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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tGPT与法学界的应对”研讨会在天大法学院举办

青苗法鸣 2023-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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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0日,由天津大学法学院与智算学部联合主办的“ChatGPT与法学界的应对”学术研讨会在法学院330会议室召开,法学院院长孙佑海、副院长蓝蓝、党委副书记杨漫路、卓越教授张恒山、讲席教授熊文钊、吕凯教授、田野教授、刘霜教授、李春晖副教授、王燃副教授、王蕾凡副教授;智算学部王博副教授、戴维迪副教授等出席会议。研讨会由蓝蓝副院长主持。



孙佑海院长介绍了此次会议的背景。2022年11月30日,由人工智能实验室OpenAI研发的通用聊天机器人ChatGPT正式上线。仅仅两个月,ChatGPT的全球注册用户即突破1亿,与此相关的多个话题持续登录各种热搜头条。ChatGPT为何如此火爆?它将给人类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带来怎样的影响?法学界应当如何看待并应对ChatGPT所带来的一系列影响?针对诸多疑问,我们召开此次研讨会共同探讨研究。


智算学部王博副教授、戴维迪副教授从ChatGPT发展演变的进程、相关技术原理、ChatGPT在知识、表达和交互方面具有的新意、所引发的相关伦理与法律问题等方面作了全面而深入浅出的介绍,使老师们在技术层面上增强了对ChatGPT的理解。

在学术研讨阶段,法学院专家学者从法学界如何应对的角度发表了各自的观点。


卓越教授张恒山指出,ChatGPT在教育领域的使用可能是利弊共存。一方面,人们担心它根据提示生成几乎任何主题的原始文本,包括文章、论文、故事甚至诗歌,给使用者带来学术造假、学术剽窃、侵犯知识产权的便利;还担心学生使用ChatGPT应对做题、考试,以至造成考试作弊,降低学生学习能力,等等。但是,另一方面,ChatGPT的使用将带来的好处也是难以估量的。首先,ChatGPT的使用将迫使我国传统的注重的知识存储性教育理念和方法加以改变。该程序的使用,将使得绝大多数中国学生,尤其是中小学生,从代价巨大、精力耗费最多的记忆型学习中解放出来。由于该程序的互动式的特点,ChatGPT将引导孩子们主动寻求知识。我们的教育需要转向引导学生通过探照灯式的自主性寻求知识的学习模式上,当然,最基本的知识教育还是必不可少的。其次,ChatGPT将给大学生们、研究生们的论文写作提供参考性的主题框架、主题观点、资料来源,这将大大节省研究者们对某一问题研究、论文写作的框架性思考的时间,使得研究者能将宝贵的时间用于创新性思考中。ChatGPT是利弊共存的工具,关键在于我们如何使用它。


讲席教授熊文钊指出,首先,ChatGPT作为续写智能机器带来了新的技术革命,尽管“Al”作为技术工具力图“把话说透”,但仍然存在不同主权国家立场和意识形态取向。我国应在秉持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立场上,研究开发属于中国的智能“机器人”。第二,智能续写机器人的开发利用,应当在国家政治和宪法框架结构中展开,不得妨害国家的、社会的和他人的权利和自由。第三,智能续写“机器人”的算法规则、技术伦理、国家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应当纳入法治监管体系,及时制定出台监管规则和实施细则。第四,面对ChatGPT带来的技术革命,国家应当提前布局,制定发展规划和应对措施,登高望远,统筹谋划,激励创新,力争赶超,推进新时代的新技术革命和更加广泛尤其是在法治领域和教育领域的应用。


田野教授指出,ChatGPT的流行引发一系列问题和挑战,其中对就业的影响最为引人关注。一种广泛的舆论担忧认为,ChatGPT的广泛使用和不断升级可能消灭一部分工作,对人类的就业造成严重冲击。不过国际上也有观点认为,这可能是一个创造性破坏(creative destruction)的过程,其在消灭一些重复性的低端劳动岗位的同时,可能会创造一些新的更高端形态的就业机会。对因技术进步取代人力可能导致就业机会减少的忧虑不是从今天开始的,而是很早就存在了,但事实证明了创造性破坏理论的正确性,ChatGPT可能是这一故事在数智时代再次上演的新版本。当然,实际的影响还有待于在发展中观望。


刘霜教授指出,OpenAI的ChatGPT是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AIGC)浪潮的一部分。ChatGPT发布后,OpenAI的估值达到290亿美元。根据UBS发布的研究报告显示,ChatGPT在1月份的月活跃用户数已达1亿,成为史上用户数增长最快的消费者应用。在被ChatGPT惊艳的同时,也应当正确面对和提前防范ChatGPT可能存在伦理道德风险、知识产权风险、传播虚假信息风险、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风险。如果ChatGTP作为中立技术行为被恶意作为网络犯罪的工具,其开发者、设计者、使用者能否以技术中立作为规避责任的抗辩事由?为何在工业4.0时代,大数据、新科技、新技术在法律方面的应用却远远落后于时代?ChatGPT能否运用于智慧司法、数字法治?能否如实践经验丰富的法官一样做到天理国法人情的高度统一?因而,法律人应保持理性立场,既接受新技术革命带给我们的便利,也保持一种法律人的冷静与审慎。


