛影响巨大、硕果累累。


【民法专业部分老师成果简览】


龙卫球:

《再论企业数据保护的财产权化路径》,《东方法学》2018年第3期。

《数据新型财产权构建及其体系研究》,《政法论坛》2017年第4期。

《我国网络安全管制的基础、架构与限定问题——兼论我国《网络安全法》的正当化基础和适用界限》,《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5期。

《新型工业化时代的法学教育——以北航法学教育改革为个案》,《中国大学教学》2017年第1期。

《不动产登记性质及其纠纷处理机制问题研究——兼评《物权法司法解释(一)》第1条》,《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7年第1期。

《公司内部治理机制的改进:“董事会-监事会”二元结构模式的调整》,《比较法研究》2005年第6期。

《数据新型财产权构建及其体系研究》,《政法论坛》2017年第4期。


孙国瑞:

《视听作品的著作权保护研究》,《知识产权》2011年第10期。

《我国企业专利管理问题研究》,《科技进步与对策》2006年第5期。

《论虚拟财产》,《科技与法律》2004年第4期。


付翠英:

《人格·权利能力·民事主体辨思——我国民法典的选择》,《法学》2006年第8期。

《论赔礼道歉民事责任方式的适用》,《河北法学》2008年第4期。

《从破产到破产预防:一个必然的逻辑演绎》,《法学杂志》2003年第1期。


周友军:

《民法典中的违法阻却事由立法研究》,《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5期。

《我国《侵权责任法》修订入典的初步构想》,《政治与法律》2018年第5期。

《民法典编纂中产品责任制度的完善》,《法学评论》2018年第2期。

《我国民法的法源及其解释》,《政法学刊》2017年第6期。

《我国侵权法上作为义务的扩张》,《法学》2008年第2期。

《我国动物致害责任的解释论》,《政治与法律》2010年第5期。

《德国民法上的违法性理论研究》,《现代法学》2007年第1期。


谭华霖:

《推进国防特色高校知识产权转化的对策》,《中国高校科技》2019年第4期。

《我国科技成果第三方评价的困境及制度完善》,《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9期。

《如何破解高校专利转化之“难”》,《中国高校科技》2018年第6期。


丁海俊:

《论我国《侵权责任法》上的死亡赔偿制度——兼谈对《侵权责任法》第16、17、18条和第22条的理解》,《法学杂志》2010年第3期。

《违约金的性质与功能新论》,《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5年第3期。

《论民事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关系》,《河北法学》2005年第7期。


李昊:

《论英美法中基于犯罪行为的回复与没收》,《东方法学》2019年第2期。     

《损害概念的变迁及类型建构——以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编纂为视角》,《法学》2019年第2期。         

《论生态损害的侵权责任构造——以损害拟制条款为进路》,《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2019年第1期。  

《对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审视与建言》,《法治研究》2018年第5期。  

《冷冻胚胎的法律性质及其处置模式——以美国法为中心》,《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5年第5期。

《大陆法系国家(地区)成年人监护制度改革简论》,《环球法律评论》2013年第1期。

《德国新债法中附随义务的构造》,《环球法律评论》2009年第5期。


经验贴链接保研经验:北航篇|一路拾掇,一路前行


中国社科院大学政法学院


民商法学的传统重镇


【院校介绍】

社科大政法学院于2018年正式成立并招收了首届本科生,学院下设法学系和社会学系,分别开设法学和社会学专业。

法学系目前有刑事法博士点,一级法学硕士授予点和法律硕士授予点。法学系目前具备雄厚的教学科研实力,致力于建设双一流法学专业,打造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法学人才培养高地。目前具有专职教师39人,其中教授13人,副教授15人;博士37人(其中博士后7人),博士占比为94.9%;博士生导师2人,硕士生导师28人。现为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优势学科为刑事法学,将于2019年招收首届刑事法专业博士生。法学系办学依托机构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和国际法研究所,共有85人担任兼职教授,其中博士生导师31人,硕士生导师54人。


研究生院升旗仪式


【人才培养模式】

1、“师徒制”的指导模式

“师徒制”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经多年探索不断完善建立的人才培养模式。中国社科大本科教育继承和发扬这一传统,设立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度。导师由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和其他国内外的知名专家学者担任,每位导师指导2-5名学生,目前已为2017级、2018级学生配备293名学业导师。

中国社科大实施特聘首席教授制、特聘讲席教授制、课程主讲教授制、讲座教授制、领军人才制等师资建设制度,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为“师徒制”提供支持。同时,聘任高水平教师投入到一线教学,负责通识课程、专业课程和核心课程的讲授,为学生提供全方位优质教育。

2、“本- 硕- 博”资源一体化

中国社科大为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高层次哲学社会科学后备人才,通过加大推免力度、硕博连读等形式,在相关基础学科和重点学科探索连续培养途径。向本科教育导入研究生教育资源,推动实现“本- 硕- 博”资源一体化。目前已组成本科生教学团队40个,包括社科院专家78人,社科大专任教师70人,校外专家4人。

3、深度国际化培养

中国社科大充分利用中国社科院遍及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层次国际交流合作网络,深化学生的国际化培养,扩大学生的对外培训与交流,同时大力引进国际学术资源,为学生提供国际化的多元教育。

