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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实践论丛》第五期征稿

法学实践论丛 青苗法鸣 2023-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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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信息,请点这里)

征稿对象


全国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研究生、本科生和法律实务工作者。


来稿须知


来稿应严格遵守学术规范,内容表述清晰,语言流畅通达,逻辑严谨,形式完整规范。应当包含篇名、中文摘要(不超过300字)和关键词(不超过5个)。来稿的参考文献与注释均为脚注形式,每页单独编码。其他格式要求及注意事项可参照本刊注释体例以及《法学引注手册》。来稿字数以8000字以上为宜,对于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字数要求可以适当放宽。来稿查重率建议为25%以下,特稿特审。


本刊栏目介绍


(一)特约稿件

本栏目将不定期邀请权威法学家,刊登其在法学领域内最具影响力的文章,以飧读者。


(二)学术新声

本栏目将定期总结归纳法律核心问题,在法学的学习过程中,大胆提出问题和构想,并将这些探求转化为书面严谨的文字。其来源包括但不限于时事热点、模拟法庭赛事、校内开庭、人工智能法学等,鼓励师生围绕上述问题以多元视角展开剖析与说理,以达准确把握、精确分析、最终有效解决问题的目的。


(三)悦读心得

“伏案而读,深思默想,方可求及真理。”法学知识的世界浩瀚无垠,相关书籍是遨游其间的通道,理论知识、实证案例等等都以文字的形式记录下来,成为深入学习法学不可或缺的工具。故本刊推出悦读心得栏目,旨在刊登优秀的书评,鼓励广大师生注重法学学习过程中阅读的重要性,书籍种类不限,书评主题需与法学相关。


(四)实践教学

为推动法学教育改革,提升法学教育实效,加强法学院与实务部门的人才对接,本刊特推出实践教学前沿栏目,旨在鼓励广大师生思索法律实践教学所涉及的疑难问题,为理论联系实践的法律教育模式建言献策,提供有益思路。


(五)实务研究

“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疑难案件是推动法治进程的重要元素,法律工作者办理案件的经验则是法学发展不可或缺的宝贵资源。鉴于此,本刊推出实务研究栏目,旨在集合法律实务人员的智慧,以期为法学理论提供源源不断的经验支撑。


(六)社会调研

法律规范的运作依赖于特定的社会环境,欲了解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逻辑,须先精确把握社会事实。本栏目旨在刊登出色的社会调研报告,鼓励师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多维度把握与分析社会事实。


(七)人物访谈

本栏目邀请校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或法律实务工作者进行访谈,弘扬法治精神,贡献法治智慧,供全校师生借鉴学习。(八)赛事撷秀

本栏目会选取每年《法学实践论丛》所举办的全国法学本科生征文比赛优质获奖稿件若干,展现朋辈学子的学术风采。


本刊采用匿名三级审阅的审稿制度。来稿凡选题实际新颖、观点鲜明、论证严谨、有独到的见解和学术价值,编辑部均会认真审阅并由编辑部按专业邀请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审。


本刊第五期征稿截止时间暂定为2023年3月20日,预计于四月出刊。最终时间可能会根据我校开学后的期末考试时间进行调整。在本截止日期之后的投稿将被纳入下一期(2023年第一期)审编。编辑部收稿即审,审稿周期最长为一个月。


本刊一经录用即发用稿通知和纸质刊用证明,赠送载有作者文章的当期刊物两册。如作品选入特辑,赠送当期特辑一册。是否录用的通知和意见书将以邮件方式进行回复,具体时间以来稿的先后顺序在法学实践论丛公众号上进行公布,作者可以在公众号上进行查看。未录用的稿件作者可自行处理。


本刊不收取版面费等任何费用。


投稿方式


邮箱:fxsjlc@163.com

稿件以附件(word文档)形式发送,以论文标题为文件名。邮件标题命名为“论文标题+作者姓名”,并在邮件正文附注作者个人信息(稿件正文请勿出现作者相关信息)。作者个人信息应当包括作者简介(姓名、学校、年级、专业)、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等。


注意事项


一、来稿须是未公开发表的论文,本刊不接受一稿多投,反对抄袭、剽窃等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

二、本刊编辑部有权在尊重作者观点的前提下,对来稿进行文字和格式上的删改,如不同意,请在来稿时声明。

三、本刊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四、同等文章质量情况下,独著稿件优先于联合署名稿件进行录用。


内容来源:法学实践论丛

信息编辑 ✎ 谭阳

技术编辑 ✎ 谭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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