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2023年第一期专题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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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2023年第一期专题研讨会
——以《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议题
2022年12月9日,证监会、司法部就《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律所证券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自2007年颁布后的首次修订,在这十五年,搭乘着改革开放的东风,我国资本市场证券业务迅猛发展,成长为全球第二大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同时培育了一大批优质的上市公司与中介机构。尤其深圳作为毗邻香港的经济特区,更是成为中国的资本市场领域举足轻重的存在。
01 活动目的
规范、透明、开放的资本市场离不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守门人作用,更加离不开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看不见的手作用。近年来,我国全面推行资本市场深化改革,《律所证券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正是监管部门在总结证券法律业务监管工作经验后,适应证券发行注册制下对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执业和监管提出的新要求,此次修订对于监管机构以及包括律所在内的中介机构均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为深度参与资本市场改革的进程,积极推进证券市场法治水平的持续提升,向监管部门反映一线证券从业人员的意见。深圳市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拟在深圳市法学会的领导下,以《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议题,与深圳各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审计机构等举办专题研讨会,从律师的角度深入探讨修订意见。
并于2023年1月初将研讨的成果形成书面意见并通过深圳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向证监会等有关部门报送,以期为完善《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建言献策。
02 活动内容
(一)活动主题
深圳市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2023年第一期专题研讨会——证券法律服务的变革:以《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议题
(二)活动时间
2022年12月27日14:00-18:30
(三)活动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1号招商证券大厦8层会议室二
(四)活动形式
因疫情防控需要,研讨会拟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
线下参会席位有限,拟参会嘉宾应按照联系方式报名确认参会,谢绝空降。
线上参会:腾讯会议APP(会议号:916-875-816)
(五)主办方
深圳市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深圳证券业协会
协办方:深圳市律师协会证券专业委员会
(六)参会人员
深圳市法学会会员/理事、深圳证券交易所领导、深圳各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审计机构等中介机构证券从业人员以及证券领域的专家学者。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国峰
联系方式:18118756650
联系人:杨嘉华
联系方式:13692136656
03 会议议程
14:00-14:15
开始签到
14:20-16:30
专家主题发言:
1.取消立案调查与业务受理审核挂钩机制对证券行业的影响;
2.律所参与招股说明书的制作对中介机构的影响;
3.律所完善风险控制制度体系以及法律责任体系的建议;
16:30-16:40
茶歇、全员合影
16:40-18:25
与会人员自由发言谈论
18:25-18:30
领导总结致辞
信息编辑 ✎ 稻壳豚
技术编辑 ✎ 金钟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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