截至目前,我校已经与英国牛津大学、荷兰莱顿大学、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日本明治大学等十余所海外知名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组织选派了近百名学生赴境外学习交流。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生海外培养奖学金,2018年先后选拔、资助了近50名优秀学生。我校的荷兰莱顿大学学分项目和埃克塞特大学学分项目入选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我校本科生还可以同时申请到留基委的资助赴境外学习。

4、教学与科研相辅相成

兼任学生导师的中国社科院专家学者,承担大量的国家级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研究项目、国家有关部门提出或委托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研究任务、个人的独立研究。

把本科生的科研能力培养纳入到日常教学体系和培养方案中,鼓励学生参与学校和导师的科研活动,通过实践掌握人文社会科学的基础研究方法,接触学科领域前沿内容。

2018年中国社科大启动“人文社会科学新苗计划”,根据学生学历层次、专业特点不同,探索、提升本科生科学研究能力,形成以“课题研究”“读书会”“学术竞赛”“研究小组”“成果奖励”五位一体的本科生科学研究管理体系。

5、满足个性化发展需求

中国社科大努力实现广大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在管理制度上为本科生提供有序转调专业、辅修专业的机会,充分激发学习兴趣,发掘学生潜能。

为推进高质量课堂教学和科研教学的有效开展,学校本科生教育采用精英教育模式,进行小班教学,每班级人数稳定在15-30人左右。在教学实践过程中,根据各专业的差异化培养要求,还采取大型综合课、系列化小型独立课、研讨课、长学时课、短学时课、结合科研的研讨课等多种形式。


【民法学专业】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要从事法学基础理论和民主法治人权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下设法理学研究室、法制史研究室、宪法与行政法研究室、民法研究室、商法研究室、经济法研究室、知识产权研究室、刑法研究室、诉讼法研究室、传媒与信息法研究室、社会法研究室、法治国情调查研究室等12个研究室,以及马克思主义法学研究中心、人权研究中心、法治宣传教育与公法研究中心、私法研究中心、欧盟法研究中心、亚洲法研究中心、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民主问题研究中心、台港澳法研究中心、公益法研究中心、性别与法律研究中心、文化法制研究中心等 10余个非实体研究中心。法学所主办两份CLSCI核心期刊《法学研究》与《环球法律评论》,此外还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是全国首批3个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之一。中国法律史学会也挂靠在法学所。

法学所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自1995年以来,法学所著名专家学者先后8次担任中共中央法制讲座主讲人、6次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讲座主讲人、1次全国政协常委会法制讲座主讲人。法学所曾荣获“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并有多位专家学者被授予“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法学所还应国家有关部门的委托和邀请,多次参与立法、司法工作以及国家级人权对话和交流。


【民法专业部分老师成果简览】


梁慧星老师、孙宪忠老师已经非常知名了,且成果颇多,故在此暂不详述。小编打算介绍一下其他老师。


邹海林:

《论<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担保物权”的制度完善——以<民法典各分编(草案)>第一编物权为分析对象》,《比较法研究》2019年第2期。

《论抵押权的追及效力及其缓和——兼论<物权法>第191条的制度逻辑和修正》,《法学家》2018年第1期。

《抵押权时效问题的民法表达》,《法学研究》2018年第1期。

《民法总则》,法律出版社2018年版。

《保险法》,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7年版。

《保险法学的新发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年版。


朱广新:

《论合同法分则的再法典化》,《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9年第2期。

《书面形式与合同的成立》,《法学研究》2019年第2期。

《民法典物权编编篡的历史与体系思考》,《比较法研究》2018年第6期。

《恶意串通行为无效规定的体系地位与规范构造》,《法学》2018年第7期。

《合同法总则研究》(上下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谢鸿飞:

《违反安保义务侵权补充责任的理论冲突与立法选择》,《法学》2019年第2期。

《抵押物价值恢复请求权的体系化展开——兼及抵押权保全的立法论》,《比较法研究》2018年第4期。

《民法典的外部体系效益及其扩张》,《环球法律评论》2018年第2期。


经验贴链接:2019社科院大学考研经验分享



02

【知产方向关注的三所学校】


湘潭大学法学院


知产法学的后起之秀


【院校介绍】

湘潭大学法学专业创办于1982年,是湖南省创办最早的法学专业。湘潭大学法学院是湖南省师资力量最强、学科门类最全、招生规模最大、教育层次最齐全的法学院。1993年,诉讼法学硕士学位授权点获批,实现湖南省法学硕士点“零”的突破。2001年,法学专业被确认为湖南省重点专业。2003年,诉讼法学博士学位授权点获批,实现了湖南省法学博士点“零”的突破。2005年,法律史博士学位授权点获批。2008年,湘潭大学创办湖南省首家知识产权学院,与法学院合署办公。2009年,学院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法学实验教学中心获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2013年验收合格)。2010年,获批全国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湖南省法学类唯一)。2011年,获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2012年,法学一级学科获批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知识产权学院获批交叉学科知识产权博士点。入围全国首批国家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应用型、复合型)。2013年,湘潭大学作为牵头单位获批了湖南省首家也是迄今唯一的法学类2011协同创新中心(法治湖南建设与区域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2014年,与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联合组建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基地。2015年10月,入选中国法学会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ADR)研究方阵。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研究基地”落户我院。2017年,知识产权学院荣获全国知识产权人才工作先进集体。2017年,教育部第四轮学科,湘潭大学法学学科评估结果为B+。