李春晖副教授指出,除了作品可保护性、知识产权权属、主体资格、取代人力等AI老问题之外,ChatGPT会产生什么新问题?ChatGPT比此前已让法学学者们大费脑筋的老一代AI看起来更加智慧,其突出性能仅仅是AI范畴的量变,还是在法学研究范畴内产生了质变,足以引发新问题?这取决于其优异表现所产生的新应用产生的现实问题,例如,在ChatGPT足够优秀从而让人产生相当程度信赖的情况下,其提供内容的错误或对其能力的滥用如何处理?对此,李春晖副教授认为有两方面的问题可以研究(但不限于此):(1)与科技界和伦理学界相结合,研究如何细化和实施科技和人工智能伦理规范,并上升至立法;(2)考虑“AI产品”之产品责任的可能性。如果AI的充分发展令其承受了相当一部分人类的相当程度的信任,则其是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而考虑到其工具性质,则其开发者或者以其提供产品或服务者是否应承担一定的责任或者监管义务?


王燃副教授指出,近期,ChatGPT如横空出世匹黑马,迅速席卷了各行业,法律科技领域也不例外。目前看来,ChatGPT仍未突破既有的关于“AI vs.法律人”这一主题的探讨,但技术上仍有发展空间。可以肯定的是,ChatGPT不会直接替代律师、法官,但它可以辅助完成一些重复性、繁琐性的法律任务。华宇元典的相关专家(张博文)对ChatGPT在法律检索、合同审查、量刑建议、合规义务识别、法律文书生成、法律要素抽取、法律咨询等领域的表现做了初步的测试。发现ChatGPT在通用型任务,内容生成类的能力上比较强,但是所有匹配法条,识别法条之类的场景里都会更弱一些。关于AI技术在法律领域的应用,可进行更深入的思考。有两条不成熟的思路:一是分别抽取技术标准与法律业务标准,进行匹配对应,从而将“人”“机”的任务及角色厘清;二是构建诉讼标的与人机服务的关系模型,标的越小(不仅仅指金额方面)的法律诉讼,对AI接受度越高;标的大的法律诉讼,则仍应当寻求专业而有经验的法律人服务。作为法律人,我们应适当掌握基本的数据技术或其应用技能,同时坚持不懈地提升专业的、不可替代的法律能力。


田源副教授指出,ChatGPT如同一柄双刃剑,在带来巨大技术红利的同时,也存在侵犯知识产权、传播虚假信息、操纵舆论民意等风险挑战。对ChatGPT的风险应对,应聚焦开发者、销售者、使用者等各类主体,覆盖研发、推广、应用等多元场景,实现全流程、全链条、全方位防治。防治手段上,既要依靠良法善治,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也应不断丰富科技伦理植入、社会道德规训等治理工具箱。具体施策应审慎稳健,尊重保护ChatGPT作为新生事物的发展动能,引导其更好服务社会、造福全民。


王蕾凡副教授指出,首先,国家对此类新兴颠覆性科技立法规制需要审慎,一是此类科技的社会影响需要一定时间、空间才展现出来,立法者不能仅基于自己想象而对科技予以规制而应基于新兴科技产生的真实社会影响进行精准规制,合理调整相关的社会关系与影响;二是国家间科技立法存在竞争,一国如果过早、过严规制此类科技会促使相关科技创新人才与创新科技企业流动到规制较少、环境较宽松的国家,从而抑制本国的科技竞争力及产业经济发展空间。其次,前期可以通过伦理、指南、行为准则等软法形式对此类科技的开发与适应进行引导,推动科技向善。第三,chatGPT的具体应用问题,如学校将如何对待学生用chatGPT写出的论文?如何识别用chatGPT写出的论文?


孙佑海院长总结发言。他指出,ChatGPT的出现提升了自然语言处理能力的上限,既可以是提升效率的工具,解答人们的各种问题、创作出一定水平的文字作品,甚至编写代码,同时,也可能被绕过安全机制,用于实施危害社会的活动。从教育界和法学界关心的领域看,后者的行为,包括违反公序良俗的伦理道德行为、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危害公共管理等政治行为,随着ChatGPT语言学习能力的不断增强,这些方面的忧虑还会不断加深。希望法学院的老师和同学们敢于面对挑战,深入开展学习研究,一方面适应新技术的发展,用好新的技术工具,同时,要针对现实问题,积极为党和国家献计献策,为我国新时代的发展和安全贡献更大的力量。


此次学术研讨会是法学院与智算学部学科交叉融合的一次成功探索,未来双方还要进一步强化学科交叉,寻求科研合作新范式。



内容来源:北洋法学

信息编辑 ✎ 确幸

技术编辑 ✎ 谭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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