【培养模式】

2017年,湘潭大学法学院创建了法学教学改革创新实验班——卓越班,并于当年实现专业招生。2017年,湘潭大学依托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创办全国首家信用风险管理学院并获批全国首个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专业并于2018年实现专业招生。目前在校学生2000余名,其中本科生1300余名,硕士研究生600余名,博士研究生40余名。


【师资队伍】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70人、兼职实务导师102人。专任教师中,教授26人,副教授19人,讲师25人,学缘背景涵盖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南京大学、吉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澳门科技大学以及日本中央大学、意大利罗马第一大学、美国圣托马斯大学等国内外知名高等院校。拥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人员、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国家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等一批高层次人才。


【知识产权专业】

湘潭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成立于2008年11月,与法学院合署办公,是湖南省首家也是惟一一家知识产权学院。在湘潭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科组和经济法学科组基础上,整合校内公共管理学院、商学院、相关工科院系优势师资,凝聚了一支理论功底深、实务能力强的教学团队。学院现有专任教师18人,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10人,讲师3人,16人具有博士学位,7人具国家公派留学经历,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理事3人,国家“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1人,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1人,全国专利信息领军人才1人,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1人,全国专利信息师资人才2人,另有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实务部门兼职导师30余人。

学院致力于探索复合型知识产权实务人才培养模式,已形成包括知识产权本科、知识产权法学硕士、法律硕士(知识产权方向)、知识产权博士和博士后等层次完整、特色鲜明的人才培养体系。学院致力于探索“高校、政府和企业”多方主体参与、协同的人才培养机制。2009年,建成国内领先的知识产权实验室,引进了国际一流的专利信息检索与分析数据库;2010年,湘潭大学与三一集团等六家大型企业共建学生实习基地;2011年,湘潭大学与湖南省知识产权局签署协议,共同重点建设湘潭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并于2012年共建湖南省专利分析与评估中心;2012年,湘潭大学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共建湖南省知识产权司法理论研究基地和研究生创新培养基地;2013年,湘潭大学作为牵头单位成功申报了湖南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法治湖南建设与区域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其中“创新型湖南建设与知识产权保护研究”是重要子平台。


【知识产权专业部分老师成果简览】


肖冬梅:

《硬规则时代的数据自由与隐私边界》,《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3期。

《欧盟数据保护官制度研究》,《图书情报工作》2019年第2期。

《欧盟数据保护影响评估制度及其启示》,《中国图书馆学报》2018年第5期。

《美国禁止规避技术措施例外制度评析(七)——规避技术措施访问视频游戏的立法例考察》,《图书馆论坛》2017年第8期。

《法经济学视野下数据保护的规则适用与选择》,《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6年第6期。


刘友华:

《机器学习的著作权侵权问题及其解决》,《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9年第2期。

《欧洲系统专利间接侵权认定及其借鉴》,《知识产权》2018年第11期。

《侵犯体育明星姓名权的“误认”要件研究——从乔丹姓名权案说起》,《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3期。

《云计算专利跨境侵权认定问题研究——美国的经验与借鉴》,《知识产权》2016年第9期。

《美国多主体专利侵权认定规则的演变与启示》,《知识产权》2015年第9期。


刘铁光:

《新闻聚合模式发展的制度障碍及其克服——欧盟“链接税”规则修正后的借鉴》,《新闻界》2019年第2期。

《体育赛事直播画面侵权案件法律适用的规范研究——基于新近案例的实证分析》,《体育科学》2018年第1期。

《商标显著性:一个概念的澄清与制度体系的改造》,《法学评论》2017年第6期。

《电商领域适用“通知-删除”规则的利益失衡及其矫正——一种回归技术的方案及其制度构建》,《常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4期。

《<商标法>中“商标使用”制度体系的解释、检讨与改造》,《法学》2017第5期。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


知产法学的中坚力量


【院校介绍】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于2001年元月正式成立。其学科基础由原华中理工大学、同济医科大学和武汉城市建设学院三所高校所属的法律学科整合组建而成,并大力引进优秀师资。著名法学家、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罗玉中教授出任法学院首任院长。在“入主流、争一流、创特色、倡交叉”办学思想指引下,经过近年来的不懈努力,初步建成了结构合理、学科齐全、特色突出、优势鲜明的办学体系。以法学院为依托的我校法学一级学科,已成为湖北省重点学科。在著名的英国高等教育调查机构QS公司(QS Top Universities)发布的以学术声誉、雇主声誉和论文引用率为核心评价指标的“2012-2013 QS法律专业世界大学排名”榜单中,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名列中国大陆地区第8名。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法学专业获评B-。


【培养模式】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以“法治为魂,天下为任,职业为本,素质立身”为自身教育理念,构筑起较为完备的人才培育体系。法学院现拥有法律社会学专业二级学科博士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设置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科技法与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等8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同时拥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授权点,分设法律实务班、知识产权班、财税金融法班和法律硕士(法学)班等。此外,法学院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同意,全国法律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批准的首批开展知识产权方向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的五家试点单位之一。

法学院分设法律学系、科技法与知识产权系,各类教学研究机构覆盖了全部法学二级学科;同时,建立了科技法研究所、近代法研究所、法庭证据科学研究中心、法制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知识产权与竞争法中心、金融法研究中心等高水平研究机构。其中,科技法研究所是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单位、全国高校科技法研究会会长与秘书长单位、湖北省科学技术法学会会长与秘书长单位,2001年成为华中科技大学设立的首批校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03年成为武汉市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的武汉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2005年成为985工程“科技发展与人文精神”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的重要学科平台,2009年成为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的“全国专利保护重点联系基地”,2012年成为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的“全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论研究基地”,2013年成为武汉市知识产权局、武汉市教育局、武汉市科学技术协会批准设立的“武汉市青少年知识产权素质教育校外辅导员基地”。



【师资队伍】

法学院现有50余位专任教师。其中,教授17人(博士生导师12人),副教授20人,博士学位获得者和博士学位攻读者占教师总数90%以上。在教师队伍中,曾任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职务者2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者2人,荣膺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者1人,湖北省历届“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荣誉称号者5人,入选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学者”岗位者2人,二级教授4人。法学院大力提高专任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一大批中青年骨干教师在科研、教学第一线的实践锻炼中得到学术成长,基本形成了较为合理的师资体系。30余名海内外著名法学家受聘为兼职教授或客座教授。


【知识产权专业】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方向实力强劲。近来年主持的代表性课题有:国务院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2006~2020年)战略研究第18专题《科技发展法制和政策研究》,国务院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制定专题研究;国家和地方立法研究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草案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草案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草案研究》,《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法律专题研究》,《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条例草案研究》,《湖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立法修订研究》,《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立法修订研究》,《武汉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立法研究》,《武汉市知识产权促进条例立法研究》,《广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立法研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面向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的国家知识产权政策体系研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我国知识产权协调保护与管理研究》,国家科技部重大项目《我国科技法律法规实施效果评价研究》,985工程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研究项目《创新型国家建设的法律环境研究》,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科技法学》和“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卫生法学》等。


【知识产权专业部分老师成果简览】


郑友德:

《论我国商业秘密保护专门法的制定》,《电子知识产权》2018年第10期。

《新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顶层设计与实施中的疑难问题探讨》,《知识产权》2018年第1期。

《日本商业秘密保护研究》,《知识产权》2017年第1期。

《论应对气候变化的绿色知识产权策略》,《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6期。


熊琦:

《著作权合理使用司法认定标准释疑》,《法学》2018 年第1期。

《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著作权认定》,《知识产权》2017年第3期。

《“用户创造内容”与作品转换性使用认定》,《法学评论》2017 年第3期。

《网络版权保护十年:产业与制度的相生相克》,《电子知识产权》2016年第10期。


焦洪涛:

《基于“可转债”的知识产权证券化模式设计――武汉知识产权交易所的实践探索与困惑》,《中国科学院院刊》2018年第3期。

《科研诚信建设的立法思考》,《中国高校科技与产业化》2010年第8期。

《“科研诚信法律问题研讨会”述要》,《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2期。


滕锐:

《工业4.0时代专利成果外生性风险的政府治理》,《知识产权》,2019年第1期。

《商标抢注行为的概念界定及其矫正》,《重庆社会科学》2013年第1期。

《知识产权与民法典关系的思考》,《科技与法律》2005年第3期。

《科技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初探》,《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05年第3期。



同济大学法学院


文理兼备的知产法学


【院所介绍】

同济大学法学院致力于培养服务国家治理和面向市场需求的各类法治人才,包括立法者、法官、检察官、政府执法者等法治专门人才,律师、公证员、公司法务等法律服务人才,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涉外法治人才,以及从事法学教学研究等法律研究人才。

同济大学法学教育以“培养引领未来的社会栋梁与专业精英”为总体定位,依托学校对德交流合作的传统以及综合性大学学科齐全的优势,形成了德国(欧洲)法、城市建设与治理法制、科技法等特色方向,与汽车学院、交通学院联合进行无人驾驶的法律问题研究,与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联合进行建筑与规划法的研究,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学院联合开展环境法方面的研究等。2014年开始,作为复合型本科人才培养的探索,学院与土木工程学院等联合开设“土木—法学”班,着力培养具有扎实理工科学知识的法治人才。2018年首届学生毕业,获得“土木工程”和“法学”双学士学位,备受用人单位青睐。


同济大学四平路校区   上海四平路1239号


现阶段,同济大学法学院积极融入“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卓越实践,积极融入学校创新生态系统,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紧密结合国家发展战略,将人才培养、学术研究、社会服务与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形成对接,着力建设“入主流、强基础、有特色、国际化”的一流法学院。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法学专业获评B。


【人才培养】

重视实践。法学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同济大学法学院历来重视实践教育教学:开设了模拟审判、案例研讨、法律诊所、专业谈判等法律实训课程;长期聘请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实务部门人员给学生授课;设有不同类型的校外学生实习实践基地。

同济大学法学院注重开拓学生的国际视野,提供到国外学习交流机会。学院与德国柏林洪堡大学、康斯坦茨大学建立了硕士双学位项目,与海德堡大学、波恩大学、英国肯特大学、意大利都灵理工大学、美国佩斯大学等多所大学建立了互免学费的学习交流项目。学院定期开设暑期学校,激励学生赴国外进行短期学术交流。


【知识产权法学专业】

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聚集了多位国内知名知识产权专家学者和一批具有潜力的青年学者,目前有教授 5 人(均为博导,含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3人),副教授10 人,助理教授2 人,全部拥有博士学位。学院一直致力于聘请国内外知名学者担任兼职教授,聘任了知识产权领域的知名法官和律师兼任学生实践指导老师。目前,学院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学院合办的 WIPO- 同济大学联合培养知识产权法硕士项目、国家知识产权局 -教育部联合委托同济大学的“中国政府知识产权奖学金硕士项目”已招生两届(我国目前唯一承担并实际运行该项目的高校)。

近年来,学院教师主持了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重点项目 4 项,其他国家级课题 10 余项,获得上海市教学成果一等奖,在《中国法学》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 100 多篇。同时,2012 年 1月至 2018 年 12 月期间,同济大学知识产权学科教师共完成了 50 余项知识产权专题研究报告和 8 项涉及国家知识产权重要决策的应急性研究报告,撰写并刊发了近 60 期《信息速递》(10余篇得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领导的批示)、7 期《工作动态》(均由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国务院有关领导和相 2 个部委),并为国家和上海市有关部门在相关的决策提供了 10 余篇政策建议,为中共中央、国务院相关文件的起草提供了 3 篇专家建议稿,有的建议获中央主要领导人重要批示。有关《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和《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对中国经济的影响》等系列成果,在 2015 年 12 月 22 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得到充分体现;《自贸区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系列成果被报送国务院有关领导以及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 28 个部委以及上海市委、市政府等部门单位领导参阅 , 部分已经在上海进行实践。

学院现拥有国家知识产权局设立的“国家专利保护重点联系基地”、“国家知识产权培训(上海)基地”、“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研究基地”及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的“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论研究基地”,并在科技部支持下成立了中欧创新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等教学科研平台。


【知识产权法专业部分老师成果简览】


任声策:

《专利联盟中企业的专利战略》,上海三联出版社2007年版。

《普惠金融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山东社会科学》2018年第12期。

《扩展适应:创新的另一个源泉——研究述评与展望》,《外国经济与管理》2019年第1期。


杨鸿:

《民间文艺的特别知识产权保护:国际立法例及其启示》,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

《贸易区域化中知识产权边境执法措施新问题及其应对》,《环球法律评论》2016年第1期。

《过境货物的知识产权边境措施:TRIPS协定下的合规性分析》,《亚太经济》2013年第4期。

《反假冒贸易协定知识产权执法规则研究》,《法商研究》2011年第6期。

《国际知识产权立法的新趋势及其应对:以国际贸易区域化为背景》,《亚太经济》2011年第6期。


徐明:

《欧洲专利制度研究》,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

《科技企业专利组合竞争策略理论与实证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

《专利申请量与R&D投入因素的弹性关系研究——基于36个产业面板数据的实证分析》,《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16年第1期。

《科技企业专利组合路径及其启示:基于兼容性模型的理论分析》,《科技进步与对策》2016第2期。

《避风港原则前沿问题研究》,《东方法学》2016第5期。

《“通知-删除”程序作为诉讼前置程序的可行性研究》,《上海法学研究》2016第8期。


经验贴链接:《同济大学国际知识产权学院考研经验分享



03

【经济法与国际法方向关注的四所学校】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复合型突出的经济法学


【院所介绍】

中央财经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为三大主体学科,文学、哲学、理学、工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研究型重点大学;是国家首批“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和首批“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该校位于北京,具有很强的地理发展优势。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法学专业获评B。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拥有一批国内一流的学术带头人和青年学术骨干。现任院长为尹飞教授,学院现有专任教师63人,其中教授15人,副教授30人。学科带头人陈华彬、郭锋、蒋劲松、曾筱清、曹富国、尹飞、高秦伟、郭华、邢会强、王克玉等均为学术成果丰硕的知名法学专家。多位教师受聘住建部、财政部等省部级单位专家顾问。


中央财经大学沙河校区   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东北部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将本科教育作为基础,研究生教育作为重点,因而十分重视学科建设。学院的法学教育依托财经类院校的学科优势,借助经济学、管理学学科特点,在培养具有复合知识结构的本科生、研究生方面形成了鲜明的财经法律特色。在学科定位和发展上,拥有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学、刑法学、金融服务法硕士学位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培养税法、金融法、商法、民法、宪法行政法、刑法、国际法等方向的博士研究生,并招收相应学科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本学科经济法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证券法》为国内首门省部级精品课程。同时,学院设有国内第一家金融服务法研究中心,是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会长和秘书处所在单位。


【人才培养】

学院的法学教育依托财经类院校的学科优势,借助经济学、管理学学科特点,致力于探讨法学和经济学、管理学相结合的教育与研究模式,侧重培养通法律、懂经济、懂管理、懂外语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性人才。在培养具有复合知识结构的本科生、研究生方面形成了鲜明的财经法律特色。教学方法上,强调夯实系统性的法学理论基础,注重案例教学和“法律诊所”教育,对法律硕士实行校内、校外双导师制,做到理论与实践结合,素质教育与职业教育结合,使学生拥有发展自己的广阔空间。

基于国际化人才的培养定位,学院汇集各类教学资源,开发不同层级的双语教学课程,包括《知识产权法》《公司法》《比较法》《比较政府采购法》《英美法律导读》等。组织学生参加“理律杯”全国高校模拟法庭竞赛、“Jessup国际法模拟法庭”、“贸仲杯”国际商事仲裁辩论赛等国际性模拟法庭比赛。学院参赛学生获得了2009年“国际人道法”模拟法庭比赛第4名、首届首都大学生模拟法庭比赛第3名、2010年中国第8届Jessup国际法模拟法庭全国选拔赛二等奖、“理律杯”全国高校模拟法庭竞赛最佳书状奖的优异成绩。

为强化学生的专业意识,激励学生的奋斗精神,培养面向未来的创新型人才,在不断探索所积累的经验的基础上,学院从2007年3月启动了《“法律之星”人才培养创新工程》,着力打造基本理论塑造、实践能力培养和国际化视野三大人才培养平台。迄今已有16名品学兼优的学生获得“法律之星”荣誉称号。学院联合具有社会责任感的机构在法学院设立了总额为300万元人民币的奖学金。学院与有关法院、金融机构、公司企业、律师事务所合作建立了30多个专业性的社会实践基地;与10多家国外法学院互派国际交流学生。


【经济法学专业】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肇端于20世纪80年代初设立的中央财经大学经济法教研室,1995年独立建系至今,经济法学科一直是主力学科之一。目前,学科发展优势突出,方向完备。金融服务法作为学院发展重点,2013年起作为独立专业招收法学硕士生;经济法总论、竞争法、财税法、政府采购法等方面也均有不俗的教研力量,在国内外颇具影响力。

学科目前下设金融服务法和经济法两个教研室,教师队伍包括:甘功仁、曾筱清、曹富国、吴韬、邢会强、郑琳、曹晓燕、郑人纬、缪因知、郭纬真、马静远、周游,形成了层次衔接、接力有致的梯队。

在教学方面,除常规的本硕博经济法课程外,学院还对本科生开设了整学期的证券法、竟争法中英双语课程(研究生均可蹭课);对交换生开设了整学期的证券法、竟争法全英语课程。金融法和财税法是学院首批通过答辩的博士生所属方向。


【经济法专业部分老师成果简览】


黄震:

《普惠金融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山东社会科学》2018年第12期。

《区块链在监管科技领域的实践与探索改进》,《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18年第12期。

《监管沙盒的国际探索进展与中国引进优化研究》,《金融监管研究》2018年第4期。

《地方金融监管的法理问题》,《中国金融》2018年第3期。


王克玉:

《跨境证券交易的冲突法逻辑与法律适用规则的完善》,《证券法律评论》2017年00期。

《民法典编纂应当为证券资本市场的发展留足制度空间》,《财经法学》2017年第2期。


吴韬:

《互联网反垄断案件中的市场份额与经营者市场地位评估》,《网络信息法学研究》2017年第2期。

《美国“苹果电子书价格垄断案”争点释疑》,《法学》2017年第2期。

《网络约租车监管的制度逻辑》,《财经法学》2016年第2期。


经验贴链接:《央财学硕与首届法考的并肩之路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依托财经特色的经济法学


【院校介绍】

 新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上海财经大学发展法科教育。1980年设置国际贸易与经济法教研室;1981年改设经济法教研室;1987年设立经济法专业,并于同年招收经济法本科生;1991年设立经济法学系;1998年法学院成立。

   法学院现有教职员工62名,其中专任教师48人,辅导员系列人员4人,行政管理人员10名。专任教师中,教授20名、副教授14名、讲师14名。具有博士学位者38人,占总数的84%,其中具有海外学位者10名;全国性法学社团负责人12人次、中央机关咨询专家15人次,列全国法律院校前茅;长江学者、跨世纪或新世纪优秀人才6人次。国际知名环境法学者Mark Poustie教授与国际商法学者Ezra Wasserman Mitchell教授已全职在法学院开展工作。学院长期聘请资深法律人士讲授系列实务课,实际双导师制。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现设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硕士点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法学院于1997年获得经济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2005年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2007年获批法律经济学和法律金融学两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2011年获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12年设立财经法学博士点。经过多年发展,最终于2016年获批一级学科博士授予权。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法学专业获评B。


【经济法专业】

经济法学科是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依托本校财经特色发展最早的硕士学科之一,下设经济法理论、竞争法、金融法、财税法、法律和金融学、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等6个研究方向。根据学科特点与本院研究情况,本学科与金融学院、经济学院已开展博士生培养合作,招收法律经济学、法律金融学等专业博士生。依托本学科研究力量,设有上海财经大学经济法和社会法研究基地,由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全兴教授任基地主任。上海市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单飞跃、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刘水林等教授为基地主要研究人员。同时,为了加强学科与国内外经济法、社会法理论与实务界的联系和交流,基地还聘请了多位知名法学教授、律师、法官、资深劳动仲裁员作为兼职导师,共同推进经济法学的发展。


【经济法专业部分老师成果简览】


王全兴:

《我国社会保险制度深化改革的基本思路选择》,王全兴、赵庆功,《江淮论坛》2018年第3期。

《我国“网约工”的劳动关系认定及权益保护》,王全兴、王茜,《法学》2018年第2期。

《论中小企业应收帐款确认制度的市场化改进》,王全兴、唐伟森,《东南学术》2018年第1期。

《“互联网+”背景下劳动用工形式和劳动关系问题的初步思考》,《中国劳动》2017年第16期。

《我国政府优先购买权的功能审视与制度重构》,王全兴、王甜甜,《现代法学》2017年第2期。


单飞跃:

《纳税便利原则研究》,《中国法学》2019年第1期。

《中国经济法理论研究四十年:反思、转型与再认识》,《经济法论丛》2018年第2期。

《影响中国法治建构的文化因素考量——与西方法治形成条件的差异性比较》,单飞跃、肖顺武,《法治现代化研究》2018年第4期。


张占江:

《论企业商标的培育策略——以阿迪达斯“三道杠”商标异议复审行政纠纷案为视角》,《中国发明与专利》2019年第5期。

《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谦抑性》,《法学》2019年第2期。

《不正当竞争行为认定范式的嬗变 从“保护竞争者”到“保护竞争”》,《中外法学》2019年第1期。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的今朝新贵


【院校介绍】

法学专业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的传统优势学科。1978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对外贸易系即设立“国际商法教研室”,开始招收国际贸易法硕士生。1984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成立“国际经济法系”(时称为“七系”)。1996年,成立法学院。历经40年的发展,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目前已经成为学科体系设置相对完整、国际法专业特色鲜明、学术和教学水平比肩一流的知名法学院。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法学专业获评A-。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宁远楼7层


【培养模式】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以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层次法律人才为目标。设有完整的本科、硕士、博士人才培养体系,1985年即成为全国首批获得国际经济法专业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四所院校之一(其他三所为北京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1997年,学院国际法学获选全国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2002年,国际法学专业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级重点学科”,为目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仅有的两个国家级重点学科之一。2003年9月,教育部批准法学院设立国际法学博士后流动站。2006年,学院民商法学专业被评为北京市重点学科。2012年获批教育部本科教育工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017年国际法学科入选贸大“开放经济学科群”双一流建设专业名单。2017年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位列全国前十高校法学院。2018年《经济贸易法律评论》期刊创办申请获得国家批准。2018年全国首届专业学位评估中贸大法律硕士获评A-,位列全国前十。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重视培养并资助学生参加各类国际性模拟比赛,而且频获国际大奖。例如,如2017年3-4月,贸大在第14届“Vis East国际商事模拟仲裁庭辩论赛”中首次进入全球32强;之后在第10届“普莱斯传媒法国际模拟法庭竞赛”中首度挺进全球16强;2017年12月,在第5届“FDI国际投资模拟仲裁庭竞赛”中荣获亚太第三、全球第四,创中国高校参赛史上最佳成绩;2018年3月,在“ELSA-WTO模拟法庭竞赛”中首度位列东亚四强,成功晋级日内瓦全球总决赛。



【师资队伍】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拥有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先贤沈达明教授、冯大同教授创建了在国内外有广泛影响的国家商法特色学科,奠定了法学院发展的必要基础。前院长沈四宝教授曾担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3、4、5届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现任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法学学部委员、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2006年被教育部评为国家级教学名师。前院长王军教授曾担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6届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教学名师等。

现任院长石静霞教授获美国耶鲁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和中国武汉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博士学位,被遴选为教育部法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罗马国际统一私法协会(UNIDRIOT) 理事会成员等,获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等多项荣誉称号,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获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全国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安子介国际贸易研究成果奖等省部级以上奖项十多次。


【经济法专业】

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同样实力强劲,学院下设竞争法研究中心、国际贸易与金融法律研究所、产品质量与安全法制研究中心、消费者保护法研究中心和法律与经济研究中心。


【经济法专业部分老师成果简览】


冯辉:

《宏观调控法治化: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调控的转型》,《江西社会科学》2019年第1期。                 

《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权分配与监管规则协同》,《社会科学》,2018年第10期。

《公共产品视野下信用卡滞纳金的法律规制》,《广东社会科学》,2018年第7期。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发展观与绩效观的形成、影响及法治规范路径》,《东方法学》,2018年第6期。

《公共产品供给型监管:再论金融监管的理念变革与法制表达》,《政治与法律》,2018年第12期。 

《网络借贷平台法律监管研究》,《中国法学》,2017年第6期。


王军:

《油污海洋环境恢复的法律问题》,《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9年第1期

《论海洋油污损害赔偿责任的社会化分担》,《比较法研究》2017年第3期

《环境税国际协调法律制度障碍及解决途径研究》,《河北法学》2017年第6期


李俊:

《欧美发展风险抗辩制度及其启示》,《河南社会科学》2018年第12期

《美国产品责任法中的市场份额责任规则及其启示》,《中州学刊》2018年第11期


【国际法专业】

国际法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的强势学科。2007年,法学院获评教育部“国际化法学人才特色专业建设点”及教育部“全国双语教学示范点”。2009年,法学院获批建设北京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际商事仲裁实验教学中心”。2011年,法学院获批法学博士一级学科点。2012年,本院法学一级学科获批北京市重点学科,同时法学院成功入选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被批准为“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学院下设国际法研究所、国际商法研究所、比较法与欧盟法研究所和WTO法律研究中心。


【国际法专业部分老师成果简览】


石静霞:

《论内地与香港的跨界破产合作—基于案例的实证分析与建议》,《现代法学》,2018年第5期。

《一带一路倡议下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构建》,《武大国际法评论》2018年第2期。

《国际投资协定的新发展与中国的应对—基于CETA投资章节的若干分析》《国际法研究》2018年第1期。

《中美跨界破产合作里程碑—‘尖山光电案’评析》,《法律适用》 2017年第4期(被人大复印资料《国际法学》2017年第9期全文转载)。

《论跨界破产中的承认与救济制度—基于‘韩进破产案’的观察与分析”》,《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7年第2期;。

《精英法学院特色之路的再思考-贸大模式的重振及展望”》,《中国法学教育研究》,2016年第1期。

《TPP投资章节核心规则法律解析》,《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5年第6期。

Reconciling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with Natural Resources Trade in International Law: A Perspective from China-Rare Earths (co-authored with Yang Xingxing), FRONTIERS OF LAW IN CHINA, Vol. 10, No. 4, October 2015;

《国际贸易投资规则的再构建与中国的因应》,《中国社会科学》,2015年第9期

Bridging the Gap between Reality and Ideal: Services Liberalization in China-Japan-South Korea FTA Negotiation, ASIA PACIFIC LAW REVIEW (SSCI), LexisNexis, Vol. 22, No.1, 2014, June 2014;

Services Liberalization in China’s Free Trade Agreements, CHINA LEGAL SCIENCE (《中国法学》英文版),Vol. 1, No.4, Oct. 2013;

《中国加入WTO《政府采购协定》的若干问题-基于GPA2007 文本的分析》,《政治与法律》2013年第9期(第一作者)。

Factoring Cultural Elements into Deciding the ‘Likeness’ of Cultural Products: A Perspective from the New Haven School, ASIA PACIFIC LAW REVIEW (SSCI), LexisNexis, Vol. 20, No. 2, 2012, December 2012;

《同类产品判定中的文化因素考量及中国文化贸易的发展》,《中国法学》2012年第3期。


陈卫东:

《中美围绕国有企业补贴提供者的身份之争:以WTO相关案例为重点》,《当代法学》2017年第3期。

《“中国诉美国双反措施案”述评》,《WTO争端解决年度报告(2011-2012)》,法律出版社2014年版。

《WTO中反击欧美运用非市场经济方法歧视中国出口货物研究》,《国际贸易》2013年第4期。

《从中美“双反措施案”看外部基准的适用》,《法学》2012年第2期。

《条约入宪基本问题研究》,《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3期。

《“欧盟香蕉进口体制案第二次执行之诉案”述评》,《WTO争端解决年度报告(2009-2010)》,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

《WTO体制下文化政策措施的困境与出路——基于中美出版物和视听产品案的思考》,载《法商研究》2010年第4期。

《中国诉美国轮胎特保措施案的法律分析——以入世议定书第16条为重点》,《法学》2010年第3期。


经验贴的链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法考研+司考

《对外经贸国际经济法考研经验贴



南开大学法学院


国际法学的新兴力量


【院校介绍】

1980年,南开大学建立法学系,首任系主任潘同龙教授。1985年,著名法学家李光灿教授调入南开大学,领衔成立了南开大学法学研究所,并担任名誉所长,法学家吕世伦教授担任首任所长。高尔森教授在国内较早开展了国际经济法研究,自1985年开始培养研究生。1995年成立国际经济法研究所,高尔森教授担任首任所长。南开大学于1994年按法学门类组建包括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在内的法政学院,于2004年5月按法学一级学科成立法学院。现任院长付士成教授。


南开法学于1984年获得国际经济法硕士学位授予权,1999年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得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11年获得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2012年获批天津市法学一级重点学科,建有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和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是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的依托单位之一和“985工程”建设项目单位。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法学专业获评B+。


【国际法专业】

法学院整体研究实力较强,科研成果显著。本一级学科点九个二级学科都具有一定特色,整体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在国内处于先进行列。国际法和法律史的研究水平居于国内前列,一些研究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学院教师连续出版“南开大学法学院学术文存”,主编“国际商法学术丛书”。学院近五年来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论文538篇,出版专著(不含教材)28部,获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司法部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天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省部级奖励12项。近三年承担各类科研项目138项,到账科研经费726.51万元,其中纵向科研经费445.48万元。

近年来学院举办了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2008年年会、中国国际私法学会2010年年会、中美比较法国际研讨会、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2011年年会、第十期全国判例研读沙龙、中国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2013年会、2013年度东北亚法国际学术研讨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等十多次国际国内学术会议。


【国际法专业部分老师成果简览】


左海聪:

《论优秀法学教材的特质》,《中国大学教学》2019年第2期。

《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默示排除——以法律选择条款为视角》,左海聪、林思思,《江西社会科学》2017年第10期。

《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商事惯例的规范性效力——基于公约第9条第2款的分析》,《法学评论》2017年第2期

《2016年后反倾销领域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问题》,左海聪、林思思,《法学研究》2017年第1期。

《论<国际商事合同通则>解释补充<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之功能——以损害赔偿制度为例》,左海从、杨梦莎,《比较法研究》2016年第1期。


许光耀:

《知识产权拒绝许可行为的反垄断法分析方法——以欧盟微软案为例》,《价格理论与实践》2018年第6期。

《互联网产业中双边市场情形下支配地位滥用行为的反垄断法调整——兼评奇虎诉腾讯案》,《法学评论》2018年第1期。

《互补性产品间混合集中行为的反垄断法分析方法》,《竞争政策研究》2017年第6期。

《限定交易行为的反垄断法分析方法》,《经济法研究》2017年第2期。

《纵向价格限制的反垄断法理论与案例考察》,《政法论丛》2017年第1期。


唐颖侠:

《<世界人权宣言>的起草过程与后世影响——纪念<世界人权宣言>70周年国际研讨会综述》,《人权》2018年第6期。

《作为人权的和平权:争议与内涵》,《人权》2015年第5期。

《人权指数研究:人权量化监督的现状与实践意义》,唐颖侠、史虹生,《人权》2014年第6期。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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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 ✎ 泽    宇

本期编辑 ✎  Sta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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